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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097180380330347 FB內容: 李茂生 10小時 · 就已經和你說過,正當防衛一點都沒問題,出問題的是侵入者已經失去反抗能力後的行為 。說真的,如果這是考題,標準答案或許是未必故意的殺人。一方面絞首,一方面向警察 說「他快死了」,這句話就是個完整的自白。法官已經夠委婉了。 既然是防衛成功後的過剩防衛,那麼民法149的「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 之責」就會發生效果,此際所謂的「相當賠償」當然會考慮與有過失問題。 我覺得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不用大腦。 雖然以下的舉例不太妥當,人本基金會一定會不爽,但是應該更容易懂一些。 有個頑童上課不聽話,恣意妨礙秩序,受老師罰站後,已經安靜下來,此際老師仍舊在盛 怒之下,過去打了頑童一巴掌。試問這位老師的行徑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84.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215537.A.14C.html
chienk: 懂了 09/07 10:33
ALJAZEERA: 樓下不懂崩潰噓 09/07 10:33
s505015: 這比喻很奇怪欸 09/07 10:33
Lheavens: 爛例子 頑童幾歲能有什麼能力? 小偷呢? 09/07 10:33
tasogare: 前面那個八卦法律專家快去FB戰他 09/07 10:34
CowBLay: 會有人說比喻不當 09/07 10:34
iam0718: 這個例子要是鄉民舉的話 肯定被鍵盤法律人罵慘 09/07 10:34
sysop5566: 博士舉例 就是不一樣 09/07 10:34
s505015: 你說盛怒打小孩,跟這個類比不對吧 09/07 10:34
bruce511239: 不對 對 不對 對 09/07 10:34
g8330330: 電影有拍阿 你以為沒事 突然站起來給你一刀的很多 09/07 10:34
nacy204327: 頑童很恐怖內 身上可能會有武器 09/07 10:34
lipsred1006: 還是會有一群法盲兼文盲在那邊唧唧歪歪的啦 09/07 10:34
cul287: PD又在釣了 09/07 10:34
Oxhorn: 這個例子蠻糟的 老師動手巴小孩拿來類比實在... 09/07 10:34
zeyi: 當然對阿 如果我是老師 我一定賞足下的小孩兩巴掌 09/07 10:34
Whitening: 老師你以後還是發刑法文就好了,別去招惹巧芯啦XDDD 09/07 10:35
danorken: 沒讀書或看不懂判決書的都給我閉嘴 09/07 10:35
g8330330: 說無能力反擊的判斷是人人都應具備的嗎? 09/07 10:35
sysop5566: 李茂生你們敢嘴 學校報一下 09/07 10:35
s505015: 那每次警察抓人也只要叫他不要動就好阿 09/07 10:35
kingrichman: 我舉個例,有人想置你於死,你是不是會絞首到對方昏 09/07 10:35
flybow: 那個判斷 應該是社會大眾的判斷成就可以了 不用精準 09/07 10:35
Oxhorn: 都說非法侵入 被正當防衛了 盛怒巴小孩是ok的動作嗎 09/07 10:35
Whitening: 真的有鍵盤法律專家想去李茂生FB挑戰嗎??XD 09/07 10:35
nzj: 小孩有能力殺了老師嗎 09/07 10:35
CowBLay: 違規行為>制止>違規停止>違規停止後的行為 懂? 09/07 10:35
askey: 這樣鄉民會崩潰啦 09/07 10:35
kingrichman: 過去,只是這次是昏過去沒醒來而已 09/07 10:36
amadeusli: 樓上的問題更怪,重點在行為人好嗎? 09/07 10:36
s505015: 依照他邏輯,警察舉動就像老師用膠帶把學生嘴巴黏住 09/07 10:36
kuninaka: 第一次看到過剩防衛這麼名詞 長知識 09/07 10:36
radiodept: 白癡酸酸們真的很智障,法理根本不懂想戰專家 09/07 10:36
DASHOCK: 舉例還是怪怪的 拿去問其他法官教授看看 09/07 10:36
kuninaka: 主要還是失去反抗能力之後的行為 09/07 10:36
lolic: 嘴 09/07 10:36
INNBUG: 某些人搬去菲律賓會很開心 09/07 10:36
nzj: 小偷什麼事都敢做 包括殺人 09/07 10:37
s505015: 所以其實警察也不能上銬這個意思嗎 09/07 10:37
radiodept: 智障覺青只要和自己想的不同,沒有道理也要硬凹 09/07 10:37
kuninaka: 警察上銬又不會殺人 09/07 10:37
flybow: 超越正當範疇的防衛 用過剩還蠻直白的啊 09/07 10:37
kuninaka: s505015 是真懂還假懂? 09/07 10:37
nzj: 以前的新聞 就有人被小偷殺死 09/07 10:37
kingrichman: 把對方勒昏只是讓對方喪失反抗攻擊能力而已 09/07 10:37
CowBLay: 都講這樣了還警察不能上銬....Orz 09/07 10:38
s505015: 那請您舉例阿, 09/07 10:38
kingrichman: 只是勒昏後沒醒來而已,當下並無過剩防禦 09/07 10:38
VVizZ: 哈哈哈 又在舉一些愚民用的垃圾例子 不愧是刑法大屍 09/07 10:38
kuninaka: 我是覺得可以另外修法,改成侵入住宅者,屋主殺死人合法 09/07 10:38
Newtype: 日本留學過 連殘心都不知道?? 09/07 10:38
s505015: 說出你們論點而不是打嘴炮 09/07 10:38
kuninaka: s505015 你說警察上銬會不會弄死人? 09/07 10:39
HoterLin: 難怪台灣一堆恐龍法官 09/07 10:39
VVizZ: 勒頸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行為法律人可以拆成前面勒頸是正當 09/07 10:39
PeterHenson: 鄉民個個都是鍵盤大法官,當然聽不進禮貌生的話 09/07 10:39
nzj: 舉那種爛例子 還怪別人不懂法理 講不講道理啊 09/07 10:39
kingrichman: 正妹被強姦踹犯人老二,犯人因此死亡,要不要也算 09/07 10:39
s505015: 你要說會也可以喔 09/07 10:39
flybow: 其實那個勇夫應該說 我以為他還會反擊 這樣還有誤想防衛 09/07 10:39
VVizZ: 防衛後面是過剩防衛 哈哈哈 09/07 10:39
kingrichman: 過剩防禦? 09/07 10:39
g8330330: 所以重點是不知道已昏繼續勒 還是昏了後故意勒死 09/07 10:40
s505015: 依照台大法醫的共筆,確實有因為手部被綁 09/07 10:40
flybow: 弄個過失 加期待可能減輕 搞不好有可能SAFE 09/07 10:40
kuninaka: 這道沒錯 勒頸是從有反抗能力到無反抗 要怎麼知道? 09/07 10:40
blackofdeath: 重點在於非專業人士怎麼判斷小偷是否已經失去反抗 09/07 10:40
blackofdeath: 能力吧,又是在腎上激素激升的情況上…… 09/07 10:40
kuninaka: 「他快死了」 可以判斷故意還過失? 09/07 10:41
VVizZ: 笨蛋 看血條阿 鬥氣已經是0了你還勒 就是過剩防禦了 懂? 09/07 10:41
kingrichman: 如果屋主在知道犯人已昏厥還繼續勒才是過剩防禦 09/07 10:41
s505015: 沒注意造成腹面朝地壓迫胸部,造成窒息死亡的喔 09/07 10:41
stun991: 恐龍法律人永遠不懂尋常百姓面對時內心的恐懼與壓力 09/07 10:41
VVizZ: 你不知道法律人可以看到血條跟氣條嗎 氣條沒了就開始損血 09/07 10:41
VVizZ: 沒打過格鬥喔> 09/07 10:41
s505015: 國外可是有研究的喔 09/07 10:41
g8330330: 妻子應該學摔角裁判在旁邊讀秒 09/07 10:42
kuninaka: 李茂生是說他向警方自白說「他快死了」 證明他知道 09/07 10:42
kingrichman: 把小偷勒到昏厥無反抗能力本來就正當防衛 09/07 10:42
kingrichman: 只是昏厥後就死了哪能叫過當防衛? 09/07 10:42
iam0718: 當你遇到時 多想一下法律 恐懼跟壓力就會消除 就知道跑了 09/07 10:43
bestguy: 陸戰隊出身 論PK可以打掛台灣多數人吧 這已經很IMBA了 09/07 10:43
s505015: 你怎知他的快死是準備接近死亡還是真的要死 09/07 10:43
g8330330: 屋主不是專業醫生 他說快死了能當證據嗎? 09/07 10:43
VVizZ: 法律人會說你明知他快死了卻不積極救助是不做為殺人犯 09/07 10:43
Newtype: 誰知道是不是假昏阿 懷孕的老婆在旁邊誰不會拼命壓制 09/07 10:43
s505015: 快死這種語言定義不清阿 09/07 10:43
kuninaka: 還有一種狀況吧,是知道對方昏了之後還繼續絞首 09/07 10:43
VVizZ: 因為是你勒昏的很抱歉你有保證人地位你得救他 09/07 10:43
jyekid: 如果對方已經沒了反抗能力 "照理"該制止 你沒停下來弄到 09/07 10:43
kuninaka: 誰知道對方是不是演戲 09/07 10:44
look: 屋主都自己都認知小偷「快死了」,還不放手 09/07 10:44
angraer: 推文看下來,還好某些人沒去當法官,法盲還想硬拗,真的 09/07 10:44
angraer: 很有趣 09/07 10:44
jyekid: 對方死 照這CASE發展就吞過失致死 09/07 10:44
VVizZ: 法律人最愛看演戲 不然怎麼一堆可教化的放出來再犯XD 09/07 10:44
kuninaka: 我是覺得這種行為應該除罪化拉 支持修法!! 09/07 10:44
s505015: 尼又怎知他是真的暈還是假的暈 09/07 10:44
iam0718: 正義法律人:面對恐懼跟壓力不代表可以無視一條性命 09/07 10:44
gay7788: 鄉民都很強阿,可惜都不是法官跟教授。 09/07 10:44
sbflight: 李茂生必噓 09/07 10:44
VVizZ: 我也覺得應該要修法除罪化 但是法律人跟覺青不同意 09/07 10:44
iam0718: 不然每個老闆都得被勞工幹掉了 09/07 10:45
look: 壓制人有很多方式,不是只能勒 09/07 10:45
s505015: 說人法盲那提出論點阿,嘴巴很會 09/07 10:45
nestea911399: 是不對啊。可是例子可以換嗎? 09/07 10:45
kuninaka: 如果我是當事人,我一定打死他阿 09/07 10:45
sexygnome: 鬆手還是可以繼續壓制啊 09/07 10:45
Whitening: 某些批評李茂生的論點,有勇者想去老師那邊留言嗎?? 09/07 10:45
jyekid: 就要看有沒有做過實驗 在脖子被壓住時有沒有能力做到假暈 09/07 10:45
VVizZ: 至少民事方面應該免責 由國家負擔 不然正當防衛可以廢了 09/07 10:45
kuninaka: 誰知道你暈了事不是演戲 打死就不能演戲了 09/07 10:45
iam0718: 真的 鄉民都很強 還好不是這次判緩刑的法官 09/07 10:45
jyekid: 假暈後發現對方鬆手又暈者復甦 09/07 10:45
chenhom: 就是這種恐龍法官和檢察官 難怪警察開槍制伏嫌犯會被告 09/07 10:46
VVizZ: 去李茂生那邊留言 光對付弱智教徒就夠累了吧 打不到王XD 09/07 10:46
kuninaka: 支持修法 支持修法 入侵住宅的正當防衛除罪化 09/07 10:46
kingrichman: 壓制人很多方式,換你遇到你有辦法思考嗎? 09/07 10:46
kuninaka: 對方假暈可是會反殺過來 09/07 10:46
iam0718: 想拉人戰的 你可以拉老師來這邊阿 包準戰贏全PTT 09/07 10:46
VVizZ: 而且在那種情狀下誰有能力判斷小偷是否有同夥隨時會殺進來 09/07 10:46
look: 幾乎是完全信賴行為人的說詞,還是判有罪 09/07 10:46
jyekid: 入侵住宅的正當防衛除罪化?所以一進門看到小偷在幹東西衝 09/07 10:46
kuninaka: 我就要殺了他阿 09/07 10:46
s505015: 恩,你要暈是壓到兩個頸動脈,你確定知道你頸動脈在哪 09/07 10:47
VVizZ: 叫pigdog來阿 09/07 10:47
look: 還要說法官恐龍的,我也只能說科科 09/07 10:47
jyekid: 過去捅死無罪? 沒有完全信賴 法官當初有參照到場員警說詞 09/07 10:47
ADHD: 拿菜刀往心臟或是脖子砍應該就不會有假暈的問題了 選我正解 09/07 10:47
westwood0402: 除罪化的意思只要是現時不法侵害,任何反擊行為都不 09/07 10:47
kuninaka: 誰知道小偷會不會惱羞殺人 09/07 10:47
westwood0402: 罰嗎? 09/07 10:47
ALJAZEERA: 有人不知頸動脈在哪ㄇ... 09/07 10:47
VVizZ: 就是法律有問題啦 直接修法 09/07 10:47
s505015: 恩所以外國是可以阿,怎麼,覺青不是很愛外國嗎 09/07 10:48
bestguy: 今天是小偷準備拿刀捅他被打死就算了 但實際上不是啊 09/07 10:48
kuninaka: 正當防衛是說對方先攻擊吧 小偷直接烙跑也不能用正當防 09/07 10:48
s505015: 在哪,請說出來 09/07 10:48
VVizZ: 實際上是你後來發現實際上 當下怎麼發現實際上 你有天眼通 09/07 10:48
ADHD: 外國不是有但書嗎 09/07 10:48
iam0718: 這個屋主敗筆在他太緊張 當下多想一下等律師再發言就好 09/07 10:48
look: 法律沒問題,有問題的是....... 09/07 10:49
VVizZ: 有X光眼 可以判斷小偷沒同夥 小偷沒有刀械藏在小腿? 09/07 10:49
secret1414: 想看挑戰文 09/07 10:49
VVizZ: 法律當然有問題 法律人更有問題 09/07 10:49
Whitening: 快點啦!K大、s大跟V大都講得很棒,去李茂生那邊挑戰 09/07 10:50
lcg0215: 某些人討論的基礎事實不是根據判決書 而是根據腦補也是OP 09/07 10:50
chemiblue: 你是誰啊?你說法律有問題 怎麼不說你自己有問題? 09/07 10:50
bestguy: 新聞裡有寫小偷有帶刀械嗎? 09/07 10:50
westwood0402: 照這標準,防衛過當這個概念就不應該存在惹 09/07 10:50
secret1414: 那不是腦補出來的嗎? 09/07 10:50
westwood0402: 因為根本無法判斷,只有神能夠判斷 09/07 10:50
look: Wiz 大快去挑戰李茂生啊!好多人想看 09/07 10:51
westwood0402: 所以只要是現實不法侵害,即使是財產權的侵害,我也 09/07 10:51
g8330330: 李這個例子很爛啦 跟歹徒是性命交關 生死鬥耶 09/07 10:51
secret1414: 直接回一篇啦 這樣要轉貼比較方便 09/07 10:51
iam0718: 有人一直帶風向拉人耶 笑死 09/07 10:51
westwood0402: 可以說誰知道他等等會不會突然拔槍殺我 09/07 10:51
kuninaka: 我又沒反對李茂生的觀點 挑戰他幹嘛? 09/07 10:51
jyekid: 所以法官只能"事後"針對證詞認為你該在哪個時間點停止 09/07 10:51
g8330330: 拿小學生處罰來比 本來就很爛 09/07 10:51
bestguy: 不意外啦 PTT文組都馬被霸凌 更何況念法律der 09/07 10:52
jyekid: 或是當下該做啥事 所以開始有人說如果BLABLA你要怎辦 09/07 10:52
kuninaka: 我同意李茂生的說法阿 他是說屋主自白說對方快死了 09/07 10:52
chihchuan: 推 09/07 10:52
g8330330: 面對一個跟你拚生死的人vs小學生 笑死了 09/07 10:52
kuninaka: 就是過剩防禦 09/07 10:52
jyekid: 就好像這篇說的 失去能力 啊你怎麼知道小偷已經失去能力? 09/07 10:53
chemiblue: 看不懂文章嗎?都跟警察說犯人快死又不鬆手.. 09/07 10:53
jyekid: 萬一他裝的等你鬆手砍你怎麼辦 ... 09/07 10:53
bestguy: 啊就是防衛過當 扯那麼多 不然這條乾脆廢掉好啦 09/07 10:53
Whitening: k大你不是說建議修法改成侵入住宅者,屋主殺死人合法 09/07 10:54
kuninaka: 修法又不是挑戰李茂生 09/07 10:54
chemiblue: 既然認定失去反抗能力還痛下殺手 不是?閱讀障礙? 09/07 10:54
panzerbug: 中肯,警察來了還殺紅眼 09/07 10:54
secret1414: 挑戰啦 我想看 09/07 10:54
panzerbug: 用防衛過當還算賺欸...... 09/07 10:54
look: 「快死了」加上現實的「壓制狀態」,可以確信小偷無法反擊、 09/07 10:55
eiriyuki: 到底是從哪看出來小偷要跟屋主拚生死啊?腦補? 09/07 10:55
look: 屋主知道他的壓制行為足以致人於死。 09/07 10:55
westwood0402: 臉部都發黑了是要怎麼裝,塗木炭嗎? 09/07 10:55
stocktonty: 莫名其妙 一般人又不是醫生 如何判斷對方的生命狀態 09/07 10:55
lmc66: 他自己都知道小偷快死了 還有人在那邊吵要怎麼知道失去能力 09/07 10:55
ALJAZEERA: 不是有專家都出來講為何屋主勒頸方式會使人失去能力了 09/07 10:55
storyo11413: 以後遭小偷給他偷比較好 09/07 10:55
ALJAZEERA: 真是秀才遇到兵XDDDD 09/07 10:56
yudofu: 反正專家說小偷已無反擊能力就應該放開,至於放開之後小偷 09/07 10:56
Syoshinsya: 法盲又崩潰了wwwww 09/07 10:56
alex77916: 警察都來了還不放手,說他快死了 09/07 10:56
yudofu: 反擊的風險由被害人自負,專家只能雙手一攤,沒發生都是幻 09/07 10:56
yudofu: 想,等你全家死光我們再幫你伸張正義喔,揪咪。 09/07 10:56
kuninaka: 我幹嘛挑戰刑法教授 我不熟中華民國法律 09/07 10:56
alex77916: 我是看不出來他的用意是什麼啦 09/07 10:56
storyo11413: 防衛不成功可能會死 防衛過剩會被求償 跟小偷不划算 09/07 10:56
lmc66: 說他快死了 然後不放手繼續讓他死 我覺得只判過失殺人已經 09/07 10:56
look: 客觀來看以屋主的壓制方式長時間勒頸確實有致人於死的高度可 09/07 10:56
lmc66: 很放水了 09/07 10:56
look: 能性 09/07 10:56
ck290996: 前面覺得還ok,最後的舉例世界無敵爛....-.- 09/07 10:57
ALJAZEERA: 臉部發黑流鼻血全身癱軟 鄉民個個都能跳起來反殺XDDD 09/07 10:57
kuninaka: 我支持李茂生的觀點還要去挑戰他?? 09/07 10:57
gairion: 小偷就算只有一口氣 誰知道他有沒有藏武器呀 09/07 10:58
kingrichman: 屋主如果說,警察你們快來壓制,我不確定他是否裝昏 09/07 10:58
lcg0215: 那些萬一萬一的腦補派法學大師 要不要先看看判決書 09/07 10:58
secret1414: 腦補一堆 跟肥宅幻想正妹喜歡自己有87%像 09/07 10:58
kingrichman: 這樣應該就無罪了 09/07 10:58
XZXie: 不是當事人都閉嘴啦 不然去偷李茂生家啊 看他會怎麼反應 09/07 10:59
callcallABC: 屋主叫做無法判斷當下情況 精神病患都叫自做自受 09/07 10:59
lurensmile: 屋主最後到底主觀上在防衛還是報復性的殺人故意...? 09/07 10:59
lmc66: 屋主根本就是知道繼續勒下去足以讓小偷死亡 09/07 10:59
XZXie: 斯文人說得一嘴好法律 實際上殺得比誰都狠 09/07 10:59
Whitening: K大真的有看懂李茂生的論點嗎??XD 09/07 10:59
g8330330: 萬一萬一的 比事後諸葛強喔 屋主當下都能知道以後? 09/07 10:59
secret1414: 我猜接下來會開始詛咒李茂生 祝他家被闖空門之類的 09/07 11:00
bhis: 緩刑兩年還在崩潰,又不用關 09/07 11:00
globe1022: 一堆理組看不懂耶 09/07 11:00
Whitening: 可惡!都躲在這邊嘴,沒人願意去李茂生那邊挑戰的喔??? 09/07 11:00
bestguy: 等下 在座的鄉民遇到小偷都會選擇拼生死? 沒有其他想法? 09/07 11:00
ab2326764: 美國一定判無罪 落後國家 不意外 09/07 11:00
lmc66: 有故意殺人的意圖 只用最輕刑度判刑 然後還緩刑 我不懂怎麼 09/07 11:00
jay111101: 如果我是老師一定把頑童打死 09/07 11:00
secret1414: 對阿 回文啦 09/07 11:00
ishimaru: 小孩的例子極爛 09/07 11:00
lmc66: 還有人可以崩潰成這樣 09/07 11:01
Whitening: 照你們的邏輯,李茂生的論點破綻這麼多、只是個法匠阿 09/07 11:01
piggymelon: 這比喻… 09/07 11:01
secret1414: 那不就好險你不是 不然就變八卦系列文的老師 09/07 11:01
allinchaos: 覺得例子爛的應該沒看懂 他只是在講制止違規成功後 09/07 11:01
allinchaos: 後續因主觀上盛怒產生的不必要動作 09/07 11:02
kuninaka: 有人在吵怎麼判斷制止成功阿 09/07 11:02
allinchaos: 並不是說兩件是一樣的案例 09/07 11:02
lmc66: 現場跟警察的對話 加上在法庭說再來一次還是會做同樣選擇 09/07 11:03
kuninaka: 小學生那個例子很容易判斷 09/07 11:03
neverli: 台大 法律 系 09/07 11:03
ADHD: 栗子很好啊 概念有講到就好 09/07 11:03
lmc66: 只判過失根本超放水 09/07 11:03
allinchaos: 也就是說 小孩的案例只是在解釋「過剩」 09/07 11:03
iam0718: 拉人拉不成功 帶風向失敗 心裡癢癢的吼 09/07 11:04
ADHD: 要挑惕例子不是要一模一樣 而是要講相關的概念哪裡不對 09/07 11:04
piliwu: 有問題的是法盲,知道他快死了還勒他沒給他殺人罪已經輕 09/07 11:04
piliwu: 放了 09/07 11:04
lurensmile: 警察已到場不算制止成功?已昏迷臉發黑不算制止成功? 09/07 11:04
secret1414: 一直以來檢察官跟法官都是要往罪責輕的方向走 09/07 11:05
VVizZ: 笑死 叫他來阿 為啥我要去哪裡 我沒告他在舊法16外面抽菸 09/07 11:05
VVizZ: 薰到我就不錯了 09/07 11:05
smalldru: 知道他想說什麼,但例子很爛 09/07 11:05
secret1414: 我記得以前的新聞我也推過文 09/07 11:05
lurensmile: 不能僅因認為小偷死有餘辜就合理化防衛之後的殺人行為 09/07 11:06
iam0718: 這法官真的算佛心 太佛心就換成正義法律人的民意不爽了 09/07 11:06
zxc1018: 快走出ptt告訴李茂生他的論點有多爛,什麼87鬥氣都可以說 09/07 11:06
chris0701: 果然一堆文盲看不懂 法律低能兒 09/07 11:06
Ahao: 零分 09/07 11:07
Argos: 所以賊進來我一刀先砍死他 就沒有防衛過當的方式了齁? 09/07 11:07
jay111101: 台灣是法治國家結果法盲一堆,可悲喔 09/07 11:07
LOVEMOON3427: 難得同意 09/07 11:08
peterhuo: 理盲酸酸不懂啦 09/07 11:09
secret1414: 現在通識有法律課嗎? 09/07 11:09
iceyeman: 這次忘了拉老婆懷孕出來坦了啦~~~ 09/07 11:09
s90011: 台灣一堆沒法律概念的人民 還是菲律賓總統最有Guts了ㄏㄏ 09/07 11:10
larenz86: 套句112某教授說的 因為台灣根本不是法治國家嘛呵呵 09/07 11:10
ctrlalt: 單純就法律來講並沒錯 09/07 11:10
d90493: 過度防衛啊 09/07 11:11
magamanzero: 正確!! 09/07 11:12
rial: 沒錯,殺人者,自白了「他快死了」 09/07 11:12
eiriyuki: 在台灣講法律會先被批不食人間煙火沒同理心 09/07 11:13
lurensmile: 又不是要你遇小偷不能防禦,而是防衛完成之後該不該殺 09/07 11:13
lurensmile: 這兩個層次的問題有這麼難懂嗎orz 09/07 11:13
arrenwu: 美國這案例不見得無罪喔 要看你那個州的法令 09/07 11:13
lolwtfnow: 警察都到場還不鬆手 過剩防衛有很難懂? 09/07 11:14
Gosen: 推文裡真是一堆法盲 09/07 11:15
bill91305: 我知道要他表達的是什麼不過例子舉的不太好 09/07 11:15
secret1414: 不管啦 沒有無罪就是恐龍法官+象牙塔學者 09/07 11:16
a7771726: 這題要我寫 可能會寫過失殺人吧 從他那句話可推得之 明 09/07 11:16
a7771726: 知其風險而不避免 09/07 11:16
jimmyQQQQ: 那你怎知道對方已失去反抗能力 說不定是裝的咧 老番顛 09/07 11:17
dou0228: 09/07 11:17
jimmyQQQQ: 喔 09/07 11:17
yyff: 說人家法盲時,要不要回頭想想,這套法律的邏輯很正確嗎? 09/07 11:17
larenz86: 聽說寫"過失殺人"的都只給1分 不給0分是因為不想寫報告 09/07 11:18
truegodchild: 推 09/07 11:18
arrenwu: 不如你說說哪裡不正確吧 至少我現在看不出哪裡有問題 09/07 11:18
lmc66: 能裝到臉部發紫就不用當小偷了啦 好萊屋都沒人能演成這樣 09/07 11:18
larenz86: 翻遍中華民國刑法都沒有過失殺人這條罪名呵呵 09/07 11:18
green0953: 明白 09/07 11:19
secret1414: 推過失殺人給1分 09/07 11:19
a7771726: 這法官判決已經很偏向民眾觀感了啦 09/07 11:19
tentaikanso: 未必故意在概念上等同不確定故意...就是故意殺人 09/07 11:21
a7771726: 只有一分嗎XDD 看來我跟法還太不熟了 09/07 11:21
jay111101: yyff殺個人只判緩刑的確不合邏輯 09/07 11:21
tentaikanso: 會講過失殺人的一定沒上過林俊益的課... 09/07 11:22
arrenwu: 過失殺人是第276條的 過失致人於死 09/07 11:22
tentaikanso: 沒有受過「過失殺人啦~」的衝擊 09/07 11:22
mlw4620: 崩潰拉~~~崩潰拉~~~說人家不用腦QQ 09/07 11:22
a7771726: 過失致死啦 很順手打殺人 太智障了 09/07 11:22
LBruce: 誰闖我屋就殺千刀,死刑也在所不惜 09/07 11:22
beartsubaki: 違反規定(法律) 合理懲罰(抵抗) 達到目的 過度懲罰 09/07 11:23
iam0718: 偏向民眾觀感就換成另一邊爆氣 這時候就得說 尊重法官阿 09/07 11:23
beartsubaki: 這類比沒很大問題啊 合理與過度本來就是要拿捏 法律 09/07 11:23
larenz86: 不只林俊益吧 全台灣哪個刑法教授上課會教"過失殺人" 09/07 11:23
a7771726: 法界認為殺人沒有過失 只有過失致死 09/07 11:23
beartsubaki: 存在的目的本來就是要人再動手前多想想 至於盛怒下的 09/07 11:24
storyo11413: 請李教授說一下 遭小偷的正確解法?報警後快跑? 09/07 11:24
beartsubaki: 行為本來就會被用來作為減刑的考量 如同此例 09/07 11:24
a7771726: 是我打錯XDD 我的錯~ 09/07 11:25
lurensmile: "殺人"就是主觀上包含故意成份的用字,套上過失很怪呀 09/07 11:25
cstyle: 一堆法律低能兒 09/07 11:25
rover10: 鄉民每天都要轉一次灣因人設事一次,不累阿? 09/07 11:25
GodYen: 所以是支持還是不支持法官啊!? 09/07 11:25
daemonshadow: 09/07 11:26
secret1414: a大 XDDDDD 09/07 11:27
tentaikanso: 所以樓上覺得小偷明顯無抵抗(快被勒死)下,而且丈夫 09/07 11:27
jeffwang7: 有絞殺能力是種罪 09/07 11:28
tentaikanso: 也明知有使人窒息的可能性下,還應不應該「繼續勒」 09/07 11:28
Vexation: 勒到臉都黑了,防衛個屁,只是洩憤而已好嗎 09/07 11:28
MrBushido: 什麼爛比喻 頑童會對老師或家人造成生命危險嗎? 09/07 11:29
edison1003: 過失殺人 又過失又故意 鍵盤法官的法學造詣獨樹一格 09/07 11:29
juiclykiller: 殺人只要蹲兩年 好棒棒 09/07 11:30
eric791112: 禮貌還是解釋法律就好 09/07 11:31
jay111101: MrBushido你怎麼知道頑童長大後會不會報復喔 09/07 11:31
lurensmile: 如是洩憤還判"過失"致死,那法官已經很優待了(參考民意 09/07 11:31
itachi0609: 頑童跟小偷怎麼比 一個犯罪中一個又沒犯罪 09/07 11:31
jay111101: 一堆87鄉民邏輯就是這樣阿!!腦補小偷有多危險,頑童就 09/07 11:31
jay111101: 不危險?? 09/07 11:31
VVizZ: 呵呵 一堆覺青沒念過法律的又開始跟風推李茂生XD 09/07 11:32
jasonchangki: 類比錯誤,當下小孩不會去殺老師丈夫或小孩 09/07 11:32
itachi0609: 上課中頑童是多危險 可以把你幹掉? 09/07 11:33
VVizZ: 舉例破綻百出根本不值一駁吧 09/07 11:33
itachi0609: 小偷侵入你家你家跟你搏鬥真的超級不危險欸 09/07 11:33
Luefa: 難說喔,看新聞只能說現在屁孩是無極限的 09/07 11:33
VVizZ: 老師罰站根本沒有物理性強制力可言 09/07 11:34
smooth2mj3: 例子嚴重程度差這麼多... 09/07 11:34
VVizZ: 小孩子不爽罰站給你耍機掰做鬼臉跑來跑去你能怎樣XD 09/07 11:35
flybirdy: 本來就懂 沒事舉一個爛例子真豬隊友 09/07 11:35
lurensmile: 舉例是在說明"犯罪中"及"防衛完成後"應採取不同程度 09/07 11:35
combro40: 說真的誰知道他放手歹徒後 他會不會有後續反抗能力 只要 09/07 11:35
callcallABC: 覺青跟風?? 所以睡中都是讀過判決文深度思考的?? 09/07 11:35
combro40: 有一點機會後果可能都很嚴重 09/07 11:35
VVizZ: 舉例都不會 難怪以前黃榮堅的課 人都爆滿他的都沒啥人 09/07 11:35
lurensmile: 不是在類比兩個案件本身吧... 09/07 11:35
VVizZ: 選不到黃榮堅的刑總刑分才會去上他的啦 哈哈 二貨 09/07 11:36
sediments: 人家說台灣警察素質低落 我一看葉毓蘭就知其原因 09/07 11:36
sediments: 人家說台灣法官不受信任 我一看李茂生就知其原因 09/07 11:36
VVizZ: 勒頸就是一行為 又不是他已經被弄昏了還跑去玩他脖子 09/07 11:37
jay111101: 肥宅都窩在電腦前不出門當然不覺得屁孩危險阿 09/07 11:37
VVizZ: 只有法律人可以切成兩行為阿 法律人都可以看到血條氣條 09/07 11:37
g8330330: 頑童危險 這腦捕才厲害 09/07 11:37
jardon: 不管啦 法官助長小偷氣焰 還有天理嗎 09/07 11:37
gngn5566: 我是老師當然八呀,白目 09/07 11:38
callcallABC: 勒頸又不是過肩摔是個不可分割的動作 ㄏㄏ 09/07 11:38
sediments: 不論不類的類比也拿出來丟人現眼 哈哈教授哈哈 09/07 11:38
VVizZ: 本例頑童為不危險 誰知道 題目出這麼爛 條件不足以判斷 09/07 11:38
Vexation: 目的:正當防衛/課堂秩序 手段:壓制/罰站 過當:勒死/巴掌 09/07 11:38
VVizZ: 同樣的 小偷危不危險 誰知道 當下條件對防衛者又足以判斷? 09/07 11:39
Vexation: 一堆人看不懂舉例。很難懂嗎?目的已達,再做就是過當 09/07 11:39
jardon: 眼睛自動忽略 勇夫:他已經快死了 的對話 然後手還不放 09/07 11:39
tentaikanso: 又來了...事實就是驗屍後發現小偷是被勒死的,而且被 09/07 11:40
Vexation: 哪裡類比錯誤,看不懂就直接講啊 09/07 11:40
parislove3: 事實啊 一堆人勇夫勇夫的 不過是個殺人犯! 09/07 11:40
tentaikanso: 告自己知道勒頸會讓人窒息,也承認有發現異狀 09/07 11:40
duckling4343: 頑童116表示 09/07 11:40
sediments: 連一動跟兩動都不會分 還要我多噓一行打你臉? 09/07 11:41
Tawara: 家家戶戶都要自備AED救小偷,這樣才符合法律,懂? 09/07 11:41
Tawara: 家家戶戶都要自備AED救小偷,這樣才符合法律,懂? 09/07 11:41
askey: 補血囉 09/07 11:41
callcallABC: 明知有孕妻 不叫孕妻去遠一點的地方躲 硬去博鬥 09/07 11:41
lavender1115: 秒懂 09/07 11:42
VVizZ: 就說李茂生家裡遭小偷看會不會請他吃飯嗎 09/07 11:42
tentaikanso: 事實在眼前,被告自己承認,別再猜想小偷是不是裝昏 09/07 11:42
sediments: 連有危險無危險都不會分 還要我多→一行打你臉? 09/07 11:42
INcontroL: 這種邏輯也難怪路上一堆法匠 09/07 11:43
sediments: 連在"自己家"還要去遠一點的地方躲 哈哈 09/07 11:43
lurensmile: 去看判決書屋主的說法以及在場其他人的證詞,別腦補啦 09/07 11:43
jardon: 下一篇就有對話 還要凹 09/07 11:43
sediments: 台灣法檢被人唾棄一丁點都不意外 09/07 11:44
jardon: 這種邏輯難怪八卦一堆法盲 09/07 11:44
g8330330: 大概如果小偷要姦也要讓他姦 老公在旁邊加油好了 09/07 11:44
j68345517: 夠直白了 09/07 11:44
turtleman: 所以等警察來的時候交給警察壓制後來爭議就沒有這麼大 09/07 11:46
jardon: 如果小偷要姦 阿是姦了沒? 我說你姦就姦哦 一堆只能噴如果 09/07 11:46
jardon: 可能 萬一 09/07 11:46
kbming14: 如果都屋主說了算,他就不會被吉回來了 09/07 11:50
yeyun: 某些推文好可憐 09/07 11:51
CelebiDee: 鄉民都自以為正義魔人啊,聽不懂就噓就好啦 09/07 11:51
scratch01: 我覺得老師說的沒啥問題 你都知道他快死了,而且警察 09/07 11:52
scratch01: 都來了,還不放開 09/07 11:52
WuDhar: 我鼓勵大家都像何男一樣啦,這樣小偷就會先去打聽 09/07 11:52
ezpeer15: 自認自己對就講到別人懂啊,只會放大說法盲,真是好棒棒 09/07 11:52
WuDhar: 法律人家住哪了,畢竟一樣是偷當然是挑風險小的~ 09/07 11:52
als60907: 李教授舉例不太對 今天老師就算要被打死了都不能還手.. 09/07 11:52
als60907: 任何情況打了就準備好賠償金來談價錢吧 09/07 11:52
als60907: 更何況是主動打學生 等著被告吧 09/07 11:53
FallRed: 不管啦 法盲繼續喊恐龍法官 09/07 11:53
double5566: 鄉民電影看太多 腦內幻想的殺人魔正要強姦孕妻 .... 09/07 11:54
jay111101: 反正都會被罵恐龍法官,應該判屋主死刑才對 09/07 11:54
herbert0620: 推 09/07 11:54
ahahahahah: 公三小 09/07 11:54
dda: 裝睡的人叫不醒拉 舉例已經很明白了 09/07 11:55
ti10075: 這是頑童你知道的 09/07 11:55
isu0911: 大人對小孩???那小孩是孩童兵嗎?難怪法律人一直被罵沒社 09/07 11:56
isu0911: 會常識... 09/07 11:56
ezpeer15: 勸你們不要小看周伯通 09/07 11:56
nicktop2001: 頑童罰站會安靜?他活在什麼年代啊? 09/07 11:58
serval623: 這人就是一邊繳這他脖子不放,還跟警察說他快死了 09/07 11:58
Freak5566: 頑童MJ116 09/07 11:58
kennysury2: 爛類比 09/07 11:58
serval623: 警察都來了還不放是在絞幾點的? 09/07 11:58
goldenfire: 爆 09/07 11:59
Pttjoe0210: 有幾樓不講法律,只講什麼心裡的情緒、壓力,腦袋是壞 09/07 12:01
Pttjoe0210: 了? 09/07 12:01
sediments: 那兒童可能是Pietro Maximoff或Wanda Maximoff吧 09/07 12:01
rahim03: 其實講很多 但很多人不是要來跟你講理的 哈 09/07 12:01
truthmask: 哈哈理組哈哈 09/07 12:01
pili107: 小雪生身上可能藏武器嗎 可能會突然攻擊你嗎 09/07 12:01
rahim03: 自以為自己學的才是專業 法律沒有專業 也不想懂 09/07 12:02
rahim03: 小學生身上沒藏武器 問題老師也沒對小學生勒頸啊 09/07 12:02
Pttjoe0210: 不然都照鄉民的判法,乾脆把法學教育整個從國家拔除 09/07 12:02
rooberte: 教授說話你敢嘴 09/07 12:03
Pttjoe0210: 算了,明明白白說給你聽還能不滿意 09/07 12:03
rahim03: 這是這個例子的重點? 重點前面推文都有人好心講的很清 09/07 12:03
aadm: 認真回,一看到警察來了,基本上就該放了。就算是他腦補歹 09/07 12:03
aadm: 徒有能力打贏這麼多人所以不放手,也算是他的過失啊 09/07 12:03
aabbcdcd: 叫獸 09/07 12:03
rahim03: 楚啊 違規-->制止違規-->停止違規-->追擊 這才是重點 09/07 12:03
shyuwu: 樓上好幾個跟鄭博守同樣的谷歌法學士呵呵 09/07 12:04
happypg: 比喻很奇怪 經驗原則頑童身上有刀械?會失控反擊? 09/07 12:04
VTsuyoshi: 中肯 09/07 12:05
rahim03: 另外 VVizZ法律很強? 看你上面正當防衛的文章....... 09/07 12:05
zxcbrian: 推 09/07 12:05
XIICAT: ㄏㄏ 鄉民法律水準跟菲律賓有87%像 09/07 12:05
STNF2007: 簡易法律 行政法 法續 應該列入課綱 不然真是理盲又濫情 09/07 12:05
dumbo426: 屋主自己說小偷快死了 其他不用腦補 09/07 12:05
FK56: 電影?上次有個外勞強盜殺人加強姦,原來不是新聞是電影啊 09/07 12:05
rahim03: 這案子很清楚的 看到警察來了 還講他快死了 還不放手 09/07 12:05
rahim03: 法官已經是退無可退才判了過失致死耶 這到一般狀況 09/07 12:06
rahim03: 鐵定是故意殺人的啦 09/07 12:06
rahim03: 放水放這麼大了 也不想搞懂 只會幻想一些事實沒出現過的 09/07 12:07
rahim03: 東西 09/07 12:07
mio1987: 這舉例也太好笑XD 09/07 12:07
SeTeVen: 法匠、法匠、法匠、法匠、法匠 09/07 12:08
CJ2048: 噓這比喻!! 小偷會做出什麼事根本不知道 當然是先壓制 09/07 12:08
rooberte: "你先把他銬起來,我再鬆手,他快死了"這樣不就代表他 09/07 12:08
rooberte: 原本沒有打算要他死 09/07 12:08
rahim03: 先壓制沒問題啊 壓制到都知道他快死了 警察到了 09/07 12:08
Morigan: 要怎麼知道犯人是裝死還是真的快死? 09/07 12:09
rahim03: 還繼續壓制 才是問題 未必故意 09/07 12:09
XIICAT: 壓制到死是哪招 鄉民連壓制中文都看不懂了嗎 09/07 12:09
tsming: 三小例子,吵鬧的頑童是很危險嗎? 09/07 12:09
aduijjr: 推法官對小偷的同理心!知道什麼樣算失去反抗能力 09/07 12:09
rahim03: 這事實問題最大的就是警察到了還不放手啦 09/07 12:09
rahim03: 警察還沒到 還有一堆幻想空間 警察都來了 你也知道快死了 09/07 12:10
timandsam: 司法改革要先改的是人民的司法素養 09/07 12:10
rahim03: 還不放手 一堆人還幻想小偷這時候還可以殺人全家 09/07 12:10
ideal5566: 建議法官和律師出來授課,教鄉民如何徒手制服小偷又不 09/07 12:10
rooberte: 不放手 直到夢想到手 黑x沙士 09/07 12:10
ideal5566: 犯罪 09/07 12:10
rahim03: 姦人婦女 實在太天才了 09/07 12:10
rahim03: 建議鄉民先去修幾堂法學續論比較實在啦 09/07 12:11
rahim03: 法學緒論 09/07 12:11
rahim03: 還是理組都覺得自己學的才是專業 法律不是? 09/07 12:11
mio1987: 滿佩服鍵盤鬆手的人 09/07 12:11
simat: 最好在和小偷扭打的當下可以知道他的狀況,誰知道放開後會 09/07 12:11
simat: 不會來個大反擊. 09/07 12:11
ezpeer15: 建議大家先去碰幾個小偷比較實在 09/07 12:12
rahim03: 警察到了 還跟警察表示覺得他快死了 09/07 12:12
XIICAT: 恭請鄉民叫刑法教授如何適用正當防衛 09/07 12:12
rahim03: 警察到了~~~~~ 09/07 12:12
jaeomes: 覺得這跟過失殺人罪有些類似就是 09/07 12:12
rooberte: 教授講幾句話 部分鄉民就高潮 哈哈 09/07 12:12
ezpeer15: 以後建議畢業條件要有對付小偷的經驗 09/07 12:13
Whitening: VV很嗆,可是卻不願意去李茂生FB那邊發表高見 09/07 12:13
rooberte: "你先把他銬起來,我再鬆手,他快死了" "你先把他銬起 09/07 12:14
rooberte: 來,我再鬆手,他快死了" "你先把他銬起來,我再鬆手, 09/07 12:14
rooberte: 他快死了" 09/07 12:14
skyringcha: 很爛的比喻,改成歹徒對你全家生命安全有威脅,看到他 09/07 12:15
rahim03: 所以他知道他快死了啊 09/07 12:15
skyringcha: 暫時沒動作你要? 09/07 12:15
rahim03: 歹徒的案例就是本案 本案就是警察到了 小偷快死了 09/07 12:16
rooberte: 所以他不打算要他死 09/07 12:16
rahim03: 這時你要??? 09/07 12:16
rahim03: 不打算 但知道快死了又不鬆手 你說呢? 09/07 12:16
mio1987: 一堆不在現場不是當事人的講一堆屁話 09/07 12:16
fraser0136: 這舉例不行吧... 09/07 12:16
BreezeMaple: 屋主自己知道小偷要死了還給他死 不是過當是什麼? 09/07 12:17
rahim03: 不就包括很多不在現場 卻認為歹徒還有能力殺全家 姦婦女 09/07 12:17
rooberte: 那警察在讀秒嗎 XD 09/07 12:18
rahim03: 的嗎 09/07 12:18
Pttjoe0210: 某幾樓鄉民,看到專業人士跟自己想法不一樣的時候, 09/07 12:18
eethan1: 怎知他不會縱火,怎知他身上沒引信,怎知他會不會裝死 09/07 12:18
Pttjoe0210: 最好先想想自己邏輯(腦子)有沒有哪裡出問題,不要一 09/07 12:18
Pttjoe0210: 直只會檢討別人的呵呵 09/07 12:18
scratch01: 一堆呵呵 09/07 12:18
rahim03: 警察讀秒??? 警察都到了 你也知道快死了 09/07 12:18
jajoy: 就殺人犯啊 說那麼多 09/07 12:19
rahim03: 還不鬆手 判你過失致死問題在哪? 09/07 12:19
jardon: 佩服鬆手的幹嘛 判決書給你你還是眼睛業障重阿 09/07 12:19
scratch01: 法官都舉出當事人自己描述的情狀了 09/07 12:19
ilysien: 不就你可以把他手折斷 但不能打死他 09/07 12:19
scratch01: 最好一般人還沒辦法從描述判斷啦 09/07 12:20
z66214328: 台大法律都會教如何判斷小偷有無反擊能力 09/07 12:20
rahim03: 當事人自己都認為他快死了 結果鍵盤高手還能幻想出殺全家 09/07 12:20
rahim03: 姦婦女的情節 真的是超級鬼才 09/07 12:20
Indexer: 一堆鍵盤法律學家 ㄏㄏ 09/07 12:21
rahim03: 這案件根本是法院求其無罪而不可得 放水放很大的判決了 09/07 12:22
scratch01: 原本以為警察還沒來他就勒死了 結果是警察來了他繼續 09/07 12:22
somefatguy: 這例子我也覺得蠻爛的 09/07 12:22
scratch01: 勒一定要警察上銬 而且自己也知道小偷快死了 09/07 12:22
hate56: 講的是人話嗎 我真心希望你們能死全家 09/07 12:22
greenbird542: 推 判決書不看就來嘴 就是有人不用大腦 09/07 12:23
rooberte: 好啦 小偷掛了 幫QQ 09/07 12:23
aduijjr: 這比喻好爛:-)建議護航的重修課 09/07 12:23
vicklin: 釣出許多刁民啊.. 09/07 12:24
mio1987: 原來當事人是專業人士,連要死了都能清楚判斷 09/07 12:24
jimmyhero: 已PO文噓 09/07 12:24
csshs: 噓的是民粹,以後小偷來我家,我直接砍死他,真爽 09/07 12:24
scratch01: 他自己說的啊 沒有判斷能力就別在法庭上說出來 09/07 12:24
aduijjr: 法官說你是就是還在吵,一堆鍵盤法匠 09/07 12:24
jardon: 你不用找了 下一篇有判決內文 還是你要卦眼科 09/07 12:25
rooberte: 順便幫小偷家屬 QQ 09/07 12:25
scratch01: 說出來就代表你自己也有意識到他會死 09/07 12:25
rahim03: 覺得這比喻很爛的應該是看不懂關鍵在哪吧 :) 09/07 12:25
sugableach14: 整篇論述毀在例子呵呵 09/07 12:25
jardon: 要死的判斷就是屋主講的 法盲還是可以裝死 09/07 12:26
rooberte: 銬起來 鬆手 就不會死啦 09/07 12:27
callcallABC: 法盲會說小偷都是大內高手 09/07 12:29
rooberte: 盲你老木 盲! 09/07 12:30
scratch01: 鍵盤法律高手會無視當事人論述跟警察論述啦 09/07 12:30
ariesw: 學生在學校受保護,出社會本來就不會保護他啊 類比不當! 09/07 12:30
fly1021: 還要自己判斷~我心生畏懼不行~所以越勒越緊啊~ 09/07 12:30
jerry123456: 09/07 12:31
aduijjr: 每次遇到這種例子都要跟大家呼籲,小偷來偷東西給他偷不 09/07 12:32
aduijjr: 要反抗,要傷害你家人給他傷害,不小心反抗過當會被法律 09/07 12:32
aduijjr: 人重判哭哭喔 09/07 12:32
j900414: 例子舉的… 09/07 12:32
sorryboy: 不用再教蠢鄉民了,跟9.2一樣講不聽 09/07 12:34
herro760920: 盲?屋主是醫生?他說小偷快死了就真的是自白要殺他 09/07 12:34
herro760920: ?例子又舉那麼爛,今天頑童會不會對你生命安全造成 09/07 12:35
herro760920: 威脅。法律高手怎麼邏輯永遠跟平常人不一樣,再來說 09/07 12:35
herro760920: 別人法盲啊 09/07 12:35
ruokcnn: 這一串法盲很多 09/07 12:35
mio1987: 有時候快死了不就是是誇飾...是邊壓制邊量心跳嗎? 09/07 12:35
billy19: VvizZ鍵盤法學家,跟博守有得比了,ㄎㄎ 09/07 12:36
schopan: 功夫旋風兒柔道篇我有看 殘心 09/07 12:37
TZofHES: 他只是好懂 09/07 12:37
innatevirus: 我覺得法官真的已經算判輕了 畢竟是一條人命 09/07 12:37
rahim03: 鍵盤的是那些不看判決書 幻想小偷在四肢癱軟狀況還能對 09/07 12:39
rahim03: 屋主有生命威脅的人吧 看一下判決書很難?? 09/07 12:40
liu610265: 法盲法盲法盲法盲法盲法盲 09/07 12:40
psypoorer: 老師啊,論理十足,但那比喻87分,爛爆了 09/07 12:41
westwood0402: 現在請人去看一下判決書都會被說是法律人的傲慢惹 09/07 12:42
westwood0402: 那我直接在下兩篇貼出來,但也沒什麼人來討論(? 09/07 12:42
juutilainen: 比喻很差欸 09/07 12:42
shinobunodok: 來喔 以後大家家裡有小偷不可以攻擊他喔 09/07 12:43
HAHA1972: 已經很清楚了 可惜理盲還是一堆 09/07 12:45
XIICAT: 樓上文盲嗎 完全不看判決書 09/07 12:45
k1400: 我覺得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 09/07 12:48
k1400: 不用大腦。 09/07 12:48
k1400: 一句話把全篇重點講完 09/07 12:48
neomaster: 小偷進來勘查,還沒下手,這樣可以打他嗎 09/07 12:49
providence: 什麼爛例子 頑童身上有武器? 頑童會危害老師性命? 09/07 12:49
providence: 自以為拿個好例子 事實上根本就是兩碼事 09/07 12:49
deathsman: 一堆法盲 09/07 12:50
OA5566: 一堆人批評前不試圖去了解 總是用一堆自己的淺薄見解自以 09/07 12:51
OA5566: 為自己是對的 09/07 12:51
providence: 情急之下 腦子一片空白 你只會意識到如果鬆手 09/07 12:52
providence: 全家人的性命有危險 最好還有能力判斷對方的情況 09/07 12:52
rooberte: 小偷好可憐被勒死了 我們大家幫他禱告好撲好 09/07 12:52
rooberte: 安心上路 希望你在另一個世界不要偷錯人家 09/07 12:53
Shakerzero: 事件發生時那人可能是小偷、強盜、殺人犯 09/07 12:53
dostey: 條理清晰,但不夠完整,沒法判斷生命受威脅當下有無逾越過重 09/07 12:55
mc2834: 為什麼他要回警察說:他快死了?這算引導式的問答嗎? 09/07 12:55
dostey: 如此比喻,早就有先入為主的偏頗立場了...呵呵..教授嗎?> 09/07 12:56
gaddafi: 現行犯人人皆可逮捕 壓制現行犯至員警到場處理 沒啥問題 09/07 12:57
XXXXSOW: 垃圾比喻 盛怒緊張中怎麼有辦法判斷壓制過當 說快死了當 09/07 12:58
XXXXSOW: 然是事後才發現 這樣就能斷定過剩防衛? 09/07 12:59
FuSen000: 有道理 09/07 13:02
cocabell: 鄉民法盲真的一堆 可怕的民粹 09/07 13:02
pilot1982: 連比喻都不倫不類... 09/07 13:04
dummydoll: 正義魔人又要崩潰攻擊李教授了 09/07 13:05
aj93063876: 這比喻很爛,頑童吵鬧有可能殺死同學老師?懶趴比雞腿 09/07 13:05
aj93063876: 吧!跟我說沒腦,頗呵 09/07 13:05
minister001: 推 09/07 13:07
gaddafi: 小偷偷竊失風時 極有可能變成殺人犯 失風殺人案不勝枚舉 09/07 13:07
jay111101: aj93063876 出門走走好嗎??搞不好你連屁孩都打不過 09/07 13:07
jeffwei66: 例子改為孕師及頑童。 09/07 13:08
smalldru: 認為自己看懂並說別人法盲的,根本不在乎大家關心以及反 09/07 13:08
smalldru: 對的點吧 09/07 13:08
michelle144: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560 跟他說 09/07 13:08
murosaora: 鍵盤法律學者 09/07 13:09
michelle144: 那麼有道理幹嘛刪文? 09/07 13:09
alchem: 09/07 13:11
prtscscroll: 超級爛的舉例也能同意的真是可笑 誰知道入侵者有沒有 09/07 13:11
prtscscroll: 可能馬上站起來反打 這跟你的小屁孩舉例哪裡一樣 09/07 13:11
hihi29: 太蠢了 怎麼不直接拿留法全書跟小偷講道理 09/07 13:13
kphuang: 懂 09/07 13:13
hihi29: 六法全書 09/07 13:13
gaddafi: 舉的那個例子很爛 09/07 13:13
jardon: 他案小偷失風殺人 類推 此案失風必會殺人 這不就是法盲 09/07 13:14
OverInfinity: 推樓上XD 09/07 13:15
Holymaker: 噓白痴舉例 09/07 13:21
gaddafi: 文盲兼法盲 閉嘴好嗎 09/07 13:22
lovejamwu: 我覺得比喻差很多!!!! 09/07 13:23
griswold: 看到這篇文,鍵盤法官們的玻璃心都碎了 09/07 13:28
SHIU0315: @ @ 09/07 13:36
Sechss: 爛透 09/07 13:38
Grammy: 禮貌生有鄉民懂刑法嗎? 09/07 13:40
LaiPo: 法盲乖乖認輸很難嗎 09/07 13:44
mist0310: 歹徒有槍的話怎麼辦?換他盛怒砰砰! 09/07 13:50
alexuuu: 可悲鄉民還在秀下限,基本思考能力都沒有 09/07 13:51
st305018: 讚 09/07 13:56
shallreturn: 一堆不知道在講什麼 你知道對方沒能力了 你再下去就 09/07 13:57
shallreturn: 是過當 難懂嗎 09/07 13:57
dnkofe: 可是那頑童說不定長大後去偷東西,老師的行為是不是制止他 09/07 14:00
dnkofe: 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呢 09/07 14:00
a1000353zz: 一堆人在那邊有槍或殺人犯 09/07 14:00
a1000353zz: 將他擊倒當然可以視為正當防衛 09/07 14:01
a1000353zz: 重點就是小偷沒有反擊能力他的的後續行為 勒斃小偷的 09/07 14:01
a1000353zz: 這個行為 不要在那邊講小偷可能會怎麼了好嗎 09/07 14:01
selvester: 不太懂 老師身旁有懷孕老婆 小學生口袋有否致命武器未 09/07 14:03
selvester: 知 兩方可能都在盛怒下 老師把學生打到變智障還繼續打 09/07 14:03
selvester: 事當初後才覺得打到一半學生就變智障了怎麼硬套都很怪 09/07 14:03
millia62219: 覺得被勒到臉發黑還可以反擊的,來你來給我勒,勒到 09/07 14:05
millia62219: 臉黑為止,准你小腿藏小刀,記得要反擊哦 09/07 14:05
millia62219: 電影小說看太多 走出二次元好嗎 還鬥氣咧 09/07 14:06
suifong: 沒能力的定義是什麼? 09/07 14:12
hironaka: 看一些無腦的無限腦補 FB水準跟PTT越來越像 09/07 14:14
nicayoung: 你他馬的怎麼認定他已經沒能力反抗? 09/07 14:14
gaddafi: 鬼島沒有堡壘原則 鬼島人充斥不意外 09/07 14:16
gaddafi: 一堆天眼通的鬼島人 09/07 14:17
digitai1: 法盲蠻族繼續崩潰,他們就是要殺人 09/07 14:20
brucielu95: 想不到他也不過是個法匠 09/07 14:21
gaddafi: 鬼島人宛若有天眼通 如臨現場 根本笑話 09/07 14:25
stry: 但是這些是被告自己的自白阿…怪法官囉 09/07 14:30
JyouItsu: 勒到快掛還期待他跳起來攻擊你 有沒有這麼被害妄想 09/07 14:36
callcallABC: 我怎麼覺得有通天眼的不是只有李教授 一堆鄉民也一直 09/07 14:37
callcallABC: 腦補打鬥很驚悚、賊是大內高手不是 09/07 14:38
Sevorlaga: 電影有拍阿 你以為沒事 突然站起來給你一刀的很多 09/07 14:44
s636220: 例子明明不錯 現有的證據下法官判的合理 09/07 15:01
askey: 電影合理還是現實合理 09/07 15:08
burma: 法盲會來崩潰噓 09/07 15:09
dieaway: 這舉例有夠糟,一般頑童是有能力跟老師抗衡? 09/07 15:19
heerowei0802: 問題是當下怎麼判斷已安全? 萬一是裝死呢? 09/07 15:23
heerowei0802: 又沒有狀態欄顯示"昏迷"、"麻痺" 09/07 15:26
billy19: 給樓上,一審判決理由已經有寫何男偵訊時自承有看到他臉 09/07 15:30
billy19: 色發白全身癱軟,板上有另一篇文有說明被勒暈是不可能馬 09/07 15:31
billy19: 上醒的 09/07 15:31
billy19: 但是審判時又改口稱燈光昏暗不清楚犯人是否有意識,前後 09/07 15:31
billy19: 供述不一會被法官懷疑 09/07 15:31
heerowei0802: 有看到了下幾篇了,警察到卻沒放手 09/07 15:32
billy19: 居然還有人拿電影舉例… 09/07 15:34
is0975910361: 防衛有沒有過當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某小偷的家屬很 09/07 15:39
is0975910361: 不要臉而已 09/07 15:39
fcz973: 爛栗子 09/07 15:41
adsl9527: 這樣太危險 09/07 15:41
alvisQQ: 例子就只是在講老師過剩的問題 誰跟你危不危險 有夠會扯 09/07 15:47
Runna: 這件事只是台灣照妖鏡,做錯事不敢承擔的最美風景 09/07 15:56
Runna: 人從缺乏呼吸狀態解除後身體第一時間會是什麼反應,很多人 09/07 15:59
Runna: 是先從口袋拿槍lol 09/07 15:59
squarerinoa: 恐龍比喻~還是恐龍 09/07 16:02
gz: 有些理盲臭奶呆不看判決書只看新聞就可以判案,跟記者差不多蠢 09/07 16:03
harry881210: 靠懂了而且被騙了 09/07 16:08
strawberrynn: 所以我遇到小偷很驚恐想要制止他,我還要冷靜評估 09/07 16:27
strawberrynn: 我的施力程度?都被嚇死了 09/07 16:27
billy19: 判決不合我意=恐龍判決,八卦酸民的水準 09/07 16:31
gaddafi: 還好他跟小偷扭打贏了 不然死的就是他和他懷孕的老婆 09/07 16:32
hohohoha: 怎樣判斷失去反抗能力xd... 09/07 16:46
shena30335: 酸民世界就只有兩種法官:跟我意見一致 or 恐龍法官 09/07 16:48
YorkC: 罰站站一站竟然自己死掉了 老師有罪嗎? 09/07 16:55
rooberte: ptt鄉民都是高知識分子有極高法學涵養der 你敢和他們辯? 09/07 17:08
rooberte: 小心哪天換自己被吉死 你鬥不過法律人der 09/07 17:08
mi324: 爛例子 09/07 17:19
ilastor1124: 法盲好可怕哦 菲律賓2.0 09/07 17:28
tingover: 一堆人硬凹沒邏輯都不覺得丟臉 09/07 17:31
kaodio: 法律人看一眼就知道他沒反抗能力了 其他廢物洗洗睡 09/07 17:35
LeftCorner: 鄉民zzz 09/07 17:35
gaddafi: 反制突然襲擊的侵入者 竟還須特意密切注意侵入者臉色如何 09/07 17:47
leinru: 啊萬一鬆手被小偷反殺怎辦? 09/07 18:02
dodo577: 台灣司法沒救了 09/07 18:13
mythLin: 懂了 09/07 18:19
scratch01: 一堆噓的都沒在看判決書 猶如呵呵 09/07 18:21
scratch01: 當事人自己也認為小偷快死了 09/07 18:21
scratch01: 法盲一堆 然後還想公審 09/07 18:22
jack8759: 推 09/07 18:23
qbay: 歹徒入侵民宅等同於小孩上課吵鬧 原來如此 09/07 18:40
after1: 理盲濫情者多了去 09/07 18:52
potatobb: 純噓比喻 09/07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