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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li (離開)》之銘言: : 老是有人搬比例原則出來哭警察執勤過當, : 在電腦前面打打字嘴炮一下炫耀自己修過公法懂比例原則當然很簡單, : 關鍵點在於,員警在開槍前已經有要求當事人停車了, : 拒絕受檢不停車還加速逃逸請問警察能有什麼有效作為? : 追逐到他沒油? 追逐到他累了自己停下來? 追到對方出車禍停下來?   鳴槍示警是其中之一方法,如果不行,抱歉,這場合基本上連追逐都不一定合適 就算你不主修法律,也看過許多類似報導吧?   : 使用武器執行公權力迫使對方停車本來就是此一情狀下應該採取的手段, 喔?應該?請問你的法律依據在於? : 當然你可以加速撞倒對方或是連絡警網支援追補等等當然也可以的方式, : 只是既然我們不是在當時的情狀下,這些批判不過就是事後嘴炮, : 說穿了員警開槍我看不出有什麼逾越比例原則之處。 你在場?不然你怎看到的?這跟事後嘴炮有啥兩樣? : 有正義魔人說只不過懷疑是贓車有必要開槍? : 贓車本身對於社會安全的風險並不僅在於贓物罪本身, 我從來沒看過任何一位警察有權利推論延伸社會風險 你從哪條法令有看過此條? : 而是往往犯罪行為人在進行犯罪活動時,為求不被查緝或為誤導警方辦案方向, : 都會使用贓車或假車牌作案,尤其是如果只是單純的贓車,何以對方拒檢逃跑? : 警方合理懷疑駕贓車(或蓋車牌)逃跑可能是正要進行或是已完成犯罪的逃跑行為, : 有什麼不對? 如果你今天只是單純開贓車、權利車AB車牌等等,你有必要跑給警察追? …逃跑的理由很多?害怕也是其中一中?情緒來的時候理智不一定存在。 君不見一堆被強暴的不會反抗尖叫? 當然,我沒說逃跑是對的,但只因為逃跑就往人背後連開五槍 不是執法過當是? : 有論者批評鄉民因為被擊斃的人是屬於問題青少年,所以才支持警察的用槍, : 認為這是由結果論來反推論用槍是適當的,這說法顯然陷入了邏輯的謬誤, : 因為打死人了,才認為開槍時機不合理,不也是從死人的結果來反推論開槍不當? 我沒說過因為打死人才造成執法過當吧? 我說的是駕車逃逸往背後連開五槍應該屬執法過當的範圍了。 : 如果今天員警同樣開了槍,將後輪輪胎打破倒致機車摔車, : 是否這些人又會認為開槍開得好? 員警訓練好精實在移動的車輛中還能擊中後輪胎? 既然上面說了並非結果反推 那你這兩行的意思是在? : 員警在開槍的當下,究竟是不是瞄準死者頭部,恐怕只有本人才知道, 沒錯 : 然而既然法官判刑是業務過失致死,顯然該員警就沒有殺人的故意, 我沒說殺人故意 : 有鄉民扯什麼處決式的開槍殺人就省省吧,上面已經一堆鄉民電你了, 這我也沒說 : 根本情狀就跟處決式開槍不合。記住,你我都不是當事人,也沒有在現場目擊, 所以你前面是講好玩的? : 法官的判決也是來自於彈道、射擊角度等刑事鑑定的客觀科學證據得來過失致死的結果, : 要扯說員警是故意要射殺被害人,恐怕說還得提出更多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你把許多人的意思東湊西合,來顯示你的邏輯水平很高嗎? 你這邊看似中肯,但其中煽動性成份的語句水份很多。 還有 故意殺人跟執法過當是兩回事 補充   請不要把所有的事都代入二分法   不審勢,則寬嚴皆錯   今天我只是對此事情質疑是否執法過當   並不代表我同意警察永遠不能開槍   而是此情形之下 我質疑而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89.41 ※ 編輯: polola6212 來自: 59.127.189.41 (01/08 16:07)
bilinear:以後條子遇到駕車逃逸只能按喇叭了。 01/08 16:10
ouyang:這篇不錯啊 01/08 16:10
sexy5566:一樓錯誤 按喇叭妨礙安寧... 遇到逃逸只能心中默默的祈 01/08 16:10
ouyang:警察職權行使法 警械使用條例應該都有規定 01/08 16:11
smdra:警察管你是不是害怕才逃.逃逸拒檢是事實 01/08 16:11
sexy5566: 禱 01/08 16:11
lats:遇到逃逸只能心中默默的祈禱歹徒快點停下來 01/08 16:11
saddog:所以原PO是認為警察故意殺人?@@" 01/08 16:11
ouyang: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逃逸可以射輪胎 真的不幸跳蛋打死人 01/08 16:11
ouyang:也不會歸責給警察 本案例應該就是逾越比例 01/08 16:12
NcThoR:以後都發正念讓歹徒逃跑摔跤好嗎? 01/08 16:12
※ 編輯: polola6212 來自: 59.127.189.41 (01/08 16:15)
overpolo:以後警察的重武器只能有:佛經 可蘭經 聖經 01/08 16:13
st210113:樓上 這樣會有人靠妖警察怎麼可以發正念讓歹徒摔跤 01/08 16:13
NcThoR:...我錯了 01/08 16:13
moonshade:對方沒開槍逃逸的話只能用追的逼他停車而已 01/08 16:13
lats:警察以後要改名叫證嚴 01/08 16:13
hungkuang:招喚護國樹根~~~~~~~~ 01/08 16:13
smdra:我只知道這種情況下對空鳴槍這個決定可以接受 01/08 16:13
moonshade:既使在美國也是一樣... 01/08 16:13
Isoroku5566:以後大家用祈禱的祈禱歹徒跌倒。然後警察不要佩槍好了 01/08 16:14
djmay:就說無解啦 最後的確判業務過失致死 這也得認了 只是我不是 01/08 16:14
Assyla:一樓錯誤,拍照,回報,寫報告,那才是標準流程 01/08 16:14
st210113:發正念讓歹徒跌倒結果受傷的話 會被告執法過當喔 01/08 16:14
danish:我看鴿子進警專時直接受洗好了................ 01/08 16:15
Assyla:月薪照領,酸民最後還不是會支持那些認為不需要開槍的民代 01/08 16:15
hand824:明明就有說了 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 01/08 16:16
djmay:反對判決 而是認為用槍也是正常手段 執法從嚴 01/08 16:16
Isoroku5566:以後遇到壞人就用肉體檔,被打死就請新的, 01/08 16:16
Isoroku5566:反正現在22K很多,警察以後配一種叫做衝鋒警專門去死 01/08 16:17
Isoroku5566:這樣討厭鴿子的,沒工作的,人本。三方面都很開心不是 01/08 16:17
lawrence1129:執法過當被判個過失致死 有什麼好爭辯的嗎? 01/08 16:20
RonaldBBS:會一堆意見沒整合的人戰你然後回這個另外一個就說你跳針 01/08 16:21
lawrence1129:上次拿刀衝向警察的被打我就覺得被打剛好而已 01/08 16:21
lawrence1129:請不要無限上綱到警察不能開槍 01/08 16:22
sad2:你也不是當事人 所以你也是講好玩的? 01/08 16:26
polola6212:往騎機車的人身上連開五槍的意義在? 01/08 16:27
mit28:polo依然處於警察對死者處刑的思維嗎? 01/08 16:33
philip1205:下次你去開一槍 就讓機車停下來 01/08 16:34
polola6212: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處在你所說的思維裹? 01/08 16:34
polola6212:假如今天只是要嚇阻他停車?那連開五槍的意義在? 01/08 16:35
polola6212:這才是我要表達的重點 一群人不知道在跳啥針 01/08 16:36
mit28:我懂你的意思了,相信以後騎贓車的人也都知道該怎麼作了 01/08 16:37
philip1205:他開第一槍後有停車還會再開4槍? 01/08 16:37
polola6212:既然判斷已經不會停車,那繼續開槍的意義在? 01/08 16:38
mit28:他的意思是不可以對車對人開槍 01/08 16:38
polola6212:所以說不停車就可以繼續射? 01/08 16:38
philip1205:恩 所以駕車逃逸是對的 01/08 16:40
mit28:不過如果不能對車對人開槍,那對空鳴槍也沒意義 01/08 16:40
polola6212:又在跳針了...不連開五槍就是駕車逃逸是對的 01/08 16:41
mit28:我會建議我朋友以後帶鞭炮出門的,遇到這情形用嚇的試看看 01/08 16:41
polola6212:你的邏輯只有0跟1嗎? 01/08 16:41
philip1205:今天開1槍沒停被後面4槍打死是他自己錯 01/08 16:42
philip1205:如果停了反而在被開4槍就是警察錯 懂嗎 01/08 16:42
philip1205:跳針是誰大家都知道 01/08 16:42
loopuntil:連追逐都不行?對啊!新竹就是這樣,超幸福的你不知道 01/08 16:42
overpolo:懂得話就不會凹那麼久了 社會的亂源 01/08 16:43
mit28:駕車逃逸當然不對,但當你是歹徒時看來拒捕是不錯選擇 01/08 16:43
polola6212:…你從哪個法條支持你的對錯邏輯... 01/08 16:43
philip1205:那你又從哪個法條來支持你的謬論? 跳針法條? 01/08 16:44
polola6212:新竹那情況追不追逐不是重點,而是法律刑責上的問題 01/08 16:44
polola6212:比例原則 01/08 16:44
mit28:polo有他的想法,大概是不能對沒傷害意圖的人開槍這樣吧 01/08 16:45
polola6212:那你勒?哪一點? 01/08 16:45
mit28:但在現實來說,這樣對歹徒來說真是個巨大的保護傘 01/08 16:46
polola6212:mit28 我同意你說的 但是我覺得犯罪的遏止在於法條刑責 01/08 16:49
polola6212:而並非追補方式 按照你們說的駕車逃逸就可以連開五槍 01/08 16:50
polola6212:那跟戒嚴有什麼兩樣? 01/08 16:51
loopuntil:所以呢?該怎麼做?要幸福城市化了嗎? 01/08 16:54
mit28:但這樣的思考方式下(不傷害罪犯),該怎麼執行警務? 01/08 16:54
mit28:我個人還是贊成適度消除對方行動力的作法,當然打到死太過火 01/08 16:55
loopuntil:去追要看自己有沒有五百萬,不追頂多被鄉民酸 01/08 16:55
overpolo:用愛與勇氣 還有信仰與友情 01/08 16:55
loopuntil:如果你是警察你會選哪一個?啊我忘了就算追也會被酸 01/08 16:55
polola6212:假設今天確定是重大罪犯 連開二十槍我都支持 01/08 16:56
mit28:這位員警被判刑了,因為過失、過當,但適當的作法呢? 01/08 16:57
polola6212:重點是在資訊、情況和經驗判斷的結合 01/08 16:57
overpolo:先講你怎麼確定是不是重大刑犯 再談談適當地作法 01/08 16:57
mit28:若無有效的方法,那爭執於此只會打擊警方士氣而已 01/08 16:58
polola6212:事情比對追查 這種情況下 地域性犯罪成份很高 01/08 16:58
overpolo:嘴巴說得很輕鬆啦 你以為警察都是劉博溫 可以掐指算喔 01/08 16:58
NcThoR:開一槍->判斷不會停車->放棄追捕 你的意思是這樣? 01/08 16:59
overpolo:一個崗哨攔檢 駕駛拒檢 警察前後有多久的時間比對? 01/08 16:59
loopuntil:所以呢?該怎麼做?跟拒撿的人比飆車?或是拍照留念? 01/08 16:59
loopuntil:講一堆場面話是很簡單,實際作法呢? 01/08 17:01
polola6212:台北真的不少攝影機... 01/08 17:01
polola6212:這的有心查的話 這種改裝車很容易被查 01/08 17:02
overpolo:沒有攔 攝影機拍了以後 如果是重大刑犯 你要怎麼追? 01/08 17:02
polola6212:重點在於這件案件很少有警員會費盡心思去查而己 01/08 17:02
loopuntil:簡單說就是放他走嘛?那設臨檢有何意義? 01/08 17:03
polola6212:所以每一個駕車逃逸的人你都要假設他有重大罪行? 01/08 17:03
mit28:犯案者若不是當地人呢?甚至是偷渡來的呢? 01/08 17:03
polola6212:所以你們要打算無限上綱假設? 01/08 17:04
overpolo:是的 01/08 17:04
overpolo:我是說假設他有重大犯罪的假設 01/08 17:04
mit28:理想上來說,如果我是警察,駕車逃逸者一定是犯罪者無疑 01/08 17:04
mit28:犯罪者有逮捕的必要 01/08 17:05
mit28:這時討論罪重不重我想意義不大 01/08 17:05
Fallanakin:還攝影機勒,5秒不到就跑了還攝影機 01/08 17:06
polola6212:假設他人有重大罪刑這個假設本身就不符合法律精神了.. 01/08 17:06
polola6212:你不曉得北縣北市的攝影機很多嗎 01/08 17:06
overpolo:是的 應該和罪行是否重大沒關係 01/08 17:07
Fallanakin:笑死人了,等你去調攝影機,人早就跑了 01/08 17:07
Fallanakin:法匠就是在說這種人吧 01/08 17:08
loopuntil:所以意思是只要攝影機就夠了嘛?不必臨檢? 01/08 17:08
polola6212:我就說了這結合經驗和許多資訊 01/08 17:08
Redchain:所以醫院鬥毆警察先在旁錄影再說 鄉民幹麼轟警察不辦事 01/08 17:09
polola6212:恰好我在蘆州住過一段時間,這種打扮大概七成以上出陣 01/08 17:09
polola6212:的 我相信我判斷的出來 警察不會判斷不出來吧? 01/08 17:10
polola6212:照這方法查下去加上攝影機 難度真的不高 01/08 17:10
loopuntil:結合經驗和許多資訊---->從攝影機判斷XD 01/08 17:11
overpolo:字字珠璣 01/08 17:11
mit28:你的理想很好,但遇到贓車跟外地人就沒皮條 01/08 17:11
Fallanakin:你是以為被拍到了不會再改回去喔-_-,果然是法匠 01/08 17:12
polola6212:就我自己的經驗 單就蘆州而言 機車被竊認真查到的機率 01/08 17:12
Fallanakin:又出現自己經驗了-_-,你誰阿 01/08 17:12
mit28:今天依照結果當然可以像你那樣搞,但可惜的是警方不能這樣想 01/08 17:12
Redchain:攝影機還得要用好牌的咧 沒AF的影像錄了也沒用 01/08 17:13
Fallanakin:我還第1次看過臨檢追人還要調攝影機的笑話 01/08 17:15
loopuntil:對啊,只要加裝攝影機就可以維護治安了,超理想! 01/08 17:15
polola6212:換我問你 第一看到  你誰阿? 01/08 17:15
polola6212:我家有人在盧州分局上班 我誰阿 01/08 17:15
overpolo:誰阿? 01/08 17:16
mit28:大家不需要意氣用事吧,只是討論作法可不可行而已 01/08 17:16
polola6212:討論歸討論但請不要跳針 01/08 17:17
overpolo:怎麼可能可行 罪犯那麼長相打扮多種 他只是在做夢而已 01/08 17:18
polola6212:這種事不行?......那破案率直接降到10%以下算了 01/08 17:19
Fallanakin:本來在討論臨檢開槍,這傢伙開始跳針到事後破案了,XD 01/08 17:20
polola6212:這種事破案率不高是因為付出太高  所得太少 01/08 17:20
polola6212:我只是在一一回而己   不然可以在跳回來阿 01/08 17:20
polola6212:你可以在另外開一個回覆 針對我的回應回答 01/08 17:21
mit28:這種方式當然有其作用,但只能針對地緣來處理 01/08 17:21
overpolo:你要當下就判斷耶 大哥 事後掉錄影帶 罪犯只要不是蘆洲 01/08 17:21
mit28:不能一體適用的 01/08 17:22
overpolo:的 你不是只能吃鱉 如果是贓車一丟 你怎麼找? 01/08 17:22
mit28:今天若有方法當下攔截罪犯,豈非更有效率 01/08 17:22
polola6212:所以我說這結合經驗判斷,一個十幾歲的廟會小孩騎 01/08 17:23
polola6212:改裝車跨縣市作案的機率? 01/08 17:23
overpolo:傳給其他分局嗎? 那警察只要天天看錄影帶時間都不夠了 01/08 17:23
polola6212:如果要求每件案子都100%破案我就認了  01/08 17:24
mit28:怎麼說呢,我這邊的死小孩都騎到附近繁華縣市玩,這怎麼算? 01/08 17:24
overpolo:不要說跨縣市 跨區你就解決不了了 01/08 17:25
polola6212:我沒辦法一一回應了 01/08 17:26
polola6212:有事 我只能說 假如你們認為給予警察更大的權力 01/08 17:27
polola6212:就能遏止社會亂象 這只是飲鴆止渴 01/08 17:28
overpolo:並不是 只是我認為此事為警察的正當權力 01/08 17:29
mit28:同overpolo的想法,我只希望給予警察適度阻止犯罪的權力 01/0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