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竹竿插童下體 更七審無罪
時間Sat Nov 21 13:00:22 2009
看到這種新聞 不得不感嘆 居然可以打到更七審
在這裡推薦一本書:流浪法庭三十年
這本書的案件更噁 打到更十二審
也就是"第一銀行押匯案"
從民國六十幾年打到九十幾年
最後咧 無罪!
如果你是那個被告 人生就這樣完蛋了 你甘心媽?
你還沒被判無罪之前 常常請假跑官司 誰要用你?
再加上又是嫌疑之身 你只能做低階流動性高的工作
第一銀行押匯案 裡面的都是當時金融界的菁英(當時第一銀行是公營)
你做到銀行高層主管 精通英日文和財經 最後只能當保全
光是想像就覺得痛苦 更何況當事人
不過這裡要提出一個數據:
民國八十四年 全台一 二 三審的民 刑事案件
共有一百零二萬件
而我們一 二 三審的法官 共一千兩百多人
到民國九十一年 案件數量爆增到兩百多萬
我們的法官卻是一千五百多人
七年增加了一百多萬件案件
法官卻只增加了兩百八十六名喔 揪咪>.^
由此可見我們選進來的法官各個都是賽亞民族的後裔
每個都可以不用睡覺的
這種情況下 當然就跑出了打混摸魚的法官
也跑出了做到流產的法官囉
這裡只是大略提一下司法制度的問題 我知道文章太長沒人要看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流浪法庭三十年這本書 書中對我國的司法體制寫的非常詳細
在用客觀的角度看看法官跟人民是處在甚麼樣的體制下
這種現象該怪誰(我絕對沒說要怪立法院喔)
ps:如果近年來體制有改 我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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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幾哩囝仔金白目 欠啪!」(揮拳)
子:「你...你怎麼可以打我!...我...我可是賽亞人的驕傲!」
父:「賽你娘! 賽亞人的驕傲 考試能考一百分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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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24.94
→ neo5277:廢除死刑是既定政策 死刑都沒了別人怕你個屌啊 11/21 13:01
→ LoLoLuan:你可以去考司法官啊 爽的勒 11/21 13:01
→ Hua0722:那盡責跟不盡責的法官比又是多少 11/21 13:01
→ nagisaK:你想秀簽名檔? 11/21 13:03
→ wyvernlee:簽名檔應該寫琪琪才對.. 11/21 13:04
推 peculiarkay:我有看流浪法庭三十年 判決真正出來時 已經有被告過世 11/21 13:05
推 evillordv:吳育昇:原來用竹竿插就會無罪 孫仲愉:幹 11/21 13:05
→ peculiarkay:判決記得是無罪 不過三個家庭都已經支離破碎 11/21 13:05
→ piliboy:反正都沒死刑了 怕個雕啊 11/21 13:16
推 windwind:每個月傳你一次 讓你難有工作30年 感覺比死刑慘? 11/21 13:17
推 asity:法官判無罪,可能是正確的阿,應該是警察害怕翻案吧 11/21 13:18
→ asity:如果讓法官判無罪,又不一直更審,那麼刑求跟檢方的問題就大 11/21 13:19
→ asity:在怨恨被告之前,要先考慮亂抓人的可能性阿 11/21 13:19
推 hahano:最悲慘的事被害人,法官判不下手,但是重新偵辦也已經不可 11/21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