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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奇怪. 某認識的朋友,警察臨檢,它給人家闖過去. 警察用筆記本記車牌,然後要罰他6000塊. 然後就上法庭打官司. 結果是記錄無效. 那個警察好像還差點要賠對方,因為造成對方困擾.雖然到最後是和解掉. 沒有照片,沒有證據,怎樣控告你? 要告人,是要準備足夠的證據去告人. 而不是她說妳違規,妳要自我舉證證明你清白. so..請問原po. 有沒有判決書,可以po上來嗎? 司法院的網站可以下載所有法庭的判決書. 看判決書比較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41.213
joanne770429:嗯嗯 這樣感覺應該有些專業的可以幫到你朋友 11/20 01:25
ko007x:還沒判決 11/20 01:25
orgeat:這個時候不可能有判決書,還在審理階段。卷宗也只有當事人或 11/20 01:25
loverxa:還沒判決啦  11/20 01:26
narcess:一審都還沒判決怎麼會有判決書? 11/20 01:26
orgeat:其辯護人可以去調閱。頂多就是去旁聽該庭的審判.. 11/20 01:26
sinlin: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會很任命的去打官司,如果只是幾千塊罰錢 11/20 01:30
sinlin:我爸也收過冤枉的罰單,光聽到申訴的繁雜過程就認賠繳錢了 11/20 01:31
mark01:看到這個 如果接到罰單 還要去想有沒有經過那邊..真恐怖 11/20 01:35
nevr:(小小聲問) 違規 和 肇逃 ,二者程度不同可相提並論嗎? 11/20 01:55
ceca:我的意思是,上法院,就要有足夠的證據,否則根本告不成.. 11/20 01:56
ceca:並且,請拿出資料來吧..沒有資料大家根本不了解情況.. 11/20 01:57
saniblue:這叫做先嚇小孩找替死鬼,應該不單純,找法扶吧 11/20 02:26
tinjunsei:就說了,警察只要兩個人互相作證就是人證,你要自己證明 11/20 08:17
imaii:所以問題是苦主他卻繳了那罰單 代表他認同他有在那違規 11/20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