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y602270421: 不合理應該要改正 不然買房是白癡 04/14 16:29
這東西之所以是新聞,就是因為事件少,幾年一件。
你看新聞會報有人遇上強執、查封拍賣才繳錢還債嗎?
黃任中、或某些有漂亮女兒的狗名人吧……
你把強執搞死,商業可以停了,除非你要搞民商分離。
若真的同情,請國家立個「脫法程序受害者補償法」,從每個強執案抽0.1
搞不好還大賺一筆國庫盈餘……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34:25
推 elfria: 改一改吧。。比照國稅局就好 04/14 16:32
推 kinghtt: 改本票簽訂需要公正第三方在場就好 04/14 16:36
公證人又要賺一筆了。讚啊。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51:35
推 aprendes: 把追債弄越複雜,只會讓民間吝於借貸,對那些需要向別 04/14 17:22
→ aprendes: 人借錢的人不見得好。 04/14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