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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32437 (dcbz2234)》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 2.記者署名:陳韋帆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眼痛失「百坪透天厝」 : 4.完整新聞內文: : 房東將百餘坪透天厝出租,7、8個月後房客突然失去聯繫,結果到了店面查看時,竟發現房 : 客不見了,而店面變成別人的了!地政士全國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這樣如八點檔的離 : 譜故事,其實真的就有發生。 : 蕭琪琳說,該名房東將3層樓百餘坪的透天厝,承租人接觸房東時,雙方聊得很愉快,房東 : 不疑有他,就放心的出租給他;由於房東將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房 : 客相當熱心地說「沒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 7~8個月後,由於房客失聯,屋主到了透天厝找尋房客時竟發現,竟發現是別人住在裡面, : 而新住客竟也拿出權狀,房東驚訝之下,立刻到地政事務所調謄本,才發現屋主竟真的已經 : 不是自己。 : 房東當下以為自己印鑑證明、權狀、印鑑章遭到盜用,趕緊跑到銀行查看,結果一看之下全 : 部都在,疑惑又無奈之下,只好到警局報案,告知自己可能遭偽造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 警方受理後一查之下,原來該透天厝遭法院拍賣,仔細追查後才發現,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 : 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法院將本票裁定雙掛號寄到戶籍地,但戶籍地就讓房 : 客收發信件,所以房東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 : 由於完全被蒙在鼓裡,房東未在時間內提出抗告,結果房客就順利向法院申請拍賣透天厝, : 且在第一拍流標後,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之後用最快速度、隨便的價格透過房仲售 : 出。 : 為何無法向法院追討房子?蕭琪琳指出,該房子經法院拍賣售出,依現行法令房東要取回房 : 子相當困難,只能向該名房客追討損失,但該名房客早已消失無蹤。 : 蕭琪琳說,此類詐騙、偷設定案件,過去多數發生在親屬、親戚,甚至夫妻或小孩之間,所 : 以很少被公開,不過大家也不用過於擔心,現在內政部地政司有最新的服務「地籍異動即時 : 通」,可以預防此類詐騙情事發生。 : 該功能只要私人持有的不動產送件到地政事務所時,無論是辦理買賣、設定、贈與、查封、 : 信託,甚至是拍賣,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e-mail給屋主,辦理完畢也會再寄出簡訊通知, : 而通常辦理這類事務需要3~4天時間,倘若非本人辦理,屋主即可第一時間察覺異樣。 : 而倘若是被拿去做銀行貸款,銀行若送件到地政事務所,同樣可以立刻打到地政事務所提醒 : 自己才是屋主,倘若無法擋下,依然可以立即打到銀行告知,案件就會被擋下來。 : 「地籍異動即時通」有三個方式可以申請,第一種方式是到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二是用網 : 路自然人憑證申請,三委託地政士辦理案件時,協助辦理該服務。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68728 : 6.備註:想不到出租房租風險也一堆欸 被房客惡搞就算了 這間直接被賣掉 怕.jpg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242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28015.A.3BC.html : 推 susaku: 把"戶籍放在透天厝內,也請求房客協助收信件"上個色吧 04/14 09:35 : 推 ARCHER2234: 有點沒看懂,法院明明也有疏失,但不能跟法院求償嗎? 04/14 09:35 : → vowpool: 遇到白鷺了 04/14 09:35 : → susaku: 這根本不是出租的風險 是屋主北七 04/14 09:36 : 推 vipgk2002: 偽造本票法院沒有認出來沒責任嗎? 04/14 09:36 : 推 bg00004: 我認為這是公務機關的疏失耶 04/14 09:36 : → ARCHER2234: 對啊。。。 04/14 09:36 : 推 pita30: 這招跟本沒辦法防阿... 04/14 09:36 : → bg00004: 國家應該要賠償! 04/14 09:36 : 推 conanhide: 這是app業配文嗎 04/14 09:37 : 噓 tarngwon: 但,之前案例都已經被害無法追討了! 04/14 09:37 : → baiya: 要租給別人 保險箱存款都放給房客代管是吧 心臟很大 04/14 09:37 : → kixer2005: 真是扯爆了 04/14 09:37 : 推 william12tw: 怎麼可能這樣無法可管? 04/14 09:37 : → bg00004: 而且偽造的..怎麼可以成為真買賣? 04/14 09:37 : 推 phoenixhong: 這新聞不是時有所聞?到現在還沒修法? 04/14 09:37 : → ARCHER2234: 所以立委都死人,完全沒想要修法嘍 04/14 09:37 : → bg00004: 既然是偽造的那買賣當然不能成立啊 04/14 09:38 : → kixer2005: 法院的來文要送達代收要直系親屬 郵差在幹嘛 04/14 09:38 : 推 solsol: 不熟 本票裁定這麼隨便過啊? 04/14 09:38 : → ARCHER2234: 啊~法院自己裝成善意第三人吧~XD 04/14 09:38 : → pita30: 房客租房前哪會知道你戶藉在這,租了之後才決定出這招也 04/14 09:38 : 推 hua0122: 又是本票詐房 已經好多案例 04/14 09:38 : → pita30: 太狠 04/14 09:38 : → ARCHER2234: 笑死 04/14 09:38 : → glacialfire: 這什麼怪招 04/14 09:38 : 推 geesegeese: 主要是本票裁定要廢除 04/14 09:38 : → kk8921647: 真的太壞了 04/14 09:39 : 推 Ben40: 偽造的是本票而不是房屋買賣吧 04/14 09:39 : 推 wheat1130: 國賠ㄚ 04/14 09:39 : → geesegeese: 現在人還能開本票啊?百年前的制度 04/14 09:39 : 推 gerund: APP葉姵文+1 04/14 09:39 : 推 Behind4: 台灣人就是這樣騙中華民國的呀 04/14 09:39 : 推 conanhide: 本票裁定這邊有什麼用?本票裁定是真的??? 04/14 09:39 : → tgth: 台灣以後極有可能到處都會是這樣 能陶的快點陶 04/14 09:40 : → geesegeese: 現在都快5g了,授信請找銀行徵信,幹本票害死人 04/14 09:40 : ※ 編輯: ks32437 (49.216.44.242 臺灣), 04/14/2020 09:40:26 : 推 Goldentoad: 智障喔 04/14 09:40 : 推 coffee112: 太屌啦 04/14 09:40 : 推 waei2020: 這國家問題吧? 04/14 09:41 : 噓 bamama56: 某樓講反了 國民黨就是這樣竊取台灣的 04/14 09:41 : → fishophobia: 誰說代收要直系親署阿 04/14 09:41 : 推 mrfreud: 這真的是沒有犯罪成本的方法 案例很多 幾乎無法追討 04/14 09:41 : 推 iwinlottery: 打房高手 04/14 09:41 : → xpsecret: 這招有點屌欸= = 04/14 09:41 : → einard666: 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 阿你戶籍地就是被人住走了 怪誰 04/14 09:41 : 噓 douge: 無法追討是立法院故意不修法 04/14 09:41 : 推 Ruination: 申請法拍不用確認身份嗎? 04/14 09:41 : → mrfreud: 法院也沒有國賠責任 因為法制上 法 官 沒 有 責 任 04/14 09:42 : → waei2020: 公務機關嚴重疏失 04/14 09:42 : ※ butt1106: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4/14 09:42 : 噓 aduijjr: 為什麼不修法呢~? 04/14 09:42 : 推 bruce511239: 房客太聰明 當學到教訓吧 反正又不缺房 04/14 09:42 : → douge: 詐騙集團用這法律漏洞都幾十年了 04/14 09:42 : 推 lin793156: 這招以前就有了.... 04/14 09:42 : 推 cage820518: 明明就是政府有問題 04/14 09:42 : 噓 hbj1941: 隨便弄個本票也不查證,有這麼好騙? 04/14 09:42 : → douge: 從我小學聽到我現在小孩跟我那時一樣大 04/14 09:42 : 推 lpbrother: 這招厲害了 04/14 09:43 : → Jimmywin: 太相信別人的下場 04/14 09:43 : 推 conanhide: 不對呀偽造本票這邊到底有沒有裁定成功?? 04/14 09:43 : 推 piliwu: 公文送達不合法吧 租戶不能代收公文 04/14 09:43 : → mrfreud: 法官亂判 誤判 冤判 都 沒 有 賠 償 責 任  04/14 09:43 : → iwinlottery: 這應該視屋主意願原價買回 之後再追討吧 04/14 09:43 : 推 verydolungbe: 早說過本票裁定才是大問題 只修支付命令搞鬼喔! 04/14 09:43 : 推 als8855: 怕 04/14 09:43 : → douge: 反正只要把信件攔下來 法官就跟智障一樣 04/14 09:43 : → conanhide: 雙掛號不用本人蓋章嗎?? 04/14 09:43 : 推 dynamo: 5000萬本票不需要本人到場就能認定有效了? 這法律有點鬆 04/14 09:43 : 推 denyy555: 完美的詐騙,蔡英文政績+1 04/14 09:43 : → donation12: 偽造本票<----這是爭議處 04/14 09:43 : → douge: 當時修法就只修1/3 我看立委自己本身就是金光黨吧 04/14 09:44 : → dynamo: 感覺偽造本票比印假鈔還好賺 04/14 09:44 : 推 kudo0930: 既然知道疏失為什麼不專案處理 04/14 09:44 : 推 DON3000: 應該要改成租戶不能收 04/14 09:44 : → denyy555: 詐騙成本太低了,刑法也一直跟不上 04/14 09:44 : → douge: 郵差哪有管租戶的 04/14 09:45 : 推 w3951: 本票裁定走非訟程序 本來就不會實質審理== 04/14 09:45 : 推 amare1015: 這種善良古意的房東很少見 我都不敢這樣搞XD 04/14 09:45 : → kudo0930: 本票都假的,還裁定屁 04/14 09:45 : 推 KMSNY: 偽造本票連法院都能騙== 04/14 09:45 : 推 hua0122: 偽造本票沒無罪 問題在只能找人賠錢拿不回房 04/14 09:45 : → douge: 銀行讓人拿偽造文件來申請文件 也都沒法律責任 04/14 09:45 : 推 lin793156: 其實掛號本來就不能別人收...不用改,只是大家都習慣代 04/14 09:45 : → lin793156: 收了,郵差也沒那麼多時間跟你核對證件 04/14 09:45 : → douge: 這一系列垃圾法律 讓金光黨用了幾十年 04/14 09:45 : 噓 kodak2222: 漏洞惡法不改~卻搞簡訊mail通知政府卸責~這新聞公開 04/14 09:45 : → denyy555: 盡到保管責作,還是被詐騙,就是政府失能了 04/14 09:45 : 推 kinghtt: 本票裁定時法院是怎麼去確認債權雙方身份? 04/14 09:46 : → kodak2222: 操作手法啦 04/14 09:46 : 噓 derrick1220: 官: 哼!反正又不是我的房子 04/14 09:46 : 推 palindromes: 這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04/14 09:46 : → douge: 你不出席就放棄權利阿 笑死 04/14 09:46 : 推 kid1a2b3c4d: 這招其實好多年了,而且每年都會看到這種新聞 04/14 09:46 : → kid1a2b3c4d: 但這其實不太算是屋主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04/14 09:46 : 推 g50360: 明明就是公家機關的問題 幹哩 04/14 09:46 : 推 deltaz: 支付命令這個不是已經修法改掉了?? 04/14 09:46 : 推 ARCHER2234: 難道立委們是詐騙集團的頭領嗎? 04/14 09:46 : → douge: 法官就智障阿 從來不會想到沒出席是因為信件被人攔下來 04/14 09:46 : → palindromes: 鑽法律漏洞 很可怕 04/14 09:46 : → AustinPowers: 這就是蠢... 超過1000種方法可以騙到你錢 04/14 09:47 : → ARCHER2234: 為什麼可以這麼久都不修法 04/14 09:47 : 推 doom3: 戶籍跟印章給房客保管? 要不要把房子送他算了? 04/14 09:47 : 推 wulaw5566: 別對大陸法系有任何期待 04/14 09:47 : → kinghtt: 雖然屋主戶籍在這間屋子,問題是這房子要法拍前會有確認 04/14 09:47 : 推 after1: 還不是想逃稅 才把戶籍放在那邊 04/14 09:47 : → einard666: 因為法官想不到有人會智障到連戶籍地都可以給別人 04/14 09:48 : → kinghtt: 兩造雙方的身分,法院怎麼去認定? 04/14 09:48 : 推 tkwei123: 溫 04/14 09:48 : → palindromes: 不修法 謝謝! 04/14 09:48 : → pigc: 偽造本身不就是犯法? 04/14 09:48 : 推 Beanoodle: 可憐哪 04/14 09:49 : → kinghtt: 這房東除了自己沒住在這個戶籍地這問題外,其他文件印章 04/14 09:49 : 推 leoz69927: 本票裁定應該傳喚雙方認證才能成立才對 04/14 09:49 : 推 amury: 內情不單純,有這麼容易就闖過這麼多關? 騙過這麼多人? 04/14 09:49 : → einard666: 公文書不送戶籍還能送哪 派貓頭鷹通靈送到身邊嗎 04/14 09:50 : 推 laukun: 這幾年前就出過例子,現在還發生 04/14 09:50 : → kinghtt: 都在自己身上,房客偽造各種文件印章法院還給過 04/14 09:50 : → palindromes: 只採書面審查 就可以讓你家破人亡 04/14 09:50 : 推 REDF: 這樣一看大陸法系真的很垃圾 什麼都要等修法 當事人發現房子 04/14 09:50 : → REDF: 拿不回來會不會乾脆縱火燒房子? 政府真的有夠爛 04/14 09:50 : 推 beyuki: 這也太瞎了吧 04/14 09:50 : 推 jetalpha: 這種案件發生過不止一次了……。 04/14 09:50 : → leoz69927: 沒到場就等於放棄這個超恐怖的 04/14 09:51 : 推 sd09090: 那也太強了 04/14 09:51 : → hua0122: 這房東印鑑都沒被盜用 是偽造本票用他的名才被拍賣 04/14 09:51 : 推 illreal: 重點就是請對方幫收信件。你會讓別人幫收支票嗎? 04/14 09:51 : → AustinPowers: 印章本來就隨便刻的,法院哪知道你用什麼印章 04/14 09:51 : → sd09090: 所有證件都偽造騙過 04/14 09:51 : 推 zxc90147: 太屌啦 這手 04/14 09:52 : 推 mrfreud: 垃圾舉證責任啊 本票是偽造的 房東要舉證 04/14 09:52 : 推 nanziroh: 委造本票這點完全不用查證嗎? 那我今天隨便灑網不就賺爆 04/14 09:52 : → EvelynOcean: 現在被隔離的留假資料都能找到本人,公文確送不到本 04/14 09:52 : → EvelynOcean: 人手上? 04/14 09:52 : → mrfreud: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 =本票是真正 笑死了台灣法律 04/14 09:52 : 推 kinghtt: 問題是這些文件都是偽造出來,法拍前的各種確認都沒有查到 04/14 09:53 : 推 leoz69927: 印章再怎麼刻也很難兩顆完全一樣代表都隨便看 04/14 09:53 : 推 yutaka28: 制度有毛病,我覺得立法委員還不快修法,搞一堆無聊的 04/14 09:53 : 推 bruce511239: 這漏洞也太大 至少要傳喚屋主本人做確認吧 04/14 09:53 : → a8521abcd: 阿傳喚也是寄到戶籍地叫你來阿,不然法院是能通靈召喚 04/14 09:53 : → AustinPowers: 現在政府機關的信或公文,都要本人印章才能領 04/14 09:53 : → yutaka28: 做秀!! 04/14 09:53 : → a8521abcd: 膩 04/14 09:53 : → AustinPowers: 但郵差哪知道那印章是不是本人的...隨便刻一個就行 04/14 09:54 : → wmtsung: 偽造犯法也是騙子抓去關,對屋主沒啥用吧? 04/14 09:54 : 推 CavendishJr: 因為房東不住戶籍地,所以寄任何東西都不會知道,法 04/14 09:54 : → leoz69927: 我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拿去裁定直接拍賣你財產很可怕耶 04/14 09:54 : → kinghtt: 這文件有問題,設這麼多查驗關卡不就白做? 04/14 09:54 : → CavendishJr: 院哪知道你不住戶籍地 04/14 09:54 : 推 bloodmickey: 賣掉房子的 錢誰拿去了 04/14 09:54 : 推 tjf: 想貪自用住宅的稅率吧 04/14 09:54 : → tgth: 台灣就是小人當政 小人玩法 小人辦事 小人拿錢 幾十年都沒變 04/14 09:55 : → AustinPowers: 抓得到哪個騙子房客的話就能叫他還錢啊,但抓不到 04/14 09:55 : → kinghtt: 印章這東西也是該廢除,現在技術要刻出一模一樣的印章 04/14 09:55 : → leoz69927: 你可能出個國回來出租的房子就被賣掉了XD 04/14 09:55 : 推 mrfreud: 真相是實務上 法院不會關心你有沒有收到 只關心送戶籍 04/14 09:55 : 推 hua0122: 有傳喚屋主 但本人就是不知情 法院以為故意不到庭才拍賣 04/14 09:55 : → kinghtt: 根本不難,雷射雕刻就可以辦到 04/14 09:55 : → mrfreud: =合法送達 笑死了 台灣法律 04/14 09:55 : 推 bluehttp: 公務機關的錯還推給被害者 04/14 09:56 : 推 kurtsgm: 這個漏洞行之有年了 04/14 09:56 : 推 richard07250: 結論 戶籍不要亂放 04/14 09:56 : → KENGOD0204: 戶籍地不能亂放 04/14 09:56 : 推 wadashi1: 偽造本票的效力有這麼高喔? 04/14 09:56 : → corlachang: 去地政可以調房產所有人的資料,隨便看 04/14 09:56 : → kinghtt: 更何況很多時候隨便刻印章就好根本沒查驗是否同一個 04/14 09:56 : → mrfreud: 法院也不會關心票是不是真的 因為當事人沒舉證 就當真 04/14 09:57 : → AustinPowers: 本票是只要姓名就能連結到本人嗎? 還要其他資料吧? 04/14 09:57 : 推 ship1228: 87 文件比人重要 代表處理方式過時了 04/14 09:57 : 推 SodaMan: 印鑑也很有可能是真的房東給的,不然怎麼請房客代收? 04/14 09:57 : 推 lostsky93: 本票本來是要讓債主可以快速執行債權,但從實務上來看 04/14 09:57 : → bluehttp: 偽造本票,法院沒查清,就法院的鍋啊 04/14 09:57 : 推 DFM: 房東也有責任,去問看看他的戶籍為什麼要掛在那間房子就知道 04/14 09:58 : → lostsky93: ,一堆詐騙強迫都是使用本票,立委或金管會應該對此事 04/14 09:58 : → lostsky93: 有所討論與提出解決方案 04/14 09:58 : 推 horb: 印章真的是全世界最不安全的驗證機制 04/14 09:58 : → j07242054: 可是這個拍賣怎麼確定剛好要賣那個不動產 04/14 09:58 : 推 leoz69927: 至少要找到本人確認本票吧哪有信沒收到視同放棄的道理 04/14 09:58 : 推 kurtsgm: 戶籍掛自己房子正常啊 想省稅金吧 04/14 09:58 : → kinghtt: 新聞是寫房東印鑑在銀行,沒有在房客身上 04/14 09:58 : → kurtsgm: 收掛號根本不用真正的印鑑啊 郵差是會檢查逆? 04/14 09:58 : 推 mrfreud: 嘿嘿 現在的制度 法 院 沒 有 責 任 04/14 09:59 : 噓 ejrq5785: 所托非人怪制度? 04/14 09:59 : → kinghtt: 代收掛號隨便有印章就好,根本沒印鑑問題 04/14 09:59 : 推 mimihello: 太扯了吧 這一定要修法! 04/14 10:00 : 推 lostsky93: 這制度本來就有大漏洞 04/14 10:00 : → alex00089: 文組邏輯 04/14 10:00 : 推 sleepcat612: 屋主耍笨怪誰啊,怪自己吧。 04/14 10:00 : 噓 YLTYY: 三小垃圾制度,唉,真的不能太信任人 04/14 10:00 : 推 jojoberry: 找到這種房東很難吧,這房客也要有詐騙經驗不是嗎 04/14 10:00 : 推 chichung: 這手法還蠻專業的 自己本票裁定再裝本人收掛號 04/14 10:00 : 推 bruce511239: 郵差不會對身分阿 一堆信要處理 有人收就好 04/14 10:00 : → kinghtt: 這個只能房東去打國賠官司試試看,我猜沒啥好結果 04/14 10:00 : 推 qilar: 屁啦 這樣偽造本票導致的後果還能合法ㄛ 04/14 10:00 : → lostsky93: 關鍵在本票強制執行上有很大問題 04/14 10:00 : 推 frank00427: 本票這種東西早該廢一廢了 04/14 10:00 : 推 spadenet: 如果本票是真的?債務人都跑路了還找人確認? 04/14 10:01 : 推 dennis02: 重點是房東傻傻地把重要資料都給房客拿去 04/14 10:01 : 推 kurtsgm: 這肯定合法啊 因為出包的就是法院 這不是第一起了啦 04/14 10:01 : → YLTYY: 偽造的東西都不用查的喔 04/14 10:01 : → kurtsgm: 每幾年就會有房子被房客騙去的新聞 目前法律就是有個洞 04/14 10:01 : 推 anper: 哇靠太誇張了吧 04/14 10:02 : 噓 bob79620: 偽造本票最後卻合法? 04/14 10:02 : → stardoor: 真的好扯.... 04/14 10:02 : → dennis02: 本票這東西也太隨便了吧 04/14 10:02 : 推 fallen01: 屋主把黃金放在出租屋內的概念 04/14 10:03 : → corlachang: 台灣詐騙犯罪成本很低的,這案件都確認是詐騙了,被害 04/14 10:03 : → kurtsgm: 房子肯定是拿不回來了 因為新屋主也是不知情的人 04/14 10:03 : → corlachang: 人毫無保障。 04/14 10:03 : 推 sa13961387: 法院都沒問題,蒸棒 04/14 10:03 : 推 pujos: 現行法院對本票是形式審查,格式符合即通知債務人,無異議 04/14 10:03 : → hua0122: 沒合法 那人還是有罪 就是只能討錢 不能討房子 有漏洞 04/14 10:03 : → pujos: 即生效 04/14 10:03 : 推 your135: 房客真的垃圾耶 04/14 10:04 : 噓 denyy555: 至少本票先限額200萬吧,200萬以上提擔保金,綠委混吃等死 04/14 10:04 : 推 dean0213: 其實是可以告法院 只是你覺得承審法官會幫你還是法院? 04/14 10:04 : 推 princeyu: 可怕的是政府完全沒想要修法 這發生不知道多少次了 04/14 10:04 : 推 lostsky93: 廢除本票法界本來就有這聲浪 04/14 10:04 : 噓 cole945: 偽造本票當然是偽造人的問題 怎麼是法院負責 04/14 10:05 : 推 pieceiori: 買房還是自己住吧 04/14 10:05 : 推 kurtsgm: google戶籍 詐騙 就很多新聞了 04/14 10:05 : 噓 comettsanyue: 偽造本票 04/14 10:06 : → kurtsgm: 法院也只是依照規定做事而已 搞法院怎麼可能告的成 04/14 10:06 : 推 GooglePixel: 狗屁沒法防 就房東自己太白痴 04/14 10:06 : → q347: 上個月台中是不是也有一起? 04/14 10:06 : → lostsky93: 本票的性質已偏離原本用意太多,現在每年惡意本票持票 04/14 10:06 : → lostsky93: 人詐欺恐嚇脅迫使用本票刑案有幾千件 04/14 10:06 : → dennis02: 2018年的時候就有被提過要修法,結果還是被擋下來 04/14 10:06 : 推 kinghtt: 本票這東西是該檢討,以前就有用偽造本票做強制執行的玩法 04/14 10:07 : 推 qsccft123: 笑死 偽造變合法 04/14 10:07 : → lostsky93: 有房屋的乾脆都先把房屋抵押貸款買股票去 04/14 10:07 : 推 leoz69927: 偽造一張你的本票把你抓走幫你收信很快你的財產就沒了X 04/14 10:07 : 推 jj980734: 偽造本票怎麼過的= = 04/14 10:07 : 推 LBruce: 公務機關好棒棒 04/14 10:08 : 噓 MADAOTW: 土地所有權這麼容易轉手?這樣誰敢租房子 04/14 10:08 : 推 max60209: 垃圾房客傻房東 04/14 10:08 : → leoz69927: 本票這個東西真的太奇怪一堆人會被害死 04/14 10:08 : → lostsky93: 依照法院邏輯,偽造本票他不管,他認為是民事糾紛…… 04/14 10:08 : 推 ebeta: 這明顯就公家機關的疏失啊!居然讓被害人自己承擔= = 04/14 10:09 : 推 leo960164: 要不回來就只是要保護善意第三人 只是究竟誰是第三人 04/14 10:09 : 推 loveinmars: 挖操..有點太猛.. 04/14 10:09 : → leo960164: 勒嘻嘻 04/14 10:09 : 推 kurtsgm: 偽造本票也要通知到你本人來 才有辦法證明真偽啊... 04/14 10:09 : 噓 dennis02: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1708 04/14 10:09 : → a8521abcd: 戶籍也該檢討吧,除非去變更通訊地址不然政府唯一能找 04/14 10:09 : → a8521abcd: 到人的手段就是戶籍地址,偏偏台灣有各種理由亂掛戶籍 04/14 10:09 : → kurtsgm: 然後現在的流程就是一直寄信到你戶籍地叫你來 04/14 10:09 : 推 boykid: 所以不要把戶籍設在出租的房子上,危險 04/14 10:09 : → leoz69927: 有房子的都不能去旅遊可能回來就有人幫你賣掉了XD 04/14 10:09 : → kurtsgm: 然後房客直接幫你攔截信件 你就gg了 04/14 10:10 : 推 lancer0960: 制度不完整下的受害者就是活該?吞下去?司法有疏失也 04/14 10:10 : → lancer0960: 是理所當然,不必負責? 04/14 10:10 : → boykid: 省自住的房屋稅金,結果損失更大 04/14 10:10 : → leo960164: 從法律觀點 保護的不是偽票而是得到房產的第三人啦 04/14 10:10 : 推 julia66: 實用 04/14 10:10 : 推 sk3s: 高調 04/14 10:10 : 推 MoonMan0319: 法院本來就沒必要幫你查,法盲一堆 04/14 10:10 : → lions0164: 文組法律就是個笑話 04/14 10:10 : 推 hikaru77613: 這我需要 04/14 10:11 : 推 Zeroyeu: 這個當然要告國家賠償,交易自始不成立,不然真虧成馬 04/14 10:11 : → lions0164: 上面一個法盲笑人法盲 04/14 10:11 : 噓 EXDes: 自己戶籍地亂設不用負責? 04/14 10:11 : 推 jj782995: 這很久了... 04/14 10:11 : 推 missbaby: 反正政府就擺爛 我寄信通知你囉!!!!! 不來你的事 04/14 10:11 : 推 hsshkisskiss: 本票就是偽造的 怎麼還合法專賣 法院都是智障? 04/14 10:11 : 推 srena: 該不會為了便宜的自用住宅稅率,所以屋主不住這也把戶籍留 04/14 10:11 : → srena: 在這吧=.= 04/14 10:12 : 推 kurtsgm: 制度不完整的責任不是法院啊 是你各位選出的立委啊 04/14 10:12 : 推 cofrane: N年前的手法 04/14 10:12 : 推 pnsboy: 一定不是騙到法律人的房子 04/14 10:12 : 推 leoz69927: 這個就算你是自住的也能搞掉攔截信件確認人不在就好了 04/14 10:12 : 推 KangSuat: 法院不辨真偽沒責任 地政機關不辨真偽要被告 XDDDDDDD 04/14 10:12 : 推 qaz223gy: 這就是因為立委擺爛十幾年都不修改啊 04/14 10:12 : → milk250: 不是 他用偽造的東西過關 政府不用負責嗎 04/14 10:12 : → jj782995: 只能說屋主太87分 04/14 10:12 : 推 kinghtt: 屋主也可能在海外工作經商,不見得是為了稅放戶籍地出租 04/14 10:13 : 噓 q347: 原來政府的司法改革是改成這樣 04/14 10:13 : → fanchi703: 這樣壞人只要先逼獨居老人先簽本票然後幹掉該人後續就 04/14 10:13 : 推 AUwalker: 如果黃國昌在 他會罵死法務部 但既然大家執意要藍綠多數 04/14 10:13 : → AUwalker: 那就這樣吧 04/14 10:13 : 推 cofrane: 這關司法改革啥事 04/14 10:13 : → jj782995: 司法改革要確認本票真偽?各位怎麼確認啊? 04/14 10:14 : → fanchi703: 可以合法取得該屋主權了,因為一定傳喚不到本人的啊 04/14 10:14 : → laechan: 主要就是要留意:相關公文都送戶籍地,這個太關鍵 04/14 10:14 : 推 ebeta: 用偽造的東西去騙法院,法院也沒審查,最後直接拍賣,這樣 04/14 10:14 : 推 kurtsgm: 跟黃國昌有屁關係 這事情在黃國昌任內就發生過了 他有改? 04/14 10:14 : → q347: 等等 仔細看 這個裡面全合法耶 看樣子這招可以學起來 04/14 10:14 : → dennis02: 本票制度的缺失呀,雖然偽造但沒證據。 04/14 10:14 : → ebeta: 沒疏失? 04/14 10:14 : 推 TANGLEE: 這轉賣的房客還真聰明 04/14 10:14 : → henrysu1625: 法院要怎麼在形式審查本票的時候看出來它是偽造的 通 04/14 10:14 : → henrysu1625: 靈喔 04/14 10:14 : → kinghtt: 根本不用逼簽,只要能做到代收法院信件就可以拿走房產 04/14 10:14 : → laechan: 有時即便你跟公務機關說送通訊地址,不理你照送戶籍地的一 04/14 10:14 : 推 iceroy: 法院:和我沒關係喔 04/14 10:14 : 噓 Arnol: 好荒謬唷,掛號法院文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 04/14 10:14 : → q347: 這個頂多是本票的問題 其他都一切合法 04/14 10:14 : → dennis02: 更別提房東自己的戶籍跟重要通知都是在房客那邊 04/14 10:14 : 噓 eipduolc: 政府不作為講得好像人要多聰明一樣 04/14 10:14 : 推 gowet: 自己設的戶籍自己承擔,要不然以後每個人都說沒收到公文就 04/14 10:15 : → pttenjk: 按這三腳貓文筆 很像台畜搞得似是而非彩排文 04/14 10:15 : → gowet: 好 04/14 10:15 : → q347: 不是掛號拉 是雙掛號 04/14 10:15 : → eipduolc: 照這樣邏輯根本不用抓詐騙 04/14 10:15 : → kurtsgm: 掛號文件當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 ....你是沒收過掛號喔? 04/14 10:15 : → blue1204: 權狀什麼都沒有也能透過房仲賣,笑死 04/14 10:15 : 推 chocoball: 法院:你們是法盲 干我p4 04/14 10:15 : → eipduolc: 第一招本票那邊就有問題了,政府還想推? 04/14 10:15 : 推 jj782995: 審查本票真的有夠好笑,怎麼審查阿 04/14 10:16 : 推 ken8687: 印章本來就是很好笑的東西 誰會知道這是不是你本人刻的 04/14 10:16 : 噓 maplefff: 法匠出來囉 04/14 10:16 : → ken8687: 甚至要刻出一模一樣根本不難 04/14 10:16 : → jj782995: 以後本票都用人臉辨識好補好啊 各位聰明人 04/14 10:16 : → kurtsgm: 郵差最好有辦法去幫你對印章是不是本人... 04/14 10:16 : → kinghtt: 本票這東西太容易偽造又有強力執行效果,這應該要檢討 04/14 10:16 : 推 ICHIRORONG: 這真的就厲害了.....扯翻 04/14 10:17 : 推 dennis02: 收信也沒對照證件正本呀,隨便一個路人都能幫你收 04/14 10:17 : → corlachang: 房屋權狀在房主手上,房屋交易是怎辦成的? 04/14 10:17 : → kinghtt: 這個案例只要能做到信件代收就能把房產用法院命令轉賣 04/14 10:17 : 推 flow5168: 法院認證偽造本票 04/14 10:18 : 推 chrislai: 蛤 偽造本票 法院沒認出這是疏失吧 04/14 10:18 : → kinghtt: 轉賣的根據就是一張偽造的本票,連房屋權狀都不用 04/14 10:18 : 推 keroro0929: 我怎麼記得幾年前有長輩訊息警告過這種手法 04/14 10:18 : 推 chichung: 本票裁定瑕疵太多了 一張紙就可以說你欠他錢 04/14 10:18 : → ICHIRORONG: 代收一堆都是不合法的合法送達阿 04/14 10:18 : 推 MFultz: 阿不就業配文而已 04/14 10:18 : → flow5168: 跟法院認證此人可教化差不多 04/14 10:18 : 推 secretlegk: 屋主就算不同意房客收信 房客自己攔信不就一樣能成功 04/14 10:19 : → milk250: 好惹現在上新聞惹有心人都用這個漏洞搶房子吧 04/14 10:19 : 推 kurtsgm: 樓上 這老手法了 也不是第一次上新聞了... 04/14 10:20 : 推 kevinhong314: 房東要自保戶籍地不能設在租戶 04/14 10:20 : → alex00089: 權狀只是一張紙 04/14 10:20 : 推 mercedeces: 為什麼還不廢本票這種垃圾東西,這不就地下錢莊用來脅 04/14 10:20 : → mercedeces: 迫的? 04/14 10:20 : → kurtsgm: 只能說房東第一課就是要防止房子被這樣騙走.... 04/14 10:20 : 推 jesiuty: 國外到底有沒本票這東西?方便但其實蠻瞎的應該修法 04/14 10:21 : 推 ebeta: 新聞一出,本票詐欺要開始層出不窮了,因為法院根本不管你 04/14 10:21 : → ebeta: ,只要提出對方就欠你錢 04/14 10:21 : → jesiuty: 效力太大 04/14 10:21 : 推 chichung: 用本票裁定申請拍賣房子 然後通知又被詐騙代收 04/14 10:21 : → milk250: 不是第一次就更好笑了 漏洞都不用補的 04/14 10:21 : → jesiuty: 認證方式應該要修 04/14 10:21 : 推 KangSuat: 所以這是拐賣別人房產的教學文嗎? 04/14 10:21 : 推 gowet: 這種雙掛號的,郵差按的門鈴沒回應就是要你親自去郵局領拉 04/14 10:21 : 推 gin10791: 看半天原來是宣傳 04/14 10:21 : 推 ok771105: 這樣都可以蒙混過關,法院是都不用查證? 04/14 10:22 : 推 jtch: 什麼東西都國賠 民眾投出不修法的立委 我可不可以請求國賠 04/14 10:22 : → gowet: 還路人代領哩 04/14 10:22 : 推 wesleywesley: 靠背!!! 04/14 10:22 : 噓 kinqsman: 少在那邊再給承租者壓力 04/14 10:22 : → KangSuat: 土地上面沒建物呢? 也適用拐賣手法嗎? 04/14 10:22 : → pttenjk: 無殼蝸牛或是窮忙租客逆轉為人生勝利組的福音ㄇ 04/14 10:22 : 推 squarerinoa: 結論是拿不回來? 04/14 10:22 : 推 yuetsu: 鬼島法院:千錯萬錯都不是法律人的錯 04/14 10:22 : → ok771105: 不查證銀行自己抗囉 04/14 10:23 : → dennis0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 04/14 10:23 : → dennis02: 380028 04/14 10:23 : → kurtsgm: 拿不回來啊 房子都賣給無辜的第三人了 04/14 10:23 : 推 chichung: 家裡收掛號都嘛隨便一顆印章就可以蓋了 04/14 10:23 : → kurtsgm: 你總不可能叫新屋主吞這個吧 04/14 10:23 : → gowet: 不是有沒有建物的問題,是你戶籍的問題,你沒建物可以設, 04/14 10:23 : → gowet: 都會統一放在公所或戶政那邊 04/14 10:23 : 推 ICHIRORONG: 國賠也賠不了 房東超慘 04/14 10:23 : 推 shownlin: 偽造本票哪是發票人負舉證責任= = 04/14 10:24 : 推 silomin: 一直覺得都什麼時代了 送達都不能做穩定妥當一點 04/14 10:24 : → shownlin: 留言在那邊誤導 04/14 10:24 : 噓 ldeathkiller: 唬爛喔 04/14 10:24 : 推 fifi0828: 房東要記得 戶籍不要設在租屋處 04/14 10:24 : 推 tokyoto: 關鍵在於他偽造房東本票讓房東背債吧 04/14 10:24 : → shownlin: 主要是本票裁定房東沒抗告,因為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04/14 10:25 : → jtch: 因為"送達"的條件也是法律規定的吧 04/14 10:25 : → shownlin: 本票就是個早該廢除的東西...... 04/14 10:26 : 推 rererere147: 學到了 感恩 04/14 10:26 : 推 howerd11: 真的好笑房東住國外 台灣沒人不就死定了 04/14 10:26 : 噓 WWIII: 偷房子還好 聽過偷國家的 04/14 10:26 : → howerd11: 本票法院不會看真假 只會通知ww 04/14 10:26 : 推 kinghtt: 送達這件事沒啥好爭議,官方找人本來就是用戶籍地為主 04/14 10:26 : 推 iscl6: 戶籍不是最大問題 問題是本票偽造 04/14 10:27 : 推 pr9558: 本票的偽造文書怎麼罰(?) 04/14 10:27 : 推 Murloc: 這個有點自己蠢 04/14 10:27 : → CumCumCum: 本票裁定是形式審查 不會管是否偽造 04/14 10:27 : → kinghtt: 問題在要求拍賣房子的證據是一張容易偽造的本票 04/14 10:27 : 推 mikehu: 所以現在只要偽造本票 如果你沒抗告 本票就會生效了是嗎? 04/14 10:27 : → retre77: 3/9號的文,難怪完全依樣.... 04/14 10:28 : 噓 adam6693: 唬爛文還一堆人信 這故事看過好多次 内容都ㄧ樣 金額也 04/14 10:28 : → iscl6: 常年住國外收不到信的 認賠? 04/14 10:28 : → adam6693: ㄧ樣 但是房屋地點屋型都不同 04/14 10:28 : 推 hqu: 之前很多的的簡易判決的詐欺 很可怕 04/14 10:28 : 噓 ya870323: 所以現在騙過法院這麼簡單?法官吃屎長大? 04/14 10:28 : 推 howerd11: 是阿 沒出庭就直接假本票生效 04/14 10:28 : → mikehu: 那這樣也太危險了吧 隨便偽造很多張本票 只要有一張沒抗 04/14 10:29 : 推 rinatwo: 不唬爛阿 反正合法送達 你不出庭就你家的事 04/14 10:29 : 推 leveger0903: 戶籍遷入很多房東都不給 主要是怕房客亂搞 04/14 10:29 : 推 menshuei: 大概沒辦法索討了,房東虧大了。 04/14 10:29 : → mikehu: 告 那不就賺了 ? 04/14 10:29 : 噓 Djuda: 偽造的能過 國家不用賠嗎 04/14 10:29 : 推 darknote: 住國外2年以上 自辦/被強制遷出戶籍 但一般會留聯絡資料 04/14 10:29 : 推 gowet: 最好戶籍不是問題啦(茶),今天本票只裁定比較快,換其他偽 04/14 10:29 : 推 a8824031: 這應該可以國賠吧 04/14 10:30 : → gowet: 造債務,你收不到法院通知,只是晚一點被執行而已 04/14 10:30 : 推 rosydark: 惡法不修,藍綠都是垃圾 04/14 10:30 : 推 Avoidthesun: 都民國幾年還在戶籍找人,拜託政府新增一下手機很困 04/14 10:30 : → Avoidthesun: 難嗎,現在都已經進步到5g了還在送公文= = 04/14 10:30 : 推 kinghtt: 以前更爽...用支付命令就好連本票都不用 04/14 10:30 : 推 chichung: 本票裁定》通知被攔〉取得確證》法拍〉通知被攔》賣掉 04/14 10:30 : 推 howerd11: 鬼島的玩法就是不一樣 藍綠永遠不會修 04/14 10:31 : → howerd11: 繼續吵口罩 04/14 10:31 : 推 querencia: 可以修法讓法官誤判負責任嗎? 04/14 10:31 : 噓 njunju: 這問題是房東把戶籍放在出租處 8成想躲非自用 持有人戶籍 04/14 10:32 : 推 ebeta: 下篇文章有解釋,只要有人去申請本票,格式都對法院就寄到 04/14 10:32 : 推 new122851: 有類似的電影題材嗎? 我想導這題材 04/14 10:32 : → ebeta: 戶籍地通知,抗告期間內,你沒反抗就當作你默認有這債務, 04/14 10:32 : → njunju: 設在出租處本來就危險 不會設其他非持有人的啊… 04/14 10:32 : → ebeta: 靠背,根本超容易揹債,只要人家知道你不住戶籍地,就能讓 04/14 10:32 : 噓 smpian: 這篇唬爛,只有代書一個講,沒有法院判決也沒案件日期 業 04/14 10:32 : → ebeta: 你破產 04/14 10:32 : → smpian: 業配文 04/14 10:32 : 推 mercedeces: 4g都可以定位找人了,法院還在送公文,廢到笑 04/14 10:32 : → fuhoren: 屋主是一個天大的好人 04/14 10:33 : → njunju: 這種案例不只一次了啦 04/14 10:33 : 噓 s20116: APP業配文 04/14 10:33 : → chichung: 支命還是要附上欠款事實供法院裁定 本票不用 04/14 10:34 : 推 tmuaircat: 想問這房租有繳稅嗎 04/14 10:34 : → ccdg: 偽造本票法院判過關,應該國賠 04/14 10:35 : 推 loveapple33: 立委不修法,開洞給白鷺,慘的是人民 04/14 10:35 : 噓 adam6693: 鄉民ㄧ堆白痴讓我笑死! 戶籍地不算合法送達的話,以後 04/14 10:35 : → adam6693: 欠錢只要躲起來,債權人就都不能討不能強制執行! 因噎 04/14 10:35 : 推 lanjack: 為何房東自己只是出租房子然後不能把戶籍地放在那邊?問 04/14 10:35 : → adam6693: 廢食有聽過嗎? ㄧ群智障! 況且這故事根本假的! 04/14 10:35 : → lanjack: 題的重點是法院根本沒分辨出偽造本票才是起因吧? 04/14 10:35 : 推 vi000246: 真狂 04/14 10:36 : → loveapple33: 可能要哪天立委的房子被弄不見才會想到要修法! 04/14 10:36 : 推 aghgna: 居然拿他沒辦法 04/14 10:36 : 推 ghostfg123: 屋主為什麼要把文件都放在房客那...? 04/14 10:36 : 噓 hasroten: 台灣法官就是低能 04/14 10:37 : 噓 k47100014: 低能法規 這種拍賣應該都要留資料 04/14 10:37 : → takechance: 這跟支付命令詐騙是同一招式 04/14 10:37 : 推 chichung: 支命好處是只要付500裁判費沒異議就可確認高額債權 04/14 10:38 : 推 belion: 偽造 www , 還給過 04/14 10:38 : 推 tnssh211448: 本票的真偽本來就是當事人要自己抗辯 04/14 10:38 : 推 rinatwo: 笑死 原來國家機器最大的限度就只能寄戶籍地 04/14 10:38 : → gfneo: 不忍噓,但這真的是屋主自已低能呀 04/14 10:38 : → jtch: 當事人沒出面要怎麼分辨出偽造本票? 不寄信要怎麼通知當事人 04/14 10:38 : → takechance: https://youtu.be/iRy399SdyzI 04/14 10:38
: 推 slan: 一堆說戶籍亂設的知道有很多人戶籍在老家,老家都沒人的嗎? 04/14 10:39 : 推 kent00216: 神奇 04/14 10:39 : 推 kinghtt: @new122581 可以去看馬克華柏格的不勞而禍 04/14 10:39 : 推 ahinetn123: 有這麼簡單? 房東從頭到尾不知情就被賣 也太爛? 04/14 10:39 : → rinatwo: 無殼蝸牛 又沒房子放戶籍的 不就任人合法送達 04/14 10:39 : 推 julia66: 經常有新聞好嗎 還在業配文不食人間煙火 04/14 10:40 : → jtch: 為什麼你們這麼聰明不去當立法委員 04/14 10:40 : → kinghtt: 裡面就有利用公證人做假文件賣掉他人房產 04/14 10:40 : → slan: 而且法院文書沒人收只要寄存派出所就算合法送達了 04/14 10:40 : → takechance: 更多例子是屋主根本在國外,房子出租被人用這招搞掉 04/14 10:40 : 推 peter5140: 結論就是法律是笑話 04/14 10:40 : 推 Ageg: 2020還在寄信 低能兒法律 ? 04/14 10:40 : 推 dido0208: 這不是合法好嗎? 04/14 10:41 : 推 julia66: 立委什麼時候要修法?? 04/14 10:41 : → njunju: 都當房東了 怎麼會是無殼蝸牛 戶籍地又不用一定要是自己持 04/14 10:41 : → njunju: 有的房子 04/14 10:41 : 推 chichung: 通知信全被攔截跟我親戚鄉下土地被都更收信沒在看一樣 04/14 10:41 : 推 rinatwo: 笑死 在講合法送達的問題 又不是單指房東 04/14 10:41 : 推 yuchi0978: 高手 04/14 10:42 : → lfaajjaa: 偽造的東西法院還認證,不用負責嗎 04/14 10:42 : 推 j6m4cl6729: 偽造本票就明顯的疏失了啊 04/14 10:42 : → takechance: 應該修法要透過警政找到本人 04/14 10:42 : 噓 serval623: 柯蟑黨可以提修法阿 整天怪藍綠 柯蟑黨也一樣不關心 04/14 10:42 : 推 JapaZPa4867: 偽造5000萬本票 還能執行成功XD 04/14 10:43 : → chichung: 找人頭偽造 法院只能說你去告偽造本票的人 04/14 10:43 : 推 pipitruck: 這個洞很久了還不弄喔 04/14 10:43 : 推 koyo017: 立委就忙著作秀 04/14 10:44 : → jtch: 如果找不到本人就不執行 我看天天都一堆人跳票 04/14 10:44 : → takechance: 像很多屋主是在國外,你寄雙掛號也是房客收到 04/14 10:44 : 推 rick6304: 假本票騙過法院 跟假鈔騙過銀行一樣 不用賠喔 04/14 10:44 : → rick6304: 送達根本沒問題 問題是法院怎麼這麼好騙 04/14 10:45 : 推 inmee: 重點是5000假本票被認定成真的 04/14 10:45 : → jtch: 本票只是張紙 跟鈔票不一樣 本票的效力在發票人 所以你要出 04/14 10:45 : 推 edwinrw: 法院連偽造本票都查不出來? 04/14 10:45 : → jtch: 來講 04/14 10:45 : → neoa01: 扯,這樣離譜的事情,政府還在睡嗎? 04/14 10:45 : 推 rock0077: 明顯是法院失職 04/14 10:46 : 推 alisha2224: 就算是傳喚本人到場,也是寄信到戶籍地,問說本人不到 04/14 10:46 : 推 whizz: 只有一個疑問 如果連戶籍地都偽造 那怎辦? 04/14 10:46 : → alisha2224: 怎麼可以賣,以法院角度,欠債人永遠不出席,難道永遠 04/14 10:46 : → alisha2224: 不能法拍?稍微想一下好嗎 04/14 10:47 : 推 kurtsgm: 本票你隨便一個人都弄得到齁 又不是鈔票國家印的有防偽.. 04/14 10:47 : 推 castjane: 類似新聞看過超多次 04/14 10:47 : 推 ebeta: 不是查不出來,是沒在查= =你只要去申請,法院就寄信到戶籍 04/14 10:47 : → ebeta: 地通知他,對方沒期限內抗告,他欠你錢就成立啦! 04/14 10:47 : → kurtsgm: 現行流程就是法院寄信給你 你人到了再來辯真假 04/14 10:47 : 推 answer1213: 蠻扯 04/14 10:47 : 推 andy90498: 寄信到戶籍地真的很智障 早該綁定簡訊 跟電子信箱了 04/14 10:48 : → andy90498: 這也沒很困難 04/14 10:48 : → takechance: 就跟支付命令同一種招式 04/14 10:48 : 推 wanters: 存證信函詐騙的延伸版嗎 04/14 10:48 : 推 Leaflock: 好像拍電影 04/14 10:48 : 推 bbq123: 房客壞 但房東也傻啊 戶籍為什麼要放在租屋處裡面? 04/14 10:48 : → takechance: 沒錯,政府還在用幾十年前方式通知 04/14 10:48 : 推 innuendo3324: 這不算法院疏失???WTF 04/14 10:48 : 推 gn01246204: 早說了,立委都是廢物,整天作秀 04/14 10:49 : 推 littlesthing: 該名房客先行偽造房東5千萬本票,向法院申請本票裁 04/14 10:49 : → littlesthing: 定 所以法院是在混喔?你法院疏忽在先的! 04/14 10:49 : 推 kerodo: 政府自己要法拍的程序都很嚴謹。民間怎都很靑菜 04/14 10:49 : 推 kimos: 屋主白痴吧.. 戶籍地所有信件代收? 04/14 10:50 : 推 bon362: 這招真是厲害 04/14 10:50 : 推 whizz: 既然本票是偽造 欠錢事實不存在 法拍違法 04/14 10:50 : 推 lionzerox: 怎麼看都是推那個即時通的政策...真的很會包裝 時間地 04/14 10:50 : 推 eric1835566: 台灣最美的風景 04/14 10:50 : → lionzerox: 點都沒有 故事超會寫 04/14 10:50 : → takechance: 有email和手機年代還在寄戶籍地,結果是房客收到 04/14 10:50 : 推 rinsoukan: 扯 04/14 10:50 : 推 coiico: 像立法院申請國賠啊 立法委員不作為造成人民財產損失 04/14 10:50 : → whizz: 應該由買者申請國賠。 法院去追討偽造的人 04/14 10:51 : → whizz: 才對 04/14 10:51 : 推 ebeta: 很多人不住戶籍地在外工作啊!特別是北漂一族,以後自身戶 04/14 10:51 : 推 avrw: 台灣最美的風景 04/14 10:51 : → ebeta: 籍地要好好保密,不然老家怎麼被賣掉都不知道 04/14 10:51 : → takechance: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房產是無法取回 04/14 10:51 : → ak904: 沒有權狀也能賣???? 04/14 10:51 : 噓 d22426539: 所以五千萬本票呢 公務人員就是垃圾 04/14 10:52 : 推 chichung: 現行法律就是說你欠錢送達到你不提異議就成立啊!欠錢 04/14 10:52 : 噓 fcz973: 法院要怎麼知道是不是偽造?喊眠哦 04/14 10:52 : → chichung: 不出面的很多啊!只是有人鑽漏洞 04/14 10:52 : → SnakeO: 本票這東西應該廢除吧.馬的政府連偽造的都看不出來 04/14 10:52 : 噓 chris44099: 偽造文書這樣沒辦法? 04/14 10:52 : 推 cvhuahua: 偽造本票騙過法院? 04/14 10:52 : → SnakeO: 憑什麼用本票來判定案件.= =? 04/14 10:52 : → jtch: 這裡法拍不會違法的 要能國賠要立委先去修程序法 04/14 10:53 : 推 KMSNY: 綁架都不用討贖金了 直接出本票把你財產清空 04/14 10:53 : → takechance: 是誰申請本票裁定的都會有資料,警察抓不到人? 04/14 10:53 : → kinghtt: 本票應該要修法在簽訂當下有公正第三方認證 04/14 10:53 : → jojomaan: 為了省稅吧,自住稅率跟一般稅率差5倍 04/14 10:53 : → kinghtt: 現在只要格式對用A4紙給電腦印就算有效力 04/14 10:54 : 推 wingthink: 偽造本票騙倒法院? 04/14 10:54 : → jojomaan: 省小錢花大錢呀 04/14 10:54 : → SnakeO: 本票看起來是法院用來省事的東西,出問題卻要人民自己承擔 04/14 10:54 : → chichung: 第三人是不是善意我也懷疑啦!法拍拿到幾百萬比較賺還 04/14 10:54 : → chichung: 是買到市值5000萬房產比較賺 04/14 10:54 : 噓 wario2014: 悲哀,現在的法院連打個電話確認都懶,還司改個屁 04/14 10:54 : 推 crorangeazy: 這招內行 04/14 10:54 : → jtch: 為什麼看不出來是"法"有問題 沒法學概念? 04/14 10:54 : 推 tmuaircat: 所以去豪宅當警衛很有可能財富自由嗎 04/14 10:55 : 推 ppptofff: 這個好厲害一定要推!!! 04/14 10:55 : → takechance: 第三人很多不是善意,但你無法舉證啊 04/14 10:55 : → jojomaan: 本票不可能廢除,其實還是滿多人用的 04/14 10:55 : → kinghtt: 除非今天被騙的是高官或法官,一般人的案子通常都找不到 04/14 10:55 : 噓 yenchihh: 這麼重要的事情,公務機關都不用確認是不是本人?公務員 04/14 10:56 : 推 extrachaos: 幹這個抓不到喔..? 04/14 10:56 : → yenchihh: 多一個動作就少一個受害人 04/14 10:56 : 推 houjay: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04/14 10:56 : 推 ebeta: 公務機關沒在鳥你,沒收到你家的事,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 04/14 10:57 : → takechance: 持假本票向法院申請裁定這種偽造文書罪警方抓不到人? 04/14 10:57 : 噓 d22426539: 法院審理的沒收我是不信拉 04/14 10:57 : 推 Reborn0817: 這房客真天才 04/14 10:57 : 推 ns871202: 相關法 儘快改善吧 04/14 10:58 : → takechance: 申請裁定當下申請人不用寫自己資料嗎?法院不用確認嗎? 04/14 10:58 : 推 wujunda: 有房子出租也不缺房啦! 04/14 10:58 : 噓 SkyReaching: 偽造本票沒認出來還好意思說沒責任?法院開假的? 04/14 10:59 : → ebeta: 不用自己寫法院不用確認,寄信給你,你沒抗告,就認定你欠 04/14 10:59 : → ebeta: 債囉! 04/14 10:59 : 推 eplovecm: 這太扯 04/14 10:59 : 推 whizz: 從頭到尾犯罪者演獨角戲 法院就信了? 04/14 10:59 : → ebeta: 是啊!因為被害人通知而不到啊! 04/14 11:01 : 推 Muratlo: 這要國賠吧!!! 04/14 11:01 : 噓 jay111101: 一堆智障到底有沒有在看內容阿~~~誰說偽造本票合法了 04/14 11:02 : 推 chichung: 所以偽造本票的人是人頭 主謀發大財 04/14 11:02 : 推 csghuuguh: 公示送達啊 干郵差屁事 04/14 11:02 : 推 master0101: 信件都叫房客收 這才是重點吧 04/14 11:03 : → AGODC: 假本票也可以裁定...這機制沒問題? 04/14 11:03 : 推 chocopie: 戶籍跟房客放一起,連信件也請房客代收,這屋主... 04/14 11:04 : 推 KMMan: 立委是都沒在做事是不是? 04/14 11:04 : 推 whizz: 錢丟到水裡還會有聲音。犯罪在法院假鬼假怪法院沒反應 04/14 11:04 : 推 alexizakkk: 戶籍不要放出租房啦 法院發信給對方就是要確認本票啊 04/14 11:04 : → KMMan: 這樣沒法可管? 04/14 11:04 : → alexizakkk: 啊信收不到確認闢 04/14 11:04 : 推 RLH: 房主好可憐 損失拿得回來嗎 04/14 11:04 : 推 fidic1643: 這操作也太厲害... 04/14 11:05 : 噓 jay111101: 昏倒~~八卦版一堆法盲就算了還一堆文盲.... 04/14 11:05 : 推 yoshro: 懶覺,這根本是公務機關的疏失民眾買單 04/14 11:05 : 推 hikku: 這真的很扯 拜託修法 04/14 11:05 : → jixiang: 記得有看過類似新聞,有人提過假本票的事件 04/14 11:06 : 噓 spector66: 偽造本票沒認出來還好意思說沒責任?法院??? 04/14 11:06 : 推 abcde79961a: 千錯萬錯法院都沒有錯,乖乖吞吧QQ 04/14 11:06 : 推 dnkofe: 所以房子現在算誰的? 04/14 11:07 : 推 okitawawa: 這種偽造本票的新聞一直有誒 不修法嗎 04/14 11:07 : 推 loveyanzi03: 偽造本票法院沒發現 疏失吧怎麼可能要不回來 04/14 11:07 : → jixiang: https://youtu.be/4xZqAXtkqPY 04/14 11:07
: 推 feywen: 新聞好像有點怪怪的 04/14 11:07 : 推 newIheart: 這個我廣告看過 04/14 11:07 : → jixiang: 貼錯篇了,我再找找 04/14 11:07 : 噓 tnw: 沒住戶籍地卻要設戶籍在沒有家人可以收的怪誰? 04/14 11:08 : 推 lpwerok: 政府幫忙打房? 04/14 11:09 : 推 oneyear: 這很扯耶,什麼爛法律 04/14 11:09 : → tnw: 有多間房子就是家人設不同戶籍就是為了自用住宅地價稅減免 04/14 11:09 : 推 colenken: 厲害哦,這招 04/14 11:11 : → scarbywind: 因為送通知信會寄到戶籍地.. 然而被房客收起來 04/14 11:11 : 推 walkinhaze: 戶籍地=居住地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唉房客太奸詐房東 04/14 11:11 : → walkinhaze: 太沒有法律常識 04/14 11:11 : 噓 cheng399: 再說一次 法律跟不上時代原因是你家立委不幹事 04/14 11:12 : 推 onizuka7kimo: 先偽造假債權,然後執行,轉賣善意第三人,捲款潛逃 04/14 11:12 : → onizuka7kimo: ,夠賤 04/14 11:12 : → takechance: 應該要修法本票經法院公證過才能申請裁定 04/14 11:12 : → walkinhaze: 是說這好幾年的手法了,一直沒有修得很完善 04/14 11:13 : 推 nirgb: 去年台北市不就爆發一堆了,時代力量也有揭發,但後來也不 04/14 11:13 : → nirgb: 了了之 04/14 11:13 : → cheng399: 還有你家司改,金管會都在吃屎 04/14 11:13 : → scarbywind: 反正法律人就喜歡有漏洞阿 也不想多做事 04/14 11:14 : → scarbywind: 然後嘴一句我依法通知責任完全拋得一乾二淨 爽 04/14 11:14 : 推 p2p8ppp: XDDDD 04/14 11:14 : → takechance: 法院就變成有心人利用工具,但法院就推得一乾二淨 04/14 11:15 : 噓 chiz2: 本票裁定這麼簡單就過了喔?你跟我說高考考過都菁英? 04/14 11:15 : 推 kingyes: 本票裁定就是形式審查 沒有去爭執 04/14 11:15 : → scarbywind: 更早以前用支付命令的詐騙,司法院的回應才堪稱經典 04/14 11:15 : 推 theevilM: 這……除了記掛號以外應該也透過手機號碼通知屋主吧? 04/14 11:16 : → kingyes: 房東讓房客收信也太放心吧 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04/14 11:16 : 推 chichung: 本票是真的 債權是假的啦 04/14 11:16 : → kingyes: 他連本票也是偽造的 04/14 11:17 : → jixiang: https://youtu.be/UlJSJ3NexW4 04/14 11:17
: 推 swanmay: 這是業配文吧 04/14 11:17 : 推 HoshiRyou: 好廢的行政 遺產交接一堆要本人親辦 結果交屋這麼隨便 04/14 11:17 : → chichung: 所以內文才說趕快去辦簡訊通知發生什麼事都會通知你 04/14 11:17 : 推 sugoi5566: 違法事項啟動合法程序 就完全亂了 04/14 11:17 : 推 ufo15526368: 八卦-1 04/14 11:18 : 推 bcmaple: 死好 04/14 11:18 : 推 wih512: 太神啦 04/14 11:18 : → takechance: 修法改本票需經公證才能申請裁定 04/14 11:18 : 噓 dante45678: 法院裝死就好了 真棒 04/14 11:19 : 推 iamwind7954: 這app業配文吧-.- 04/14 11:19 : → takechance: 其實問題在立法院不趕快修法,法院是依法辦事而已 04/14 11:20 : → takechance: 有問題的法,法院還是要依法辦理 04/14 11:20 : → jojomaan: 戶籍可以掛戶政事務所哦,如果人在國外工作的話 04/14 11:20 : 噓 AuroraSkyFox: 這樣裁定給過??公務機關是腦子有什麼問題?? 04/14 11:20 : 推 mekiael: 偽造的本票怎麼還可以完成買賣交易 04/14 11:21 : → takechance: 修法責任是在立院,立院在幹啥? 04/14 11:21 : → horry95713: 太相信房客了吧 信件都交給房客代收 基本上如果買受人 04/14 11:21 : 推 gary82gary: 租房不就有身分證影本,還有手機號碼?還抓不到人?業配 04/14 11:21 : → syldsk: 這很簡單啊,屋主誠實繳稅就好了,國稅局一收不到稅直接 04/14 11:21 : → horry95713: 是善意第三人買賣契約算成立啊 沒什麼問題 只能對承租 04/14 11:21 : → gary82gary: app推責任? 04/14 11:21 : → syldsk: 找到屋主 04/14 11:21 : → horry95713: 人求償了 告偽造文書附帶民事賠償 04/14 11:21 : → jixiang: https://youtu.be/V0XpTMhidWY 04/14 11:22
: 噓 ajklgffq: 本票裁定不就是法院的責任 然後才有後面的問題啊 都不用 04/14 11:22 : 推 littlegreen: 利用詐財 04/14 11:22 : → ajklgffq: 負責??? 04/14 11:22 : 推 bio2133: 國賠 04/14 11:22 : → scarbywind: ...五院都有立院的提案權唷 04/14 11:23 : → hmcedamon: 稅一年才報一次 04/14 11:23 : → gwenwoo: 一月九號的新聞 04/14 11:23 : 推 GGononder: 記者加法盲大發作 ㄏㄏ 04/14 11:23 : 推 shownlin: 房東沒遷走就是想自用名義躲稅啊 想也知道 04/14 11:24 : → qqq87112: 現是不是有法官是同夥 很多起了 04/14 11:24 : 推 chichung: 問題是有送達到跟法院無關啦!民庭案件多得像山一樣 04/14 11:25 : 推 steelheart3: 真倒楣 沒有心防 04/14 11:26 : → chichung: 掛號又不用印鑑證明隨便刻一顆就可以代收了 04/14 11:26 : 推 stockings: 日本也有很多類似這種專門詐騙事件 04/14 11:28 : 推 simonwusi: 法院的信代收他只要謊稱親屬就能收了,郵差沒有那麼認 04/14 11:30 : → simonwusi: 真跟你核定,我就收過了 04/14 11:30 : 推 stlinman: 笑死~房東如果很多套房產,戶籍能分很多放嗎 ? 04/14 11:32 : 推 wino: 都什麼年代了 智障 04/14 11:33 : 推 job5786: 本票偽造怪法院看不出來的是不是根本沒看過本票啊 04/14 11:33 : 推 twlicn: 讚欸 政府不修法 然後一直害別人的房子被賣掉 04/14 11:33 : 推 wirecut: 無本生意 真好賺 04/14 11:34 : 推 mosquiton: 起因是偽造本票吧 04/14 11:34 : 推 chichung: 掛號連鄰居都能蓋章代收好嗎 XD 04/14 11:34 : 推 tomwu770926: 台灣根本該修法 04/14 11:35 : 推 sses60802: 人太好 太傻了 當做學個教訓 04/14 11:35 : 噓 tnw: 笑死 房東家有很多人就可以分設不同戶籍減稅 04/14 11:35 : 推 cypoint: 難道無法挽救了嗎 04/14 11:38 : → job5786: 本票制度早該廢除了 以前是因為買賣房地產大宗金額對賣方 04/14 11:38 : → job5786: 的保障 現在有第三方付款制度 還有實益嗎 04/14 11:38 : 推 mudee: 臺灣明明是海洋國家 卻用個大陸法系 而不是英美法系 就是 04/14 11:38 : → mudee: 華瘤遺毒緣故 04/14 11:39 : 推 lliuooia: 明明是偽造,為何可以變真的?智障公務人員 04/14 11:39 : 噓 warlockeric: 純噓最前面幾樓,想讓法律人擔責任!? 04/14 11:40 : 噓 wino: 偽造也可以過哦 大家都這樣搞好了 04/14 11:40 : → job5786: 既然能登記戶籍 起碼有房客的身份證影本啦 也不是完全找 04/14 11:40 : → job5786: 不到人 04/14 11:40 : 推 a1919979: 這應該會國賠吧 只是還是便宜了那個詐欺犯 04/14 11:41 : → job5786: 偽造本票會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阿... 04/14 11:41 : 推 ChiawenTsai: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漏洞? 04/14 11:42 : 推 sumwind: 在本票裁定那邊,法院就是有問題 04/14 11:43 : → job5786: 不可能國賠的 本票裁定到強制執行 都給你兩個機會抗告 你 04/14 11:43 : 推 mio8390: 法院多找些人力吧 04/14 11:43 : 推 sunnydragon7: 偽造當然有罪,只是在民事上來不及了 04/14 11:43 : → job5786: 自己讓權利睡著了 04/14 11:43 : → job5786: 後續也不是沒給你救濟方法 04/14 11:44 : → job5786: 你可以告房客不當得利呀 嘻嘻 04/14 11:45 : → TONY321: 又是法院的錯了,房東自己不改收信地址怪誰 04/14 11:48 : 推 x0321j: 善意第三者,結果都是自己人 04/14 11:48 : → TONY321: 然後新聞標題也欠噓,哪裡合法了… 04/14 11:49 : 推 JudgmentLin: 哪裡合法啊 偽造文書欸 04/14 11:49 : 推 kci9kimo: 政府有問題吧 04/14 11:51 : → jimli: 法院的文件要直系親屬收 請問郵差是睡著了嗎 04/14 11:52 : 噓 ko2540023: 說故事? 04/14 11:52 : 推 NikonFE2: 啦機公務員 04/14 11:52 : 推 marshmallowH: Bang 吃我善意受讓大法 04/14 11:53 : 推 AAPL: 其實這是App業配吧 04/14 11:53 : 推 hchs31705: 民國幾年還只能靠收信? 04/14 11:56 : 推 kuo0528: 這是政府 法院疏失吧?不改,以後又有人遇到怎麼辦? 04/14 11:56 : 噓 thaleschou: 偽造文書哪裡合法了?標題? 04/14 11:56 : 噓 MaxGDAM: 北七 04/14 11:56 : → cli6012: 本票是假的 法院被騙沒責任嗎?? 04/14 11:58 : → littlepogi: 法院怎麼可能有疏失 公務員當然不會找自己麻煩 對吧 04/14 11:58 : 推 mayii1020: 根本是詐騙啊.. 04/14 11:59 : 推 enock11: 法律漏洞 笑死人 04/14 11:59 : → Dirgo: 就繼續靠郵局郵差辦事沒關係,這種屁事永遠會一直發生. 04/14 11:59 : 推 autumn06095: 讓陌生人收你的信 風險太高了 04/14 11:59 : 噓 stevenyenyen: 一堆法盲 04/14 12:00 : 噓 seraph67: 誰裁定那張本票沒問題的誰負責啊…法院是吧zzz 04/14 12:01 : 推 dragonlord: 不把戶籍遷走,貪圖自用稅率,沒輒 04/14 12:01 : 推 deugene05: 業配APP 04/14 12:02 : 推 sweetantt: 最後合法是保護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第三人啦 04/14 12:04 : 推 jk01: 扯,高招 04/14 12:04 : → R1221104: 這麼好偽造,法院也沒認清,全民都學這技術就好了啊。 04/14 12:05 : 噓 syusin: 真的法盲 04/14 12:05 : → sweetantt: 並不是偽造文書合法 而是最後那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是 04/14 12:05 : → sweetantt: 合法 04/14 12:05 : 推 pppooqqq: 通訊這麼發達的狀況還有這種奇聞 04/14 12:07 : 推 js52666: 肥宅們知道怎麼買房了吧 04/14 12:08 : → js52666: 偽造的本票法院會幫你認證 04/14 12:08 : 噓 entsai: 台灣政府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然後為什麼受害酸民都要檢討被 04/14 12:09 : → entsai: 害者 很妙 04/14 12:09 : 推 tim910282: 問題是偽造的本票吧 04/14 12:09 : 推 navysoider: 偽造的本票可以用本身就有問題,這一看就是公務機關的 04/14 12:09 : → navysoider: 問題啊 04/14 12:09 : 推 Alcazer: 所以戶籍地不要亂設啊 要自己家啊 04/14 12:10 : → tim910282: 不修法嗎? 04/14 12:10 : 推 cloudpart2: 偽著文件,法院有責任 04/14 12:11 : 推 boss88893: 有 藍綠在 怎麼修法?? 04/14 12:11 : → domo9999: 合法竊取房產領先全球 04/14 12:12 : 推 laal: 問律師能不能打國賠官司比較快。 04/14 12:12 : → boss88893: 雙掛號 要限定 驗本人身份證 才能領取 04/14 12:12 : 推 sotsu2016: 這是偷 04/14 12:12 : 噓 bom10306: 法院也有疏失吧 04/14 12:12 : → boss88893: 現在的 雙掛號 隨便人有印章都可以簽收 04/14 12:12 : 推 Eastmond: 明明就是屋主愚蠢,法院哪有疏失 04/14 12:12 : → boss88893: 郵局也有問題 雙掛號 不是本人也可簽收 04/14 12:13 : → boss88893: 雙掛號 又是法院通知 要限定 驗 本人身份證 04/14 12:13 : 推 kd1523: 很難啦,你要怎麼證明如果這是房客和房東設局呢? 04/14 12:14 : → boss88893: 大家都知道 掛號信 房子裡 隨便人都可以簽收 04/14 12:14 : 推 Alcazer: 自己的戶籍地自己收不到信 該自己負責 04/14 12:15 : → boss88893: 要修 郵局 雙掛號 簽收時要驗明 本人身份證 04/14 12:15 : → boss88893: 法院信 是寄給本人 但郵差 不是交給本人 04/14 12:16 : → yzelly: 超棒的啊 以後財團不用強買房地了 找人搞這齣後再把人送出 04/14 12:16 : → boss88893: 法院要寄給本人 郵差就應該要確定 送給本人 04/14 12:16 : → yzelly: 國去藏就好 好棒棒的政府 04/14 12:17 : → boss88893: 明明 郵差 也有責任 04/14 12:17 : 推 mark117: 這在法院有疏失 04/14 12:17 : 推 pcshgod: 論文騙子意外嗎問問彭文正 04/14 12:18 : 推 oxfoo: 真爽,沒人需要負責,房東自己吞下去, 04/14 12:18 : → boss88893: 交通部長 是誰? 你覺得可能改嗎? 04/14 12:19 : 推 jokerjuju: 公務機關也有責任阿 04/14 12:19 : 推 stcr3011: 這不是銀行打電話覆核就可以戳破嗎? 04/14 12:20 : 噓 ownwei: 偽造你當真 法院沒問題 請法匠出來指點指點 04/14 12:20 : 推 cutehale: 這老招要用多久 04/14 12:21 : 推 boss88893: 雙掛號 不是本人簽收 郵局 不用負責嗎? 04/14 12:21 : 推 Rex1009: 感覺除了本票很容易偽造其他都沒有什麼問題吧 04/14 12:21 : 噓 littlesung: 一堆智障沒看懂就先噴司法,可憐哪 04/14 12:21 : 推 qwe159236: 引誘犯罪 04/14 12:21 : → boss88893: 雙掛號 要限定 只有本人出示身份證才可簽收 04/14 12:21 : → stcr3011: 怪怪的 這查下去可能有共犯或失職喔 04/14 12:21 : 推 supisces: 台灣詐騙業已經強大到可以外銷了吧 04/14 12:21 : 推 lovejamwu: 感覺也太專業了.. 04/14 12:22 : 推 MonkeyCL: 台灣法官最新代表作 04/14 12:22 : 噓 tom282f3: 所以法院不用檢查是不是偽造的喔 04/14 12:22 : → tom282f3: 請法律專家解釋一下這哪裡合理了 04/14 12:22 : 推 a0913: 這案例很久了吧 好像之前聽過 04/14 12:22 : 推 mars1314: 真是太厲害了@@ 04/14 12:23 : → boss88893: https://fuhouse.setn.com/news/512399 04/14 12:23 : → boss88893: 目前 屋主只能自保 或去設定抵押 04/14 12:23 : 噓 wario2014: 債權確認你不能假定債務人一定都落跑就便宜行事 04/14 12:23 : 推 ohkokusa: 誇張 04/14 12:24 : 推 dearjohn: 扯 04/14 12:24 : 推 shawncarter: 這個真的應該要去設定一下 好可怕 04/14 12:24 : 推 abel0201: 因為法院會寄掛號信去你戶籍地通知 確認有沒有這件事 掛 04/14 12:24 : → wario2014: 這年頭搶銀行殺人隔天就抓到的年代,還在亂搞 04/14 12:24 : 推 unlearn: 希望立委關注一下 04/14 12:24 : → abel0201: 號信被詐騙的收下 你又沒去法院申訴 法院就當有這事了 04/14 12:24 : 推 awfulday: 傑出的一手 04/14 12:24 : 推 notneme159: 幫推幫高調 04/14 12:25 : 推 openlion: 法官:呵呵 你自己處理,我沒責任~~ 04/14 12:25 : 推 frice: 不用檢查啊 所以會寄通知到你戶籍… 04/14 12:25 : → wario2014: 就算出境也有出境的紀錄可查,還在替法院辯 04/14 12:25 : 推 epidemic000: 台灣法律 笑死 04/14 12:26 : → frice: 戶籍本來就是預設是可以連繫到你的地址… 04/14 12:26 : 推 hjo44: 太離譜了吧!! 04/14 12:26 : 噓 drph: 房客惡德,但屋主也有錯;房子都租出去了就不該設戶籍,自己 04/14 12:27 : → drph: 想鑽一些漏洞又貪圖方便、所信非人結果被黑吃黑,不值得同情 04/14 12:27 : 推 rota: 法院是共犯吧 04/14 12:27 : → Enalin12345: 以前收包裹都有核對證件,現在不用了喔0.0? 04/14 12:29 : 推 camellala: 這是公務機關的錯 04/14 12:29 : 推 fish3932000: 法院有疏失吧,這個要國賠法官要承擔 04/14 12:29 : 推 m122156419: 這新聞很久了,戶籍本來接不應該放那 04/14 12:29 : 推 boss88893: 郵局也要負責 為何雙掛號 法院信 沒送給本人? 04/14 12:30 : 推 sunluna: 至高無上的法院是不會承認自己有錯的 04/14 12:30 : 推 prmea: 善意第三人 04/14 12:30 : → stu25936: 好狂喔 04/14 12:30 : → boss88893: 法院也要 核對 雙掛號是否本人簽收 04/14 12:30 : → prmea: 可以和相對人求償,去請教民法專家 04/14 12:31 : 推 mytoychiu: 好恐怖的案例 而且時有所聞 04/14 12:32 : 推 zien0223: 真的挺扯的 該想辦法補上這個漏洞 04/14 12:33 : → KENGOD0204: 雙掛號,不一定要本人簽,偽裝同居人簽了,他只要付出 04/14 12:33 : → KENGOD0204: 成本偽造文書就爽賺了 04/14 12:33 : 推 kenfu0402: 法院不用負責嗎 04/14 12:33 : 推 crtzeng: 告法官瀆職啊 04/14 12:33 : 推 pavlov: 早期國民政府幹了一樣的事情 一堆人祖產突然變成國有地 04/14 12:34 : 噓 milkkiss: 看到不懂,有專業的可以發一篇解答嗎 04/14 12:35 : 噓 drph: 被家人搞就算了,這種收不到信不是公務機關的錯;你本來就有 04/14 12:36 : → drph: 義務填司法機關找得到你的地址,亂填就是在騙政府,不被處罰 04/14 12:36 : → drph: 就算了根本沒資格要求國賠。法院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發現本票是 04/14 12:36 : → drph: 假的的責任,寄信找你就是給你機會來說明。今天房客是偽造本 04/14 12:36 : → drph: 票再強制執行;換作是偽造刑事罪證再誣告的話,房東就已經變 04/14 12:36 : → drph: 成通緝犯了。一堆鄉民根本不懂房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就在那裡 04/14 12:36 : → drph: 亂噴司法單位 04/14 12:36 : 推 adam6693: 樓上正解 04/14 12:38 : 推 Nishikino252: 五千萬本票隨便就能偽造通過 台灣怎麼這麼棒 04/14 12:38 : 推 as1100: 信件給房客代管本來就有問題吧 04/14 12:39 : → kinmengon: 房客偽造房東本票一開始接受違法吧!後續的法院拍賣就 04/14 12:39 : → kinmengon: 都是錯的 法院問題很大吧 04/14 12:39 : 推 den95279889: 這是房客的問題吧= = 04/14 12:40 : 推 gn02118620: 屋主哪裡北七了請問? 04/14 12:41 看到法盲亂噴覺得87 推文中有人表示屋主自己也有問題,這是沒錯的,而且不是檢討被害人。 為何屋主沒住在裡面,卻要設籍在那,房子還租人? 會這麼做的,通常是為了地價稅自用,稅率比較低 (辦理地價稅自用須設籍) 但你申報自用又偷偷出租,這是逃漏租賃所得稅跟短報地價稅。 你如果依法設籍在自住的地方誠實納稅,就不會有今天。 還有噴法院不用先確認本票裁定的,幹啊法院確認的方式是寄信到戶籍地, 你如果覺得票據是偽造的就提出抗告,法院不會主動審理內容是不是偽造。 再說一次,法院在裁定時不會主動審理內容是不是偽造。 因為票據當初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方便交易的進行, 如果發票人不想付款就要主張票據偽造要法院實質審查, 那票據還有流通性嗎?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HMD Global Nokia 3.1 Pl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05.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6839316.A.585.html
q347: 所以她人在國外 不設在那邊要設哪裡?? 04/14 12:42
q347: 設在牆壁上嗎?? 04/14 12:42
t20031210: 會不會發文?還以為你發了9頁的文 04/14 12:43
rinatwo: 發文都不會發 04/14 12:44
ebod221: 你不會先把推文刪除嗎 04/14 12:45
pha123661: 你不會發文你要先講 04/14 12:45
pp0731: 你太長了 04/14 12:45
cht211: 是在發什麼 04/14 12:45
seraph67: 勸施主還是刪文重發吧。 04/14 12:46
littlesung: 幹手機發文沒得選辣,回家再修 04/14 12:47
stephe: 看到bbs盲,回文不會先刪前文的推文, 先噓再說 04/14 12:51
tigotigo: 公三小 04/14 13:02
alice137651: 這到底什麼回文 04/14 14:30
wario2014: 所以某人在路邊抽菸亂丟菸蒂,活該被8+9亂刀桶死?? 04/14 15:02
etc276: 發文都不會 還奢望有人看內容? 04/14 15:42
nilotafty: 你在備分? 04/14 17:08
davidbright: ... 04/14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