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幫大家標重點 先講結論:最後應該賠錢的是員工不是老闆。 民法188條的重點在於,為了避免受害人求償無門。 因為員工沒錢賠,所以把老闆拉下水。 例如:砂石車司機撞死人,但沒錢賠。 所以讓有錢的老闆一起賠錢給被撞死的人。 但是當老闆賠錢後,最終還是可以跟司機要求賠償只是把被害人可能無法受償的風險轉讓給老闆。所以不要再讓腦殘新聞帶風向了。 補充一點:之所以會讓老闆幫員工擦屁股,是因為員工幫老闆賺錢,所以老闆有社會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50.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629296.A.FAE.html
minejel: 請問這跟脫褲子放屁有甚麼不同06/17 00:09
當員工沒錢賠的時候,讓老闆出來賠錢,你是受害者,有沒有不同?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10:56
fategg: 怕"賠不起"的犯人 就 真的會乖乖的 "賠"給老闆 人性本善06/17 00:10
人性當然本惡,只是老闆可以依法律訴訟,讓員工賠錢。
ynd: 不同。 責任歸屬要釐清06/17 00:10
ynd: 不同。 責任歸屬要釐清06/17 00:10
leophior: 怕"受害人"拿不到錢就拉沒有責任的老闆下水06/17 00:10
leophior: 怕"受害人"拿不到錢就拉沒有責任的老闆下水06/17 00:10
leophior: 判死刑時怎麼都沒想過受害人.拼命保護加害人??06/17 00:11
leophior: 判死刑時怎麼都沒想過受害人.拼命保護加害人??06/17 00:11
最後才回你是因為你有說到重點。 最後才回你是因為你有說到重點。 說真的,整部刑法跟刑事訴訟法,完完全全是為了犯罪嫌人而設定,真的非常保護犯嫌。 但是這樣子的設定是因為,法律(立法委員跟法官、檢察官)非常害怕國家,他們深怕國家利用公權力去介入人民的私領域(白色恐佈),所以非常的節制自己的權力,深怕稍有不慎,會讓自己成為政治打手。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13:10
Mradult: 執行業務過失就算了,這有意為之的也要算06/17 00:11
Mradult: 執行業務過失就算了,這有意為之的也要算06/17 00:11
leophior: 謝依涵現在也免死刑了.結果最衰的是老闆 呵呵06/17 00:12
leophior: 謝依涵現在也免死刑了.結果最衰的是老闆 呵呵06/17 00:12
egg781: 衰的還是老闆阿,老闆向謝依涵討債也是拿不到錢06/17 00:13
egg781: 衰的還是老闆阿,老闆向謝依涵討債也是拿不到錢06/17 00:13
是啊,老闆是很雖,但可以補償受害者,只好犧牲經濟優勢的老闆了,難道要讓受害者求償無門嗎? 是啊,老闆是很雖,但可以補償受害者,只好犧牲經濟優勢的老闆了,難道要讓受害者求償無門嗎?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15:35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15:35
LOVEMS: "只是把被害人可能無法受償的風險轉讓給老闆。"這是大家06/17 00:14
LOVEMS: "只是把被害人可能無法受償的風險轉讓給老闆。"這是大家06/17 00:14
LOVEMS: 在罵的地方呀,為什麼老闆要承擔這個風險?06/17 00:14
老闆要承擔這風險是因為他有社會責任。 老闆要承擔這風險是因為他有社會責任。
ynd: 其實司機撞人就算不用雇傭關係,司機擺爛車主或老闆(車主)06/17 00:14
ynd: 其實司機撞人就算不用雇傭關係,司機擺爛車主或老闆(車主)06/17 00:14
ynd: 其實司機撞人就算不用雇傭關係,司機擺爛車主或老闆(車主)06/17 00:14
ynd: 還是得賠,因為你是車主06/17 00:14
ynd: 還是得賠,因為你是車主06/17 00:14
doomx: 那以後可以請封神封聖,社經地位絕對優勢的法官犧牲一下嗎??06/17 00:20
doomx: 那以後可以請封神封聖,社經地位絕對優勢的法官犧牲一下嗎??06/17 00:20
doomx: 別讓受害者求助無門06/17 00:20
那社會經濟地位優勢的理組要不要順便犧牲一下? 你會不會扯太遠?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21:56
egg781: 跟忠吉放火燒死一群人,還有別人幫他賠有87%像06/17 00:22
egg781: 跟忠吉放火燒死一群人,還有別人幫他賠有87%像06/17 00:22
不太懂你說的跟這個案子的關聯性?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28:49
dennis1203: 不是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嗎,讓經濟相對員工優勢的雇主06/17 00:26
dennis1203: 不是個非常簡單的問題嗎,讓經濟相對員工優勢的雇主06/17 00:26
dennis1203: 承擔員工破產的風險,不是很公平嗎?不懂一推人腦袋想06/17 00:26
dennis1203: 什。06/17 00:26
dennis1203: 什。06/17 00:26
dennis1203: 什。06/17 00:26
DWR: 這案件根本跟業務無關 是單方面的報復,只是硬拉個人下水罷了06/17 00:27
重點:「利用職務之便」,這個是某天王的見解,真的很難推翻,對不起。
lX: 那出來又繼續殺人的 可以找法官賠嗎? 法官都說有悔意可教化了06/17 00:27
lX: 那出來又繼續殺人的 可以找法官賠嗎? 法官都說有悔意可教化了06/17 00:27
lX: 那出來又繼續殺人的 可以找法官賠嗎? 法官都說有悔意可教化了06/17 00:27
在法律的世界裡,民法有民法的規則,刑法有刑法的規則,兩者無法混為一談。 然後啊,其實可不可以教化,是醫生鑑定的,根本不是法官說的,要怪的話請去找醫生。酸...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33:19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33:19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33:19
xifaka: 搞不好老闆貸款開店不就一屁股債?06/17 00:39
你要借錢打腫臉充胖子,怪我嘍? 這樣說也許你很不服,但在民法的世界裡。 這樣說也許你很不服,但在民法的世界裡。 保護順序為: 7歲以下》》》》》7歲以上未滿20歲》》》20歲以上(員工)》》老闆》大企業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44:09
taiwan009: 法官和再犯犯人間也可以類推適用民法188條負擔雇用人責06/17 00:43
taiwan009: 任,法理上比媽媽嘴更可解釋的通06/17 00:43
類推適用也要有類似狀況啊,大哥。 類推適用也要有類似狀況啊,大哥。 因果關係要怎麼類比啊…… 因果關係要怎麼類比啊……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45:43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0:47:23
ljames: 講是很好聽 老闆可再向員工求償 但謝就是一個屁都沒有才06/17 00:57
ljames: 跟老闆要, 法官就不管反正要有人出錢賠就好06/17 00:58
ljames: 跟老闆要, 法官就不管反正要有人出錢賠就好06/17 00:58
是啊,正解。被害人可以獲得補償就好,千萬別當老闆。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1:18:32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1:32:53
Windk610i: 出來繼續殺人的為什麼叫法官賠阿06/17 01:31
Windk610i: 至少這件民事事件也是以188為中心在討論吧06/17 01:31
Windk610i: 至少這件民事事件也是以188為中心在討論吧06/17 01:31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2:20:59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2:23:21
Antia691: 所以呱吉為什麼不幫員工先付錢給黑道?06/17 02:24
可以啊,但是跟本文民法188的關係是?抱歉不太懂。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2:30:40 ※ 編輯: littlewanga (223.140.250.171), 06/17/2017 02:34:48
angraer: 推文看下來…還好台灣沒有陪審制,民刑事有這麼難分嗎?! 06/17 11:03
skywinner: 社會責任?那殺人犯沒判死 出來再殺人 法官沒社會責任 06/17 11:41
skywinner: 法律人就是這麼髒 老闆對員工有責任 法律人亂起訴亂判 06/17 11:43
skywinner: 案 即使冤獄賠償也沒責任 就算沒刑事責任 民事呢? 06/17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