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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yuan (碩源)》之銘言: : ※ 引述《Waterpig (waterpig)》之銘言: : : 除了例子有點爛 原因都已經說完了 : : 你會說誰在當下能考慮那麼多 : : 沒錯 就是因為這樣法官才會拚這麼輕 : : VVizZ: 我也覺得應該要修法除罪化 但是法律人跟覺青不同意 : : 我們就不講犯罪者該不該有人權 : : 有人真心認為修法改成擊斃侵入者無罪後會比較好? : : 下次有人回家發現竊賊 竊賊就可能就直接出上來跟你拼命了 : 按照你這種邏輯阿 : 那下次有人回家發現竊賊,直接幹掉竊賊不要報警不就好了 : 不然你就只能兩收開開讓竊賊走東西,讓竊賊強暴__的女兒,不可以反抗喔 : 一反抗就小心要坐牢賠錢喔 所以現行法律條文跟標準並沒有問題。 放寬防衛界限,進入我家者死,那竊賊自動昇級成強盜。 跟要求台灣開放槍枝同一個邏輯,以為是增加保護, 但事實上到最後就是比誰拳頭大、火力強,然後讓犯罪更兇殘。 另一個類似的就是以前的擄人勒贖罪,當時唯一死刑, 照鄉民見解應該是好棒棒, 但後來修法的理由之一,就是當時綁架的人質幾乎都被撕票, 因為再怎麼樣都是死刑,帶著人質還容易被抓。 現行法條跟標準就是: 「面對現在不法侵害,可以加以防衛。但侵害消失後就應該停止,不能逾越比例。」 正當防衛不是逞英雄條款,只允許你防衛不允許你追擊。 本案就是屋主已經制伏了還繼續勒小偷,造成小偷死亡的結果。 : : 跟一堆人也愛講酒駕死刑 吸毒死刑一樣 就你最會想 其他人都不會想 : : 改了之後執法第一線的警察承受的風險上升 反正也不甘一堆鄉民的事 : : s505015: 恩所以外國是可以阿,怎麼,覺青不是很愛外國嗎 : : 美國就算採堡壘原則 多數洲是有若干條件的 並非發現侵入者 擊殺一定無罪 : : 還有無罪不一定不用賠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0.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232734.A.594.html
zero249238: 太過嚴刑峻法有時後果真的很嚴重 09/07 15:22
widn2129: 所以以後小偷被發現就要生死鬥了 09/07 15:22
VVizZ: 你就讓他偷嘛 小偷的命比較值錢阿 哪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讓 09/07 15:23
事實是屋主已經成功的制伏了小偷。 還在幻想小偷超強被勒到臉色發白還能反抗? 更別說面對一個犯罪,除了擊斃犯人跟完全放任沒有其他選擇? 真的很難想像這是現代教育下會存在的思考。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5:27:11
Sevorlaga: 根本胡說八道 正義倒退 到底是要有更好的打擊犯罪機 09/07 15:23
VVizZ: 小偷偷又能制伏小偷呢 09/07 15:24
Sevorlaga: 制 還是希冀刑法輕一點 以祈求犯罪者手下留情...... 09/07 15:24
更好的打擊犯罪機制是對國家說的,不是對人民。 懲罰犯人這種事情不是在這個案子裡要提的, 如上,正當防衛不是人民懲治犯罪者條款。
liaoadam: 中肯推,超越比例原則只會讓犯罪行為人提高犯罪強度而已 09/07 15:24
IDfor2010: 一般小偷東翻西找找不到就離開 不然頂多砸東西 09/07 15:24
IDfor2010: 小偷沒找到值錢的東西 躲在裡頭想幹嘛? 09/07 15:25
幻想文。 我也可以說是小偷想躲起來,等屋主不注意再逃跑。
VVizZ: 有的小偷會開冰箱吃東西還有的會洗澡XD 09/07 15:25
callcallABC: 有人的世界只有放走小偷跟殺死小偷的選擇 09/07 15:25
VVizZ: 真的啥都偷不到 為了下次的手氣還會在你家客廳撒尿 09/07 15:26
VVizZ: 尿在你高級進口沙發上那就不好意思啦 09/07 15:26
Sevorlaga: 樓上狡辯 放走小偷跟殺死小偷 難道還有其他 (?) 09/07 15:26
IDfor2010: 如果只是單純要偷東西 這家偷沒有 找下家的CP值較高 09/07 15:27
Sevorlaga: 我是指 "callcallABC" 09/07 15:27
看到犯罪先報警,而不是對不明人士發動攻擊,我以為這是常識?
IDfor2010: 躲在裡頭要幹嘛 想也知道 要不是想幹泡 不然就是勒索 09/07 15:27
VVizZ: 住宅小偷一晚上設定下手的沒幾間啦 之前要做超久的功課 09/07 15:27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5:32:19
Sevorlaga: 現行法學制度或官員 一口徑喜歡幫加害人講話 超噁心 09/07 15:28
本案法官跟支持該判決的人是幫屋主講話。 「在自家浴室勒死一個人」這個客觀事實, 能被判二個月易科罰金+緩刑, 除了法官運用刑法的減刑事由之外, 是不可能出現的。
VVizZ: 小偷也會怕阿 全然陌生的敢進去這種應該是剛出道的 09/07 15:28
VVizZ: 當你講"事實上"的時候永遠別忘了你是以現在的客觀證據去 09/07 15:29
VVizZ: 回頭看當時的客觀情狀 為什麼大家對勇夫同情居多 09/07 15:30
VVizZ: 其實也就是問問自己 如果是你在當時的狀態下 你有沒有辦法 09/07 15:30
hugoooo: 推 09/07 15:30
VVizZ: 準確判斷? 如果自己辦不到 又拿什麼標準去要求防衛人呢 09/07 15:31
kuninaka: 請小偷吃飯如何? 09/07 15:31
kenyun: 引喻失誤 小偷失風不是他的選擇 綁匪放人是他的選擇 09/07 15:32
我這邊指得是防衛界限。 很多人要求提高防衛界限「增加保護」, 但沒有想到比例失當的保護會引發更強烈的犯罪。 因為犯罪者第一考量的永遠是如何逃避或減輕懲罰。 當初的擄人勒贖罪也是希望「增加保護」, 才有唯一死刑的出現, 但這樣失當的保護卻是讓綁匪為了逃避懲罰而撕票。
serval623: 講真的沒練過的跟竊賊扭打也沒辦法直接打死人 09/07 15:32
wwee58325: 哎阿 不給無罪又要被罵了 09/07 15:32
callcallABC: "喂~~ 我快勒死小偷了 但我不會判斷 我柔道學假的" 09/07 15:32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5:39:54
serval623: 請小偷吃飯偷偷報警抓他搞不好就完全沒事了 損失一碗飯 09/07 15:33
VVizZ: 看到犯罪先報警是常識的話你乾脆讓他搬個爽你用手機錄影好 09/07 15:33
VVizZ: 了XD 09/07 15:33
s7904018: 請教VVizZ大大 台大法律有修氣的判斷嗎 七龍珠的那種 09/07 15:34
VVizZ: 肯定沒有阿 不知道哪間法律系有教 我很有興趣 09/07 15:34
VVizZ: 不然我都沒學過 覺得矮人一截 我都不會判斷這樣很遜 09/07 15:34
s7904018: 有在職專班請通知我 我想學 09/07 15:35
serval623: 都有辦法徒手虐殺小偷了,對方除非拿槍 否則再打一次也 09/07 15:35
serval623: 是被打死 09/07 15:35
VVizZ: 最好血條氣條跟戰鬥力都要可以讀取 不然萬一53億的 當然先 09/07 15:35
VVizZ: 逃再說 09/07 15:36
amig0123: 看到犯罪先報警 記得你今天說的話 09/07 15:36
amig0123: 2016-09-07 看到犯罪先報警 哈哈 09/07 15:37
amig0123: 你不會有那天的 希望囉 09/07 15:38
所以閣下看到犯罪的第一反應是?衝去跟犯人扭打?
iam0718: 任何觀點 極左跟極右都沒好事 09/07 15:42
kenyun: 小偷火力昇級,被逮自然適用強盜罪 跟屋主是否免罪無關 09/07 15:43
有失比例的保護,增加犯罪的兇殘度,也會增加人民自我保護的困難。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5:48:07
kenyun: 反而是堡壘法一立 就宣導小偷失風時直接伏地投降 又更好 09/07 15:44
美國堡壘法是各州逐漸廢除的條文,因為適用上太多問題。 另外,既然現行防衛標準比較嚴格, 大家都覺得小偷會很兇殘了, 那你憑什麼認為降低防衛標準, 人人可以殺死侵入住宅者,然後版上又一堆鄉民喊殺時, 小偷會在失風時願意伏地投降? 現行標準小偷失風是要不要坐牢的問題; 以你的標準,小偷失風可是生死交關的問題。
VVizZ: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風氣會變成勸導犯罪人要有愛心 09/07 15:46
VVizZ: 放下屠刀可以判輕 可能我大愛台看太少 09/07 15:46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5:59:09
cloning: 偷竊改死刑好了 發現被偷不打死小偷也死刑 09/07 15:52
fxntdsxdr: 那就去推動偷竊唯一死刑受害者得當場擊斃權利 09/07 15:53
storyo11413: 把看到小偷衝去扭打 對某些鄉下人是常識 09/07 15:55
fxntdsxdr: 沒人保護罪犯而是有範圍限制 你勒死了他也就判緩刑 09/07 15:55
storyo11413: 不要把象牙塔的常識亂套 09/07 15:56
我住過宜蘭羅東、雲林北港、新北三峽、高雄市跟台北市, 有發現小偷第一件事一定是報警,再來是看住他,上去PK...一定是「嘜啦嘜尬伊拼命」 你的鄉下是哪裡?
fxntdsxdr: 本來就有心証的空間 不然有偷瓦斯桶給兒洗澡的 09/07 15:56
fxntdsxdr: 你也把他擊斃然後說你的理論嗎 我想每個案都能清楚來看 09/07 15:57
HeavensFeel: 小偷改死刑XD 那他還不把你殺了滅口 09/07 15:57
cloning: 那是活著才知道 死了會不會被當偷瓦斯要恐攻 09/07 15:57
fxntdsxdr: 所以就要有自由心證空間阿 而不是單一強化某方權利 09/07 15:58
kenyun: 失風就平趴投降啊 還拉住門 誰知道你再來要強盜還是殺人 09/07 15:59
VVizZ: 現在的發展是人民沒什麼選擇保護的權利捏 有本事制服的 09/07 15:59
cloning: 所以就偷判死 發現偷沒把他打死也判死 雙方都強化 生死鬥 09/07 15:59
VVizZ: 怕過當 沒本事制服的更別說了 大家出來聊聊天吃個泡麵 09/07 16:00
Tahuiyuan: 印象中屋主是海陸退役?海陸教的可不是怎樣制伏但不弄 09/07 16:00
Tahuiyuan: 死敵人,而是教怎樣最快弄死敵人,用盡全力保護家人很 09/07 16:00
海陸戰技是針對戰時的敵人。屋主不是現役軍人。
maderfucker: 偷竊改死刑只會讓小偷被抓到變強盜而已 09/07 16:00
Tahuiyuan: 正常,手無縛雞之力的法匠書生才認為殺人一定要蓄意。 09/07 16:00
VVizZ: 開導一下小偷 最溫暖而富有人性 09/07 16:00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04:56
cloning: 證人只有屋主吧 所以說有沒有投降 誰知道 09/07 16:01
flyinbread: 太過理想化了吧 老婆懷孕在旁邊耶 大哥 09/07 16:01
老婆有孕在旁,你的反應是衝上去跟犯人扭打,讓老婆在旁邊拍影片? 不是叫老婆快躲好、立刻報警? 沒想過萬一今天反過來,小偷特戰出身,屋主不就慘了?
fxntdsxdr: 都緩刑了還有哪不滿足 你的世界只有0跟1嗎 09/07 16:02
cloning: 所以為了避免萬一 屋主沒把小偷打死也判死這樣才能確保 09/07 16:03
cloning: 能出全力保護老婆財產小孩寶可夢 09/07 16:04
fxntdsxdr: 雖然殺人但考慮當下時空環境就判緩刑這哪邊有問題了 09/07 16:04
fxntdsxdr: 還是有人不懂緩刑意義 那也難解釋了 09/07 16:05
Shxt: 你要怎麼證明一個人被制服沒有腎上腺素爆發的反擊能力 09/07 16:06
判決書裡的證據所證明的事實。 屋主自己承認有發現小偷呼吸困難, 屋主老婆在旁拍攝的影片有拍到小偷身體癱軟, 到場警察有提供證詞小偷毫無反應, 法醫鑑定也證明了小偷就是被勒頸後死亡。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11:47
Sevorlaga: 太過理想化了吧 老婆懷孕在旁邊耶 大哥 09/07 16:08
同上述。 法官不是沒有考量這一點,如果單純的在自家浴室勒死一個人,絕對不會緩刑的
fxntdsxdr: 制服跟勒斃我想應該沒這麼難分別吧 09/07 16:08
cloning: 按無罪者的理論 就算沒呼吸心跳臉黑癱軟都有可能跳起來 09/07 16:08
cloning: 趕屍道士都還要貼符唸咒 他們一秒都不用 09/07 16:10
tsioge: 你是對的 09/07 16:11
diiky: 笑死~~事後諸葛誰不會~更多的是小偷被發現就殺人的 09/07 16:13
所以這個案子的事實小偷是殺人還是被殺?還在幻想中?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15:49
kenyun: 所以說自衛失當有更好的示範可以推廣?要不要請小偷喝茶? 09/07 16:15
還是在殺死小偷跟完全放任之間二選一? 有人說不能防衛嗎?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18:03
kenyun: 屋主就主張自衛無罪啊 好奇神人們非常清楚什麼是適當自衛 09/07 16:16
如果屋主今天只是勒昏或是把小偷手扭斷,大都會被認為是正當防衛。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26:57
cloning: 應該是想叫老婆拍制伏小偷 然後貼爆XXX秀一下 那知...... 09/07 16:18
kenyun: 不是二選一 神人就該給出第三條選擇給鄉民當joke啊 09/07 16:21
kenyun: 我都拋磚引玉說請小偷喝茶談人生了 不好嗎? 09/07 16:21
solsol: 在台灣 確實<小偷幹掉人>比<屋主幹掉小偷>機率高 09/07 16:22
ToToRoTW: 老婆還錄影.....民庭是請到哪位律師? 09/07 16:23
kenyun: 法官說過當 李茂生也說過當 就是不講他們的適當是什麼 09/07 16:24
kenyun: 他們也很清楚講出來就會變當joke吧 不講就站至高點好棒棒 09/07 16:25
fxntdsxdr: 不就是制服到無行為能力跟至人於死的差別 很難懂嗎=.= 09/07 16:29
asstitle: 沒錯 台灣有堡壘法的話 竊賊一看到住戶九成直接殺掉 09/07 16:29
asstitle: 不然住戶殺你竊賊可是無罪的喔 科科 09/07 16:29
fxntdsxdr: 不出人命你壓制給警察處理 法官還判你刑那我也反 09/07 16:30
thesearcher: 一堆鍵盤柯南精準猜測小偷身心狀態XD 09/07 16:30
asstitle: 到時一堆勇粉再來哭要修法廢堡壘法 09/07 16:30
fxntdsxdr: 今天的情況就是制服到出人命然後判緩刑了 我不覺得有錯 09/07 16:31
kenyun: 對啊 法官依現行法律判可以 就是不爽講什麼是適當自衛:/ 09/07 16:34
上面說了沒看?屋主可以傷害小偷,但不能要他的命。
wla3opkv: 屋主可以合法殺他 跟 屋主一定會殺他 是兩回事 09/07 16:34
schopan: 如果知道偷東西失風屋主可能開槍 你會不會帶槍去行竊 09/07 16:35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6:37:17
ImCasual: 有邏輯給推 09/07 16:39
scratch01: 推 09/07 16:41
jardon: 腎上腺素都出來了 還在秀下限XDDDD 這些法盲只能一直巴著 09/07 16:46
jardon: 事實沒有發生的行為兜圈 09/07 16:46
jardon: 法盲水準就是殺人 損害生命法益=財產損失+未知風險 09/07 16:50
jardon: 沒有過當問題 以後遇到現行犯 直接打死 09/07 16:50
jardon: 講適當幹嘛? 難道侵害生命法益還不過當 在上去就是社會 09/07 16:52
jardon: 國家法益 09/07 16:52
kenyun: 你講的是結果 現在是要求你講什麼叫適當自衛來給人笑啊 09/07 16:56
kenyun: 屋主認為他"行為"屬於自衛 你講一個合適的"行為"很難 09/07 16:57
包含法官在內的所有人都認為是「防衛行為」啊, 只是適不適當要看行為的「結果」。
GLung: 囚徒理論啊 可以合法殺竊賊 你是竊賊 你覺得屋主會善待你 09/07 16:58
GLung: 嗎 不敢說一定 但狗急跳牆走極端比例一定看 看看菲律賓吧 09/07 16:58
GLung: *高 09/07 16:58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7:01:59
waitwind: "適不適當要看行為的結果"這...行為的當下如何知道結果? 09/07 17:06
不要把人勒死跟把人壓制住,行為當下看不出來?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0.41), 09/07/2016 17:08:30
lmc66: 當然不知道結果啊 但是做什麼選擇就是要自己承擔結果啊 09/07 17:07
lili300: 你可以想像一下為什麼屋主嘴上說著小偷快掛了還繼續勒? 09/07 17:08
lili300: 因為他害怕 誰知道一鬆手會不會被反殺 聽。起來很荒謬? 09/07 17:08
lili300: 在正常的時候當然會這樣看,但在面臨危險腎上腺素激增的 09/07 17:08
lili300: 時候人的思考能力就是會退化成這樣 09/07 17:08
lmc66: 再說法官也明顯輕判了 還可以緩刑 09/07 17:08
WuDhar: 說實話現在分兩派就是最好情況啦,小偷就選擇去偷不會 09/07 17:10
WuDhar: 反抗的就好啦,會反抗的也不會被偷也不用吵,雙贏! 09/07 17:10
VVinSaber: 追擊可以用現行犯這理由 但你弄到殺人就.. 09/07 17:15
waitwind: 由說快掛了一句,應該是沒看出來已經超過極限了? 09/07 17:21
hornoutwww: 推 09/07 17:29
duo0518: 法律人的觀點跟老百姓的觀點不一樣 所以法律才跟現實脫節 09/07 17:35
duo0518: 被壓制了小偷絕對不會掙扎也不會伺機反擊 小偷很乖的 09/07 17:37
duo0518: 壓制的一方體力是無限的 絕對不會累到壓不住 09/07 17:39
lX: 看到小偷先報警... 你會不會太天真了? 不怕惹怒小偷? 09/07 17:40
ImCasual: 樓上到底想嘲諷誰我看不出來啊 09/07 17:40
ImCasual: 樓樓樓上 09/07 17:40
bt222: 就說有一堆白癡鄉民不知道什麼叫緩刑 09/07 18:16
bt222: 好像一定要幫屋主頒個打擊犯罪、保護太太有功的匾額才是彰 09/07 18:16
bt222: 顯正義 超有趣的 殺人判緩刑還不夠輕逆 09/07 18:17
scratch01: 法盲不會看判決書拉 他們只會跳針 09/07 18:27
silentence: 才判兩個月 很清了啦 09/07 18:37
silentence: 輕 09/07 18:37
SeaWolf: 英雄救美電影害人不淺 09/07 18:39
VTsuyoshi: 套句大學刑法老師說的「正當防衛是期待你遇到不法侵害 09/07 19:00
VTsuyoshi: 時轉身逃走,而不是正面迎擊」 09/07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