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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我又忍不住跑回去看那份我還沒看完的稿子了... 時值2009年的最後一天,我就再放一段文章出來吧? ==================================================================== 渡邉法官語氣平淡地朗讀判決書。 「本案被告,基於意欲與女性性交的念頭,喬裝進行水管排水檢查訪問被害人們住家, 並於該地企圖強姦主婦,卻由於該女的激烈抵抗,被告以為殺害之後再行姦淫較為妥當 ,於是殺害了該女爾後進行姦淫之實,甚至又殺害了在一旁哭叫的十一月大嬰兒……」  關於在法庭上,F主張對於強姦與殺害行為「並無計劃性」, 判決書中則是認定F在犯案前特意帶著膠布,應有強姦的計劃性, 但並不認為有殺害的計劃性。 另外,犯案的過程極度冷酷且殘忍,簡直泯滅人性, 但基於被告僅十八歲又三十天的年齡,判決書中寫道: 「可明顯看出被告心理層面仍未成熟,尚在發育階段。」 當中也描述道,母親自殺等複雜家庭的環境因素, 有可能對被告性格與行動傾向造成影響。 「至今未見被害做出其他任何顯著的不正舉動,可知不良敗壞的習性尚未深稙被告內心。 被告人格雖有偏頗,仍處於身心均未健全的狀態,尚有可塑性可言。 判斷仍有經由教育矯正的可能性。」 渡邉法官繼續朗讀: 「另外考慮到在訊問被告與最終陳述之際,被告對於被害者們深感抱歉 且流下眼淚的模樣,可判斷被告當初因內心發展不全而無法理解到案件的嚴重性, 然經過一次次的開庭審理後,被告已萌生出反省之意……」 看來渡邉法官十分重視F在法庭上道歉的舉動。 「可謂被告心中仍殘有些許人性,難保未有以矯正教育使其改善更生之可能性……」 本村聽著,心中湧起「這份判決書不過是為了要宣判無期徒刑,不斷在尋找藉口」 的想法。 朗讀途中,本村已經感覺到:死刑判決是不可能的了。 無期徒刑──根據少年法第五十八條當中規定,少年無期徒刑僅七年就能假釋出獄。 對於本村來說,無期徒刑意味著那樣一個殘忍地殺害了自己毫無罪孽的妻女的男子, 「僅僅七年就能得到假釋出獄的權利」。 怎麼會有這種事? 蒙受著得在遺照上蓋上黑布的屈辱,本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看完這場判決, 並將結果告訴她們兩人。但是……。 朗讀判決文後,約莫過了三十分鐘。 渡邉法官的嗓音渾圓有力。 「本案誠為重大惡質之犯罪,然無論是以量刑基準的觀點,或者一般預防再犯之論點 ,都不至非處以極刑不可。」 至此,渡邉法院要求F起立,終於開始朗讀主文。 「主文。處以被告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前羈押日數一百九十天算入前項執行日期當中 。」 渡邉法官大聲宣判。    下一瞬間,彌生的母親‧由利子放聲痛哭,本村也是涕淚縱橫。 「岳母,對不起……」 本村艱難地擠出這一句話。 渡邉法官宣讀完主文後,對F問道: 「明白了嗎?」 F精神奕奕地回應: 「是的,我明白了。」 異樣的氣氛籠罩住整座法庭。當遺屬在旁聽席上泣不成聲時, 法官與被告兩人卻進行著這樣的對話,幾乎能夠聽見F在心中高聲歡呼:「好耶!」 這樣對比強烈的兩副畫面,深深烙印在媒體席上的記者們心中。不少記者首度湧出這 種感慨:那名淚流滿面、拍撫著岳母背部的青年,所說的話才是正確的吧? ====================================================================  「所謂的審判,根本就不是照顧被害人的場所。」   這句話得到了明確的印證。本村對此無比憤慨。   受到照顧的人不是被害人,只有加害者。日本的審判實在大錯特錯。 法官並不是被害人的同伴,反而是敵人。 面對審判的結果,哭泣的人是被害者方而非加害者。 本村在這時深深體會到,這正是日本的司法審判。 --"與絕望奮鬥",第八章完。 ==================================================================== --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經歷了無數次挫折、被司法的高牆拒於千里之外, 面臨絕望的深淵之後,青年終於在這一天,贏得了對犯人的「死刑判決」。 隻身一人對抗龐大的辯護律師團,為了亡妻和女兒, 這名年輕人在這場愛與信念的戰爭中,堅持奮戰到了最後一刻; 世人都將青年歷經九年的苦戰,喚作「孤高的奮鬥」。 --門田隆將、本村洋,"與絕望奮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0.43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0.43 (12/31 09:52)
diefox:最後一天 還這麼沉重喔 12/31 09:53
kgh:我看不完..我看到殺嬰兒就看不下去了 日本犯罪比台灣變態 12/31 09:53
vinson2830:腦殘不是鬼島法官的專利 12/31 09:54
littleboylv1:自首罪減一等應該是這樣:凌遲處死-->槍斃 12/31 09:55
ameko34:人類社會本來就是要以暴治暴才是王道 12/31 09:55
littleboylv1:而不是死-->無期(然後時間到假釋) 12/31 09:55
coingate:最可怕的就是這種自以為在主持正義 可是就是鄉愿的人 12/31 09:56
JanChang:廢除重刑和死刑通常是腦殘思維下的產物… 12/31 09:56
ABA0525:第一次覺得"死亡筆記本"才是對的 12/31 09:57
lorcas:用最沉重的心情 度過最後一天 明年來戰!!反對死刑廢止!!! 12/31 09:57
zixi:台灣人要吃人咯 12/31 09:58
bee12:法官、律師素質太差 幾乎都是人渣在當的 一堆廢物 12/31 09:58
diefox:我看明年發動 一人一信 反對死刑廢止好了 12/31 09:58
airlow:我覺得死刑犯判的無期徒刑最少也要真的是無期,不能假釋 12/31 09:59
Insania:好沈重的最後一天~~唉~~ 12/31 10:00
hahano:無期的話社會成本其實很重.. 12/31 10:00
acool:直接判法官死刑好了 12/31 10:01
littleboylv1:為什麼監獄的食物免費?應該要花錢買 12/31 10:02
jeff1977:純噓 法官 等你的家人被姦殺 你再判他無罪 這樣才對 12/31 10:02
littleboylv1:沒錢的就必須勞動~看是耕田還幹嘛的賺錢 12/31 10:02
littleboylv1:有什麼理由我的稅金要養一群狗渣不如的東西 12/31 10:03
littleboylv1:犯人講什麼人權... 12/31 10:03
ru04hj4:應該送去核發廠搬運廢料的 12/31 10:03
Benjamin901: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漢摩拉比法典才是至高無上之法律 12/31 10:03
jeffgk2005:連兩篇青楓 好耶 12/31 10:04
ru04hj4:有沒有管道可以聯署 反對死刑廢止 12/31 10:04
jeffgk2005:組個反廢死團體 12/31 10:05
Catnip77:好熟析..可是我記得最後不是改判死刑了?? 12/31 10:06
沒錯,這故事真正的結局在我的簽名檔裡面。 連署喔...我盡力而為,不過也不知道真的有一萬人連署的話, 法務部是不是還是把信當成垃圾燒掉? ※ 編輯: goetz 來自: 59.112.230.43 (12/31 10:07)
kgh:樓上沒看簽名檔 12/31 10:07
Insania:最後廢物判死沒錯 這篇是其中的奮鬥過程囉 12/31 10:08
dragonsoul:========== 新竹市 男子 楊忠平(三十歲) ========== 12/31 10:11
firegsh:自由民主的社會一定要存在死刑 民主比專制獨裁更需要死刑 12/31 10:12
gogolct:如果殺人犯出手時是17歲又364天,整個事情又會全部不一樣 12/31 10:12
frozenmoon:這世界需要個像衛鞅一樣的智者 12/31 10:13
XVN:因為有些律師覺得若是自己能幫殺人魔逃過一死 知名度會爆增阿 12/31 10:14
kgh:我現在才看到原新聞..................那是啥小判決 12/31 10:14
frozenmoon:一萬人簽名沒用,一萬人拿RPG-7轟該機關比較有用 12/31 10:16
Isoroku5566:原PO加油! 12/31 10:17
sohate5566:沒錯!! 12/31 10:17
Catnip77:很可悲的是被告有國家提供的龐大律師團... 12/31 10:18
dkjolihi:甘他媽的 以後乾脆以暴制暴 跟犯人配了 12/31 10:19
cloud7515:委哉日本 廢死集團還真是無所不在 12/31 10:21
yrbu: 法官叫啥? 12/31 10:21
drwei:原PO加油 書翻好了我一定買一本 12/31 10:24
frost529:這些念法律的垃圾 只會嘴砲 那心理系不都可以關掉了 12/31 10:24
JokePtt:18歲台灣法律就要負完全刑事責任... 12/31 10:30
piliboy:連署沒用 再多人都一樣 連個牛肉都要聽震怒的老美做事了 12/31 10:31
piliboy:這個公投法夠有趣 哪來創制複決權 (大笑) 12/31 10:32
wowowa:我看過這個case...根本就是禽獸了 12/31 10:40
wowowa:說把嬰兒勒死是在跟她玩遊戲 不知道這樣會致死 幹! 12/31 10:40
shiniko:公投沒用吧 你看那些官鳥不鳥你~ 12/31 10:41
shiniko:樓上,而且那傢伙還跟朋友說: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 12/31 10:43
shiniko: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 12/31 10:44
shiniko:...這樣也有罪嗎?」 <=還好後來被判死刑 12/31 10:45
silentocean:趕快出書吧!希望這本書能喚回一點司法正義感 = = 12/31 11:02
xiaoyu:根本就是要虐殺犯畜後,再殺了法官 律師團..突顯審判的可笑 12/31 11:15
assking93:我絕對要買這本書 12/31 11:20
kevin80112:徬徨之刃? 12/31 11:23
piliboy:不是 徬徨之刃是東野的小說 goetz的是本村洋的事件紀錄 12/31 11:25
piliboy:書名就是暱稱 12/31 11:26
lovefordidi:正義..法官? 12/31 12:38
lovefordidi:這種案子法官還判無刑 付你錢來欺負受害者及其家屬的 12/31 12:38
lovefordidi:國家養這法官來欺負受害者以及其家屬的 12/31 12:39
myrzr:重案對決啦... 12/31 12:42
airlow:因為這事件我想去看本來不想看的重案對決 12/31 12:55
mncr:一萬人可能還不夠 最好遠超過這數字 八卦鄉民先來個3萬 12/31 13:14
lovefordidi:我實在無法認同!!他媽的司法 狗屁 12/31 13:23
lovefordidi:人權團體不選擇的聲援 也讓人憤怒 12/31 13:24
curu:推一下,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台灣的正義都直接渡假去了 12/31 14:10
bisconect:跟台灣法官還真像.........強暴傷人都只判關幾年的 12/31 14:42
SKnight:這案子最後真的是遲來的正義 不然就鳥斃了 12/31 16:19
sakuraorjill:假慈悲的法官、假正義的人權團體,當他們被害時,都 12/31 16:32
sakuraorjill:是現世報,不值得同情。 12/31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