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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有人搬比例原則出來哭警察執勤過當, 在電腦前面打打字嘴炮一下炫耀自己修過公法懂比例原則當然很簡單, 關鍵點在於,員警在開槍前已經有要求當事人停車了, 拒絕受檢不停車還加速逃逸請問警察能有什麼有效作為? 追逐到他沒油? 追逐到他累了自己停下來? 追到對方出車禍停下來? 使用武器執行公權力迫使對方停車本來就是此一情狀下應該採取的手段, 當然你可以加速撞倒對方或是連絡警網支援追補等等當然也可以的方式, 只是既然我們不是在當時的情狀下,這些批判不過就是事後嘴炮, 說穿了員警開槍我看不出有什麼逾越比例原則之處。 有正義魔人說只不過懷疑是贓車有必要開槍? 贓車本身對於社會安全的風險並不僅在於贓物罪本身, 而是往往犯罪行為人在進行犯罪活動時,為求不被查緝或為誤導警方辦案方向, 都會使用贓車或假車牌作案,尤其是如果只是單純的贓車,何以對方拒檢逃跑? 警方合理懷疑駕贓車(或蓋車牌)逃跑可能是正要進行或是已完成犯罪的逃跑行為, 有什麼不對? 如果你今天只是單純開贓車、權利車AB車牌等等,你有必要跑給警察追? 有論者批評鄉民因為被擊斃的人是屬於問題青少年,所以才支持警察的用槍, 認為這是由結果論來反推論用槍是適當的,這說法顯然陷入了邏輯的謬誤, 因為打死人了,才認為開槍時機不合理,不也是從死人的結果來反推論開槍不當? 如果今天員警同樣開了槍,將後輪輪胎打破倒致機車摔車, 是否這些人又會認為開槍開得好? 員警訓練好精實在移動的車輛中還能擊中後輪胎? 員警在開槍的當下,究竟是不是瞄準死者頭部,恐怕只有本人才知道, 然而既然法官判刑是業務過失致死,顯然該員警就沒有殺人的故意, 有鄉民扯什麼處決式的開槍殺人就省省吧,上面已經一堆鄉民電你了, 根本情狀就跟處決式開槍不合。記住,你我都不是當事人,也沒有在現場目擊, 法官的判決也是來自於彈道、射擊角度等刑事鑑定的客觀科學證據得來過失致死的結果, 要扯說員警是故意要射殺被害人,恐怕說還得提出更多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 補個八卦,有一次我大概晚上11:30左右出門騎車買宵夜, 在重慶南路近南海路十字路口北向南的車道上,恰好路邊有員警在抓酒測, 遠遠的看到路邊停了一台車跟警車,有兩名員警跟三個男女在路邊, 應該是小轎車的駕駛跟乘客,就在我的機車要準備通過他們的時候, 忽然其中一名男子拔腿就往重慶南路路中間分隔島的方向跑去, 意圖穿越馬路逃逸,其中那個比較年輕的員警也立刻拔出槍來追趕上去, 到了安全島上時他停下來瞄準那個逃逸男,大喊"再跑就開槍了!" 不過那男的還是繼續跑,警察最後還是沒開槍,然後又繼續追,就跑進巷子裡不見人影。 由於事出突然,在我前面的一個中年大叔騎的機車,為了閃避他們, 摔車倒在馬路上,雖然車速大概只有30左右,但他也倒了下去站不起來。 我立刻把車停到路邊拿出手機叫救護車,旁邊也有好心路人過來幫忙, 摔車男還有意識,不過就是沒辦法站起來,本來他們要把他拉到路邊, 但我趕緊制止他們,因為如果有傷到頸椎,移動可能造成二次傷害, 應該等專業的EMT人員處理,接著有個好心的路人去跟警察借了交管棒, 到摔車男後面指揮交通。那個沒追過去的警察,也拿出槍來,叫他兩個朋友原地別跑。 在等待救護車來的時間,我也過去問那個警察為什麼剛那個人要跑, 那警察說他只是因為酒測攔下他,吹了之後有喝酒所以要他下車拿出身分證駕照, 沒想到他拔腿就跑,警察查大叔說查了資料,這傢伙因為持有槍械被通緝中, 難怪被攔了要跑。後來救護車了,把倒楣的摔車男送上車,我也跟著離開了。 至於後來有沒有抓到,我就不清楚了。 我提這件事只是想說,如果只是單純的酒駕臨檢被抓包、或蓋車牌被抓包, 有必要跑? 你跑警察當然會合理懷疑你還有其他更大的犯罪嫌疑, 拜託,躲在電腦前面賣弄比例原則、人權保障、民主法治的鄉民出一張嘴當然很容易, 請問你有真的拿槍冒著生命危險去面對真正的壞人過嗎? 鴿子是很多垃圾,警界陳痾也一堆,問題是在這個警察人人怕事, 媒體與民眾都對警察不友善的大環境下,還是有警察願意勇於任事盡責開槍, 難道不該給予一點鼓勵嗎? -- Lust Gluttony Greed Sloth Wrath Envy Pr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233.167
darkbrigher:有鴿子騎重機追國中生騎機車追到出車禍的案例 01/08 15:19
dichotomyptt:含淚推QQ 01/08 15:19
magecandy:請解釋 警方為何說謊 謝謝 01/08 15:19
警方護自己人是一個組織正常的行為, 然而結果並沒有成功,不就代表司法制度對於還原客觀事實足以信賴?
darkbrigher:當然家屬不會說小孩偷騎機車哪裡不對 而是怪鴿子追 01/08 15:19
RonaldBBS:拿著槍由後面打背對自己的人叫做面對真正壞人喔 01/08 15:20
ouyang:這篇寫的不錯啊 不過比例原則 還是個案認定 01/08 15:20
Subaudition:推一個 01/08 15:20
magecandy:他自認沒錯 幹嘛編故事說沒有直射而是跳彈打到死者? 01/08 15:20
新聞說是警方坦護自己人,看不出說是他自認沒錯。 況且刑法明文允許刑事被告說謊不犯任何刑責, 甚至還要踐行告知義務要讓被告知道有說謊的權利呢,說謊為什麼不可以?
darknoice:這篇講的中肯多了.... 01/08 15:20
ada8226891:推這篇!!!逃逸反而會害到無辜人 01/08 15:20
floz:開槍被關,不開槍被笑只抓紅燈右轉。 01/08 15:20
polola6212:大家好像都只有開槍才能解決事情的想法? 01/08 15:21
所以你就任由他危險駕車逃逸這樣?
gotohikaru:推 魔法糖你閉嘴 01/08 15:21
ouyang:因為你自己也假設 警察用槍和比例 那請問射頭跟射腳哪個 01/08 15:21
aappjj:警方有沒有漁網跟雞爪釘可用阿? 01/08 15:21
DDR2:有時警察也很難為 唉... 01/08 15:21
ebin: 沈重推。 警察的天線神經很敏感的 你這人有無問題很好認 01/08 15:21
polola6212:台北一堆攝影機會抓不來? 01/08 15:21
sakiyuto:要不然是要發正念來讓他停車嗎!? 好笑 01/08 15:21
ouyang:比例原則? 我可以說都合比例 也可以說都不合 因為還是回到 01/08 15:22
比例原則不過就是一個判準而已,我可沒有說開槍是最小侵害手段, 我只是說在那個情狀下開槍確實是一個有效達到目的的手段。
endorphin:對阿 但是法官都是___所以才會有不同看法 01/08 15:22
polola6212:今天一個功課不好,品行不良的小孩在你身邊是不是 01/08 15:22
ouyang:個案事實去認定.... 01/08 15:22
magecandy:我覺得吱吱才該縫嘴咧 科科 01/08 15:22
mit28:polola來個不用槍的攔截方法吧 01/08 15:22
doordie25:就一堆人事後諸葛亮,事前豬哥亮啊~ 01/08 15:22
polola6212:就可以現在抓去斃了 01/08 15:22
nicayoung:polo大大一定有高見可以解決 01/08 15:22
hungkuang:開單頂多被抱怨而已,開槍長官不挺、媒體欣喜、民眾看戲 01/08 15:23
magecandy:我得警方開槍沒錯 打死也不犯法 但是說謊就是有鬼了 01/08 15:23
※ 編輯: Mikli 來自: 114.136.233.167 (01/08 15:26)
polola6212:要我說是吧?好阿,我恰好老家在蘆州方面 那邊攝影機還 01/08 15:23
Caltren:推 01/08 15:23
gotohikaru:如果生得出手就去 少在這扮小丑 01/08 15:23
aidsai:PUSH ~ 01/08 15:23
hand824:不用槍的攔截方式 還頗厲害的 不知道誰做的出來啊 01/08 15:23
mit28:記得以前魔法糖的水準不是這樣的,id換人用了嗎? 01/08 15:23
polola6212:不少,那個在地在玩的其實就那些死嬰仔屁 01/08 15:23
st210113:有的人就標準出一張嘴 有不少鄉民期待聽聽你的解決方法 01/08 15:23
ouyang:說謊人之常情吧....所以法官才判緩刑 畢竟罪責不高 01/08 15:24
cuchiqqhh:這篇中墾 01/08 15:24
sakiyuto:polo: 輸入 MARCO POLO 後就可以清楚看到這飆仔跑哪去了 01/08 15:24
disyou:那些正義魔人沒見過事面...當警察真的很衰 01/08 15:24
magecandy:他是警察 我不認為警察有說謊這種人之常情可以用 01/08 15:24
hieix:當下說謊固然不正確 但是人就會想脫罪 這根執法是兩回事 01/08 15:24
polola6212:把草埔仔那此出陣的地方查一查比對攝影機和當地資料 01/08 15:24
polola6212:會查不出來? 01/08 15:25
nicayoung:然後他就乖乖被你抓? 01/08 15:25
hieix:你可以說他謊報有錯 但執法用槍沒有錯誤 01/08 15:25
RonaldBBS:不管有沒有方法 拿槍射人只為拒絕臨檢都不是理由 01/08 15:25
sad2:就事論事 自己假設情境做什麼 01/08 15:25
chienk:一百公尺 跑12秒內 才能當警察 01/08 15:25
nicayoung:你的方法太棒了,我都沒想到 01/08 15:25
pttdog:警察們圓謊 難道值得鼓勵嗎? 01/08 15:25
magecandy:你都說脫罪了 可見警察也知道自己做得太過份 01/08 15:25
Mpegwmvavi:不合魔法糖意的全都被他一貫認定為吱吱 高手 01/08 15:25
polola6212:我有說一定要攔下來嗎?事後是不能追查嗎? 01/08 15:25
coolchin:如果法官判故意殺人,那這不會是過當,而是違法行為。 01/08 15:26
magecandy:一開始 如果警察就講真話 那我就站在警察那邊 01/08 15:26
Redchain:以後遇到酒駕 也來"事後"酒測、"事後"約談好了 01/08 15:26
coolchin:如果今日是過當,逾越必要程度與利益失衡,判過失致死無 01/08 15:26
DDR2:事後很容易追查的話 我想全台灣都沒壞人了 01/08 15:27
mit28:.....你這作法當通緝犯就爽歪歪了 01/08 15:27
hieix:另外這種社會案件還要分藍綠 只能說 X你X沒救了 01/08 15:27
ForTheHorde:那中間選民想必不站在愛說謊的馬英九跟吳敦義那邊囉? 01/08 15:27
southdog6932:寧願死小孩被槍打死 也不要拒檢逃逸撞死無辜百姓 01/08 15:27
※ 編輯: Mikli 來自: 114.136.233.167 (01/08 15:28)
pttdog:身為執法人員 警政人員在法院都說謊 還有什麼可以信? 01/08 15:27
sad2:那現行犯可以不用抓了 反正事後追查啊~ 01/08 15:27
markelf: 不執法→鴿子是米蟲 執法→鴿子是殺人魔 01/08 15:27
magecandy:還有 警察攔撿 一個沒帶安全帽的拒攔跑了 警方一槍對空 01/08 15:27
gsx7777777:不執法→鴿子是米蟲 執法→鴿子是殺人魔 01/08 15:27
st210113:原來只要比對攝影機跟當地資料就好 真是有見地 01/08 15:27
coolchin:誤,也就是對該behavior的認定,關聯最後判決結果。 01/08 15:28
markelf:鄉民出張嘴還真容易 01/08 15:28
st210113:懲惡除奸維護世界和平這個任務就交給你啦 01/08 15:28
magecandy:第二槍斃了他 難道鄉民也覺得OK嗎? 01/08 15:28
第二槍就斃了他只是個意外,都判決過失致死了,你還要扯說是故意要殺他? 請問你是法官還是刑事鑑定人員? 還是你看過鑑識報告? 還是只有一張嘴?
polola6212:如果是通輯犯當然是另一種作法,你哪隻眼睛看到他是? 01/08 15:28
那是他拿駕駛的身分證跟警方的資料庫查詢的結果,又不是用看的, 我只是個路人,他有必要唬爛我?
nicayoung:還可以阿,我覺得心理沒鬼的人不會逃跑 01/08 15:28
coolchin:意思:法官認同開槍行為有其助益,但是結果卻致人於死, 01/08 15:28
coolchin:認為有失輕重。 01/08 15:29
bilinear:好文就要給推啦 鄉民動一張嘴最會 01/08 15:29
mit28:所以魔法糖不覺得是過失而是故意殺人? 01/08 15:29
hieix:我只想問一句 公權力伸展還要分對象的嗎!? 01/08 15:29
overpolo:用眼睛就看的出來是通緝犯 同樣是POLO的我看不出 真弱 01/08 15:29
RonaldBBS:有鬼是甚麼意思 遮車牌也會被罰阿 蠢蛋不想被罰就會逃阿 01/08 15:29
sad2:你沒欄下他你怎麼知道不是通緝犯 你X教授啊~ 01/08 15:29
darkbrigher:鴿子折國旗時 倒是沒看過中立選民出來喊執法不公 01/08 15:30
hand824:通緝犯那麼多個 你要一個個背下來啊 01/08 15:30
hieix:今天是他看來是個少年 他X的要是他其實才剛姦殺兩個人呢? 01/08 15:30
overpolo:很酷的人一直倒果為因 你和鴿子有仇嗎 01/08 15:30
mit28:polola你覺得警察可以一眼就認出拒捕者是不是通緝犯? 01/08 15:30
RonaldBBS:那就等攔下他再說阿 沒攔下來不知道是否通緝犯先開槍喔 01/08 15:30
※ 編輯: Mikli 來自: 114.136.233.167 (01/08 15:32)
markelf:甚麼時候原來違法的人可以這麼大聲幫自己找理由開脫的? 01/08 15:30
Mpegwmvavi:魔法糖是和鄉民為敵 人家說一他就要說二才顯得高尚 01/08 15:31
ouyang:不自證己罪原則啊 01/08 15:31
nicayoung:Ronald大大請教一下怎麼攔? 01/08 15:31
polola6212:你是不曉得法律有個原則,在還沒確認罪行之前,一律 01/08 15:31
polola6212:是以沒有犯罪做為假設嗎? 01/08 15:31
啊不就是無罪推定原則嗎? 六個字你要推兩行? 無罪推定是適用在刑事追訴上,要求審判決前都要保持被告是無罪的心證, 請問這個理論跟我講的是有什麼關係? 多念點書再來吧。
ouyang:糖糖是中間選民 正直和善良的代表 不准批評他 01/08 15:31
overpolo:無罪推斷不是這樣用的 真弱 01/08 15:32
※ 編輯: Mikli 來自: 114.136.233.167 (01/08 15:33)
polola6212:不然怎用?樓上請說 01/08 15:32
coolchin:違法找理由為自己開脫,這是人性,難道這樣也有違法嗎? 01/08 15:32
hieix:看了這麼多狗屁不通的言論我都想拉屎了 01/08 15:32
mit28:真無言 01/08 15:32
magecandy:是啊 所以該判過失致死啊 有錯嗎? 01/08 15:32
RonaldBBS:我不知道怎麼攔 但開槍跟攔人受檢根本就不合乎比例 01/08 15:33
strive76:這麼愛逃 死了就別該阿 支持警察用槍 01/08 15:33
hieix:我老粗不懂法律啦 不過拒捕跟妨礙公務不是罪行這樣!? 01/08 15:33
magecandy:斃了他是事實 是不是過失 天曉得. 所以判個過失剛剛好 01/08 15:33
clover1211:無罪推定適用在警察抓人嗎? 那警察執勤依據是? 01/08 15:33
nicayoung:那你還攔下來再說......... 01/08 15:33
RonaldBBS:就算攔不住又怎樣 他除了遮牌拒檢有做啥事要被槍打 01/08 15:34
RonaldBBS:對阿就是攔下來再說阿 沒攔下來就開槍是怎樣 01/08 15:34
markelf:執法現場誰跟你無推斷 等警察被打死了才知道對方是壞人嗎? 01/08 15:34
RonaldBBS:完全沒有合理理由懷疑對方會對公眾造成傷害 01/08 15:34
overpolo:那少年有被告嗎 科科 難到他沒有明顯犯罪事實在先? 01/08 15:35
sad2:這麼懂法律 應該不會不知道"警察職權行使法"也是法律? 01/08 15:35
markelf:請你去看看你認為的人權國家的條子是怎麼執法的在來說嘴 01/08 15:35
polola6212:對不起,我不是主修法律, 但是無罪推論可以用在這邊 01/08 15:35
polola6212:通識課上過 01/08 15:35
看來你上課不太認真,如果凡事一切無罪推定,那麼刑事偵查上的強制處分都不能做了, 因為無罪推定所以羈押、搜索、限制出境、具保都不可以唷,是這樣? ※ 編輯: Mikli 來自: 114.136.233.167 (01/08 15:37)
overpolo:以你標準以後鴿子看到人被搶時 是不是也不能抓? 01/08 15:36
RonaldBBS:又來了 壞人要傷害警察警察擊斃壞人沒問題 01/08 15:36
Koshiro:依照此說 以後只要有罪嫌 就通通用開槍打人來阻止吧 啾咪 01/08 15:36
Caltren:要無罪推定 那要警察做什麼 都無罪了怎麼可以盤查攔檢 01/08 15:36
overpolo:他拒捕了 通識課不要睡覺 01/08 15:36
RonaldBBS:但一個普通人只是想逃走就要被擊斃 甚麼道理 01/08 15:36
coolchin:看到被人搶,人人皆可抓之,因為是依法令行為。 01/08 15:37
RonaldBBS:拒捕又怎樣 傷害了誰?? 01/08 15:37
nicayoung:他不逃不就沒事了? 01/08 15:37
sad2:拒絕臨檢逃走的行為算普通人? 01/08 15:37
coolchin:不知道,去翻下刑訴第88條,謝謝指教。 01/08 15:37
polola6212:所以說拒捕就可以往人身上開槍... 01/08 15:37
nicayoung:依你所說,拒捕是正當行為囉? 01/08 15:37
smdra:警察合理判斷想逃走的人可能是通緝犯.何況普通人不會逃 01/08 15:37
RonaldBBS:不然是怎樣??犯罪者?? 連嫌疑人都稱不上 01/08 15:37
lawrence1129:他不逃不就沒事了 你不獨立不就沒事了 01/08 15:37
djmay:頗中肯的 給推 01/08 15:37
Caltren:普通人沒做什麼 因為心情不好or討厭警察 所以逃檢 這樣? 01/08 15:38
lawrence1129:你獨立了就不要怪對岸飛彈太大顆阿 01/08 15:38
coolchin:拒捕不是正當行為,而是人性本質,不懂去翻書。 01/08 15:38
RonaldBBS:不正當阿 但也有輕重之分 明顯這就是很輕很輕 01/08 15:38
magecandy:最好是普通人不會逃. 看過太多OBS拒絕攔停 01/08 15:39
overpolo:輕個屁阿 因為沒法認定是否重大嫌犯 所以拒捕很嚴重 01/08 15:39
southdog6932:拒檢逃"跑"是傷不了誰 騎車亂飆拒檢傷不了人?試試看 01/08 15:39
markelf:執法→鴿子殺人魔 不執法→鴿子米蟲 鴿子被幹掉→還是米蟲 01/08 15:39
coolchin:為何有些犯罪行為,與犯罪主體有血緣關係會特別寬容。 01/08 15:39
magecandy:不會逃的都是老實人 不然就是逃不掉 01/08 15:39
RonaldBBS:喔 那每個開快車的都直接用槍轟掉好了 會傷人阿 01/08 15:40
biku35:先是通報有贓車在逃 然後警察追上去 發現遮車牌 不停繼續 01/08 15:40
Asucks:反正做了虧心事才會逃,不逃乖乖停下來絕不會有事 01/08 15:40
nicayoung:關開快車什麼事了?別跳針喔 01/08 15:41
biku35:逃逸 這樣的狀況 普通人逃逸?? 01/08 15:41
sad2:這麼愛假設 等超速被警察轟再上來po文 01/08 15:41
RonaldBBS:前面自己有人說騎車亂飄會傷人我才這樣講阿 01/08 15:41
mit28:逃得掉的都放他去,以後照著錄影機來抓就好,沒錄到就算了 01/08 15:41
magecandy:不逃乖乖停下來就等著吃罰單加回家被父母扁 還不叫有事? 01/08 15:41
smdra:你既然有想逃的意圖.本來就有風險被人當成做虧心事的罪犯 01/08 15:41
coolchin:難道一個搶匪,犯罪既遂後,還要被冠上"脫逃罪"嗎? 01/08 15:41
RonaldBBS:最好 你就跟父母強迫小孩給她看日記的人一樣 01/08 15:42
RonaldBBS:不給看就事有虧心事 01/08 15:42
hagousla:推你一個~我也覺得警察無辜 01/08 15:42
endorphin:咦?沒有問題怎開那麼快 投胎? 寧願被警察打死也不要肇事 01/08 15:42
southdog6932:我說騎車亂飆拒檢 別斷章取義 亂跳針.... 01/08 15:43
st210113:扯到那裡去了...拒檢逃逸可以扯到看日記.... 01/08 15:43
isaacp:R一直跳針 感覺超弱= = 01/08 15:43
smdra:警察不是人民認定的執法者嗎?跟父母有什麼關係?? 01/08 15:43
nicayoung:拒檢跟日記不給看差很多吧........... 01/08 15:43
RonaldBBS:騎車亂飄會傷到人 但拒檢不會吧 你把兩件加再一起 01/08 15:43
darknoice:用槍我覺得還是只能當做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警察執法就是 01/08 15:43
RonaldBBS:說會傷到人 所以可以開槍打 是你混淆吧 01/08 15:43
darknoice:代表國家在行使,人民的生命權是最最基本的保障,我想還是 01/08 15:43
sad2:等下可能會說不給看日記都直接用槍轟掉算了 01/08 15:44
hand824:去看一下警械使用條例吧 01/08 15:44
mit28:所以啊,當警察努力開單就好了,搞得自己那麼累幹嘛 01/08 15:44
MMAXo:推原 PO 這才是有邏輯而且是講到關鍵點 01/08 15:44
darknoice:提昇警察素質(法學和武術)、待遇跟員額,然後給予充足的 01/08 15:44
nicayoung:警察是萬不得已才開槍的,你以為他愛開阿? 01/08 15:44
smdra:拒絕臨檢本來就應該抓回來.有合理理由對空鳴槍示意停車 01/08 15:44
nicayoung:如果有什麼高見可以不開槍解決的,小弟受教 01/08 15:44
st210113:對他來說 亂飆拒檢=開快車=日記不給父母看=心裡有鬼 01/08 15:44
darknoice:裝備才是正常的手段吧 01/08 15:44
djmay:日記都出來了 怎不說L都不給看deathnote呢? 01/08 15:44
Naix:拒檢不等於騎車亂飆是沒錯,但請別忽略此兩件事情的相關連程度 01/08 15:45
nicayoung:說真的一槍開下去,光報告就寫不完 01/08 15:45
RonaldBBS:對空鳴槍很合理 甚至打輪胎都合理 打人就過度 01/08 15:45
Mikli:日記跟騎贓車拒檢好像風馬牛不相及 01/08 15:45
endorphin:對 接下來少數意見不管怎麼說都是"跳針" 01/08 15:45
nicayoung:誰閒著沒是想開槍打人,配合臨檢,很難嗎 01/08 15:45
Naix:慢慢開,並且依交通規則行駛, 是能穿得過臨檢喔 = = 01/08 15:46
Mikli:請問你由哪理推論警察是瞄準死者開槍? 不是瞄輪胎? 01/08 15:46
RonaldBBS:統一很難嗎 你們不獨立就不會打你們阿 01/08 15:46
nicayoung:又跳針了 01/08 15:46
djmay:所以員警說他瞄頭了嗎? 我好像沒看到? 01/08 15:46
RonaldBBS:阿本來新聞就有獎是苗人打 你沒看喔 01/08 15:46
Mikli:某R跳針政治了嗎? 01/08 15:46
southdog6932:嫌犯因拒檢 所以騎車亂飆可能傷人 這樣很難懂嗎 01/08 15:46
Naix:我猜是依照結果吧 XD 01/08 15:46
sunny15:看的出來polola6212說不過了XDDDDDD 01/08 15:47
southdog6932:難不成拒檢逃逸時還會乖乖停紅綠燈、禮讓行人勒 ? 01/08 15:47
RonaldBBS:所以騎車亂飄才事會傷人的原因那只要騎車亂飆就開槍打? 01/08 15:47
Mikli:朝人射擊是因為打到人了,如果是朝人射擊請問判決會是業務過 01/08 15:48
smdra:你又跳針了.重點是逃逸. 01/08 15:48
ernie0523:在台灣要能瞄頭就打到頭的警察 應該沒幾個吧 01/08 15:48
RonaldBBS:不是跳針 只是相同情況吧 站在人民立場未必他服氣警方抓 01/08 15:49
Mikli:失致死嗎? 法官都是腦殘? 瞄人射還不判殺人罪? 01/08 15:49
yashingno:看到你跟某人講不自証己罪原則我笑了 因為他看謀啦XDD 01/08 15:49
RonaldBBS:他 這不就跟我們國家的立場不願意被中國控制是雷同的 01/08 15:49
sad2:所以警察有過失不是無罪 01/08 15:50
nicayoung:又跳針了,你很愛扯東扯西耶 01/08 15:50
RonaldBBS:嗯好吧 所以如果你認為是打車或者鳴槍打傷人 01/08 15:50
overpolo:亂跳針 01/08 15:50
icem:以後被飆車族圍 就不要哭警察只會記車牌 01/08 15:50
djmay:差不多了 連統獨都搬出來 大家可以休息啦 01/08 15:51
RonaldBBS:那我沒啥問題阿 我只是認為不該朝人打 01/08 15:51
nicayoung:臨檢有法可循,統一勒?這哪能比 01/08 15:51
smdra:你的舉例失敗.別想轉移話題.這是人民給予的職責. 01/08 15:51
RonaldBBS:中國有它們的統一法阿 01/08 15:51
sad2:朝輪胎打卻打到人 一樣是過失 01/08 15:51
st210113:還真會扯.那你也能說犯人的立場不願意被監獄關著是雷同的 01/08 15:51
mit28:是啊,所以警察配判刑兼賠錢了,執法過當沒錯 01/08 15:51
Naix:狗屁不通..我看您最後想扯到反社會化人是否須遵循社會秩序吧 01/08 15:51
nicayoung:你中國人? 01/08 15:51
Mikli:請問他有朝人打嗎? 打死人是結果,你怎麼可以說因為打死人就 01/08 15:51
Koshiro:開槍的必要條件:警察自身被攻擊 或可預見他人被攻擊時使用 01/08 15:52
hand824:媽的!警察職權行使法就寫的很清楚了 是不會去看 還在這辯 01/08 15:52
RonaldBBS:我就說如果你是這樣認為我就覺得沒問題 01/08 15:52
RonaldBBS:如果朝人打我不認同 但如果是過失打到就過失沒問題ok? 01/08 15:52
Mikli:一定是故意瞄準他開槍? 都判過失致死還在扯對他開槍。 01/08 15:52
djmay:反分裂都出來了 有沒有人要做成簽名檔XD 01/08 15:53
yoqwqq:認真就輸了,有些人事情沒落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 01/08 15:53
Mikli:判決結果就過失致死了,判決書有鄉民貼了。 01/08 15:53
smdra:過失打到也被判罪了.你想敘述什麼.請講述明確點 01/08 15:53
mit28:....本來就判過失啊,討論之前都不看原文的? 01/08 15:53
Koshiro:光是逃逸 沒有可預見意圖殺傷他人的樣態 開槍當然不符比例 01/08 15:54
RonaldBBS:原本新聞就寫朝人打 我沒看判決書那篇 01/08 15:54
smdra:我希望你能看完全文在參予討論.不然沒有意義的 01/08 15:55
saddog:不要質疑中立選民, 謝謝 01/08 15:56
machicat:完全挺原PO 看了直到我心坎裡 !! 01/08 15:58
djmay:新聞只說彈道吧 當然是直貫 難不成兩顆星彈跳? 業務過失的確 01/08 15:58
lakelake:推 01/08 16:00
birdy590:照原 po 說法警方作為是合理的耶 幹嘛還搞掩護啊 01/08 16:00
djmay:但警察第一槍有示警 且有發現車牌被遮蔽他拒檢 01/08 16:01
smdra:拒絕臨檢.又騎車逃逸.不開槍還能怎樣 01/08 16:02
birdy590:當然還能怎樣 01/08 16:03
machicat:太棒了 這樣警察都不用執法 不要抓闖紅燈 不開紅單 好嗎 01/08 16:03
birdy590:上面才有警察徒步追到逃犯的新聞, 槍這麼好用幹嘛不用 01/08 16:03
machicat:沒有警察 這個社會 又要怎麼運作下去 01/08 16:03
birdy590:不是只有開槍和完全不管兩種選擇, 中間的空間大的很 01/08 16:04
Mikli:警械使用條例就允許警察對脫逃之人得使用槍械了,有問題嗎? 01/08 16:05
saddog:警察還是不要配槍啦, 不然聖人永遠都可以說嘴 01/08 16:05
birdy590:當然有 另一條沒看到嗎? 允許你用槍不代表射殺會沒事 01/08 16:06
Mikli:過當與否可以檢討,判決書都說過失了,還有人在故意對他開 01/08 16:06
Mikli:槍上面跳針。 01/08 16:06
djmay:恩 大致了解兩方的想法 這問題無解了 畢竟法律無明確規範拒 01/08 16:06
Mikli:今天判決既指出是過失,顯見開槍員警並無射殺死者之故意, 01/08 16:07
djmay:檢逃逸屬何種情形 是否該用槍 那怎麼做都會有人說話了... 01/08 16:07
Mikli:有可能是對車輪開槍確因為移動中或瞄準欠佳而殺傷,這才是被 01/08 16:08
Mikli:判決過失致死的主因。真要找爭點,是在於騎贓車又拒攔檢的 01/08 16:08
Mikli:情狀下得否開強使車輛失去移動之能力上。 01/08 16:09
birdy590:是和解減輕才這樣判喔, 沒和解的話恐怕沒那麼容易善了 01/08 16:09
hand824:拒絕臨檢 騎車逃逸 員警合理懷疑為刑事犯者 01/08 16:10
derry:推你這篇.... 01/08 16:10
mit28:.....和解可以讓故意殺人改判成過失殺人嗎? 01/08 16:11
birdy590:有人說故意嗎? 這跟過當是兩碼子事 01/08 16:12
birdy590:現在法院的判定顯然是認為過當, 所以這篇一開始就被打槍 01/08 16:13
pase139:推 01/08 16:13
coolchin:並沒有兩碼子,都在主觀構成要件中,只是成立其一而已 01/08 16:13
coolchin:開槍之際,主觀心態依法想阻止嫌犯,所以認定為無故意, 01/08 16:14
birdy590:用槍過當 但不見得是想要把死者殺了 不是這樣嗎? 01/08 16:14
birdy590:所以不是故意不代表沒有過當, 這是兩個獨立條件 01/08 16:14
coolchin:而檢討過失,既然有過當,那當然成立過失,違背注意義務 01/08 16:15
Mikli:和解最多影響量刑,但是不會影響所犯法條,瞭解嗎? 01/08 16:15
balanceCIH:中肯推! polola你可以不要再跳針嗎? 01/08 16:16
birdy590:是啊 所以你寫的第一句就不成立了 還需要多說嗎 01/08 16:16
Mikli:你今天故意殺人,你跟家屬和解要賠兩億也不會讓殺人罪變過失 01/08 16:16
Mikli:致死。 01/08 16:16
birdy590:說員警故意殺人的也只是一小部份, 這我也認為沒道理 01/08 16:16
birdy590:檢察官也不會這樣起訴... 因為照這狀況幾乎不可能定罪 01/08 16:16
Mikli:你有看懂我的文章,我是說在這種情狀下開槍使車輛失去動力 01/08 16:17
birdy590:鄉民沒注意的是, 這案子同樣是檢方會同警方偵辦後起訴 01/08 16:17
Mikli:是符合比例原則的,只是警察槍法太爛才有這種結果。 01/08 16:17
m2002fe:中肯~ 01/08 16:17
birdy590:這時候又變成神槍手了? 沒那本事就不要隨便開槍 01/08 16:18
coolchin:哪裡有符合比例原則?你鬼扯啊。有符合怎麼會過當,怎麼 01/08 16:20
birdy590:鑑定結果也不支持這種看法 01/08 16:20
coolchin:會成立過失致死,有符合的話,應該是無罪。 01/08 16:20
coolchin:你開槍 要嘛中彈受傷 或是中彈死亡,法官要的是受傷,而 01/08 16:21
coolchin:不是死亡,從判決推論,怎麼可能符合呢? 01/08 16:21
Koshiro:如果符合警械使用條例 那麼請問該用何法以過失殺人論罪呢? 01/08 16:23
Mikli:符合也不代表會判無罪,因為結果是死亡而非打破車輪而已。 01/08 16:23
birdy590:符合就是無罪啊 法律授權下的開槍怎麼會有罪? 01/08 16:24
Mikli:刑法啊,警械使用條例只是行政規則。 01/08 16:25
coolchin:符合半無罪機率相當高,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不罰 01/08 16:25
leon1415:看完全文非常感動, 支持原PO, 更支持這位警察 01/08 16:25
coolchin:法官已經排除故意,只檢討過失,如果沒過失,何來其罪? 01/08 16:25
coolchin:過失之成立,是因為過當。如果符合,會判有罪?看到鬼 01/08 16:26
Mikli:法官認事用法本來就有其理由,我說符合是我的觀點而已,況 01/08 16:26
Mikli:且本案如果被判無罪,恐怕更與多數人的法感情不合。 01/08 16:26
coolchin:不懂,別出來亂講。 01/08 16:27
Koshiro:若警察依法使用警械 導致犯嫌死亡 是依法令執行職務之行為 01/08 16:28
Koshiro:我認為是無罪啦 01/08 16:28
Mikli:我才看不懂你在扯什麼,瞄準輪胎卻打到人這樣不構成過失? 01/08 16:29
birdy590:比較極端一點講 警匪槍戰打死歹徒 會被判有罪嗎? 01/08 16:29
Koshiro:所以會認為今天被判過失 是因為逾越必要程度 才被判過失 01/08 16:30
Mikli:我說的是可以開槍打輪胎,我何時說過要開槍打人? 01/08 16:30
birdy590:可惜證據並不支持啊, 又不是單方面說瞄準輪胎就會被採信 01/08 16:30
Mikli:我說這種情狀下可以開槍,我可沒說可以開槍打人啊大哥, 01/08 16:30
birdy590:會造假硬說是流彈打到不也是同樣目的嗎? 同樣不被採信 01/08 16:31
pineapple530:不推不行 01/08 16:31
Mikli:如果今天是警不開槍打死嫌犯即有可能有生命危險的話,當然打 01/08 16:31
lawrence1129:過失致死被法官判過失致死不是剛好? 01/08 16:31
Mikli:死會被判無罪,依法可以開槍跟依法可以開槍打人是不同的。 01/08 16:31
coolchin:抱歉,我沒看到你上一行推文,汽車動力,sorry 01/08 16:32
wingod:台肯~(推文之虞 不忘台灣 XDD) 01/08 16:32
birdy590:開槍擊毀移動中的機車動力... 人類有辦法做到嗎? 01/08 16:32
Mikli:過失之成立可不只是過當啊,今天警察誤以為路邊歐吉喪拿出 01/08 16:33
birdy590:不能打人卻打了人 這不是過當是啥? 01/08 16:33
Mikli:雨傘來警察以為是武器加以還擊,主觀錯誤也會被判過失啊! 01/08 16:33
coolchin:毀損汽車動力,開槍是可以的,只是可能性問題。 01/08 16:33
Mikli:cool我懂你的意思,你可能誤以為我認為開槍打人符合比壢原則 01/08 16:34
birdy590:這是機車不是汽車耶老兄 有辦法打中下屆奧運就靠他了 01/08 16:34
Koshiro:開槍前可預見子彈是會打死人的,所以過失不在於打不準這點 01/08 16:34
Mikli:當然可以,如果擊中後輪輪胎導致爆胎車子不就停了嗎? 01/08 16:35
Mikli:當然很困難,但不是不可能做到,但槍法太爛不是討論範圍啊。 01/08 16:36
Mikli:開槍前當然有打死人的預見可能性,至於過失在哪點可能要看 01/08 16:37
Mikli:法官怎麼判決。 01/08 16:37
birdy590:沒看過機車輪胎是吧? 可不可能沒有爭論的必要 01/08 16:39
birdy590:別忘了檢方手上有彈道鑑定報告, 五槍沒一槍符合打輪胎 01/08 16:40
Mikli:如果真的瞄人,那怎麼不是判271判276呢? 01/08 16:45
Mikli:老是在新聞文字上打轉,如果真的是瞄人那法官是腦殘了? 01/08 16:46
optimisticss: 01/08 16:51
lawrence1129:總之過失致死是確定 被判刑是剛好 01/08 16:51
scamprandy:給推 01/08 16:57
tyshowman:打人很剛好 不過不小心打死人判一點刑也剛好 01/08 16:57
tyshowman:畢竟終究是一條人命 如果準一點打爆車子就OK了 01/08 16:58
turgnev:給推~那些愛屁的讓他去屁~推~ 01/08 16:59
howfreedom:推這篇啦!!!! 01/08 17:00
Mikli:tyshowman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 01/08 17:04
ziva:機車後座有人開槍可以制止前座的駕駛逃逸? 哪裡是有效手段? 01/08 17:16
oligoisgood:噓文的別再出一張嘴了很難看 01/08 17:17
eisenccw:中肯 01/08 17:19
mncr:中肯+1 01/08 17:20
fatmi:推!!! 01/08 17:24
asity:袒護自己人就是妨礙司法公正吧,不是正常行為可以帶過的 01/08 17:32
bule1212:前面推論很中肯 後面有必要跑開始又不中肯了 01/08 17:34
bluebigfly:噓文的有一天,歹徒逃亡中抓你當人質,就不要來叫 01/08 17:35
jackyluo:這篇中肯啦!! 推一下!~~ 立場中立! 01/08 17:37
jansan: 中肯啦 01/08 17:39
victoriameow:中肯 評論容易 人在事發當下判斷難啊... 01/08 17:39
NcThoR:讚啦 01/08 17:47
bigmao:太棒! 01/08 17:49
Terrill:正義屁人 不意外 01/08 17:50
MIZUYAMA:推 很客觀中肯 01/08 17:52
gino801:中肯+1 怎麼沒有拖美國警察愛開槍來鞭 01/08 18:02
oneal6110891:那些腦袋有洞的想說可以像我一樣掏出30CM逼對方停車 01/08 18:04
superzenki:中肯! 01/08 18:07
pavon:我只想問為什要預設受臨檢者"跑"是因為他其實犯更大條的罪? 01/08 18:07
mosquito3467:比起嘴砲 這邊有誠意多了 01/08 18:07
pavon:立論基礎為何?還是你自己想當然爾的說法?如果照此推論,有些 01/08 18:08
pavon:人交通違規拒警攔停呢?是否代表他一定犯更大條的罪?所以已經 01/08 18:09
pavon:對他有合理懷疑,那就可以開始"偵查"?這樣的說法很怪... 01/08 18:10
pavon:不管犯的是什麼法,遇警想跑本來就很正常吧?對一個落跑的人 01/08 18:12
pavon:開槍?如果沒有急迫危險?危害他生命有何意義? 01/08 18:13
thisispika:GOOD 01/08 18:17
FirstAngel:推 01/08 18:18
aven01:只有通識上過就別出來獻醜了好嗎...就像你今天跟人家討論論 01/08 18:19
aven01:文 然後你回人家說你國小社會課上過是一樣的道理 01/08 18:20
aven01:一堆嘴炮很愛講 又不引判例也不引實務 不知道是要炮什麼鬼 01/08 18:21
mrdragon:好文y 01/08 18:25
yung80111:GJ 01/08 18:33
fv:一堆屁人 國中生就不要在這裡裝大人 腦都還沒發育好咧 01/08 18:33
sdcheck:太強大了 01/08 18:37
adst513:終於有人說人話了 給推 01/08 18:40
Naix:看完書回來補推一下 顆顆~ 01/08 18:55
fluterway:是我我也開槍 01/08 19:02
iamjk122:中肯推 01/08 19:05
iamjk122:無罪推定適用在 「審理」程序 而非 「偵查」程序 01/08 19:08
iamjk122:polo 真的請多讀書喔.. 01/08 19:09
beahpcat:現在壞人都比較好當 01/08 19:21
milkpolo:如果射爆輪胎 車子倒了 人受傷死了 還會需要背過失致死嗎 01/08 19:24
weltschmerz:給pa:沒有人說逃跑者有更大的罪,只是依「常識」判斷 01/08 19:48
weltschmerz:若你沒有做更大的壞事,你跑給警察追做什麼? 01/08 19:48
weltschmerz:炫耀你跑步能力媲美奧林匹克運動員? 01/08 19:49
weltschmerz:而且你怎麼知道他逃跑不會回頭給警察一槍?這樣算 01/08 19:50
weltschmerz:不算危害生命安全阿? 01/08 19:51
gogostussy:反正一堆人就只是為反對而反對 其實連個屁也放不出來 01/08 20:01
VictorTom:中肯推 01/08 20:07
ru04hj4:噓的人 有天遇到這種鳥事 就保持一樣的想吧 01/08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