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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償,控告你過失致死 : 在近幾年 醫療糾紛課程 的案例中也見過不少 : 因為急救失敗而吃上官司,被求償數百萬, : 甚至得一輩子負擔救回來患者後遺症之復健費用的 好心鄉民 : 我最常看見偉大正義檢察官的起訴理由大概是: : 1.死者肋骨被壓斷,足見死者死前胸口遭當事人用力擠壓. : 2.死者明明心跳停止,口鼻,肺泡卻有血泡,足見此為死者遭當事人強力按壓出血所致. : 可在正確的 CPR 施行下 : 1.中央的軟肋十之八九一定會斷, : 可斷了也不會死,反之患者如果活下來了,以後都會自行癒合回去. : 2.在心臟停止下,人工心肺復甦的原理,原本就是透過外力壓迫心臟,強迫心肺循環. : 因此在巨大的壓力下,血液從微血管滲入肺泡,直上口鼻出血其實是正常現象. : 3.如果本來就心跳停止,自動恢復心跳而不死的機會有多少? : 檢察官以為每個人都金鋼狼嗎? : 那麼又何來施行 CPR 而後致死之說? : 檢察官以這樣的理由起訴並求償 好心路人甲 的正義感的確十足, : 卻不免有些用錯了地方. 對於原po的專業部分,我無從置喙,但是就這一部分的說法,我有嚴重的疑問。 你真的看見過檢察官以這樣的理由起訴人?看過幾件?最後有被法院判有罪嗎? 如果你只是憑印象說話,或者是斷章取義,我必須表達抗議。 我讀過幾年法律,目前算是半個法律從事者,就我所知, 檢察官遇到這種類似醫療糾紛案件,對於死者的死因沒有送鑑定,是不可能結案的。 這種案件,必須要鑑定CPR與死者的死亡有無因果關係、CPR過程有無過失等因素。 要送哪裡鑑定?當然是交由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是由醫生與其他領域專家共同組成。 如果鑑定認為確實有過失,有因果關係,才可能起訴,才可能判刑。 至於你說檢察官僅以死者肋骨斷裂,口鼻有血泡為由就起訴,我雖不能說不可能, 但應該是極少極少荒謬的個案,這樣的起訴品質,一定會被法官罵死。 我並不在意鄉民對於檢察官的評價如何,我也不想為法律從事者辯護, 但是,你這樣似是而非的說法,如果因而造成鄉民對於法律的誤解, 甚至造成將來許多具有CPR專業的人怯於伸手幫助他人,讓原本可以救回的生命隕落。 你造的業可就大了。 題外話,站在死者家屬的角度,其實這類急救無效的案件求償或究責是非常困難的。 因為人本來就快死快死了,你急救無效也是很自然的事。 要舉證證明急救行為與死亡結果的因果關係或是過失存在,很難成功。 縱使像是八點檔連續劇這樣在脖子上CPR,到底會不會構成過失致死,也還很難說。 因為事實上很難證明,如果他正確的壓在胸部,那個人就真的會活過來。 所以,如果你是真的具有CPR的專業知識之人,萬一你將來真的遇到需要你伸出援手 的機會,盡管放膽去做。我可以大膽的說,就算你遭到家屬不理智的埋怨, 我們國家的法律還是會站在你這一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0.119
mncr:我不相信耶 01/08 18:34
vilevirgin:可是還是要給錢 無論有過失與否 01/08 18:34
Aiakos:法官不站在你這邊喔喔 01/08 18:35
lave2002:有人賴 就有機會拿錢~所以不起訴 就會再異 01/08 18:35
Koshiro:法律有管不到的事 更別說法律沒有確實被執行了 學法的不懂 01/08 18:36
vilevirgin:所以在台灣會CPR的除非家人 不然不要假行去救路人 01/08 18:37
jagdzaku:法律站在你這邊,死者的家屬多的是辦法鬧你,不要太天真了 01/08 18:37
sxt56862:會被轉錄嗎? 心得文無八卦 這樣? 01/08 18:37
duolon:========在PTT看過這麼多詭異的判決後 坦白講我不相信= 01/08 18:37
schrei:我不相信.....碰到有背景的照樣死 01/08 18:38
duolon:=====我唯一能相信的一點只有 法律是站在懂法律者這邊人== 01/08 18:38
Koshiro:在架構內雖是以理性為基礎行事,但社會上還有很多黑暗力量 01/08 18:38
darkbrigher:一時衝動換來上法院搞得身心俱疲 01/08 18:38
duolon:===但也不是100%必然 碰上些恐怖因素 什麼事都難說== 01/08 18:39
linesa:我也不相信... 01/08 18:39
bigbigword:之前有看過國外新聞 A急救B 結果急救失敗死亡 01/08 18:39
shinehuman:台灣的司法公信力已經蕩然無存了 01/08 18:40
bigbigword:A被判刑 因為A沒有相關急救證照 01/08 18:40
vilevirgin:法院會判無罪 但你有道義責任要給錢 不給錢家屬鬧死你 01/08 18:40
vilevirgin:更不用說那種判有過失責任的 多倒楣而已 01/08 18:41
cloud7515:最後一段其實根本是反串吧XDDDD 01/08 18:41
HAIWEI:瞧瞧那精美的玻璃娃娃... 01/08 18:42
gtr9915:不要害人好嗎!!玻璃娃娃案已經重創國人的憐憫心了~哪天存 01/08 18:46
gtr9915:夠300萬 才可以在路上救人! 01/08 18:47
k020238:這件事情跟搶銀行應該有點關係 01/08 18:51
ACGB:To:gtr9915 存夠300萬? 你還欠30萬元... 01/08 18:55
lotian:純噓最後一句 無罪還是要賠錢啦 01/08 18:58
joey0422:你就是在為法律從事者辯護阿 01/08 19:01
bag:搞不懂狀況。法律站在這邊有何用?鬧你需要理由嗎?要錢罷了~ 01/08 19:08
jcchiou:官司纏訟多年, 就算告贏了又如何? 01/08 19:09
bag:可不是嗎 上個月才一個告了十年 贏了是贏了 也早就妻離子散了 01/08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