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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li (離開)》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開槍追捕誤殺人命 員警被判1年半 : 時間: Fri Jan 8 15:17:30 2010 : : 然而既然法官判刑是業務過失致死,顯然該員警就沒有殺人的故意, : 有鄉民扯什麼處決式的開槍殺人就省省吧,上面已經一堆鄉民電你了, : 根本情狀就跟處決式開槍不合。記住,你我都不是當事人,也沒有在現場目擊, : 法官的判決也是來自於彈道、射擊角度等刑事鑑定的客觀科學證據得來過失致死的結果, : 要扯說員警是故意要射殺被害人,恐怕說還得提出更多具有說服力的證據。 : 第二槍就斃了他只是個意外,都判決過失致死了,你還要扯說是故意要殺他? : 請問你是法官還是刑事鑑定人員? 還是你看過鑑識報告? 還是只有一張嘴? : → Mikli:請問你由哪理推論警察是瞄準死者開槍? 不是瞄輪胎? 01/08 15:46 我看他不是推論,是看新聞報導的 以下是本篇新聞內容 ==================================================================== 警方第一時間護「自己人」,表示林冠宏是「對空連開六槍示警」,卻 因子彈擊中一處公寓四樓的分離式冷氣機,「反彈」打中後座吳男後腦致死。 為了圓謊,連續搬出了「跳彈」、「對空鳴槍」、「遠程射擊」等說詞,引 發家屬不滿,最後請來刑事局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使用國內首見價值六百 萬元的「三D雷射掃描儀」,搭配電腦建構現場空間,還原真相,證實致命 子彈是從右耳後穿進後腦,直接打爆吳廷男頭部。 檢警調查發現,事發時林冠宏僅在第一槍對空鳴槍,之後五槍幾乎都是 朝人射擊,許多官警因此遭連坐處分。 ==================================================================== 被殺的那個人是不是人渣? 這都是事後才知道的結果論,沒什麼好提的 該警察在當下只看到兩個人騎車逃逸,僅此而已 而騎車逃逸的行為就可以朝人射擊開五槍嗎? (朝人射擊不是我講的,是檢警調查發現講的) 而朝人射擊打五槍,真的沒有射殺意圖嗎? (朝人射擊不是我講的,是檢警調查發現講的) 以下開放鄉民討論 鄉民A:他是人渣死有餘孤,你看看他幹了啥 鄉民B:警察又不是神槍手,運氣不好才中頭 鄉民C:臨檢逃逸撞到人怎麼,射殺剛好而已 鄉民D:請問你是從哪推論朝人開槍不是朝車 鄉民E:一定是新聞亂寫,檢警唬爛,騙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7.81
sexy5566:看報紙辦案解析還原現場 連科南都自嘆不如 01/08 16:04
Hi 鄉民E
elewis:跟當鴿子的朋友討論過 那種蓋車牌的 會懷疑是作案的路上 01/08 16:04
overpolo:以後警察最好別佩槍 遇到事就跪下來打自己 感化犯人 01/08 16:04
你腦袋只有跪下來跟開槍射殺兩個選項嗎
hungkuang:報紙的可信度要打三折 01/08 16:04
鄉民自行腦補要打幾折
ouyang:有點類似雲林來時 警察拿警棍狂扁民視記者 01/08 16:04
bilinear:條子取消佩槍,一律改用短木棒。鄉民總滿意了吧? 01/08 16:04
elewis:或是作案完 能不抓嗎? 打死剛好而已 01/08 16:04
Hi 鄉民C
ouyang:警察有時候容易歇斯底里.... 01/08 16:05
Darius:故作輕鬆哪個鄉民不會,最後一段還想酸人,省省吧 01/08 16:05
nicayoung:以後警察都發正念就好,反正啥都不能做 01/08 16:06
你腦袋只有發正念跟開槍射殺兩個選項嗎
tachikoma:逃逸被槍打死活該 01/08 16:06
Hi 鄉民C
NcThoR:人苯滾開 01/08 16:07
這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代表 再次提醒,當初警察可不知道上面的人幹了什麼事情 該警察唯一知道的只有遮牌逃逸的部份 所以朝人打五槍是過當的 腦補別人說不能開槍不能抓要跪下來要發正念,有什麼意義?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61.63.7.81 (01/08 16:15)
ankala:無八卦 01/08 16:10
ilanese:警察看到天朝特使,有台灣群眾抗議時,先K下去再說~~ 01/08 16:10
ankala: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1/08 16:10
ilanese:沒拔槍現場槍決已經對台灣群眾仁慈了。 01/08 16:10
danish:警察一個月領我們兩三個月的酬勞,甚麼都不做爽爽領不是很好 01/08 16:11
Mikli:請不要看新聞就妄自判斷,請問判決書判過失致死是假的? 01/08 16:11
Isoroku5566:報紙隨便寫寫也可以斷案,那馬囧看報紙治國也很正常! 01/08 16:11
Mikli:所以法官看完鑑定報告是故意殺人卻判過失致死這樣? 01/08 16:12
Mikli:請問你是法? 你看過鑑定報導? 法官都是白痴喜歡判決違背法令 01/08 16:13
Mikli:然後上訴被翻案被上級法院定爆影響考績這樣? 01/08 16:13
Mikli:elewis你說的我在我的那篇文章也提過了,偏偏很多人都活在 01/08 16:14
Mikli:自己世界裡,覺得蓋車牌或開贓車的都善男信女。 01/08 16:14
birdy590:這跟是不是善男信女毫無關係 法院也不會看這個 01/08 16:15
nicayoung:不然你多來幾個選項給我選嘛......... 01/08 16:17
mit28:浪費我看文兩分鐘及虛文一分鐘的時間,該當何罪? 01/08 16:17
chucklee:你都預設立場了有什麼好討論 01/08 16:21
philip1205:你去當警察 台灣以後都不死人 01/08 16:31
ankala:這篇釣魚吧 01/08 16:33
NcThoR:你需要的是保安 不是警察 01/08 16:58
Chieh9527:少來 01/08 17:09
S522:你一定沒當過兵 01/08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