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RNOB: 你可以用一句話簡單解釋嗎 雖然我看完了 04/23 01:59
推 CCWck: 專業 04/23 02:01
→ CCWck: 結論:只有偷懶,沒有違法。估價師簽名正常且必要 04/23 02:01
→ polostar: 簡單說 政府程序太偷懶 違反程序正義原則... 04/23 02:08
→ jokerming847: 我只想知道所以房子能不能賣掉 04/23 02:10
噓 rex9999: 重點勒?就法拍達人搞鬼賤賣啊! 04/23 02:10
→ wingdata: 請問樓上有法拍達人搞鬼賤賣的案例供參考嗎? 04/23 02:12
推 sa87a16: 估價師簽名,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嗎,光這個不就是行政疏 04/23 02:13
→ sa87a16: 失,好奇這條有沒有中 04/23 02:13
推 amethystboy: 推認真 04/23 02:17
推 k2450: 結論: 媒體未審先判 04/23 02:23
推 seraphwind: 估價師沒來你是要怎麼定法拍底價,估價師是有什麼利益 04/23 02:27
→ seraphwind: 迴避,有事嗎? 04/23 02:27
推 oeas: 蠻有可能的 04/23 02:28
→ seraphwind: 流拍三次、流拍三次、流拍三次看不懂嗎?估價師恐怕還 04/23 02:28
→ seraphwind: 高估了勒 04/23 02:29
推 lostsky93: 這整件事已被民粹玩成一齣自以為正義的鬧劇了 04/23 02:31
→ alex00089: 有人偷懶才會跑到別的步驟 04/23 02:32
推 seraphwind: 而且四拍三次流標先後都有送達告訴你底價多少,有人故 04/23 02:33
→ seraphwind: 意混淆視聽講的好像估價師可以偷偷估50元自收,不知道 04/23 02:33
→ seraphwind: 是何居心? 04/23 02:33
→ seraphwind: 酒駕爛人正在偷笑看傻子上竄下跳呢,文林苑王家翻版 04/23 02:34
推 lostsky93: 闖紅燈超速罰款故意裝傻不繳,9次掛號信推出母親不識字 04/23 02:35
→ lostsky93: 所以不知道,那法院法拍也第三拍了,第一次法拍勘查屋 04/23 02:35
→ lostsky93: 況時,會不知道?建議對這家人員進行測謊 04/23 02:35
推 lostsky93: 測謊下去,啥醜陋嘴臉與心思就原形畢露了 04/23 02:37
推 nk330833: 專業推 04/23 02:46
推 f222051618: 專業推 04/23 02:52
推 oyabun: 路過看完推 04/23 02:56
→ avgirl: 你可以用一句告訴我結論嗎? 04/23 02:57
推 pinhanpaul: 前幾篇講陰謀論的跳樑小丑現在臉是不是很腫?辣辣的? 04/23 02:58
推 seraphwind: 陰謀論那些人根本不管事實,只想硬套自己腦補的劇情吧 04/23 03:06
推 NoirDeRobe: 請問醬汁呢? 所以醬汁(封條)在哪裡? 04/23 03:10
推 seraphwind: 樓上你真的以為執行署會沒拍照嗎 04/23 03:11
推 ccufcc: 闖紅燈超速+不繳罰款+違建 04/23 03:13
推 ss88812: 寫這麼清楚 推文怎還有文盲啊? 04/23 03:13
→ ss88812: 然後陰謀論者開始扯封條照片 04/23 03:14
→ seraphwind: 連這酒駕方發的偏頗新聞都不敢打封條了,執行署只是還 04/23 03:14
→ seraphwind: 沒駁斥,你以為人家拿不出來XD真的是太小看執行署 04/23 03:15
推 newyellow: 路過專業推 04/23 03:32
推 cfetan: 將封條張貼於門外,並請債權人拍照後,將照片送交分署附卷 04/23 03:55
→ cfetan: 備查。此項是否為程序上的必要條件?照片是否留存? 04/23 03:55
推 cfetan: 新聞會被帶起,無封條似乎也是關鍵因素,不是嗎? 04/23 03:58
推 Rafallos: 封條可經債權債務人協調張貼於屋內固著牆面也符合規定 04/23 04:06
→ Rafallos: 惟未經法院允許不得移除 另貼封條及拍照為必要條件 一 04/23 04:06
→ Rafallos: 定會做的 萬一真沒做 程序應該有出現暇疵 04/23 04:06
推 kinghtt: 查封當天必定會貼封條+拍照,拿不出照片就是大問題 04/23 04:44
→ kinghtt: 假使新聞為真,叫估價師簽名自稱鄰居就是偽造文書不是嗎 04/23 04:46
→ kinghtt: 洋洋撒撒寫了一堆程序,最有問題的兩點沒寫明 04/23 04:47
→ Rafallos: 程序上不需要鄰居簽名喔! 自然沒有假冒的問題 至於照 04/23 04:51
→ Rafallos: 片 估計只是在卷宗沒有給拍而已 當行政機關吃素? 04/23 04:51
推 kinghtt: 還真的吃素,新聞中有寫當事人討照片執行署拿不出來 04/23 04:57
推 kinghtt: 當事人是個酒駕爛咖欠罰款是該受教訓,不代表行政機關 04/23 04:59
→ kinghtt: 可以便宜行事該做的程序不做亂搞 04/23 05:00
→ kinghtt: 要是執行署都照程序辦事,今天這案子就不會暫緩 04/23 05:01
推 p1227426: 推 04/23 05:47
→ dorydoze: 要查封人的房子可以簡化程序成這樣?是在急什麼? 04/23 06:23
→ gourmand: 停止執行是因為行政執行法規定當事人有異議權 04/23 06:24
推 polestar0505: 所以是雙方都有問題這樣? 04/23 06:25
推 shen5035: 推說明 04/23 06:45
推 AGODC: 程序瑕疵有得吵了 04/23 07:00
推 seraphwind: 從收案到流拍三次最後拍定歷時四年都快過期了還有天兵 04/23 07:10
→ seraphwind: 在質疑急什麼 04/23 07:10
推 i90186: 推 04/23 07:19
噓 haohaobobo: 看看國防部吧 跟執行處還真像 台灣的公務員做事都是 04/23 07:27
→ haohaobobo: 這樣愛亂來 有瑕疵的筆錄根本無效 誰知道到底哪些人 04/23 07:27
→ haohaobobo: 哪一天在場 也可以說所有人第一次就在場簽名啊 04/23 07:27
推 Whitening: 正解,這真的不是偽簽阿,那教授惡意汙衊 04/23 07:29
噓 keikei5566: 樓上真會以偏概全,國防部行為可以變成公務員「都是」 04/23 07:33
→ zoin: 我也討厭國防布啦 可是莫忘督哥 更何況這個罰單欠4年 XD 04/23 07:36
噓 haohaobobo: 會把依法應該分開製造的筆錄寫在一起 這還真的是國防 04/23 07:39
→ haohaobobo: 部也不敢做的事情 04/23 07:39
→ haohaobobo: 不同時間的筆錄寫在同一份 這包還真是大啊 書記官和 04/23 07:41
→ haohaobobo: 同意這樣寫的執行官該送懲戒了 至於無效筆錄影不影響 04/23 07:41
→ haohaobobo: 執行結果 就看法院判斷囉 04/23 07:41
推 Semaj543: 護航仔過來看看這篇,不要整天跳針比例原則了好嗎? 04/23 07:51
→ spector66: 所以到底有沒有執行瑕疵? 04/23 08:08
→ cyber0305: 請不要把刑法上筆錄的標準放到行政上,兩個筆錄的作用 04/23 08:24
→ cyber0305: 完全不同,刑法上有嚴格的證據法則,但行政沒有。 04/23 08:24
→ haohaobobo: 不同時間的筆錄寫在一起 如何確定簽名的是在哪一天 04/23 08:26
→ haohaobobo: 這是基本的筆錄要求 何來刑事還是行政區分啊 04/23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