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ipduolc: 繳稅弄了一個政府,然後政府說這都你們的責任 04/14 10:30
推 donation12: 怠忽職守 04/14 10:31
→ eipduolc: 要嘛勤勞一點要嘛讓本票不要這麼好用 04/14 10:31
→ higameboy: 還以為要壓人簽本票 原來本票自己隨便簽就可以了 04/14 10:31
推 tsairay: 就法院怠惰還有人要護航,公務員真好當 04/14 10:32
推 max60209: 這樣法院人會生氣氣喔 04/14 10:32
→ tsairay: 很忙沒時間的話就把管轄權吐出來,讓別的機關來管 04/14 10:32
→ qaz223gy: 法院真的是 怠惰 04/14 10:32
→ eipduolc: 而且本票這種東西有兩造,你好歹有個證明隨附 04/14 10:32
推 laliga: 法院就懶啊 04/14 10:33
→ tsairay: 懶就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管轄權吐出來 04/14 10:34
→ eipduolc: 民間借貸不暢旺也不會怎樣啊XD 04/14 10:34
→ laliga: 訂個100萬以上本票需要公證根本不難,爛就是爛 04/14 10:34
推 AOA2: 我覺得如果真的修法 這種搞假的債權證明的人也要有刑責才行 04/14 10:34
推 kinghtt: 本票應該要修法經過公正第三方單位認證才能算數... 04/14 10:35
推 allsame: 本票設計就促進經濟活動的 讓你借錢比較容易 要搞實質審 04/14 10:35
→ allsame: 查如果債務人一直不出面怎麼辦? 債權人手上的本票變廢紙 04/14 10:35
→ AOA2: 而且要判重一點~不然一堆詐騙的來亂 04/14 10:35
→ allsame: ? 04/14 10:35
→ sy031653: 1堆政客選前很愛用本票,要政府改難用,不太可能 04/14 10:35
→ tsairay: 許多高風險性金融商品也是促進經濟活動,要不要管制? 04/14 10:35
→ laliga: 債權人也有責任確認債權啊,要促進那發支票也行 04/14 10:36
推 ebeta: 就你沒到,你就是默認你有罪的概念,然後活該死好 04/14 10:36
→ laliga: 就應該訂一個金額以上需要公證啊 04/14 10:36
→ sexygnome: 衰到的人只會是南部老人家跟地下錢莊 04/14 10:37
推 kinghtt: 可以在簽訂本票當下就要求先做實質認證 04/14 10:37
→ s01714: 人家法律人耶 04/14 10:37
推 j31404: 法院 政府 擺爛 04/14 10:38
→ laliga: 法院依據金額收裁判費,結果不依據金額增加審查強度? 04/14 10:38
→ allsame: 支票本票匯票設計本來就各有利弊 只看個案你當然覺得不合 04/14 10:38
→ allsame: 理 法律有設計保護機制 歸根就底還是戶籍地跟居住地不相 04/14 10:38
→ allsame: 同的太多了 04/14 10:38
→ DON3000: 現在送達以居住地為主 如果有資料的話啦 04/14 10:39
推 allsame: 而且原文那個還笨到讓一個「租客」幫你代收信件 神仙來都 04/14 10:41
→ allsame: 沒救 04/14 10:41
推 kinghtt: 現在又不是古早社會,住所跟戶籍地不同常見的事 04/14 10:47
推 calase: 各種機制都有優缺點,一個東西放很久沒改常常是因為暫時 04/14 10:48
→ calase: 沒有更好的方法 04/14 10:48
→ kinghtt: 政府單位找人用戶籍地是正常行為,這也沒人能質疑 04/14 10:48
→ kinghtt: 問題在本票這東西偽造簡單效力又大不易查證,該修法限制 04/14 10:49
→ ahello: 請問這個讓案件從假變真的相關政府人員是否有責任? 04/14 10:49
推 k44754: 閉嘴,法律人定的體制你敢嘴!? 04/14 10:50
→ kinghtt: 很遺憾沒有責任,沒有法官會判法院有罪... 04/14 10:51
推 redbeanbread: 立法院裡面都是什麼貨色 04/14 10:51
→ blue1204: 偽造簡單,法律效力大,這就是好用的詐騙手法,法院認證 04/14 10:56
→ lucdiane: 講得好 04/14 11:02
推 laliga: 假的本票都好意思收裁判費,不然就改本票裁定不收費, 04/14 11:05
→ laliga: 反正法院又不用負責,債權人付郵資就好了 04/14 11:06
推 bestteam: 定這體制的是投票選出來的立委好嗎 結果你怪法律人? 04/14 11:11
→ qqq87112: 可能法官是股東啊 04/14 11:37
推 hahaha021225: 便宜行事的是法院,你不去怪他? 04/14 11:37
推 stja: 04/14 11:55
推 xxxg00w0: 懶就懶 更好的方法一堆人都提了 結果立法的執法的成天 04/14 13:39
→ xxxg00w0: 不幹正事 04/14 13:39
推 xxxg00w0: 沒事清高法律人 有事無腦立法人 永遠都不用為裁量負責 04/14 13:41
→ xxxg00w0: 只要負責收到裁判費 笑死 04/14 13:41
推 jeff21115: 這能不能申請國賠啊? 04/14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