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010500 (學弟!你肥皂掉了)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騎士被撞拖200米 再遭貨車輾死
時間Tue Feb 10 23:52:22 2009
※ 引述《VVax (超黑心事務所)》之銘言:
: 請容小弟簡單說明一下這類案子老生常談的法律關鍵重點
: 一個人如果開車「不小心」把人撞死,是過失致死罪,
: 可以判2年以下徒刑,但通常判1年左右,如果判低於6個月,還可以繳罰金了事。
: 但如果是先撞到人,還沒死,「明知」人卡在車下,還「故意」拖行一段會使人致
: 死的距離,而結果也確實拖死了人,這樣已經是「殺人罪」,
: 10年以上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不可能易科罰金。
: 罪的差別非常大,所以檢察官法官不敢輕易用殺人罪判下去,但不是不可能,
: 關鍵就在證人的證詞。儘管這個案子有很多證人,但知道自己證詞的重要性的可能不多。
: 如果瞭解了這點,然後每個人都明確的作證說:「對!他明明知道撞到人,還故意拖到
: 死。」 積沙成塔眾志成城,要法官不判殺人罪也難。
: 又如果大家都心想有別人作證就好了,不差我一個,到最後零零散散的證詞,
: 會不夠給法官動力重判,還是回頭用過失致死及遺棄屍體等不痛不癢的輕罪判。
: 前面少數人作證的意義就一點也沒有了。
: 為什麼要用殺人罪綁住他?
: 不講太多,在社會上名下沒任何財產的人太多太多了,沒財產幾乎是出社會的原則,
: 如果今天用遺棄屍體罪給你「重判」3年好了,外加損害賠償400萬,
: 你要去關還是乖乖賠錢?
: 但今天如果用殺人罪起訴你,一下面對的就是10年以上徒刑,相較損害賠償400萬,
: 你要去關還是乖乖賠錢?
殺人罪無法和檢查官走協商程序 所以根本沒有以錢換減刑的可能性
: 沒有重罪在後面做擔保,別奢望被告會照判決乖乖的拿錢出來,
: 重罪一加,錢保證馬上跟著生出來,儘管賠了錢還是重罪,但被告態度絕對會有天壤之別
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和刑事訴訟判決是同時作成(刑訴501)
既然刑事都已經判決確定 就不會因為你賠了附帶民訴的賠償金而減刑
被告根本不會因為是重罪就乖乖賠錢
: 除了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且保障被害人家屬的權利(送花小弟的家人有錢有精力
: 打民事官司嗎?),小弟還是鼓勵證人們多多出面作證,有利無害。
: 以上僅提供基本的法律分析,並非教唆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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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35.199
推 kindaichitom:that's right! 02/10 23:53
推 hotlatte:推 剛剛本來想搭腔的... 不過想說 那巧妙的誤會就繼續吧 02/10 23:55
→ hotlatte:反正原po本意也不在此~ 總之 撞人逃逸的不能放過... 02/10 23:56
推 ccf888:有賠錢 法官會納入量刑參考吧 02/11 00:01
賠錢是刑事民事判決後才賠 就算你當埸答應法官會賠 等法官判決 效力確定後
你不拿錢出來法官也不能改判你重罪 反之也不能改判輕罪 都已經定局了
被告會賠嗎
→ ichch:不過民事官司還是可以打吧 而且故意殺人民事賠償應該較多 02/11 00:02
民事刑事同時判決 請看刑訴501
推 Jerome18:法庭: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謝謝指教 02/11 00:03
那是指賄賂而言 這就要看門道了 我知道有的法官是有在收錢的
※ 編輯: r010500 來自: 124.8.135.199 (02/11 00:06)
推 kindaichitom:原po要開爆嗎...XD 02/11 00:11
→ rhombohedral:有爆點!願聞其詳 02/11 00:14
→ r010500:又沒證據 笨蛋才留小尾巴 這種事搞不好我自已先吃上誹謗罪 02/11 00:14
推 kindaichitom:XD... 02/1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