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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最後法官定罪的重點 : (1)我沒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我看完討論串,好像法官也無法證明你在場是嗎? 原因 a.闖紅燈紅單沒有附照片 b.車號有抄錯的可能性 : (2)這件事情有莫名的巧合 : (例如事發時間是3/26日 我4/1日環我第車子) 我不知道有什麼巧合不是莫名的 : (3)警察的說詞法官相信 這一點我剛剛上面有說過了 是否這就是起訴書的證據清單中 證據編號2的職務報告乙份的內容? 如果是的話,被告是否可對職務報告內容真確性提出質疑 就像被告上面陳述的一般 例如 a.警察看過被告的車之後才說車子是銀色的 (我想大概有3-4成左右的機車都是銀色的…) (已經看過車輛才說會不會沒有證據效力?) (可以對警察測謊嗎?XD) b.除了警察以外沒有其他證人證明肇事車輛的顏色、廠牌 或是事發當時騎士的外在概述。 : (4)鑑識報告指出的物質 如果說聚丙烯是許多機車都使用的物質 加上大概市面上有1-2成的機車是黑色的 再加上事發多時才取樣檢測 (這讓我想到319槍擊案的兩粒小子彈) 這種東西還是可以有證據力嗎? 想問問看另一種問題:你車子上的物質 與婆婆的車子上的物質 除了都是聚丙烯、黑色以外 有沒有其他的連續性? (舉例:剛好他被撞的地方有貼紙,應該會被撕下一小塊,但你沒有之類…) : (5)我測謊沒過 這個聽起來會是假設你被定罪的最後一根稻草… 看完相關文章後的感覺 真正對你不利的要素有三個 1.車號 不包括車子的顏色等外在形容,單純是車號 (不過這個跟警察的記憶力與觀察力有關…) 2.聚丙烯 這個聽起來證據力沒那麼強,但是也不弱 因為a.有聚丙烯殘留 b.殘留的位置巧合 c.這個聚丙烯又是黑色 3.測謊沒過 不過感覺這三樣都不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因為法官要論證的大前提還不確定 就是你到底在不在場(只有車號,好像也無法百分之百確定是你在場) 雖然你沒有辦法證明事發當時你在往新莊的路上 但是也不能因此證明你不是在前往新莊的路上 看完文章有另一個感覺 有什麼是對你有利的因素存在嗎? 怎麼好像都只有不利的… -- 沒事~看網誌 http://eddie-magiceddie.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4.89
kgh:而且 其實只有片面說法... 11/20 13:17
frost529:心理學上 記憶是會被誤導的 車子顏色也可能是這種情況 11/20 13:19
dadacc7:Mr.Brain出場摟~~! 11/20 13:20
hahano:如果說我龜在家裡一天還碰到這種事情也很難提出啥有利證據 11/20 13:21
albert350:不會啊你有推文 11/20 13:22
hahano:只能說請原PO盡量找間接證據,比如說發票跟上網紀錄 11/20 13:22
ccc222:請警察去調附近路口監視器看有沒有你的車子證明是你 11/20 13:22
hahano:這也只是間接紀錄啊..如果法官硬要說我老母用我帳號上PTT勒 11/20 13:23
hahano:現在其實法官也只是用間接證據形成的心証..有點薄弱 11/20 13:23
Avicenna:PTT鄉民才是對的:「沒圖沒真相」 11/20 13:23
kgh:當初原po檢查庭也沒去 現在被起訴開庭了才慌... 11/20 13:24
toni09:====================老婆婆出來面對===================== 11/20 13:24
kgh:其實某部分來說 是自己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11/20 13:24
hahano:現在一審還有機會..原PO也只是傻了點..也不能說到放棄權利 11/20 13:25
ccc222:我覺得有一半的機率是原PO根本就是肇事者 再想辦法脫罪 11/20 13:25
fruitmonster:那只能說還真巧1.警察看錯2.開錯罰單還去繳3.因為畢 11/20 13:25
hahano:原PO趕快去找當天接近時間的發票+電腦記錄做補強證據 11/20 13:25
Overclass:以證據力來看 我也支持3C2說的 11/20 13:26
gred121:找學校當天你可能去過的地方調監視器錄影帶 11/20 13:26
fruitmonster:展加當兵所以不當一回事4剛好測謊也沒過,是要多巧 11/20 13:26
Overclass:若以畢業展來看 就不信 你學長當天都不用說話 11/20 13:26
hahano:罰單原PO有申訴(沒照片)+要換行照不得已才繳的 11/20 13:26
fruitmonster:這些事才會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 11/20 13:26
albert350:f大 第二點苦主說他要換行照還駕照才要繳罰單他也忘了 11/20 13:26
gred121:如果當天真的都在學校一定會找的到 11/20 13:26
herson8852:我覺得出非我們當中有目擊者或當事人 不然我們根本就 11/20 13:27
kgh:如果真的百口莫辯 只是個小擦撞沒什麼傷..說不定還會緩起訴 11/20 13:27
herson8852:幫不上甚麼忙 11/20 13:27
albert350:是行還是駕照 我覺得怎可能忘了是哪個= =不是有記錄 11/20 13:27
hahano:調監視器有時候很囉唆,警察如果不幫忙,原PO是很無力的 11/20 13:28
kgh:的確 只能看有沒有目擊者了 這麼久大概也忘了長什麼樣 11/20 13:28
Avicenna:被告有利證據累積0%,不利證據70%(不負責評論) 11/20 13:29
hahano:真的拖太久了,我覺得如果原PO所提出真的都為真,法官單憑 11/20 13:29
kgh:如果真的不是原po..那還是去拜個拜好了 衰過頭.. 11/20 13:29
hahano:這些證據要判是很誇張的..但我也不懂律師幹麻說不樂觀 11/20 13:29
Avicenna:因為目前好像沒有樂觀的證據出現… 11/20 13:31
lady123:我也覺得原PO想脫罪 不然罰單寄來沒繳也不去問清楚嗎 11/20 13:35
hahano:原PO有去申訴喔(沒照片),後來先繳是因為機車換行照... 11/20 13:36
fruitmonster:那要看當初申訴理由寫什麼啊,如果申訴沒照片那跟本案 11/20 13:55
fruitmonster: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這些資料都調得到吧,我覺得原PO 11/20 13:56
imaii:申訴沒照片跟申訴那不是他也不一樣 11/20 13:57
fruitmonster:很多事沒講.... 11/20 13:57
imaii:且他繳了就像是表示他自己認同那是他 11/20 13:57
otter:我也覺得原PO隱瞞了很多事 11/20 14:07
fruitmonster:話說要申訴應該是車主(表弟)申訴,至於有沒有申訴 11/20 14:14
fruitmonster:傳表弟來一問就知道,很多事情過久了會忘,尤其謊言 11/20 14:16
fruitmonster:不同人交叉問一問真相差不多就出來了(有沒有人說謊 11/20 14:17
imaii:況且苦主也寫不清楚導致大家以為一個月後警察才找他 11/20 14:20
imaii:但事實就是早就先找到車主表弟供出他後才傳他 11/20 14:20
imaii:那表弟早知了還要苦主繳罰單卻沒講嗎? 11/20 14:21
imaii:苦主沒講得事也太多了 11/20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