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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推文新增修改部分內容 起訴書真的是蠻少 不過從這討論串到尾你有太多的事沒說出來 很多都是一個點被質疑後再補充說明 統整一下 有錯請指正 N86-970是你表弟的車 , 唯因為當時之96/8-97/4你們互相換車 所以事情轉到你身上 收到罰單的因此也是你表弟的車 所以要換駕照行照所以要繳紅單的事也是你表弟的問題 不過在這之前 , 事情一開始應該是轉到你表弟 , 不可能他說一句那段時間你們互相換車 , 你也承認 , 就能完全把事情轉移到你身上 你應該還有蠻多地方沒講吧 特別是警察一開始循車追人應是找上你表弟 為何你表弟在那段期間能用換車理由輕易脫身 96/8-97/4 時段間約定換車 不等於 這段時間內每天都一定騎對方的車 即便你表弟在那段期間內曾騎你的車被開過罰單有照片證明 那也只能證明你們曾有過換車事實 但不能代表這段期間內每天每次的用車紀錄都是如此 你也說過一開始要起訴的是你表弟 在發生事情後到你隔了一個月才收到通知 你的表弟也是在一個月後才收到通知嗎? 還是說他其實很快就收到了 但是因為換車問題 一個月後才轉到你身上 這中間你表弟是如何那麼順利就讓警方相信3/26當天的車輛使用情況 以確認當天事故與你表弟無關? 只確認換車時間(96/8-97/4)應該是很難證明 你的答案中我只看到 , 你相信你表弟 ※ 引述《crazykids (我要當個Designer)》之銘言: : http://yfrog.com/0lbear1qj : http://yfrog.com/0tbear2gj : http://yfrog.com/4jbear3j : http://yfrog.com/0tbear4gj : 這些就是一些起訴書的內容 : 有關碟煞鎖的部分就是這麼少而已 : 如果還有問題或是要幫忙的 : 就直接打給他囉 : 他剛回家了 : 謝謝大家的幫忙阿 : 前面有些文章是他用我帳號PO的 : 因為他本人沒有帳號 : 不要再懷疑什麼強者我朋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82.29
gred121:柯南...... 11/20 18:12
lurba224:=口=搞得我好亂阿~~~ 11/20 18:13
sobiNOva:因為找到一張紅單記錄有表弟照片 我記得原PO有說過 11/20 18:13
gred121:也就是說 第一篇的當事人是有足夠證據才被懷疑肇事 11/20 18:13
tumb:通常肇事逃逸不會只根據目擊者的線索就移送 還會有許多交叉 11/20 18:15
tumb:比對 也會調閱沿路監視器 不知道當初移送的卷宗裡面有啥 11/20 18:16
※ 編輯: finalwave 來自: 59.112.82.29 (11/20 18:19)
vango831018:我這串推理文看到一半眼睛就花掉了... 11/20 18:20
rayen:異議!!!!! 11/20 18:22
f1234518456:異議阿里 ( ‵_′)σ 11/20 18:23
eddiebrock:專業點 是 異議あり! 11/20 18:23
e04ckymadam:交給法官啦...法官亂判就上訴找立委啦...結案 11/20 18:25
mooma:重點是撞到人的那台車是事主騎的吧 他表弟騎沒撞到人的車 11/20 18:45
mooma:不是肇事的那台車 他表弟什麼時候騎好像沒差 囧 11/20 18:46
judogirl:原PO有說過那個時間表弟的車他正在用(騎去上學途中) 11/20 18:46
judogirl:所以也不會是表弟肇事。 11/20 18:47
※ 編輯: finalwave 來自: 59.112.82.29 (11/20 18:59)
imaii:如果表弟弟一時間就知道但苦主卻是收到傳票後才知,這樣他表 11/20 20:27
imaii:弟問題也很大 11/20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