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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曾參與過這起案件十三年司法旅程中的某一環 我認為這起案件真是台灣警方辦案的最佳負面教材 被告會不斷地被高院判無罪但又被最高法院發回 並不需要思考什麼艱澀的證據或程序理論 這起案子的瑕疵太明顯 無論如何法官很難判得下去 案件的發生就不詳述了 總之是極度殘忍的犯案 對社會造成很大震撼 案發後大概三天 在案發地點處不遠 有個國小三年級的女童發現他被跟蹤 她很機緊地跑到廟口一堆鄉民在聊天的地方 而鄉民們也發揮鄉民精神 把那個跟蹤者揍一頓 然後扭送警局 那人是一個遊民 出沒點不明 警方對這個重大的"突破"十分振奮 在訊問被告的同時 一名警員就拿了被告的照片 去醫院找被害人指認 被害人非常清楚而明白地敘述了兇手的外形 並明確表示 照片中的被告就是兇手 警員於是做了一份很詳盡的指認筆錄 差不多時間 被告也在警察和之後檢方複訊時自白認罪 警方於是召開破案記者會 被告向全國觀眾道歉 並承諾會照顧被害人一輩子 破案了!! 但當案子進入地院被判無罪後 就開始了這段司法之旅 為什麼無罪 被告進到法院後就翻供 說他被刑求 不過一般實務翻供其實成功率不高 法官也不會只聽被告講話而已 檢方呈上的證據有很嚴重的問題 最重要的是被害人的指認筆錄 內容詳細 哪裡有問題呢?? 問題不是說單一照片指認的程序 而是在於筆錄當時 被害人還插著管戴著面罩躺在醫院裡 根本不能講話!! 這點有醫院的醫生做證 被害人的母親事後也證明 當時被害人根本不能講話 警方拿了照片給被害人看 被害人本來很猶豫害怕 在警員的不斷"鼓勵"之下 才點了點頭 基本上整個案子就在這一點上被打死了 之後的法官並沒有傳過被害人出面指認被告 主要是被害人不願意 二則時間經過 一個五歲女孩受驚嚇時得記憶 可能也不大有意義了 其他還有一些也是很誇張的問題 例如警方搜查被告住處 扣押物中赫然有一本被害人的圖畫書 結果案發現場的證物清單中也有一本相同的圖畫書 警方後來說是寫錯了 圖畫書是案發現場發現的 至於竹竿上找不到指紋是正常的 因為當時根本就沒採指紋 一直到法院才被要求採集 大概已經過好幾個月了 總言之 這件案子的瑕疵都太誇張 結果進到高院後 應該是兩次判有罪' 其他都判無罪 最高法院也沒人敢做決定 反正最高法院法官只要說你證據認定有問題就可以發回 所以造就了這段13年的司法之旅 這能說什麼呢? 被告是不是兇手 如果他是 我們沒有辦法定他的罪 如果他不是 那麼我們很遺憾地說 兇手可再也找不到了 一個錯誤的偵查 消耗的是被害人的正義 被告的生命 還有納稅人的資源 這才是冤獄可怕的地方 不僅害一個無辜的人受罪 更讓一個真正有罪的人 永遠地 逍遙法外 再補一段 這案子應該還沒完 檢方大概還是會上訴 最高法院還是發回 大家還有機會看到更八 -- "I'm still a drunk and a junkie, man. You 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A drunk will steal your wallet." "And a junkie?" "Oh, a junkie'll steal your wallet, too. And then he'll help you look for 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65.58
jamesch:推這篇,說得好 11/21 01:42
uei1201:清新八卦文 11/21 01:43
en1005:這個故事可以拍電影了 超恐怖的 11/21 01:43
maikxz:有本書也有講美國司法人員一樣的引導作證的手法=_= 11/21 01:43
yuzehy:警察制度真的要再教育 11/21 01:43
oberon48:這過程最怪的地方就是 沒人想過要停下它 11/21 01:43
fairycakes:類似證據不足又惡性重大非找替死鬼的案件太多 最高法院 11/21 01:44
maikxz:下去查之後才發現很多辦案上的錯誤 11/21 01:44
qazedc:不錯給個推 11/21 01:44
fairycakes:不敢判有罪 高院又不甘心放了被告無人受裁 這之間到底 11/21 01:45
Solid0516:十三年 訴訟這麼久,被告也許都疲累了 11/21 01:45
fairycakes:損害了誰的權益??其實不止被告 還有司法的威信 11/21 01:45
imtheo:好文推 11/21 01:45
Solid0516:從年輕被告到老,令人不勝唏噓 11/21 01:46
a2935373: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人都認為犯罪一定要找到兇手 11/21 01:46
ddahung:為什麼可以到七審這麼多? 11/21 01:46
doriscan:關13年可以賠多少錢 11/21 01:46
fairycakes:我手上還有一件更八咧... 11/21 01:46
※ 編輯: bluekea 來自: 125.230.65.58 (11/21 01:48)
ddahung:我國不是三級三審制嗎?? 11/21 01:48
ccps0711:鉅細靡遺 推 11/21 01:48
nanchien:如果他不是兇手 那也很沒天理 11/21 01:49
suzukihiro:真八卦 11/21 01:52
ronale:好文推 11/21 01:52
fairycakes:對於某些人而言 天理就是本串原文說"司法已死"之理... 11/21 01:52
opthr1215:可以轉西斯嗎 11/21 01:52
VictorTom:推, 真八卦 11/21 01:55
civilian5566:那蘇建和他們算是衰了 11/21 01:56
forme:八卦推~~ 11/21 01:58
el4e8d:沒採集指紋真的很....不專業耶 實在想尻當時辦案的傢伙 11/21 01:58
Dreamlgw:真讓人難過的故事.. 11/21 02:06
Quickspace:推 11/21 02:06
Dogi:幹 看完這篇我好難過喔.... 11/21 02:07
bluekea:可以轉 謝謝 其實這些只有一點 細節還更多 判決書都有 11/21 02:08
jzn:推 11/21 02:13
micotosai:日本上次才有個衰人被關一生才剛剛才被無罪放出來 11/21 02:14
opthr1215:轉錄至看板 sex 11/21 02:15
art1:推!! 11/21 02:16
miaooooooooo:真八卦 哀警察真是懶惰的廢渣 11/21 02:17
diana3:被傷害過的事沒有人會忘記的,即使忘記也只是刻意壓抑... 11/21 02:21
diana3:前陣子性侵殺人的徐性少年(被警察撞癱還要國賠)也是無證據 11/21 02:22
diana3:最後他下場?沒證據不代表永遠讓他消遙法外 法網恢恢 11/21 02:23
diana3:蘇案請記得是"人苯"支持著...總是說:讓他阿做久就不想了 11/21 02:24
CN091118:滿多鄉民罵法官 其實最該思考的是第一線調查的警察= = 11/21 02:24
diana3:請看法院判決有3次有罪 那3次有罪判定就表示他不是百分清白 11/21 02:25
opthr1215:某d還在堅持你那薄弱的證據.. 11/21 02:25
opthr1215:還好你不是法官 11/21 02:26
diana3:陳進興案子很多性侵案件 沒出面指認的就代表他沒做? 11/21 02:26
opthr1215:你再跳針很難看 你知道嗎 11/21 02:26
diana3:沒出面指認的可能因自認證據力薄弱而不想指認 指認只會讓更 11/21 02:27
CN091118:深夜要戰了嗎 吃雞排會肥 喝水好了...XD 11/21 02:27
diana3:多人知道當事人被性侵 那需要很大勇氣! 11/21 02:27
ilimis:所以d大憑著什麼可以確定犯人就是他? 11/21 02:28
diana3:陳案類比的點就是同樣性侵+傷害(看以舊或新法定) 證據薄弱 11/21 02:28
opthr1215:跳半天 路人也不會變兇手 11/21 02:29
CN091118:無罪推定阿 證據薄弱就是不能定罪 想戰請補強法學常識 11/21 02:29
diana3:判有罪的法官ㄧ定有其邏輯依據,有可能亂判亂報導嗎?不會吧 11/21 02:29
opthr1215:那你怎麼不說其他六次判他無罪的?不要只相信你願意相信 11/21 02:30
opthr1215:你的意思好像是其他六次判決就是亂判一樣 誰像你這樣扯 11/21 02:30
diana3:人苯:小孩很乖的,其中一定有誤會 11/21 02:30
ilimis:那你怎麼不看判無罪的法官,是不是因為證據有問題 11/21 02:30
ilimis:判無罪的法官ㄧ定有其邏輯依據,有可能亂判亂報導嗎?不會吧 11/21 02:31
opthr1215:簡直莫名其妙..就是有你這種亂冠罪名的人 當初警察才會 11/21 02:31
opthr1215:如此辦案 11/21 02:31
diana3:縱使證據力薄弱些,仍可由邏輯推理,法官自由心證 11/21 02:32
diana3:法庭講的是邏輯、公平、正義!大人欺負無法反擊的孩子 11/21 02:32
opthr1215:又跳回來了 法官就自由心證判他無罪了你還想怎樣 11/21 02:33
diana3:對孩子而言公平嗎?正義嗎?竹子若由孩子口中說出就是證據 11/21 02:33
ilimis:為什麼d大只相信判有罪的法官而不相信判無罪的法官? 11/21 02:33
diana3:對孩子而言公平嗎?正義嗎?竹子若由孩子口中說出就是證據 11/21 02:34
ilimis:去掉邏輯,去掉證據...請問正義跟誰要? 11/21 02:34
opthr1215:那你去判那根竹子有罪算了..竹子跟嫌犯就兜不上還一直跳 11/21 02:36
diana3:他的說詞前後矛盾,一下承認一下否認,否認部份也是"自認" 11/21 02:36
balberith:本日最佳跳針王 11/21 02:36
MerinoSheep:縱使證據不足 只要法官自行推理自由心證就可定罪?... 11/21 02:36
opthr1215:又來了 你文章都不用看的 從某版到這都跳不用錢的.. 11/21 02:36
MerinoSheep:我的天 這個年頭台灣居然還會有人有這種邏輯在 11/21 02:37
MerinoSheep:新聞和原PO不都有講他很有可能被警方刑求 某D是想扯啥 11/21 02:38
diana3:以上回應大大是在回應我嗎?我只是主張人想法無意爭辯 感恩 11/21 02:38
ilimis:文章裡不就說了,法官也不是只看他自己翻供就都信他的... 11/21 02:38
diana3:引用剛才sex版友的問題 關於麥可性侵ㄧ案 11/21 02:40
hsushaochi:無證據能力之證據或是證據力不足之證據,造成無法定罪 11/21 02:40
diana3:麥可我也不相信他會性侵孩子縱使有也是因為對方可能貪圖錢 11/21 02:40
diana3:而誣告麥可 縱使誣告也是為了錢 這和本例無關 11/21 02:41
hsushaochi:看似是個漏洞,但其實是為了保障大多數民眾,不會因為碰 11/21 02:41
diana3:被竹竿插入下體致無法正常生活,為了錢誣告對方? 11/21 02:41
opthr1215:你又在依你的自由心證了.. 11/21 02:41
hsushaochi:巧經過犯罪現場啦,或是隨便被警察拖走刑求啦,就當替死 11/21 02:41
diana3:縱使有,那對方有像麥可有錢嗎?沒有吧,為了錢誣告不成立 11/21 02:41
hsushaochi:鬼了.. 11/21 02:41
opthr1215:三天後路過就真他媽衰 沒證物還要被當兇手就是你要的? 11/21 02:42
MerinoSheep:本篇不都有講了 那種情況之下做出來的指證是有問題的 11/21 02:42
hsushaochi:若因為該兩點造成真正犯罪者逍遙法外,這只能說是為了保 11/21 02:42
opthr1215:你說有罪就有罪 你說沒罪就沒罪 從不看證據 11/21 02:42
hsushaochi:護多數人民所做的妥協 11/21 02:42
balberith:咦,還在跳啊!這篇也可以當教材,跳針教材... 11/21 02:43
diana3:總之 ㄧ個孩子不可能無故誣賴別人 更何況贏了她得到什麼? 11/21 02:43
opthr1215:MIKE說無罪也是你感覺 這篇說有罪也是你感覺 11/21 02:43
MerinoSheep:更何況還有不良警察在那裡刻意引導 這種證據當然可疑 11/21 02:43
opthr1215:你看文章再來跳好嗎 11/21 02:43
ilimis:為什麼對方一定是要錢? 對方控告,不能是告錯了人嗎? 11/21 02:44
opthr1215:影子都沒看到就在三天後開機關槍..神經病.. 11/21 02:45
opthr1215:你現場抓到人還比較有說服力 三天後 抓鬼? 11/21 02:45
ilimis:人很容易因為外在跟暗示而先入為主,所以不能用主觀判罪阿.. 11/21 02:45
MerinoSheep:一般強姦案件也常有婦女在極度驚嚇之下無法正確回憶出 11/21 02:46
MerinoSheep:事件經過和嫌犯的 更不用說是只有五歲又受到嚴重創傷 11/21 02:46
diana3:原發文者為什麼可以知道"案情"如此詳細?偵查是不對外公開的 11/21 02:46
MerinoSheep:的女童 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就會被引導性的做出誤判 11/21 02:47
CerMerlan:他第一句有寫... 11/21 02:47
hsushaochi:其實國外有在探討指認是否有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的 11/21 02:47
diana3:再次看過文章 到醫院指認前的流程看不出有很大問題 11/21 02:48
MerinoSheep:某d的發言 完全證明了他根本沒有仔細看內文 11/21 02:48
hsushaochi:被害人的確有可能被誘導指認,尤其在警方有意無意的遊說 11/21 02:48
ilimis:人家不都說了...判決書裡面寫得更詳細... 11/21 02:48
diana3:刑事案件通常是被害人指認 而被害人只是無法言語仍具證據力 11/21 02:48
hsushaochi:之下.. 再加上女童才五歲,又遭受重大傷害 11/21 02:49
MerinoSheep:被疑似刑求居然叫做沒有很大的問題 11/21 02:49
diana3:不然聾啞人士怎麼跟別人溝通?只要意識清楚即具效用 11/21 02:50
ilimis:法官判定證據力不足,為什麼d大可以理所當然的說"仍具證據力 11/21 02:50
MerinoSheep:被害人本來很猶豫害怕 在警員的不斷"鼓勵"之下 才點頭 11/21 02:51
diana3:抱歉 無意爭辯純抒發個人想法 其實生活中也會遇到法律問題 11/21 02:51
ilimis:"法官ㄧ定有其邏輯依據,有可能亂判嗎?" 11/21 02:51
MerinoSheep:你真的有仔細看過內文? 11/21 02:51
diana3:所以靠自學及案例蒐集 有時會請教律師 若引用有誤還請專業 11/21 02:52
diana3:法律本系高手指教 只是真的希望可以幫忙做些什麼 11/21 02:53
MerinoSheep:這個案件就單純證據不足外加警方辦案嚴重瑕疵 11/21 02:53
balberith:那閱讀能力應該不錯啊,為什麼好像都跳過重點在發揮? 11/21 02:53
MerinoSheep:你扯你的法律經歷是想證明啥 11/21 02:54
MerinoSheep:還不說你根本就刻意漏掉一些內文不看咧 11/21 02:54
ilimis:如果犯人不是他,你願意幫忙嗎? 11/21 02:54
diana3:各位版友也辛苦了 ~大家各有各的主張互相尊重吧! 11/21 02:55
diana3:相信各位大大會回也是關心此案,但我無意爭論也累了 感恩^^ 11/21 02:56
MerinoSheep:只要法官自由心證就能定罪這種邏輯實在讓人尊敬不起來 11/21 02:57
balberith:回文不看文,對作者也很不尊重啊... 11/21 02:57
balberith:這不是在玩未看先猜推文有XXX的遊戲吧? 11/21 02:58
ilimis:法官就是要判有罪還是沒罪,如果證明沒罪,請問什麼叫"各自主 11/21 02:58
ilimis:張相互尊重" 11/21 02:58
hitokafe:快去考司法考試 別在這濫用你的自由心證..... 11/21 02:59
opthr1215:偵查不公開..判決書都出來了還在不公開 某d真的有讀過? 11/21 03:01
buteo:d是扯甚麼東西?? 11/21 03:07
mmm333:優文 11/21 03:29
RangerWang:某D要不要先讀認知心理學的科普書啊? 小孩的辨識力和記 11/21 03:31
RangerWang:憶力極度不可靠而且能輕易被成人引導 你可知道? 11/21 03:32
IzakiVicky:好八卦 11/21 03:36
kony25:推' 11/21 03:37
mirandaliu:好卦 11/21 03:41
biowave:樓上講啥? 11/21 03:55
philip571:上面有破案壓力阿,不找個沒靠山的人出來頂罪怎麼行 11/21 04:14
philip571:小朋友,你有沒有背景阿,那這件事就你扛了有沒有意見 11/21 04:15
headnobig:推 結果是當年警察素質太差 11/21 05:34
BlueMoonss:到了現在素質還是很差 11/21 05:40
Sechslee:先讀幾篇論文再來跟別人說記憶都是可靠的 孩子 11/21 05:56
ayuperfect:清新 健康 專業 的八卦板好文 11/21 06:10
ayuperfect:另外也同意推文裡的心理學前輩,記憶不可靠是真的 11/21 06:11
ayuperfect:一堆案例是目擊者之間記憶矛盾,以前到現在都一樣 11/21 06:12
Eowyn:推好掛~~ 請問被告這13年都是羈押被關在監獄嗎? 11/21 06:29
excel5566:第一手經驗推 11/21 06:38
shadowpower:看得出來某D真的是土法煉鋼的自學而已 11/21 06:41
Plurk: 11/21 06:59
hmmhmmohoh:長知識 11/21 07:08
laal:結論:警察素質低落造成懸案、冤獄 11/21 07:21
DeathTemp:依ptt的邏輯來說,這樣的人一抓到就要直接判死刑 11/21 07:46
hacoolman:推好文 11/21 08:21
taiwan81903:清新 中肯 推推推 11/21 08:39
baliallin:總之就是警方輕忽隨便,沒立即採指紋,後來隨便抓個流浪 11/21 09:02
baliallin:漢,又誘導被害者指認,然後檢方硬把被告一再上訴... 11/21 09:03
dodonpachi:司法本來就是死的 人在玩的 11/21 09:04
baliallin:若有真兇,早不知跑哪去了~ 11/21 09:04
dodonpachi:採證和辦案流程的失誤 讓司法完全形同無物 11/21 09:04
andyliu:警方不採證、檢方亂起訴是不是故意在包庇嫌犯呀 11/21 10:20
shayne5626:.......唉 11/21 10:29
WellyT:最扯的是一開始的竹桿居然沒採指紋...兩百年前的警察喔?? 11/21 11:37
valenci:指認面容不能當唯一證..有誘導..跟記憶模糊之虞 11/21 11:37
valenci:而且不是要找一堆無關者照片混一起指認 11/21 11:38
valenci:檢察官也在混 11/21 11:40
SKnight:感謝分享 11/21 11:56
alentek:原來如此! 還以為法官都是腦殘 11/21 12:25
hahano:沒採指紋....Orz 11/21 12:38
haycheese:無能 11/21 13:07
mauryjoech:跟蘇建和三死囚案差不多蠢的狀況...條子阿... 11/21 13:08
iori325:推 11/21 13:12
ethanols:讓被害女生痛苦活了13年...去世了。兇手真是個渣 11/21 13:18
sdiaa:兇器竹竿上被發現時就有不少奇奇怪怪人的指紋了 11/21 13:26
lesbw:好文 推 11/21 13:56
ayamiki:相棒:默示錄 11/21 14:03
e04ckymadam:看來鴿子還算是有進化...從刑求進化到只會抓紅燈右轉 11/21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