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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ttery (1234)》之銘言: : 北縣警蘆洲分局五工派出所員警林冠宏,九十七年九月廿九日凌晨追查 : 以紅毛巾蓋住車牌的機車時,朝騎車男子周士紘連開六槍,當場轟爆後座乘 : 員吳廷男後腦。板橋地院認定林冠宏執勤過當,但以他賠償五百廿二萬元和 : 解,判決一年六月並宣告緩刑三年。 : 前年九月廿九日凌晨五時許,十九歲男子周士紘騎車載朋友吳廷男行經 : 三重中山路,周男因日前車牌遭警吊扣,把哥哥車牌裝在自己車上,還特地 : 拿了條紅毛巾蓋住車牌,一路遮遮掩掩,反而引起員警好奇。 : 蘆洲警局警員林冠宏等三人接獲勤務中心通報,指稱有贓車自八里往三 : 重、蘆洲方向逃逸,遂在三重中山橋下執行攔截勤務。正巧周、吳二人騎著 : 蓋住車牌的機車經過,林冠宏等人見狀攔檢,但周士紘卻加速逃逸,林冠宏 : 等人立即上車追捕,並在一陣追逐後,開槍打爆了吳廷男後腦。 : 警方第一時間護「自己人」,表示林冠宏是「對空連開六槍示警」,卻 : 因子彈擊中一處公寓四樓的分離式冷氣機,「反彈」打中後座吳男後腦致死。 : 為了圓謊,連續搬出了「跳彈」、「對空鳴槍」、「遠程射擊」等說詞,引 : 發家屬不滿,最後請來刑事局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使用國內首見價值六百 : 萬元的「三D雷射掃描儀」,搭配電腦建構現場空間,還原真相,證實致命 : 子彈是從右耳後穿進後腦,直接打爆吳廷男頭部。 : 檢警調查發現,事發時林冠宏僅在第一槍對空鳴槍,之後五槍幾乎都是 : 朝人射擊,許多官警因此遭連坐處分。 : 板院承審法官認為,林冠宏執行勤務時本應為高度注意義務,卻在用槍 : 時機、用槍方式有所疏失,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並宣告緩刑三年。 看這篇文 再看之前國中生被高中生打的新聞 之前國中生被打到住院 雖然聽說被打的國中生白目 但是罪不至被踹到住院 鄉民好像很希望那幾個高中生去死 同樣的邏輯 這個周姓男子拒捕逃逸 但是罪不至死阿 可是卻好像很多鄉民挺警察 昨天的施暴者是高中生 今天的施暴者是警察 怎麼施暴者的身分換了 鄉民的腦袋也就跟著換了 說穿了 不過就是在藉機鬥爭而已 鬥爭誰? 鬥爭政府 鬥爭學生 鬥爭人本 鬥爭一切鄉民看不順眼的事物 到頭來本質還是沒有脫離"中國人"的鬥爭模式 如果連號稱偏綠的八卦版都是這樣 那學人家談什麼民主 請噓 -- 這年頭,不領幾張卡怎麼行 沒卡嗎,這張先借你頂著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awrencechen&b=1&f=1114819776&p=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6.242
shinjiboy:. 01/08 14:53
rofellosx:沒被捕到誰知道他有什麼罪? 01/08 14:54
不知道有什麼罪就可以開槍打死人 真是民主
syura945:民氣可用 01/08 14:54
dichotomyptt:CD中 樓下幫一下 01/08 14:54
mark01:他要逃 就該死阿 01/08 14:54
hl4:施暴=執法,你媽都要哭了 01/08 14:54
過當的執法就叫做施暴阿
wingod:可惡 剛用掉噓了!! 01/08 14:55
Chantaljones:你可以在這發表高論 難道不民主? 01/08 14:55
al1l1:你不錯 補血 01/08 14:55
abel1101:原來警察執法叫做施暴 這樣的講法今天第一次聽到 01/08 14:55
ll3:打死剛好而已 01/08 14:55
darkbrigher:不是有人爆料 那個腦袋被踹散的國中生喜歡跟人玩摔角 01/08 14:55
YukiPhoenix:#1BHhfVI2 第四條第三款自己看一下 01/08 14:55
makiew:應該說,警察執法就可以施暴? 01/08 14:55
mark01:1.警察不是施暴者 你真的缺乏知識 請自D 01/08 14:56
kodato: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 01/08 14:56
mark01:他要逃 就該死 就這麼簡單 01/08 14:56
ouyang:警察執法過當 與一般人正當防衛過當一樣的... 01/08 14:56
ouyang:一般人防衛過當誤殺 = 警察依法令執法誤殺 01/08 14:57
civelant:比例原則不是擺假的 01/08 14:57
mark01:我還覺得警察好衰 為了一個犯罪者還要蹲一年 01/08 14:58
ouyang:警察還可能因為身分 而加重其刑 01/08 14:58
mit28:兩件事可以一起比,這邏輯不錯 01/08 14:58
kgh:版規是有說不能發心得文 你覺得呢 01/08 14:58
sad2:你先解釋高中生執行什麼勤務? 01/08 14:58
mark01:看到這篇就要打挺警察 減刑!!!!! 01/08 14:58
dtlove17:不小心打到頭吧? 員警應該也不想 警察殺人也會有罪惡感 01/08 14:58
mark01: 大 01/08 14:59
kgh:是要減什麼刑 緩刑五年...... 01/08 14:59
kgh:三年才對 01/08 14:59
DDR2:警察好衰... 01/08 14:59
mark01:無罪阿 警察真的很衰小 01/08 14:59
Caltren:不要把警察執行公權跟死白目執行私刑拿來類比 01/08 15:00
把罪不致死的人打死叫做執行公權力 ※ 編輯: lawrence1129 來自: 123.194.166.242 (01/08 15:01)
ouyang:無罪? 一般人防衛過當殺人 就未必無罪了 01/08 15:00
Naix:原來把一群人把一個國中生圍起來踹頭 = 警察對拒檢逃逸者開槍 01/08 15:00
ouyang:警察還受過訓練 不過法官既然已經給緩刑 01/08 15:01
dichotomyptt:你以為警察喜歡開槍嗎 開一槍報告寫不完 還要被查 01/08 15:01
icem:比喻失當 高中生是動用私刑 01/08 15:01
mark01:過當殺人 跟 拒捕 不太一樣 01/08 15:01
ouyang:這樣代表給與刑罰上的寬恕了.... 01/08 15:01
mark01:不過台灣法律這樣 就那樣吧 01/08 15:01
kgh:而且他自己也認罪簡易判決完畢 也賠了民事的撫慰金 01/08 15:02
bigheadlain:有八卦嗎? 01/08 15:02
ouyang:拒捕 --> 依法令行唯逮捕(比例原則) 基本上跟一般人正當 01/08 15:02
lats:拒捕罪不致死,請大家不要配合警方臨檢 01/08 15:02
kgh:判他是業務過失致死 01/08 15:02
darknoice:mark01:他要逃 就該死 就這麼簡單...這種思維邏輯真恐怖 01/08 15:02
ouyang:防衛 判斷上沒有什麼不同 01/08 15:03
mark01:所以要拒捕唷?? 01/08 15:03
mark01:完全不恐怖 是你的思維太天真 01/08 15:03
ouyang:這是法律上的判斷 所以法官才會給緩刑 01/08 15:04
indexcome:邏輯有問題 01/08 15:04
lawrence1129:偷竊也罪不致死 到lats的邏輯 大家都去偷竊? 01/08 15:05
mark01:其實法官也已經很正確的判輕了 01/08 15:05
cvl:白目就是白目,都說不要鬧了,還是再鬧家長都不會管理一下的 01/08 15:05
mit28:拒捕如果不會被開槍,哪些歹徒會乖乖停下來? 01/08 15:05
kgh:因為賠了一大筆錢阿.. 01/08 15:05
Naix:通篇放屁, 在你眼中 所謂的"白目"國中生 被視為有罪囉?? 01/08 15:06
mark01:不過真的有必要罰這麼多嗎 法律的問題比較大 01/08 15:06
kgh:拒捕就開槍 那台灣不用有法院 警察請多一點 犯人全部打死 01/08 15:06
kgh:你有看前文嗎 不是罰金 他自己跟人和解的 01/08 15:07
darknoice:lawrence說出我心裡話啊QQ 01/08 15:07
Naix:而警察也有把拒檢者追回後 一群警察包圍住他 然後對頭開槍囉? 01/08 15:08
darknoice:上面推文而言.... 01/08 15:08
EdmundLi: 這樣也扯藍綠? 01/08 15:09
Naix:純粹對其類比的方式感到不滿而已 至於警察對錯 不在評論中 01/08 15:09
白目跟拒捕同樣罪不致死 這才是我的比喻
endorphin:警察怎麼說我都信 不良少年怎麼說我都不信 01/08 15:09
darknoice:51槍事件就滿類似的啊...說實在這種爭議事件一直上演 01/08 15:10
DDR2:這家長還真敢要錢 是我老爸的話一定會向社會道歉教育失敗 01/08 15:10
※ 編輯: lawrence1129 來自: 123.194.166.242 (01/08 15:10)
mit28:我實在不懂這篇純罵鄉民的文章有甚麼好討論的? 01/08 15:10
Naix:尤其是依靠亂七八糟的類比 所推出的結論, 更是..... :) 01/08 15:10
disyou:你以為追嫌犯很簡單嗎?想逃,門兒都沒有!!!!!! 01/08 15:10
Naix:你把事件過度簡化, 所得出來的結論當然不夠嚴謹正確 01/08 15:12
DDR2:現在我也想知道以後警察遇到拒捕是不是要放他走省麻煩 01/08 15:13
endorphin:從新聞上看到的事件哪有沒簡單化過的 01/08 15:13
Naix:這跟新聞無關係, 請重新思考~~ 01/08 15:15
lawrence1129:為什麼無關 事件又哪裡簡化了 01/08 15:16
endorphin:N大覺得他才看清了所有現實 我們都被蒙騙了 01/08 15:16
mit28:沒用吧,把警察以行刑者的角度看待,怎麼想都會一樣 01/08 15:17
Naix:又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推論,我沒有說我看清了事實而其他人皆無 01/08 15:18
Naix:我指的是,此篇把兩件事情當作相同等價之事件看待,有過度簡化 01/08 15:18
Naix:之問題...而依據鬆散的假設得出的最後結論 也就不具意義 01/08 15:19
我沒有把這兩件事情當作等價 一個是白目國中生被打到住院 一個是拒捕 警察執法過當 情況當然不同 但是白目跟拒補 同樣都罪不致死 今天警察雖然是執行公務 但是執行過當就是一種暴力 那為何高中生教訓白目被罵 警察執法過當卻被挺呢? ※ 編輯: lawrence1129 來自: 123.194.166.242 (01/08 15:22)
godarm:難怪罪犯都敢拒捕 因為沒有任何風險嘛 反正警察不敢開槍? 01/08 15:20
godarm:我相信這是意外 那位警察應該也不想 01/08 15:22
DDR2:可是為什麼會執法過當? 01/08 15:26
lawrence1129:ddr你這個問題就跟問國中生為什麼會被圍毆一樣 01/08 15:26
cuchiqqhh:那請問臨檢不停又沒車牌懷疑很合理吧追又不停就開槍啦 01/08 15:26
DDR2:如果你是警察看到形跡可疑又不停該怎麼辦? 01/08 15:28
Caltren:民主的美國 有疑似掏槍動作警察就可以開槍 你說民主嗎? 01/08 15:29
Naix:高中生不等於警察,白目不必然等於拒捕,怎麼能夠得出相同答案 01/08 15:29
Naix:更不用說情境不同等問題~ 就算你只想提出同樣"罪不致死" 01/08 15:30
lawrence1129:追上去阿 不然咧 cal是看到烙跑的騎士有掏槍動作 01/08 15:30
Naix:"同樣"這個前提就已經錯誤, 後面就當然~~~~ 01/08 15:31
lawrence1129:naix 說到底就是"身分"不同 01/08 15:32
lawrence1129:執法過當跟踹人到住院同樣犯了錯 何以挺警察棄高中 01/08 15:32
DDR2:可是警察已經去追了 對方也不停 對空鳴槍還是不停 01/08 15:33
endorphin:請解釋高中生與警察 白目與拒捕造成類比不成立的異質 01/08 15:33
lawrence1129:開警車去追? 01/08 15:34
Naix:又做了個過度簡化的結論, 不同的是情境背景,而不單單是身分 01/08 15:34
Naix:連高中生與警察的不同都無法做出分別, 就不用在討論下了去 01/08 15:35
endorphin:你先說"高中生不等於警察,白目不必然等於拒捕" 就先問阿 01/08 15:35
Naix:P.S 上面那句並非對原po說的 01/08 15:35
endorphin:又沒說無法分別 只是問你認為哪一項差異造成不同阿 01/08 15:36
DDR2:報導是說上車去追... 該上班了 QQ 01/08 15:37
mit28:知識 動機 職責 手法 好像挺多不同的 01/08 15:37
mit28:到是說相同的事怎麼比出來的比較讓人好奇 01/08 15:38
godarm:追上去阿......光原PO這句就知道吃米不知米價了 01/08 15:40
chucklee:錯誤類比跳針法 01/08 16:13
balanceCIH:一個是打架鬧事 一個是執行公務 這兩件完全不相干 01/08 16:21
balanceCIH:你是在討噓吧! 有黨證嗎? 01/08 16:21
pineapple530:PO啥廢文 01/08 16:23
fordothings:拎北藍的都看不下去你的鳥論點 01/08 16:24
lawrence1129:謝謝鄉民抬愛 我難得被噓到x1 另外我沒黨政 01/08 16:30
lawrence1129:打架鬧事跟執行公務是不相干啦 01/08 16:30
lawrence1129:但是打架鬧事跟執行公務過當被罰都是剛好 01/08 16:30
lawrence1129:我不懂鄉民在挺什麼 01/08 16:31
optimisticss: 01/08 16:48
tyshowman:那你也用不著PO廢文 比喻還有夠爛 01/08 16:49
scamprandy:等警察被打死了 再把嫌犯斃了才不叫施暴 啾咪>_* 01/08 16:55
skyfrost:偏不噓 01/08 17:12
mncr:沒救 01/08 17:19
lawrence1129:上次持刀衝向警察的我也覺得被打剛好而已 01/08 17:22
lawrence1129:不要把 "不能開槍" 無限上綱 01/08 17:23
ray2000:討噓就給你噓 你的心態也有問題 01/08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