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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zulon (:))》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照這個案例 : 假如有人知道某家人要出國玩 : 然後偽造本票然後趁此家人出國時 : 郵差寄信來時拿假印章收件 : 這樣房子也會被賣掉嗎? 法院沒這樣勤快啦 本票--直接法院書狀櫃台繳交--隔天進行--十天半個月審核--五六天書狀產生寄給你 然後還要等有沒有抗告等等…… 光後段的號稱的十天不變期間,要等倒楣鬼送達後不回應完成確定,確定發下來 一來一回就得等上一個月左右……快的也不會短於三週…… 連同前段,衙門大概要走快三個月…… 有錢渡個假隨便就出國兩個月以上三個月的,你要擔心的是你下輩子會投胎在哪, 不是你很聰明懂得利用法院拐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9.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52872.A.224.html
py602270421: 不合理應該要改正 不然買房是白癡 04/14 16:29
這東西之所以是新聞,就是因為事件少,幾年一件。 你看新聞會報有人遇上強執、查封拍賣才繳錢還債嗎? 黃任中、或某些有漂亮女兒的狗名人吧…… 你把強執搞死,商業可以停了,除非你要搞民商分離。 若真的同情,請國家立個「脫法程序受害者補償法」,從每個強執案抽0.1 搞不好還大賺一筆國庫盈餘……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34:25
elfria: 改一改吧。。比照國稅局就好 04/14 16:32
kinghtt: 改本票簽訂需要公正第三方在場就好 04/14 16:36
公證人又要賺一筆了。讚啊。 ※ 編輯: unclefucka (202.39.58.9 臺灣), 04/14/2020 16:51:35
aprendes: 把追債弄越複雜,只會讓民間吝於借貸,對那些需要向別 04/14 17:22
aprendes: 人借錢的人不見得好。 04/14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