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505015: 那更奇怪,警察來後不制止 09/07 11:11
→ ALJAZEERA: 只是假裝失去意識啊 等等就跳起來反殺 09/07 11:11
推 kiwidragon: 裝作沒看到阿...警察都說話了.. 09/07 11:11
→ s505015: 哇,犯罪事件可以警察可以裝沒看到喔 09/07 11:12
( 蘇警員進入被告家淋浴間)
被告:快一點,有沒有手銬?( 蘇警員進入淋浴間並伸手取腰間手銬將張俊卿銬上)
被告:你先把他拷起來,我再把他鬆手,他要被勒死了。
蘇警:叫119 。
被告:A 仔,我都鬆手。(張俊卿臉載口罩,臉上膚色較手部肢體膚色黑暗,身體呈現
癱軟狀態,倒臥在淋浴間)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13:52
推 callcallABC: 屋主殺人還做偽證 拜託唯一死刑 09/07 11:13
推 g8330330: 警察有拍10下讀秒吧 09/07 11:13
推 OD1109: 裝昏倒等等準備跑給警察追了.... 09/07 11:13
推 ADHD: 沒意識不代表不會動誒 09/07 11:13
推 ImBBCALL: 屋主在幻想 09/07 11:13
→ storyo11413: 事後想想當時警察應該立即逮捕屋主 09/07 11:13
推 secret1414: 小偷是武術冠軍+身懷大量火力可以屌打警察 所以不能放 09/07 11:13
→ Newtype: 屋主被小偷嚇到心神不寧 無法判斷 09/07 11:14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14:36
→ shinbird: 假裝失去意識能裝到臉部缺氧發黑喔?怎麼不去領奧斯卡? 09/07 11:14
→ nakayamayyt: 人的記憶不是百分百準確 所以不能只看一個人講的 09/07 11:14
推 ALJAZEERA: 臉部發黑流鼻血全身癱軟失去意識 都是裝的 鬆手就反殺 09/07 11:15
→ shinbird: 臉部發黑是表示腦部明顯缺氧窒息了,這時就算放開也要 09/07 11:15
推 s505015: 哇,a大頸動脈找到了嗎 09/07 11:16
→ shinbird: 用要CPR或高壓氧幫忙輸氧,不然很難恢復自主呼吸了。 09/07 11:16
推 Mradult: 下面的證詞不就代表被告主觀判斷小偷還會反抗不敢鬆手 09/07 11:16
推 iam0718: 屋主敗筆就是太激動緊張 多學點法律就能在各種情況冷靜了 09/07 11:17
→ shinbird: 放開還能反殺?當小偷是絕世武林高手嗎?那怎麼還會被扣? 09/07 11:17
推 kuninaka: 敗筆是發現小偷的時候沒有先諮詢律師 09/07 11:17
推 ImBBCALL: 阿就你主觀判斷錯誤啊,被判罪活該 09/07 11:18
推 CowBLay: 小偷應該當演員的,這臉色發黑手腳癱軟的樣子演得十分像 09/07 11:18
→ Mradult: 當下的情境沒銬起來最好敢鬆手,人之常情還要理性思維勒 09/07 11:18
我也是認為在那種情況之下,實在很難期待理性冷靜判斷,
但我也認為法官也有考量到這點,才判2個月可緩刑 @@
→ iam0718: 沒錯 緊張到口不擇言 自己講的話要讓自己無罪根本不可能 09/07 11:18
推 jay111101: 還有87把責任推給警察..... 09/07 11:18
推 ALJAZEERA: 不小心演死了 小偷應該自我負責 09/07 11:18
→ CowBLay: 可惜還是被屋主跟鄉民識破了,會跳起來反殺一波 09/07 11:19
→ shinbird: 屋主自已都說對方快死了,叫警察喊救護車的 09/07 11:19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20:44
→ iam0718: 他真的多念點書 理性思維就上來了 第一時間一定先跑 09/07 11:19
推 jyekid: 他第一時間衝進去單挑啊.... 09/07 11:19
→ shinbird: 自已都知道對方快被掐死了,還不放手,怪法官不判無罪? 09/07 11:19
推 ImBBCALL: 就因為沒有餘力思考才被判過失致死,有能力判斷就是殺人 09/07 11:19
→ ImBBCALL: 了好唄 09/07 11:20
推 piliwu: 怎麼看都是故意殺人 09/07 11:20
推 alex77916: 為什麼發現家裡有小偷的第一個反應是去找 09/07 11:20
→ jyekid: 的確 所以上面有些人替他辯解之詞更加深是過失致死起跳 09/07 11:20
→ alex77916: 而不是報警? 09/07 11:20
推 ybz612: 肯定是警察看錯 09/07 11:20
→ kuninaka: 樓下發現小偷會先上八卦版PO諮詢鄉民 09/07 11:20
→ yinaser: 臉部發黑通常已經腦部缺氧4~6分鐘,缺氧一分鐘就會昏迷 09/07 11:21
→ alex77916: 應該是不相信警察吧我想 09/07 11:21
→ secret1414: 反殺一波<-這詞好有畫面感 09/07 11:21
→ kuninaka: 應該很多人發現小偷不會先報警吧 09/07 11:21
推 ImBBCALL: 單挑習慣了吧 09/07 11:21
→ alex77916: 發現小偷不先報警,那要先做啥? 09/07 11:23
推 touyaman: 判決書貼上來討論的人就少了 XD 09/07 11:23
推 lmc66: 發現小偷當然是先確認自己打不打得過 然後滿足一下單挑快感 09/07 11:23
推 kiwidragon: 就判決書內 警察說的話 當作沒看到..情義挺屋主! 09/07 11:25
→ g8330330: 我覺得法官判的OK 但是罪犯家屬民事求償應禁止 09/07 11:25
推 jyekid: 行為人講的話不可信 到場警察講的話也不能信 法官只能擲 09/07 11:25
推 alex77916: 那是不是還好小偷沒帶攻擊性武器 09/07 11:25
→ jyekid: 骰子了 09/07 11:26
→ g8330330: 小偷偷東西奉養父母 都違法了 還求償個屁 09/07 11:26
→ alex77916: 要不然真的兩屍三命 09/07 11:26
推 kenyun: 屋主經過整個過程 警察是後來才來的啊… 09/07 11:26
→ jyekid: 不知道 小偷帶武器會怎樣 只能問神了 09/07 11:27
推 green0953: 殺了一個人 已經判很輕了 09/07 11:27
推 ImBBCALL: 你假設小偷帶核彈好了,不殺他台北會爆炸 09/07 11:27
...而被害人身高172公分,身材精壯,此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書及相驗、解剖照
片即明(詳見相卷第99至102頁、第212頁至第215頁背面),又不知是否攜有凶器,一旦逃
脫,極可能對被告懷孕之妻子造成威脅,則被告於此危急情形下,採取與被害人扭打並徒
手緊拉其衣領,將其壓制在地之防衛手段,難謂並非必要。
惟被告所實施之防衛手段,最終導致被害人張俊卿死亡之結果,自法益權衡觀之,不無失
其權益均衡之相當性,而超越防衛行為之必要程度,揆諸前引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仍屬防
衛過當,不得據以完全阻卻違法,亦堪認定。
從這段來看法官也不是沒有考量到這點?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30:45
→ tentaikanso: 還在小偷帶武器...重點又不是不能防衛,而是防衛程度 09/07 11:30
推 kenyun: 我是同意法官照現行法律判 剩下的應該是立法院引進堡壘法 09/07 11:30
→ tentaikanso: 不管小偷有沒有帶武器,事實上就是小偷被勒到快掛了 09/07 11:31
→ kenyun: 不然以後只有讓他偷再報警 或是幹掉小偷再滅屍兩種選項 09/07 11:31
推 Mradult: 只是覺得李茂生把"快死了"當成判斷依據沒什麼道理 09/07 11:31
→ JackTheRippe: 假設小偷有武器有威脅卻衝進去決鬥 不覺得怪嗎? 09/07 11:31
推 jyekid: 如果你要李茂生在寫詳細點他不是辦不到啦 只是少人戰他 09/07 11:32
→ Mradult: 整個情境被告自始至終都認為小偷有反抗能力不敢鬆手 09/07 11:32
→ tentaikanso: kenyun,所以你面對小偷只有殺掉跟放任兩種選項? 09/07 11:32
→ Mradult: 快死了跟有沒有反抗能力是兩回事啊 09/07 11:32
→ JackTheRippe: 感覺屋主單打有必勝把握 不然怎麼敢破門抓人? 09/07 11:33
→ tentaikanso: 判決書都寫了,老婆的影片有拍到小偷手腳垂地,丈夫 09/07 11:33
→ tentaikanso: 也有自承發覺小偷呼吸困難... 09/07 11:33
→ jyekid: 話說 事後相驗已經知道這類屋主體型加上會壓制的 幾分鐘就 09/07 11:34
→ tentaikanso: 正當防衛不是逞英雄條款 09/07 11:34
→ JackTheRippe: 正常人發現屋裡可能有壞人的反應是衝進去抓人嗎? 09/07 11:34
→ kenyun: 目前看法律人的感覺就是讓他偷嘛 先裝孬再報警 09/07 11:34
→ jyekid: 可以讓人昏迷 對照 警察 跟 屋主自述 就知道哪個是真 09/07 11:34
→ tentaikanso: 哪個法律人跟你這樣講,就連法官都承認是防衛行為 09/07 11:34
→ look: Kenyun的想法真是很有趣...... 09/07 11:35
→ jyekid: 法官不是說了 防衛過當嗎? 看不懂中文? 09/07 11:35
→ JackTheRippe: 發現屋裡可能有人 自己旁邊有孕婦 衝出去PK是正常? 09/07 11:35
→ tentaikanso: 只是太超過了,丈夫自己發現小偷無法抵抗、呼吸困難 09/07 11:35
→ jyekid: 印象中是發現在廁所啦 如果在大廳相堵就有得吵了 09/07 11:36
→ JackTheRippe: 這種只判2個月還緩刑很輕了 民事也還沒判 別急著罵 09/07 11:36
推 oscar2004: 小偷自己不拍手認輸 怪誰 09/07 11:36
→ JackTheRippe: 法官吧 09/07 11:36
→ tentaikanso: 一審判決書是引用丈夫說法:回家發現浴室門後有人, 09/07 11:36
推 eric791112: 屋主身材武力當然衝啊~18歲以上能打贏他的男性不到1% 09/07 11:37
→ tentaikanso: 進去發現小偷,小偷攻擊想跑,跟丈夫扭打後被壓制 09/07 11:37
→ eric791112: 加上又沒學過正當防衛要件,被判刑真的剛好而已 09/07 11:37
推 bookticket: 小偷都被你抓到意識昏迷了 你還要他起來拍手認輸? 09/07 11:37
→ tentaikanso: 樓上,說不定小偷會龜息大法裝昏啊 09/07 11:38
推 kinomon: 內文有很難懂嗎? = = 09/07 11:38
→ tentaikanso: 萬一你放手他彈起來用一陽指怎麼辦? 09/07 11:38
→ eric791112: 柏翰那種絞法真的很猛 09/07 11:38
推 ImBBCALL: 小偷天生神力,被絞脖子根本沒感覺像在按摩 09/07 11:39
推 alex77916: 這就很奇怪了,知道門後有人,旁邊又有孕婦 09/07 11:39
→ alex77916: 然後他衝進去? 09/07 11:39
→ JackTheRippe: 所以我說屋主應該有必勝把握 不然怎敢主動求戰? 09/07 11:41
推 machiusheng: 只要不是偷你家,愛怎麼凹隨便扯 09/07 11:42
推 jardon: 夠腦補就會說小偷裝死 裝發黑 呵呵 09/07 11:42
可惜我們都看不到現場畫面,大家只能在這邊瞎猜。
想說與其瞎猜,至少參考個判決書看看事證供述~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44:03
推 iam0718: 有時候覺得那些滿嘴說可教化的聖人也是腦補王 09/07 11:45
推 eric791112: 說奇怪的一定沒在練也沒什麼武力,被發現躲廁所表示竊 09/07 11:46
→ eric791112: 賊弱不敢直接攻擊故推定廢,柏翰那種身材(2年來削瘦許 09/07 11:46
→ eric791112: 多)背景當有穩贏之把握,衝真的不奇怪,你頂多只能說 09/07 11:46
→ eric791112: 把孕婦留在現場很瞎但腎上腺素衝上還能期待他顧及這些 09/07 11:46
→ eric791112: 嗎? 09/07 11:47
推 jyekid: 所以衝了弄死小偷就得付出代價 09/07 11:47
推 storyo11413: 事情已過去 不如思考以後家裡遇到小偷怎辦吧? 09/07 11:47
推 jardon: 只要不是偷你家,愛怎麼凹隨便扯<--這不也是在講自己?不然 09/07 11:48
推 VVizZ: 茂生教徒不會承認教主舉例超爛的啦XD 09/07 11:48
你在我這篇文說李茂生舉例爛是在幹嘛
→ jardon: 是偷了你家? 09/07 11:48
推 bestteam: 為了保護孕妻最佳解就是讓他待她旁邊拍攝壓制畫面 09/07 11:48
推 alex77916: 我沒練武力啊 09/07 11:48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1:49:17
→ alex77916: 只是覺得ㄧ方面說要保護孕妻 09/07 11:48
→ alex77916: ㄧ方面又直接衝進去 09/07 11:49
→ jardon: 乾脆廢了過當條款 還有看到現行犯直接打死 因為我不知道他 09/07 11:49
推 goldenfire: 拜託 練過武的都很清楚 武術抵不過武器 如果小偷手上 09/07 11:49
→ jardon: 身上有無武器 09/07 11:49
推 soqqcat: 照某些鄉民的看法。請把刑法第23條但書直接修法刪除算 09/07 11:49
→ soqqcat: 了 09/07 11:49
→ jardon: 如果如果 阿有沒有武器拉 09/07 11:49
→ alex77916: 不能用腎上腺素來解釋他的行為吧 09/07 11:49
→ goldenfire: 有槍 是當大家毛利角蘭就對了?? 我練柔道的 09/07 11:50
推 zoonead: 推法官查證仔細 09/07 11:50
→ jardon: 拿法條給你叫法匠 阿腦補叫啥 09/07 11:50
→ alex77916: 所以他把人弄死了要受到相對應的處罰啊 09/07 11:50
→ soqqcat: 鬼島鄉民看到過街老鼠就是要給他斃命的概念 09/07 11:51
推 schopan: 所以屋主想戰 也知戰必勝 只是不知對方會死(也許) 09/07 11:53
推 j68345517: 推 09/07 11:53
推 eric791112: 都說他就是因其背景有穩贏想法,當下自然無法合理思考 09/07 11:53
→ eric791112: ,若能豈會絞死竊賊 09/07 11:53
→ schopan: 而且想戰的動機絕對不是保護老婆 而是要給小偷教訓 09/07 11:53
推 alex77916: 所以他要被判刑啊 09/07 11:54
推 scorpioman: 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都很會說 09/07 11:55
推 jardon: 有法盲覺得這樣的判刑叫做助竊賊之風 09/07 11:56
推 schopan: 我個人覺得當事人更會說 09/07 11:58
推 alex77916: Sc大你不知道法律系都在訓練這個嗎 09/07 11:59
推 CelebiDee: 沒判故意殺人很不錯了 09/07 11:59
→ schopan: 今天如果竊賊不是把自己鎖在廁所 而是更過分的擋住大門 09/07 11:59
→ schopan: 沒打算放屋主走 一般人旁邊有孕婦 一定會選擇談判的方 09/07 12:00
→ schopan: 式 動手不一定贏 贏了也不一定佔便宜 09/07 12:00
→ schopan: 相對於此 主動去開廁所門 選擇近身搏擊 受過格鬥訓練 09/07 12:02
→ schopan: 的人直到警察到場 小偷已經失去意識 依然不放手 09/07 12:03
→ schopan: 屋主到底在想甚麼 09/07 12:04
噓 tomwu770926: 一堆假道學…… 09/07 12:04
→ Pttjoe0210: 鄉民不就是覺得犯罪者沒人權,死了就算了? 09/07 12:04
→ schopan: 你有沒有看過 有人在扁人 勸架的人來了 把人架開 09/07 12:05
→ schopan: 扁人的被架開時還順便補一腳 09/07 12:06
推 alex77916: 誰跟你犯罪者沒人權 09/07 12:06
→ schopan: 問他為什麼還要補那一腳 不就是氣不過 而不是怕反擊 09/07 12:07
推 SmilingMan: 屋主還破浴室門跟小偷扭打 09/07 12:07
推 XIICAT: 反正這個版看到犯罪就要槍斃 遊街 09/07 12:07
推 XIICAT: 跟菲律賓根本一樣 ㄎㄎ 09/07 12:08
其實我覺得不用這樣酸,因為這是人之常情。
舉例來說,假設今天本案小偷是其情可憫的狀況(例如是窮困家庭要偷錢偷食物給家裡),
我相信社會大眾的觀感一定會不同,風向甚至導向屋主這樣做太過。
又像鄭捷案等重大犯罪,
我們情感上也很難接受為什麼還要給這樣的人刑事訴訟程序保障,
但其實刑訴不是在保障犯罪者,
是保障「每一個進入刑事審判程序的國民」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2:11:49
→ enixl: 屋主大概是把小偷快沒氣時的掙扎當做是反抗吧 09/07 12:09
推 Pttjoe0210: 這個版風氣真的跟一些落後國家沒受什麼教育的族群一 09/07 12:13
→ Pttjoe0210: 樣... 09/07 12:13
其實跟蘋果日報下面的留言比起來,我覺得這邊的風氣好很多了耶
推 wwvvkai: 電影都有演啊 假裝昏厥然後趁機反擊 09/07 12:13
※ 編輯: westwood0402 (61.230.156.142), 09/07/2016 12:15:17
推 SORAChung: 我國義務教育對於法治跟邏輯思辨並不重視啊 09/07 12:20
推 Whitening: 有找判決書給推! 09/07 12:25
推 scratch01: 腦殘鍵盤高手會來噓 09/07 12:29
推 resbond: 這個版對通姦除罪化都有大量反對聲音了 還能期待什麼 09/07 12:30
推 ukalm: 重點是警察到場之後的行為。還不放手是怕小偷攻擊警察? 09/07 12:31
推 HCG10G8bear: 已經判很輕了 還靠北殺洨 09/07 12:34
推 mio1987: 鍵盤打字真輕鬆 09/07 12:34
噓 pig86138: 假道學一堆 09/07 12:42
推 aduijjr: 屋主真蠢,忘了說他有悔意了,不然早無罪了 09/07 12:48
噓 g29186280: 每次看有人又搬堡壘法出來跳針,笑到肚皮都快破了 09/07 12:53
→ g29186280: 那麼愛美國法,太平洋沒加蓋子,拜託自己游過去殺人放 09/07 12:54
→ g29186280: 火 09/07 12:54
推 vinex518: 怕小偷殘血反殺 09/07 12:56
噓 g29186280: 更可笑的是一堆二分法、毫不符合本案事實的假設性腦補 09/07 12:57
→ g29186280: ,理盲濫情表露無遺 09/07 12:57
推 fantasibear: 恐怖 09/07 13:03
推 LEDtorch: 照反廢死的邏輯屋主要判死 09/07 13:07
推 nanozako: 態度正確 推 思緒清晰 實事求是 滿分 09/07 13:19
推 dolpy3269: 某總統連腦萎縮都可以裝了,裝一下發黑很困難嗎? 09/07 13:54
推 beryll: 只要頭沒有扯下來,都是正當防衛啦! 09/07 14:16
推 puyo: 萬一小偷會跳背地刃拳怎麼辦當然不能鬆手 09/07 14:36
→ JyouItsu: 鄉民:裝的,小偷在準備反殺 09/07 14:49
推 newwu: 小說沒看過?在江湖混的很多會龜習大法 09/07 15:31
推 aimgel: 防衛程度三小都只是事後拔辣888啦 當下你即時判斷對方戰鬥 09/07 15:48
→ aimgel: 力喔 你以為你是少林寺出來的喔 倚天屠龍記有沒有看過? 09/07 15:49
推 solsol: 奇怪 就不能同時想保護老婆又想給小偷教訓喔 2分法? 09/07 16:16
推 beryll: 對啊! 應該由屋主給小偷教訓,當場打死他 09/07 16:48
→ scratch01: 一堆法盲 09/07 18:29
→ scratch01: 都不看判決書就亂嗆 09/07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