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roxod:逃圓不意外 11/20 01:29
推 LINzero7:我只知道中壢警察永遠只是備案 11/20 01:29
推 extra1234:有八卦!!!記者快來鈔!!! 11/20 01:29
推 kevingareet:以後隨車帶一台V8.. 11/20 01:30
→ abasqoo:出車禍,不管如何,請第一時間叫警察來量 11/20 01:30
推 richjf:沒有關二哥坐鎮 .... 義氣都跑光了. 11/20 01:30
→ piluma:報案不算業績吧... 11/20 01:30
不是,是本來已經達成和解,結果警察又私自把這件事情往法院送
推 imlkw:無論如何和人家發生交通糾紛都要先報警!! 我聽過太多案例了 11/20 01:30
推 bear999:有沒有和解書? 三方簽字??? 沒有的話就慘了 11/20 01:30
推 ppbigass:破案率若低 局長所長整年會被定很大 科科 11/20 01:30
※ 編輯: B1ackTea 來自: 118.167.187.151 (11/20 01:31)
→ imlkw:大家要記得呀!!! 不要因為趕時間就走掉了 11/20 01:31
推 deathwomen: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心痛我的錢) 11/20 01:31
推 leonc: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個幾百次 氣勢不能輸人 11/20 01:31
推 magecandy:看來還是快去辦黨証吧 11/20 01:31
推 joanne770429:警察都那麼胖 啤酒肚超大 不知是過得多爽 11/20 01:31
推 elfland:不用怕 直接找記者報出來 那個警察就要來道歉 11/20 01:32
推 pugwawa:離開現場=肇事逃逸 是公訴罪 跟你有沒有和解無關 11/20 01:32
不過那時候是我爸要下車查看時候,對方自己有「揮手」示意說不用,但是現在對方又
反咬說忘記了(再加上小巷子沒有監視畫面…)
→ joanne770429:我家附近有飛車搶劫 報案後又再有 好像村長還誰去派 11/20 01:32
※ 編輯: B1ackTea 來自: 118.167.187.151 (11/20 01:33)
推 Jasy:若對方反悔堅持控告肇事逃逸 警察就必須要送 11/20 01:32
推 richjf:一定要停下來 報警.不然倒楣的話,對方自己來撞死,你有事 11/20 01:32
推 QOa:和解書拿出來啊!!!!!!!!! 11/20 01:32
推 tigernaxo:pugwawa 本國沒有公訴罪 11/20 01:32
推 abasqoo:已達成和解是需要去市區公所的調解那邊簽字才俱備真正法律 11/20 01:32
→ joanne770429:出所 才發現他們一直有"吃案"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11/20 01:33
→ abasqoo:上的和解。 11/20 01:33
→ imlkw:還有~ 不要期待鴿子會替你伸張正義,他們只把你當作一筆績效 11/20 01:33
推 buyo:警察只負責往上報就有業績了 你覺得他會負什麼責任? 11/20 01:33
推 oberon48:公布警察姓名 讓他爆 11/20 01:34
推 a85316:這討論串讓我對人性失望了... 11/20 01:34
推 rinsoukan:一定要報警阿!!! 11/20 01:35
推 pugwawa:不是不是 我說真的 車禍絕對不能離開現場 不管有沒有和解 11/20 01:35
→ pugwawa:離開現場就一定會吃公共危險罪 11/20 01:35
推 HangWei:往上報 為什麼有業績.....不瞭解就別亂扯了..... 11/20 01:35
推 tigernaxo:我知道 但是中華民國沒有公訴罪.. 11/20 01:35
→ pugwawa:只要對方有報案的話 11/20 01:35
→ B1ackTea:不只警察、連那個阿伯我都覺得很討厭和貪婪... 11/20 01:35
→ tigernaxo:不是公共危險 是肇逃 11/20 01:36
推 Assyla:再小的案件也要報案,不是他揮揮手就算和解了 11/20 01:36
推 moocya:如果現場跟對方錄音說,願意和解沒事情的話呢? 11/20 01:36
→ B1ackTea:業績的話,應該說是事件的數量才對 11/20 01:36
推 acceline:再小的案件也要報案 千萬不可離開現場 學起來!!! 11/20 01:37
推 jeff781217:我有跟MOOCYA大一樣的疑問 11/20 01:37
→ tigernaxo:錄音的話應該可以 沒辦法保留證據的話就報警吧 11/20 01:37
→ mark01:看來要隨身帶錄音筆 11/20 01:37
推 bear999:報案還是可以和解~~~還是先報案 畫個圖先吧XDD 11/20 01:37
→ B1ackTea:還好阿伯的兒子很有良心,現在肯幫忙出來平反一些事情 11/20 01:37
→ tigernaxo:我曾經擦撞報警被還警察罵"你以為我們很閒喔" 唉 11/20 01:38
→ B1ackTea:所以聽我爸說,去法院時候會把這些事情說清楚 11/20 01:38
推 HangWei:請警察來就好啦 填一些資料證明已合解就可以了 11/20 01:38
推 yllorb:為什麼是拔跌煞所我覺得鑑識小組很跳痛.... 11/20 01:39
推 jeff781217:一般人小擦撞都會覺得沒事...不是自己的錯就很放心 11/20 01:39
推 pugwawa:不管是肇逃還是公共危險 都跟和解無關 唉唷 反正不能離開 11/20 01:39
→ jeff781217:然後也覺得扯到警察不太好 就口頭了結...我同事也被這 11/20 01:39
→ yllorb:跌煞撞到也有點離奇,那車子應該整台摔吧 11/20 01:40
推 followwar:偶爾也會遇到好警察的...曾經有個警察讓我家度過風暴 11/20 01:40
→ jeff781217:被告過... 對方逆向還反過來說它逆向= =最後只好賠錢 11/20 01:40
推 tigernaxo:本來就不能離開... 反正報警報下去就對了 11/20 01:40
→ pugwawa:只要對方有報案 不管後來有無和解 當時離開現場就是不行 11/20 01:40
→ followwar:不過這裡不能說 警察幫我們家河蟹掉 我還蠻感謝的 11/20 01:41
→ tigernaxo:八卦是警官腦殘多 好的基層員警其實真的不少..壞的也是 11/20 01:41
推 jeff781217:元PO最愛慧慈 這點難得 大推!!! 11/20 01:42
→ loverxa:和解是民事契約的一種 如果犯非告訴乃論罪還是一樣 11/20 01:42
→ B1ackTea:這件事情還讓我們家在中秋節過後難過了好久,不過現在就 11/20 01:43
→ B1ackTea:是要等什麼時候要去法院了,還好那阿伯現在康復的也很快 11/20 01:44
推 gotohikaru:桃園不意外 為了讓條子爽改變方針 治安評比也狂衝呢^.< 11/20 01:45
→ kill29:往上報並沒有業績吧....這點你哪來的根據? 11/20 01:49
→ kill29:常理來說都不會想要多處理案件吧 會想要為自己找麻煩嗎.. 11/20 01:51
→ sunsetbeach:我記得和解 警察那邊有單子要簽名 11/20 01:55
推 log1118:當初和解有簽切結書嗎? 11/20 02:00
推 BlueMoonss:所以是阿伯記下車牌去報案的嗎? 11/20 02:11
推 raxtm:出事不管怎樣直接叫警察是最安全的 11/20 02:26
推 sdisgood:歹丸的檢察官跟法官... 11/20 03:05
→ ChrisBear:拜託 185-3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好嗎 不要不懂就在亂說 11/20 03:35
→ ChrisBear:要戰也要有根據 11/20 03:36
推 leoz69927:對方和解了一定要拿張和解書給他簽阿= =很有效證據 11/20 03:41
噓 FIEMKI:科科科...開單被說成衝業績就算了連車禍往上報也被說業績? 11/20 04:20
→ FIEMKI:搞不懂車禍有什麼業績可言? 原PO真厲害 11/20 04:21
推 AirLee:有車禍就是要堅持報警處理 11/20 06:56
推 chickengoge:桃園警察只會拖吊和開單阿qqq 11/20 07:01
噓 shengo:依規定就是上報結案呀 不然肇逃怎麼解決 你又沒和解 11/20 07:07
推 inzan:北部條子說啥是啥,民眾都只好認了。~_~ 11/20 07:55
噓 tumb:肇事逃逸是公訴罪 不送是要怎樣 = = 11/20 08:38
推 meteor007:原文有說後來有和解 和解又為何要往上報 噓的人... 11/20 08:58
→ iamaq18c:不懂什麼是業績就不要亂說............... 11/20 09:10
→ badwater:童鞋~~肇事逃逸是公訴罪 誰跟你說可以不用送的? 11/20 09:24
→ badwater:噓文的人 哪一個去翻過法典來看的? 亂七八糟!! 11/20 09:25
→ lahabala:和解是民事部分,完全不會影響這種非告訴乃論之罪的流程 11/20 09:44
→ lahabala:只會影響法官或檢察官裁判時的心證 11/20 09:45
→ lahabala:上面的心證不是有罪或無罪的心證,是論罪科刑的心證.... 11/20 09:45
→ chinese30910:007請先了解什麼叫"公訴" 不然龐德會哭泣 11/20 10:17
推 haotingting:中壢普X派出所嗎???XD 11/20 10:30
噓 WYBOY0822:你現在是幫人還是心得文阿,搞不清楚狀況阿你 11/20 11:22
噓 charles111:你在亂講啥 應該要說這警察沒吃案又懂法律才對 11/20 11:24
→ charles111:真的要和解也要留下證據 11/20 11:26
推 horb:我想問對方是怎樣證明你肇事逃逸阿 教一下幫幫大家 或是有人 11/20 11:37
→ horb:搞不好可以幫你破解 11/20 11:38
噓 sindyevil: 11/20 11:44
噓 pieceofpaper:不懂法律又愛該 11/20 12:02
推 Yatta:找立委啦~ 五隻羊 11/20 12:51
噓 JustFUCK:和解需要白紙黑字的好嗎? 11/20 12:52
噓 edens:請去看刑法185之4及相關實務見解 只要肇事沒停下來處理 11/20 15:40
→ edens:就是肇事逃逸 無論主觀有無犯意 實務認為這是客觀處罰處條件 11/20 15:41
噓 edens:93年台上字第5599號 裁判要旨請去看一下 11/20 15:49
→ edens:然後有一樓很好笑 講公訴罪的笑人不懂 刑訴上有意義的分類 11/20 15:50
→ edens:類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公訴及自訴是訴追者為何人 11/20 15:50
→ edens:然後185-4是非告訴乃論鴿子受理後不移送是失職 搞清楚 11/20 15:52
噓 loveloser:亂扯一通 肇逃本來就要送了 11/20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