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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tvbb:聽說法官能不判死刑就不判,因為會使自己減壽 12/31 11:24 : 推 nikitawang:據聞,有不少法官表面不迷信,但都怕自己去判別人死刑 12/31 13:00 : → nikitawang:以後會報應或被鬼抓,可是沒有依法理判要迷信也是造冤孽 12/31 13:02 : → nikitawang:自從聽到法官怕判死後,以前覺得很怪不判死好像就會通了 12/31 13:03 : → nikitawang:希望受害死者有空去夜訪一下法官看看為什麼這麼判好了 12/31 13:03 : → nikitawang:相信判死怕會有報應的法官應該想一想,私心未判死也有報 12/31 13:04 : → nikitawang:搞不好報應更重更慘 12/31 13:05 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吧。 從傳統的迷信觀念看,這種處死罪大惡極的惡人,本身就是行善的行為。 一方面解救了很多百姓,一方面讓受害者報仇,另一方面也超度了這個惡人,使其罪孽不 再增加,減少其將受到的報應。 包拯也殺死了很多人,但是沒有人說包拯會因此受到報應,要下地獄吧? 因為他處死的都是罪有應得的人。 柳宗元在《駁復仇議》中說過, 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法其可仇 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惡人違背了法律,按照法律去處死這個惡人, 那殺人的是法,不是吏。 只要吏奉公執法,就算有責任,也不是吏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3.141.130
XVN:活人劍 斬惡也 12/31 16:22
goetz:推中國網友...你比我們台灣的法官還明理。 12/31 16:22
ginsengwolf:... 12/31 16:22
AirWinters:鋤一害而眾苗成 刑一惡而萬民悅 12/31 16:22
Koobboor:包拯現在在地獄沒錯阿...當十殿閻王就是了 12/31 16:22
nawabonga:佛亦有云殺一拯百 該殺的時候也要殺 佛也發火! 12/31 16:23
Kayusumi:支持恢復死刑....現在這種判刑一點警示力都沒有 12/31 16:24
sobiNOva:因為有收錢心不安吧XD 12/31 16:24
Kayusumi:前科一堆的還是可以緩刑出來再犯罪 12/31 16:24
styal:這種廢渣,佛都會抓狂吧 12/31 16:24
jolin5:將軍,我一定判你有罪 12/31 16:25
ouyang:中國法制 是糾問制度 球員兼裁判 法官兼檢察官 12/31 16:27
ouyang:跟台灣的歐陸法制不同耶.... 12/31 16:27
這麼說你覺得包拯也不算好人了啊?
greatshiau:你又怎知他處死的都是罪有應得的人? 12/31 16:29
呃,我確實不知道包拯處死的都是罪有應得之人,我錯了好吧。
greatshiau:更況且台灣的法學程度高不知道大陸多少... 12/31 16:30
看起來有多位網友不喜歡我這篇,我過會刪掉好了。
XVN:中國在執行死刑上是ok 但是司法腐敗冤獄枉死一堆 12/31 16:31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35)
getout:支那是不怕死刑啦…但是死得都不是該死的…反而是保護那些 12/31 16:34
getout:該死的… 12/31 16:34
diana3:說得好!! 12/31 16:35
plant:佛劍表示: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12/31 16:36
gamer:這樣怎麼還會有佛劍分說的願入無間之道? 12/31 16:36
greatshiau:包拯是不是好人和他判案對不對和整體法制的問題無關 12/31 16:37
德國等歐陸法系國家也是糾問制度吧。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38)
ouyang:包大人評價聽說不錯 12/31 16:38
greatshiau:不然我們請證嚴來判好了,什麼制度都不用,因為他是好人 12/31 16:38
包拯是好人,和好人是包拯,是兩碼事。 法官包拯是好人,無法推導出只要好人就可以當法官。 這是最起碼的邏輯吧? 你是學法律的嗎?這就是你的邏輯水平?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39)
OmegaWind:這種"迷信"之事每個人自有見解 可能沒啥好論的... 12/31 16:39
ouyang:德國在法國發明檢察官後 就改為審檢分立 12/31 16:39
首先,大陸這邊也是審檢分立, 第二,你反對我這篇,是不是你是反對死刑的?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40)
OmegaWind:就算說"不做虧心事 半夜不怕鬼敲門" 還是一堆人怕鬼 12/31 16:40
greatshiau:目前歐美沒有一個國家採糾問...,大陸嘛...哼哼 12/31 16:40
大陸這邊也是審檢分立。 另外你還在逃避問題: 包拯是好人,和好人是包拯,是兩碼事。 法官包拯是好人,無法推導出只要好人就可以當法官。 這是最起碼的邏輯吧? 你是學法律的嗎?這就是你的邏輯水平?
ouyang:審檢分立 首先要在法治國下才有意義 12/31 16:41
那你前面強調審檢分立是為什麼? 而且這種審判制度和本文主體何關?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43)
ouyang:試問 貴國是法治國家嘛? 12/31 16:41
ouyang:台灣檢察官都常常被政府干預了....中國我想 更慘吧 12/31 16:42
所以你反對死刑,對吧?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44)
ouyang:刑事訴訟法的目的 非僅是"打擊犯罪" 這點在歐陸國家已經 12/31 16:43
討論的不是刑事訴訟法, 而是刑法。 如果你連這個都分不清,你的水平可想而知了。
greatshiau:我那句是真對你說包拯是不是好人那句 12/31 16:43
greatshiau:我的意思是好人和判案沒有關係,如此而已 12/31 16:44
我根本沒有說包拯是好人和判案有什麼關系。 我說的是包拯是好人和報應有關。 做了壞事才會遭到報應。 你連這個都理解不了?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46)
greatshiau:OK,我了解 12/31 16:47
ouyang:刑法與刑訴法是不可分的 12/31 16:48
ouyang:刑法上的問題 不過都是法學上的想像罷了 12/31 16:48
ouyang:至於我的水準如何 隨你怎麼說 我沒意見 12/31 16:49
嗯,所以你完全分不清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你的水準我知道了。 ※ 編輯: bxdfhbh 來自: 124.193.141.130 (12/31 16:50)
kgh:你今天怎麼戰力滿點... 12/31 16:55
bxdfhbh:因為現在很閑。如果不閑的話這篇就直接刪除了。 12/31 16:56
Refauth:包拯:嘎嘎嘎~~ 想不到我還沒退休吧! 整死你這個混蛋~~~~ 12/31 17:00
mncr:對的就要推 你不用裡某人啦 他是廢死大將 前面幾篇也是狂輸 12/31 17:06
me206830:言而有物推 12/31 17:59
hongtm:台灣會亂不是沒原因的 12/31 18:13
ok5566:推 比很多只會發白痴文的好太多了 12/31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