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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owyn (伊歐玟)》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20/today-so9.htm : 竹竿插童下體 更七審無罪 :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13年前發生在台中市東區的5歲女童 : 被害女童案發送醫後,發現陰部嚴重撕裂、子宮破裂、小腸全部 : 斷裂或破裂,喪失生育功能,不能正常飲食。本案從一審到二審 以上說的都是事實。問題是在下一段。 : 的更七審判決,法官認定不一。主要是做為證物的竹竿找不到謝 : 振茂指紋,被告在警局偵訊時雖坦承,事後否認,指稱被刑求部 當初新聞我有印象。受害者可沒說兇手戴手套。 那麼問題來了。竹竿上怎麼沒有被告的指紋? 記者文章寫那麼順,順到記者沒時間用腦袋想想自己邏輯有沒有漏洞。 沒有戴手套拿著凶器的被告,要被法官判有罪嗎? : 份通過測謊。 重點是警方吧。怎麼沒有人怪鴿子除了抓紅燈右轉很厲害以外,在一些刑案的偵辦上 常常打茫!竹竿上沒有被告指紋,警方還偵辦得那麼爽!只要被告坐牢,鴿子任務已完成 ,每個月薪水照領。至於真相?管他去死! 現在重點是搞不好「『真』兇」還逍遙法外!部分鄉民們只不過要有人頂罪而已! 所以不管真兇是不是他,只要「被告」就一定要有罪?不管證據? 那麼這些無腦鄉民們乾脆自首說是他自己傷害女童、然後入獄算了! 只是要「有人」坐牢嘛!那就自己認捐名額吧! 竹竿上怎麼沒有被告指紋?當然或許有人說被告戴手套、被告富貴手、被告把竹竿折斷... 但這些還是可以查清楚的。法院也不是沒查。 這讓我想起一個很可能的冤獄。 台北某空軍營區發生女童被姦殺。這同樣也是事實。 然後咧!軍方的確「交出」一名士兵,調查說他就是兇手! 這滿足無腦鄉民們的正義感了吧!你要兇手,就給你一名兇手的名額! 然後速審速結,好像案發後沒幾個月定讞,槍斃。 兇手託父親喊冤說,當時軍檢鎖定他時,恐嚇他說先簽字認罪再說,以後慢慢跟法官說明 。他就簽了。他不曉得他簽字以後,軍法的法官認為「你既然簽了,還扯一堆幹嘛」。 軍人犯強姦殺人,判處死刑。來平息民憤。 真兇咧?有腦殘鄉民們在乎嗎?套句獅子丸的話,這是一個人云亦云、得過且過的社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Pet:記者在寫推理小說,就是要讓大家來一起找漏洞...XD 11/20 10:17
ko007x:我只能說 112就是112 這一堆腦殘鄉民就是不一樣! 11/20 10:18
ntitgavin:台灣鴿子除了裝溫馨,其他都不會...調查手法拙劣 11/20 10:18
KINGTIGERX:所以 以後還是自己請偵探找證據好囉… 11/20 10:18
doasgloria:真的 部分鄉民真的是理盲的一群.. 11/20 10:18
Bastain:軍中真的很黑 11/20 10:19
lazycat5:被關起來,與外界隔絕,很容易傻傻被賣掉 11/20 10:25
Earthonly1:也許被告被栽贓 但台灣法官就算有証據卻判無罪我也不意 11/20 10:28
Earthonly1:外... 11/20 10:28
ntitgavin:樓上沒錯...法官自由心證不如鄉民亂放槍 11/20 10:29
Eventis:"法庭上沒人講實話,至於要相信誰全憑法官覺得被誰騙他比較 11/20 10:30
Eventis:甘願" 11/20 10:30
Eventis:至於其它間接證據,能不能定罪只是無合理懷疑的門檻問題. 11/20 10:31
Eventis:鄉民要說"應該是他啦,保證是他啦,不是他我跺XX啦"是很容易 11/20 10:32
eddiebrock:推 11/20 10:32
Eventis:的,不過法官要說"就算把天翻過來也不會讓我懷疑是他幹的" 11/20 10:33
Eventis:可不是靠賭咒發誓跺雞雞就能在判決書上呼嚨過去的. 11/20 10:33
dkjolihi:法官腦殘比率占太高了 一些輕判 放出來又幹 所以沒辦法 11/20 10:34
Eventis:判輕判重是法定刑和各種犯罪情況間要區分的問題. 11/20 10:36
Eventis:如果像扁家這種起標價就7年的,要輕也不容易. 11/20 10:36
Eventis:但有的罪上限357的,法官動不動就開到上限,以後真碰到個罪 11/20 10:37
Eventis:大惡極的是要法官去爆氣枉法裁判嗎-.-? 11/20 10:37
cchaha713:軍中很黑的 不過這也只是一面之詞 11/20 10:37
Eventis:我國刑法可沒有一條是嫌犯人判太輕法官還可以繼續加碼的. 11/20 10:38
pugwawa:沒錯 新聞寫的像是他做了但判無罪 事實上是根本不知誰做的 11/20 10:39
ntitgavin:我國軍隊倒是有抹黑栽贓與裝傻 11/20 10:39
dkjolihi:當初就判重一點啊! 強姦關個兩三年出來繼續幹 至少10年吧 11/20 10:40
Eventis:強制性交上限十年,有意見去找立委說-.-" 11/20 10:41
ntitgavin:樓上沒錯...台灣法務大濫帳之一"立委瀆職" 11/20 10:42
dkjolihi:上限十年 就十年啊 關個兩三年要幹麻? 11/20 10:42
ntitgavin:社會如此動盪...這些傢伙真的要負責任 11/20 10:42
Eventis:督一下十年,督三下也十年,是要怎麼區分督一下和督三下. 11/20 10:43
Eventis:起馬也要打打折九年11個月29天啊-.-" 11/20 10:43
Eventis:督一下督三下要分,那督一下跟督三下和督五下要不要分? 11/20 10:44
ntitgavin:可能要問有沒有愛撫OR有沒有粗暴了 11/20 10:44
Eventis:那把人家綁起來督,和讓對方嘴巴上說不要身體很老實的督,要 11/20 10:44
Eventis:不要分? 11/20 10:44
Eventis:犯罪以後一個說"不過是個pu,老子要上是你三輩子修的",一個 11/20 10:45
Eventis:說"妹妹,做乾哥的對不起你",然後這個做乾妹的告了又反悔, 11/20 10:46
Eventis:要不要分0.0?....一看就是兩個人之間是一開始想賣後來價格 11/20 10:47
Eventis:講不攏想白嫖被告強姦,那要不要再區分? 11/20 10:47
Eventis:全部都十年講起來很爽,但是現在刑法沒有這種絕對不定期刑, 11/20 10:50
Eventis:而是要求法官要把同樣一種強姦由情節的輕重分配在3年到10 11/20 10:51
dkjolihi:你說的是對 但這些出來的就繼續幹 給的印象就是這樣 11/20 10:51
Eventis:年間,法官也只能照著這個意旨做事-.-" 11/20 10:51
dkjolihi:3~10太輕 反正強姦就是價錢談不隴 全都輕判 11/20 10:52
Eventis:讓他容易出來又不是法官判刑的時候就想這麼搞-.-" 11/20 10:53
Eventis:去問降低假釋門檻的某先生,或是喜歡愛搞釋後不理的法務部. 11/20 10:54
dkjolihi:當然不是只有強姦 只是這幾年來判決太毫洨 11/20 10:54
Eventis:不豪洨怎麼會上新聞?...豪洨上新聞就是因為不豪洨的判才是 11/20 10:55
Eventis:常態啊-.-" 11/20 10:55
Eventis:至於3~10,刑法典寫3~10,法官想要判他死也不行啊-.-" 11/20 10:56
dkjolihi:所以才會賭爛啊 這種事不想發生在自己生活圈裡 11/20 10:57
Eventis:這種事就是被一個女人甩了就說天下女人盡皆pu........ 11/20 10:57
dkjolihi:不會死啊 強姦就重判 殺人就死刑 要區分之後在談呀 11/20 10:58
Eventis:對啊,重判3~10法定刑啊-.-" 11/20 10:58
Eventis:殺人也不是唯一死刑啊,起標價10年. 11/20 10:59
dkjolihi:我意思是關個兩三年太少 -.- 11/20 10:59
Eventis:3年是底限,這種問題根本不是宣告刑造成的,是假釋,是假釋啊 11/20 11:00
Eventis:這根本就打錯對象-.-" 11/20 11:00
dkjolihi:你心理都不覺得判很輕嗎 雖然講也沒用 11/20 11:02
ko007x:dkjolihi你只看新聞 就說這幾年判決太豪洨 你知道每天有多 11/20 11:03
Eventis:畢竟假釋是法務部在處理,法院根本管不到的啊0.0" 11/20 11:03
ko007x:案件嗎? 11/20 11:03
dkjolihi:然後呢 上報紙的都輕判 沒上的重判嗎 11/20 11:04
Eventis:輕判的跟再犯的一定會上報紙,假設法院都是你想像的新聞中 11/20 11:09
Eventis:的那個樣子,你以為現在還有人能坐在這裡打逼嘴砲嗎-.-? 11/20 11:09
Eventis:應該是殺人放火滿街走,強盜強姦進家門的地步才對啊-.-" 11/20 11:10
ko007x:dkjolihi看來很相信妓者 你不知道越操弄他們越有新聞? 11/20 11:11
Eventis:真的這麼沒信心,就坐到法院裡去旁聽個幾次......... 11/20 11:12
ko007x:恩 沒關係 我相信你應該還沒讀大學吧 不然判斷能力有點差 11/20 11:12
Eventis:不過...可能會換另一種型態的沒信心(@@.....) 11/20 11:12
dkjolihi:沒別意思 我只是覺得有些就是判很輕 太豪洨而已 11/20 11:12
ko007x:上大學後記得多旁聽些課程 對你絕對絕對有幫助 11/20 11:12
Eventis:諸如寧死也不可進法院之類的.....(誤)XD 11/20 11:12
dkjolihi:這跟大學不大學沒關係 你要扯這種 我也沒辦法 11/20 11:13
Eventis:不過這可能也反應了歐陸式的說理審判法或許不太適合我國目 11/20 11:13
Eventis:前的國情,畢竟沒多少國民真的會仔細去關心法官的說理,法院 11/20 11:14
Eventis:的實際判決情形與每個理由. 11/20 11:14
Eventis:或許至少可以考慮引進參審制,讓民眾有坐在上面陪席的可能, 11/20 11:15
Eventis:雖然這個實證研究似乎顯示仍然是由職業法官主導審判,不過 11/20 11:16
Eventis:在普及法治教育及讓人民認識審判與法庭的功能,卻難能可貴. 11/20 11:16
VictorTom:有理, 給推. 11/20 13:09
cchaha713:沒人去告那位檢察官嗎? 連告都不敢告 總覺得是一面之詞 11/20 14:58
myprettygirl:社會就是這樣阿~民眾只要一個結果,不管是不是真兇 11/20 15:01
ignisfatuus:推! 11/20 20:29
jyunwei:確實跟大學沒關係,我上大學前好像也沒那麼相信記者 11/20 20:38
uei1201:軍區那個我知道 小時候常跟老爹去清泉崗打球 有一陣子忽然 11/21 01:48
uei1201:小孩子進基地都要拍照填表格審核了 11/21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