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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PUgod (警大戰神組)》之銘言: : 就我自已本身的經驗提出幾個疑點 : 一、肇事逃逸案件發生依規定要在4個小時內完成通報,肇事逃逸致人 : 受傷視同刑事案件偵辦,照理講『當天』警察就會找上門。因為本 : 案係屬刑事案件,而且有記到車牌號碼的話表示該案一定可以破獲 : ,所以一定是會馬上處理的,不可能先開紅單過個一個月再找你去 : 問筆錄,這裡我先對你所提供這部份的陳述產生質疑。 這點我就要反駁一下了 前兩年我在台北市騎車 就在中山北路XX醫院那邊的機車道上 被要超車的小貨車擦撞 我跌倒 對方跑掉 不過對方車牌特徵我看的一清二楚 立刻打電話報警 並告知警方對方的車號特徵等等 然後就沒下文 過了一個多月 我打去警察局問 警員跟我說 他們找去車主家 車主說車子平常都在外地使用 不可能在台北 我強調上面XX行的字樣跟上面載的貨物我看得很清楚 警員說會幫我再去詢問 然後還是沒下文 再過了一個多月 我又打去警察局問 他們說 車主確定他的車不可能出現在台北 我問說那車主是XX行的嗎? 警察說這事關對方隱私不能透露 要我回去好好想清楚 畢竟我也沒事 要告的機會不大... 以上過程都是我打去問 他們完全沒有跟我聯繫過 當年我還不知道PTT的厲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60.166
lisoukou:鴿子都可以無恥到判超訴撞人的沒事 被撞的還有罪勒 11/20 03:08
doskoi:你這根本不一樣吧... 11/20 03:09
lisoukou:照原PO文章來看 鴿子就是要搞和諧啦 11/20 03:09
civelant:你過了一個月問 != 警察一個月後才找車主 11/20 03:10
doskoi:你這是被河蟹了....跟原po說他被誣賴根本是兩回事 11/20 03:10
jehow:可惜是你自己看到不是警察 不然警察會幫你伸張正義喔 11/20 03:10
paupig:鴿子 最合諧了 是和平的象徵唷 ^^~*揪咪 11/20 03:10
ipessimistic:話說苦主的朋友到底什麼時候才要真的發表文章啊... 11/20 03:12
hirorei:真的等很久... 11/20 03:12
haniah:真的超久的 等到我都想睡了 11/20 03:12
ceca:他好像還在打,可能打完領完P幣.就變小康了.. 11/20 03:13
MJdavid:我怎麼覺得這整件事好像在PTT上看過? 我是指最原始的文章 11/20 03:13
a411120:你可以自己跟檢察官講啊,若更不爽可以找律師提告,不一定要 11/20 03:14
k721102:可能文章打太長 正在校稿... 11/20 03:14
a411120:透過警察 11/20 03:14
Szmanda:給二樓,我知道跟最原PO不一樣,只是想反駁那一點而已 11/20 03:14
pochi:樓上p大你的楸咪錯了啦 11/20 03:14
ipessimistic:啾咪^.<~ 11/20 03:15
LOVEMG:依據鄉民邏輯 條子是最愛衝業績的 不可能躺在那不管 11/20 03:15
doskoi:她沒說錯阿...警察也許當天就找上那司機了,只是沒告訴你 11/20 03:16
doskoi:元po他可沒說警察有去找他 11/20 03:16
MJdavid:奇怪耶 原原...PO說打擾我們二分鐘 現在都二個多小時咧 11/20 03:16
ctbird:他發表文章發表好久................ 11/20 03:19
tigernaxo:你是打110嗎 沒用的話就打警政署受理民眾申訴專線 11/20 03:21
jehow:陳訴事實很快 掰東西還要想有沒有破綻就需要思考一下了 11/20 03:21
haniah:PO了快兩小時 11/20 03:22
ipessimistic:都快3點半了 好想睡orz 11/20 03:22
a411120:可能在掰和掩飾一些有的沒的吧~ 11/20 03:22
c8c812345678:那時候沒業績吧 我說整個就是爛 11/2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