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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347 (q347)》之銘言: : 他們不只這個事情拉 : 還有偽造簽名的嫌疑 : https://imgur.com/edvm3Mc : https://youtu.be/EHRkCNBeLgI
: 1.陳清旭的老母陳郭金英 拒絕受領 執行署的文件 : 結果陳郭金英還簽名收到文件?? 下面都說拒絕受領了阿 : 2.陳郭金英簽收的簽名和她自己申請異議的簽名差很多(這個不予置評) : 看樣子有人要被告了 當初一直罵陳清旭酒駕和刁民的人,現在臉是不是熱熱的? 這種完全不符合比例的做法,有腦袋的人就知道有問題 不知道當初一直幫執行署帶風向的人是在想什麼? 這種政府用法律搞死小市民的方法,竟然還能有人支持 哪天輪到你自己,等大家幫你放鞭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59.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7566917.A.208.html
Tchachavsky: 法匠噴好幾篇 噴台灣鯛 刁民 法盲 04/22 22:49
NARUTO: 推 04/22 22:49
Tchachavsky: 法律人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 一直罵這麼難聽的話 04/22 22:49
LeonardoChen: 第一直覺就是房子被人看上了啊 04/22 22:49
+1 我一開始也是這麼想 現在更這麼認為 但這種事情合理懷疑一下就好 沒有證據還是別說
Tchachavsky: https://imgur.com/vyb22xE 直接打臉 法律人又裝死了 04/22 22:49
pinhanpaul: 公法債權人完全裝死 彷彿不關他的事 04/22 22:50
Tchachavsky: 被台大法律教授打臉 法律人突然噤聲了 04/22 22:50
aduijjr: 所以想要別人房子那麼簡單喔XDDD 04/22 22:50
Tchachavsky: 我記得這討論串在PTT一堆法律人很挺 XDDDDDDDDDDDDDD 04/22 22:50
azytjr: 這年頭每個人都在做黑的,嘻嘻 04/22 22:52
dick929: 所以他不是刁民?沒有酒駕? 04/22 22:52
就算是 政府就能不審判來惡搞他?
NARUTO: 樓上 一碼歸一碼 04/22 22:52
※ 編輯: tetani (1.175.159.248 臺灣), 04/22/2020 22:53:30
dick929: 有人逼他違規嗎?有人阻止他交罰款嗎? 04/22 22:52
douge: 印象深刻阿 一堆嘴砲法律專家瘋狂到處亂嗆:D 04/22 22:53
NARUTO: 怎麼能用這種方式奪走他的棲身之所 04/22 22:53
dick929: 我是針對本文第一句 04/22 22:53
sexygnome: 不繳罰單活該被拍賣啊 04/22 22:54
dick929: 罵他剛好,公務機關、相關人等若查實有違法也都抓一抓 04/22 22:55
pinhanpaul: 反正時間到就東西收一收搬走滾蛋 04/22 22:55
dick929: 國有國法,依法行政,欠費刁民該法拍就法拍、承辦人假如 04/22 22:58
rinatwo: 反正 到時候提國賠 也會衡量當事人過失比例 04/22 22:58
dick929: 有違法,該法辦就法辦,不要混為一談 04/22 22:58
rinatwo: 不是說公務員有違法失職 金額就要全吞 04/22 22:59
yyc1217: 之前的案子也應該查一查有沒有這種鄰居 04/22 22:59
bhis: 喔,所以酒駕有變對了嗎,不繳錢是事實,公家機關白癡低能 04/22 23:00
lescholar: 一樣很怪啊 簽名的也有地政人員、警察被忽略 一群人進 04/22 23:00
bhis: 是另一回事 04/22 23:00
lescholar: 了他房子 陳男卻說他一直不知道被查封? 04/22 23:00
qazedc: ★★綠共紅共一家親★綠共紅共一家親★綠共紅共一家親★★ 04/22 23:01
jiaching: 之前看到那些推文我還以為住在對岸咧 04/22 23:02
edward0811: 比例原則唸一下,酒駕罰單VS拍賣房 04/22 23:02
edward0811: 如行之有年更可怕,從中獲利人爆多 04/22 23:04
assunny1012: 媽媽拒簽 代表知情吧 04/22 23:04
edward0811: 罰單VS賣房, 給釋憲比較快,比例原則 04/22 23:05
dick929: 若有法拍違反比例原則,那是立法的問題,照程序五年來最 04/22 23:06
greedystar1: 執法不當是政府失職 不代表罰金不繳不能賣你房子ok? 04/22 23:06
dick929: 後走到法拍這條路,還有什麼好說的 04/22 23:06
jiayuan: 推 酒駕罰單啥的以後不理不繳就對了 04/22 23:09
proletariat: 不繳罰單活該拍賣 執行署沒有依法行政也該譴責 04/22 23:09
jomaysong05: 法律文組自助餐好吃 懂?! 04/22 23:11
gx9900824: 罰單跟拍賣是兩件事 04/22 23:16
arbun: 基隆人跟你說啦,中山區那一排都五六十年的老房子根本不值 04/22 23:22
arbun: 錢,但沒有一間拿出來賣,因為林右昌版未來的建設都在那附 04/22 23:22
arbun: 近,那邊的地段潛力很高,現在135萬買到,十年後說不凖直接 04/22 23:22
arbun: 多一個零,不然欠幾百萬稅的大戶不查封,來欺負欠一萬八的 04/22 23:22
arbun: 甘苦人, 高手要不要查查得標者,搞不好有新收穫 04/22 23:22
cole945: 要設計你被法拍 還要先確定你不會繳罰單xd 04/22 23:23
greedystar1: 這種陰謀論真是笑死人 真那麼賺怎麼會三拍拍不出去? 04/22 23:26
msk2: 我啊 04/22 23:27
dorydoze: 不就找物件而已,搞房地產的最會找物件了 04/22 23:28
LeonardoChen: 上面推文出現有料了 04/22 23:28
heat0204: 我也覺得不好說 所以都只說 沒必要這樣做 04/22 23:36
sleepmilk: 多試幾次,又不用花什麼錢。無知市民真的很多。 04/22 23:37
nakayamayyt: 不符比例個洨 04/22 23:38
eDrifter: 反過來看也可能,找又刁又皮的 調查好背景 來一個計畫通 04/22 23:39
eDrifter: 當然我不是說這件事是這猜測 04/22 23:39
hydralee: 就是刁民無誤阿 04/22 23:57
geeky: 一堆智障鄉民 04/22 23:58
rabbit83035: 他不繳罰單是我的錯嗎 04/23 00:04
ling43235: 大同大同國貨好 04/23 00:24
ztmzg: 台灣酒駕最大,喝起來 04/23 01:16
Semaj543: 幾篇了還在比例原則? 04/23 01:52
q135q135: 不繳罰鍰房子被拍賣 應該只是剛好而已 04/23 01:58
k2450: 以後酒駕賴著不繳政府也沒辦法囉 04/23 02:05
k2450: 低收入就狂喝狂超速酒駕 爽~~ 04/23 02:06
NoirDeRobe: 所以我說醬汁呢? 為何不貼封條? 04/23 03:23
ppttpptt: 法官的自由心證存在很多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 04/23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