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lkwall:別說超過20分鐘了 柯南一集也沒這麼久~ 11/20 05:44
推 Assyla:改成逆轉裁判好了 11/20 05:44
→ walkwall:大約五小時嚕 11/20 05:45
推 MJdavid:定醉? 11/20 05:45
修一下抱歉
※ 編輯: PiGFAcE 來自: 97.102.109.143 (11/20 05:45)
推 CloudJB:第一點倒是可以嘗試 11/20 05:45
→ CloudJB:是可以問警察 看到的車子是不是真的是那台野狼 11/20 05:46
→ trywish:第一點沒用吧,警察也不一定要配合..配合也不會問那麼直接 11/20 05:49
推 beckseaton:早餐店沒事紀錄那個幹嘛 11/20 05:49
→ trywish:問也是問車牌是不是多少 顏色是不是銀色 車型是不是某某 11/20 05:50
→ trywish:只要都過 那換自己慘了一一a 11/20 05:50
推 MJdavid:証明 老闆娘都叫我帥哥 11/20 05:50
→ music741069:嗯,警察測過謊了嗎??? 11/20 05:51
→ CloudJB:如果警察不肯接受測謊 法官就有可能將這點列入考慮 11/20 05:51
推 dragonsoul:第一個沒用,就算不是,如果那警察心中就認為是這樣咧 11/20 05:51
→ trywish:警察不過 法官也是看他的態度和罰單之類證物..不會有影響 11/20 05:53
→ trywish:是他使法官無法信任他@@和警察關聯不大 11/20 05:53
推 sahua:進教室就走進去了......沒有監視器吧 11/20 05:57
→ foxhound1204:警察亂結案 去調查他的操守 查出有外遇你就贏了 11/20 05:59
→ trywish:他有說校史館有監視器呀一一不過被洗掉了.. 11/20 05:59
噓 ronlee543:純噓第4點 早餐店會對客人的點餐做記錄?? 11/20 06:00
→ trywish:唯一有可能 除非他當天在某某地方提款..也許提款機監視器 11/20 06:00
推 supervisorz:發票也算紀錄吧... 11/20 06:04
→ CloudJB:可是97年3月的發票應該不會留到現在... 11/20 06:06
→ CloudJB:雖然我今天才拿97年7-8月的發票去換 才被歐巴桑笑而已 11/20 06:07
→ jyunwei:第三點…是我念的大學跟其他大學不同嗎?第四點,是我吃的 11/20 08:01
→ jyunwei:早餐店都跟大家吃的不同嗎?我都不知道我們有哪門課進教室 11/20 08:02
→ jyunwei:有在登記早餐店有紀錄… 11/20 08:02
→ suleyman:推樓上 第三,四點滿好笑的 orz 11/20 08:04
→ suleyman:第三點還有可能 但那是相對極少數 第四點就更... 11/20 08:05
→ PiGFAcE:如果是吃7-11應該有發票吧 11/20 08:06
推 badwater:第一點 關於記憶的問題 不能測謊 因為有可能記憶不清 11/20 09:31
→ badwater:而且關於辨識的問題 也不能測謊 因為可能辨識出錯 11/20 09:31
→ badwater:所以不可能對警察測謊的 人家沒必要害妳 11/20 09:32
推 cashko:第三點機率就很低,第四點更是XDDDD 11/20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