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wave (小龍)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請您救救我!打擾您2分鐘的時間.....
時間Fri Nov 20 18:11:54 2009
應推文新增修改部分內容
起訴書真的是蠻少
不過從這討論串到尾你有太多的事沒說出來
很多都是一個點被質疑後再補充說明
統整一下
有錯請指正
N86-970是你表弟的車 , 唯因為當時之96/8-97/4你們互相換車
所以事情轉到你身上
收到罰單的因此也是你表弟的車
所以要換駕照行照所以要繳紅單的事也是你表弟的問題
不過在這之前 , 事情一開始應該是轉到你表弟 ,
不可能他說一句那段時間你們互相換車 , 你也承認 , 就能完全把事情轉移到你身上
你應該還有蠻多地方沒講吧
特別是警察一開始循車追人應是找上你表弟
為何你表弟在那段期間能用換車理由輕易脫身
96/8-97/4 時段間約定換車 不等於 這段時間內每天都一定騎對方的車
即便你表弟在那段期間內曾騎你的車被開過罰單有照片證明
那也只能證明你們曾有過換車事實
但不能代表這段期間內每天每次的用車紀錄都是如此
你也說過一開始要起訴的是你表弟
在發生事情後到你隔了一個月才收到通知 你的表弟也是在一個月後才收到通知嗎?
還是說他其實很快就收到了 但是因為換車問題 一個月後才轉到你身上
這中間你表弟是如何那麼順利就讓警方相信3/26當天的車輛使用情況
以確認當天事故與你表弟無關?
只確認換車時間(96/8-97/4)應該是很難證明
你的答案中我只看到 , 你相信你表弟
※ 引述《crazykids (我要當個Designer)》之銘言:
: http://yfrog.com/0lbear1qj
: http://yfrog.com/0tbear2gj
: http://yfrog.com/4jbear3j
: http://yfrog.com/0tbear4gj
: 這些就是一些起訴書的內容
: 有關碟煞鎖的部分就是這麼少而已
: 如果還有問題或是要幫忙的
: 就直接打給他囉
: 他剛回家了
: 謝謝大家的幫忙阿
: 前面有些文章是他用我帳號PO的
: 因為他本人沒有帳號
: 不要再懷疑什麼強者我朋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82.29
推 gred121:柯南...... 11/20 18:12
推 lurba224:=口=搞得我好亂阿~~~ 11/20 18:13
推 sobiNOva:因為找到一張紅單記錄有表弟照片 我記得原PO有說過 11/20 18:13
→ gred121:也就是說 第一篇的當事人是有足夠證據才被懷疑肇事 11/20 18:13
推 tumb:通常肇事逃逸不會只根據目擊者的線索就移送 還會有許多交叉 11/20 18:15
→ tumb:比對 也會調閱沿路監視器 不知道當初移送的卷宗裡面有啥 11/20 18:16
※ 編輯: finalwave 來自: 59.112.82.29 (11/20 18:19)
→ vango831018:我這串推理文看到一半眼睛就花掉了... 11/20 18:20
推 rayen:異議!!!!! 11/20 18:22
推 f1234518456:異議阿里 ( ‵_′)σ 11/20 18:23
→ eddiebrock:專業點 是 異議あり! 11/20 18:23
推 e04ckymadam:交給法官啦...法官亂判就上訴找立委啦...結案 11/20 18:25
→ mooma:重點是撞到人的那台車是事主騎的吧 他表弟騎沒撞到人的車 11/20 18:45
→ mooma:不是肇事的那台車 他表弟什麼時候騎好像沒差 囧 11/20 18:46
推 judogirl:原PO有說過那個時間表弟的車他正在用(騎去上學途中) 11/20 18:46
→ judogirl:所以也不會是表弟肇事。 11/20 18:47
※ 編輯: finalwave 來自: 59.112.82.29 (11/20 18:59)
→ imaii:如果表弟弟一時間就知道但苦主卻是收到傳票後才知,這樣他表 11/20 20:27
→ imaii:弟問題也很大 11/20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