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rrys0580: 樓下電影台詞 07/20 23:40
噓 OPOPPOP: 吞下去我就不介意 07/20 23:40
推 chris7: 什麼時候有中華民國的錯覺? 07/20 23:40
推 kairi5217: 都有大水庫了 幹 驚三小 07/20 23:41
推 sy031653: 乾脆拿組織犯罪條例辦? 07/20 23:41
推 kerogunpla: 反中復清 這是大逆不道之罪 07/20 23:41
→ DongRaeGu: 你拿條鹹魚幹嘛 07/20 23:41
噓 kininan: KMT不意外 看來警總復活也不遠了 07/20 23:41
→ chan324: 哈哈 07/20 23:41
推 tenderman: 妖尼姑~ 妖尼姑~ 妖尼姑~~ 妖尼姑~~ 07/20 23:41
→ inmee: 要反清復明嗎? 07/20 23:41
推 conshelity: 宋朝公使錢: 07/20 23:41
推 freewash: 明劍斬清官 不過都有宋朝公使錢了 不意外 07/20 23:42
→ abusgun: 宋代公使錢阿 07/20 23:42
推 iqeqicq: 大清律例早就在1895年被日本人廢除了,還真的是亂判..... 07/20 23:42
推 gaym19: 根據大清律例 07/20 23:42
推 chnychng: 金小刀表示要登基了嗎? 07/20 23:42
推 OOQ: 拿清朝的劍斬民國的官 07/20 23:42
推 homerunball: 鬼島 07/20 23:42
推 whereyougo: KMT是不是瘋了.... 07/20 23:42
推 a151091: 又是哪來神邏輯 07/20 23:42
推 net0328: 我國《刑法》153條的立法,最早可溯及清末的刑律 07/20 23:42
推 pp1877: 哇喔...太神了XD 07/20 23:43
→ iqeqicq: 我指的是乙未割台後,大清律例從此在台灣宣告失效 07/20 23:43
→ net0328: 這句話就變成引用清律 什麼邏輯... 07/20 23:43
推 rock666: 妨害秩序判死刑 這種高級刑罰你當然沒見過啦 奶奶告訴他 07/20 23:43
推 ams9: 陳建斌? 不就金馬影帝 演曹操那位嗎? 07/20 23:43
噓 goldenx5: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07/20 23:43
推 OPOPPOP: 別被記者誤導了 這法官又沒亂判.. 07/20 23:43
→ n23454: 沒讀過法律史的學生......... 07/20 23:43
→ freewash: 為了幫馬脫罪 宋朝法律跟水庫都搬出來了 07/20 23:43
推 contrav: 推 OOQ: 拿清朝的劍斬民國的官 07/20 23:43
→ Skeleton7: 鹹魚快拿出來 07/20 23:43
推 tooeasy: KMT真的有病 07/20 23:43
推 eiw123: 大清律法....... 07/20 23:43
推 reaturn: 國民黨存在一天,這種類似的事永不停止 07/20 23:43
推 Su22: 冏mmm:吾騜萬歲萬歲萬萬歲! 07/20 23:44
→ OPOPPOP: 講錯 檢察官 他只是說明這條來由而已吧 07/20 23:44
→ net0328: 一堆人不看內文 看到標題就高潮了 07/20 23:44
推 KillerMoDo: ...... 07/20 23:44
→ jimmy5680: .............. 07/20 23:44
推 st86314: 這是歷史解釋 大驚小怪什麼 07/20 23:44
推 richardh: 射了 07/20 23:44
→ net0328: 如果殺人判死條文也是根據清律 那是不是也不能拿來用了 07/20 23:44
推 screwer5566: 立法理由又沒有拘束力 拿這個來引用很奇怪 更何況 07/20 23:44
→ n23454: 學生在秀下線,記者還幫忙帶風向 07/20 23:44
推 shenmue1001: 恐龍的活化石 07/20 23:45
噓 Best5566: 關KMT屁事 學匪們實在無限上綱 07/20 23:45
→ screwer5566: 是超舊的立法理由 = = 07/20 23:45
推 rockido: 立法史資料而已 07/20 23:45
噓 kenro: 上面在高潮什麼啊?有閱讀障礙?? 07/20 23:45
推 Syoshinsya: 嘛… 07/20 23:45
推 robinyu85: 幹你娘 台灣要好國民黨就得倒 07/20 23:45
→ st86314: 跟本沒搞懂檢察官的意思就在罵 有事嗎 07/20 23:45
推 MASAMIFANS: 都有宋朝公使錢了 07/20 23:45
噓 panzerbug: 唉唉......早上才被戰過,現在又出來秀下限 07/20 23:46
推 otaku5566: 馬英九跟金小刀平時娛樂就是玩滿清十大酷刑 07/20 23:46
→ screwer5566: 法源依據 應該援引實定法就夠了啊 刑法可以這樣引? 07/20 23:46
推 ppc: 這檢察官也太垃圾了吧 07/20 23:46
→ happytowork: 那公民運動是不是也可以追溯到陳勝吳廣殺狗官起義 07/20 23:46
噓 zone0317: 起訴書是故事書喔?裡面怎麼不寫小紅帽?三隻小豬?灰姑娘? 07/20 23:46
推 loxlox: 學匪低能洞見 再添一椿 哈哈 07/20 23:46
推 kurtsgm: 請問~ 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大清例律該當何罪? 07/20 23:46
推 xiaoyu: 分明是反清復明.. 07/20 23:47
→ mayjan: 這個國民黨我完全無法信任 07/20 23:47
推 ccucwc: 吞下去我就不追究 07/20 23:47
推 Yyyyyy: 劉邦曰:殺人者死 鄭捷:你拿秦朝的法來判我!? 07/20 23:47
推 st86314: 豐富寫狀的資料而已,而且是由法官判,又不是檢察官 07/20 23:47
→ chewie: 就掉書袋而已啦 07/20 23:47
噓 jonestem: 惡法還是該噓 07/20 23:47
推 duck78803139: 應該抓繭茶觀出來遊街示眾! 看他是圓的還是扁的 07/20 23:48
推 screwer5566: 拿大理院時代的解釋來參考就夠誇張了 真的是無極限 07/20 23:48
推 lazo: 看就知道是記者亂寫,原來學匪跟記者一樣無知 07/20 23:48
推 ufo15526368: 檢察官吧 檢查官? 還有引述緣起跟起訴依據也還好吧 07/20 23:48
推 gg0079: 都有宋代公使錢了 大清律例也不意外了 哪天可就有大明律了 07/20 23:48
推 smallsmile: 配合義和團時事? 07/20 23:48
推 aa384756: 法源依據可以牽拖那麼遠!? 我以為只能用本國的耶 07/20 23:48
推 skyringcha: 拿明朝的見斬清朝的官 真實版 太白吃了 XDDDDDDDD 07/20 23:48
推 kurtsgm: 該寫啥就寫啥 現在的法律怎麼定就怎麼寫 寫大清做啥? 07/20 23:49
推 RitsuN: 宋代公使錢 07/20 23:49
推 seabox: 這樣講現在能用的就車禍的法律吧.. 07/20 23:49
→ kurtsgm: 檢察官是歷史老師嗎? 多寫這一段有任何的建設性嗎 07/20 23:49
噓 yesyesyesyes: 不覺得檢察官有錯 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07/20 23:49
→ keane9112: 這分明 反民復清 來人 虎頭鍘~ 07/20 23:49
→ kurtsgm: 跟之前宋代公使錢那位有異曲同工之妙 07/20 23:50
→ momoisacow: 啊 我的書又掉了 07/20 23:50
噓 kininan: 夾棍挖眼割如是不是也該恢復啊? 07/20 23:50
推 st86314: 重點是法官要兩造就該法有無違憲表示意見,檢察官只是要 07/20 23:50
→ kininan: 舌 07/20 23:50
噓 MagicJohnson: 檢察官是在說明刑法第132條的由來而已 有洞嗎各位? 07/20 23:50
→ st86314: 拿來支撐他認為合憲的理由而已 07/20 23:50
推 RaphaelCho: 左腳反復 右腳清明 臭了嗎 07/20 23:51
→ Howard61313: 內文跟標題差很多 07/20 23:51
→ MagicJohnson: 更正 刑法第153條 07/20 23:51
推 MASAMIFANS: 有洞的是檢察官 引用德國法 日本法就好 07/20 23:51
噓 Captain5566: 哈哈 反課綱的小學匪~! 張大眼睛看阿~!! 怕了吧~! 07/20 23:51
→ MASAMIFANS: 法律系的看到德日就高潮射精了 不引用根本就是 07/20 23:51
推 apple7685: 拿明朝的劍斬清朝官? 07/20 23:51
噓 kazamisin: 拜託大家,不懂的東西就去翻翻書找找資料... 07/20 23:51
→ st86314: 記者怎麼寫就怎麼信 唉 07/20 23:52
噓 lazo: 學匪的智商果然跟記者一樣,難怪只能當學匪 07/20 23:52
→ MagicJohnson: 後面還有提到是參考德國的法律勒 怎麼不一起鞭 07/20 23:52
→ MASAMIFANS: 沒念過法律 這個檢察官一定是以前師範學院轉考的 07/20 23:52
推 iqeqicq: 香港在1970年代前仍續用大清律例,之後改立香港法例 07/20 23:52
→ MagicJohnson: 拿德國的法律對付台灣人民? 用點腦好嗎? 07/20 23:52
噓 LinFan: 這就法律解釋的方法而已 探求立法理由 智障記者秀下限 07/20 23:52
→ st86314: 一些偽法律系就別不懂裝懂了好嗎 07/20 23:53
推 ai5945: 檢察官引這些也不知要幹嘛!跟他認為合憲也扯不上邊啊 07/20 23:53
推 loxlox: 好險我覺醒了 沒再被媒體和低能學店之徒云云所騙 07/20 23:53
→ iqeqicq: 因為英國當時尊重殖民地法系,不像日本採內地延長主義 07/20 23:53
→ iqeqicq: 六三法表示:...... 07/20 23:54
→ ai5945: 記者秀下限,檢察官也好不到哪去 07/20 23:54
噓 st86314: 解釋合憲的理由而已,法官會獨立判斷 07/20 23:54
噓 MagicJohnson: 不肯承認自己被記者誤導 還硬要拉檢察官下水.... 07/20 23:54
推 euphoria01: 髳這條還能用? 07/20 23:55
→ yesyesyesyes: 真的標題殺人 內文看過還好 07/20 23:55
噓 silentence: 和不和和清朝有啥屁事 07/20 23:56
推 Yanrei: 原本的作者昨天有po過八卦版啊 07/20 23:56
推 Joey818: 看完只覺得網友果然是腦殘一族 07/20 23:56
→ MASAMIFANS: 沒引用德國法 我教授一定幹到他肛門出血 07/20 23:56
噓 MagicJohnson: 不知道為什麼相關就去認真唸書 不要秀下限... 07/20 23:57
噓 nolag: 殺人者死可以追朔的更久 07/20 23:57
→ MagicJohnson: 檢察官有引用德國法好嗎 點進去看一下翻拍的理由書 07/20 23:57
→ MagicJohnson: 可以嗎? 07/20 23:58
推 MASAMIFANS: 沒引用日本法 我教授一定幹到他肛門出血 07/20 23:58
推 hsm926: 高調 07/20 23:58
推 evilviolent: 寫新聞的有事喔 多少刑法條文刑律就有了好嗎 07/20 23:59
推 jardon: 不就歷史解釋 07/20 23:59
→ charles20267: 都民國了 真是食古不化 07/20 23:59
→ MagicJohnson: 這條就不是來自日本的啊 引用什麼? 你教授怎麼不先 07/21 00:00
→ MagicJohnson: 肛你? 07/21 00:00
推 Harvard5566: 八卦酸民不懂法律不要秀下限 不懂大清刑律的奧妙 07/21 00:00
→ Harvard5566: 看看那美妙的公使錢 07/21 00:00
推 MASAMIFANS: 沒有比較法學 我教授一定幹到他肛門出血 07/21 00:01
推 mu178: 這跟宋朝公使錢還是不一樣 公使錢被鞭是我國現行法律沒有繼 07/21 00:01
→ mu178: 受宋代律令 但歷史解釋的角度 我國刑法和後來現代化後的大 07/21 00:01
推 j68345517: 小刀政府不意外 07/21 00:01
→ mu178: 清刑律還是有關 07/21 00:01
推 solsol: 不懂為何要歷史解釋 還引到清朝 07/21 00:02
推 colenken: KMT不倒,台灣就永遠有這種狗屁事 07/21 00:02
推 mudee: 還有宋朝法官呢 大驚小怪 07/21 00:02
→ MagicJohnson: 你教授看到你一直跳來跳去的 會不會肛你啊? 07/21 00:03
→ Harvard5566: 照大清刑律 推翻清朝的都要判死刑才對 07/21 00:03
推 MASAMIFANS: 只要沒引用德日立法 就是叛國 就是國賊 07/21 00:03
→ jayfeng: 太棒了 繼續看KMT秀下限 07/21 00:03
推 revive25: 真的有這種低能的官員喔 07/21 00:03
推 mu178: 寫的好像引用康熙年間的大清刑律一樣 其實不是 07/21 00:03
推 screwer5566: 每次看到民國二三十年的判例都OS 這東西還能用嗎... 07/21 00:04
→ Harvard5566: 寫這個到底要幹嘛 就用中華民國的法律判就好了 07/21 00:04
推 holydevil: . 07/21 00:04
推 sath: 中xx國 意外嗎? 07/21 00:04
推 smonkey: !?!? 07/21 00:05
推 KingKingCold: 拿清朝的劍斬民國的學生,笑死人了 07/21 00:05
推 givar: .... 07/21 00:05
→ screwer5566: 或是一甲子以前的大理院解釋 07/21 00:05
推 ewolf: 難道各種法條是憑空變出來的嗎? 07/21 00:05
推 pp1877: 我不太理解引用沒憲法存在的時代來解釋合不合乎憲法是幹嘛 07/21 00:06
推 followwar: 太神啦 秀下限 07/21 00:06
→ screwer5566: 甚至出具法律座談會決議的結論都比這種資料好吧 = = 07/21 00:06
推 mu178: 因為爭點是法條合憲與否 不免會寫到法條沿革 07/21 00:06
噓 jerry8461814: 怎麼沒人戰記者 07/21 00:07
推 CO2: 白痴檢仔 07/21 00:08
推 sath: 現代有憲法的國家那麼多 不拿來引用 有事嗎 07/21 00:08
推 june0204: 快拿出尚方寶劍 07/21 00:09
推 mudee: 合憲與否不是大法官的工作嗎 更何況從清朝就有不代表就合憲 07/21 00:11
→ CALLING: 都21世紀了 台灣人還在封建嚴刑 民智未開嗎 07/21 00:12
推 herikocat: 揣測上意起訴學生錯了嗎 07/21 00:12
推 watameki: 現行公司法條文也幾乎是沿用清朝的條文啊,有啥奇怪 07/21 00:13
推 mu178: 解釋憲法 法律是每個人的工作 你判斷紅燈停綠燈行就是在解 07/21 00:16
→ mu178: 釋法律了 07/21 00:16
推 js6661212: 就沒腦啊 07/21 00:16
推 mu178: 甚至也在解釋這個規定的合憲性了 07/21 00:18
推 onlyhuman: 推 07/21 00:19
噓 mr62207: 一群不懂歷史的百赤 07/21 00:21
推 greedypeople: 這檢察官是有事嗎 07/21 00:21
推 babaluu: 你那條鹹魚就拿去蒸了吧! 07/21 00:22
推 rockido: ...合憲與否當然是大法官的工作 本案法官有意識到該條 07/21 00:22
→ rockido: 是否合憲或違憲 因此請檢察官陳述理由 以做為日後可能要 07/21 00:23
→ rockido: 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來聲請大法官解釋 這樣沒錯阿 07/21 00:23
推 wsxujmyhn: 台灣司法就是最大亂源 國民黨的家犬 07/21 00:24
推 SHIU0315: 垃圾 07/21 00:24
→ rockido: 而檢察官根據立法史來補充答辯 也沒問題 07/21 00:25
推 ymcg: 應當割去雙眼 07/21 00:25
→ rockido: 況且裡面也不只立法史解釋 還有外國的比較法 07/21 00:27
推 hsiang1104: 根本智障政府阿 07/21 00:27
推 wind0710: 哪個檢查官 可以PO出來讓大家知道他父母生個白癡 07/21 00:28
推 sculynn: 根據大清律例應該判什麼罪呢 07/21 00:28
推 sath: 沒有補充到商鞅變法喔? 不夠完整喔 07/21 00:29
推 wsxujmyhn: 只能說時代在進步 但有些法律人還是在讀食古不化的垃 07/21 00:29
推 alladult: 原來是清朝的尚方寶劍 07/21 00:29
→ wsxujmyhn: 圾 07/21 00:29
推 songsi: 不就是個北檢 07/21 00:31
推 apollon0990: 以為在拍電影啊,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07/21 00:31
推 Jassss: 扯扯 07/21 00:32
推 lovelebron24: 哇哇哇刑法no.153能追到清律真奇葩 07/21 00:32
推 wsxujmyhn: 原來中華民國不存在是因為還沒推翻滿清 07/21 00:33
噓 b162pnq5: 沒學大陸拿啥顛覆國家政權啥的來判就不錯了還想怎樣? 07/21 00:35
推 c7683fh6: 掌控中華民國的是愛新覺羅氏 拿大清律令出來不意外吧 07/21 00:35
推 kis28519: 垃圾 07/21 00:36
推 sggs: 比宋代公使錢進步啦,前進幾百年了耶 07/21 00:38
推 gg889g8: 製杖 07/21 00:39
推 prkfcpr: 反台復清 反台復清 反台復清 07/21 00:42
推 raymondfax: 看了推文才知道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的重要性… 07/21 00:43
推 sayonala: 高調 07/21 00:43
噓 lacoste1113: 此法可追朔自清朝,跟合憲有啥屁關係?清朝有憲法? 07/21 00:43
→ BENNY49: 大水庫 實質影響力 驚個屁 07/21 00:48
推 Mescalin: 果然是 law in shit 07/21 00:50
推 Miralles: 桀桀桀.......318女巫應該判騎木馬之刑 07/21 00:51
推 xutsm788: 國民黨真的很扯 07/21 00:53
推 rayonwu: 根據大清律例 偷看公文者要挖掉雙眼 07/21 00:55
推 yilin64: 鐵拳無敵 07/21 00:56
→ patato2: 中華民國法律果然是爛玩意無誤 07/21 00:57
推 abccq: 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07/21 00:58
→ wt7410: 這真的沒什麼 07/21 00:58
推 xutsm788: 那可以引述中國法律來處死黑心食品的犯人嗎? 07/21 01:01
噓 billy19: 一堆沒唸法律史的鄉民開始崩潰 07/21 01:03
推 userpeter: 07/21 01:03
→ xutsm788: 掏空公司也能嗎?可以比照這借他國他朝代的犯罪邏輯嗎? 07/21 01:03
噓 YingJiou5566: 釣出一串沒念過書還沾沾自喜的腦包 07/21 01:06
推 shinobunodok: 看來我大清寶刀依舊鋒利無比 07/21 01:09
推 TNTKK: 幹拎kmt 07/21 01:11
推 typenephew: 看完起訴書再說 07/21 01:11
推 Ahriman13: 九門提督方神局長表示:我大清國沒有憲法!犯上作亂者.打 07/21 01:14
噓 SHINJOY: 應該不是研究生 07/21 01:16
推 shusei: 封建思想 黑五類 07/21 01:18
→ matthew0204: 清朝餘孽混入了地撿鼠? 07/21 01:24
推 adc798: 鄉民真他媽白癡 07/21 01:26
推 sygnuser: 明朝劍斬清朝官 07/21 01:29
推 wmtsung: 推文有人崩潰了 07/21 01:32
推 EVEREVER: 立法理由,不是根據這個賴起訴,我真後悔支持學運過 07/21 01:36
噓 oldmangoes: 腦包記者+鄉民 真是太趣味了 07/21 01:37
→ EVEREVER: 根據刑法…,該法立法理由是…,請問是哪裡根據清朝了? 07/21 01:37
推 lcomicer: 支持學運是因為參與者啊... 07/21 01:45
→ kiawe: 甚麼 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07/21 02:00
推 garcia: 更久的宋朝公使錢都用過了 引個大清律令錯了嗎 07/21 02:09
推 Szss: XD 穢土轉生孫中山氣到彈起來 07/21 02:16
推 gekkojam: 哈哈哈哈 鹹魚都出來了 07/21 02:40
推 ubcs: 這種檢查官應該出來被公審吧 這種理由都能用 07/21 02:58
推 Cervelo1995: 突然想去打一把尚方寶劍 07/21 03:16
噓 lacoste1113: 讀洗腦課綱讀到不會思考了嗎?立法原由自清朝沒改動過 07/21 03:33
→ lacoste1113: 跟違不違憲到底有什麼必然關係?上面嗆腦包的腦包? 07/21 03:34
推 dten97: 中國國民黨沒救了 07/21 03:56
推 ainokodoba: 沒救了+1 07/21 03:57
推 beelezbub: 左腳清明右腳反覆,合起來就是大逆不道的反清復明 07/21 04:29
推 constancy23: ....... 07/21 04:40
推 andylin8707: 太屌XD 07/21 06:09
推 Orzer: 難道定罪後要施以"滿清十大酷刑"? 07/21 06:10
推 VTsuyoshi: 是想升官想瘋了嗎? 07/21 07:13
→ miseru: 想升官 07/21 07:15
推 tokei927: 好屌 07/21 07:18
推 tongzhou: 靠北 這檢查官是想升官想瘋了喔 還是書讀太少 07/21 07:31
推 Tamama56: KMT不意外? 07/21 07:40
噓 pin0511: 引法源很正常…有病 07/21 08:00
推 buddar: 那國民黨當年革命搧動犯罪,真該死 07/21 08:00
→ buddar: 法律可以引用中國古代的法律,試問那應該也可以引用世界各 07/21 08:01
→ buddar: 國的法律吧? 07/21 08:01
→ buddar: 這些檢察官只知背法條,根本是法匠,和工匠沒兩樣 07/21 08:03
噓 cwind07: 什麼是都能扯老K KMT現在就是萬年救援王是吧 07/21 08:19
噓 jason91818: 唉 閱讀障礙的 07/21 08:20
推 zoie98: 一堆人跑來噓文,但邏輯不通 07/21 08:20
→ valenci: 很討厭這些司法人員舉古例,我們的法律主要不都學外國的 07/21 08:21
推 flydragon198: 人一藍............... 07/21 08:21
→ valenci: 引這種東西只是想秀自己很懂舊學吧,什麼宋朝公使錢也是 07/21 08:22
→ valenci: 就用中華民國法律不就好了,引案例也是引近例優先,引到 07/21 08:24
→ valenci: 別「國」去了,花時間找這種東西浪費工作時間。 07/21 08:26
推 Charleston: 宋代公使錢、大清律例,賣弄大秀自己的恐龍腦袋 07/21 08:27
→ peiring: 尊重專業 07/21 08:28
推 valenci: 確定是最早的嗎?有沒往前朝找?有沒從世界法律史找? 07/21 08:28
推 superya: 那條鹹魚自己拿回去吧! 07/21 08:29
→ valenci: 找這幹嘛啦!中華民國法律判例不夠用嗎,還要找起源? 07/21 08:30
推 coolda: 八股到不行 書包掉滿地 07/21 08:33
噓 arcanite: 有病嗎? 引用前朝的法律就一定是鐵律嗎? 07/21 08:35
→ arcanite: 如果什麼律法都沿用前朝那立法院可以廢了 07/21 08:35
推 brazilhunter: 有錯嗎??台灣還是在愛新覺羅的影響下啊 07/21 08:38
→ WeAntiTVBS: 這就是為啥昨天會有砍人事件的原因了 原來刑責不夠重 07/21 08:40
推 Saber92: 把清朝這獨裁國家去跟民主國家比... 07/21 08:40
→ valenci: 你要研究他國他時代法律史,不要用上班時間,不要寫判決 07/21 08:43
推 fallen1: 支那黨群魔亂舞 太好笑了 07/21 08:44
→ valenci: 不要寫在公文書上耗碳粉耗紙。 07/21 08:44
推 lianhua: 問題是有啥好引用? 07/21 08:47
推 spector66: 寫一下立法歷史就被酸民跟記者用標題殺人了 可憐的檢 07/21 08:48
→ spector66: 察官 07/21 08:48
推 coimbra: 檢察官常都那個樣子,法律讀得半透不透,沒什麼見地,考試 07/21 08:49
→ coimbra: 考輸法官,為了業績好看啥鬼扯理由都想試,法條亂用,所以常 07/21 08:49
→ coimbra: 被法院打臉 07/21 08:50
噓 undead5566: 應該要怪立委不修法吧 怎怪檢察官 07/21 08:53
→ undead5566: 現行法就放在那也不能不用啊 07/21 08:55
推 coimbra: 當然也有一些老派法官也是這德行(相對少),總之就是一整 07/21 08:55
→ coimbra: 個腦袋僵化,自以為自己史書讀得多就有儒家正氣,判決書不 07/21 08:55
→ coimbra: 好好寫在那裡掰作文,例如,蔡X訓...正常的法科人都想噴笑 07/21 08:56
推 coimbra: 你要適用就適用,還扯一堆法律緣由...大清?這哪門 07/21 09:02
推 Asucks: 國民黨馬政府就是要入你罪啦,跟共慘黨一模一樣 07/21 09:04
推 bobyou: 哇! 07/21 09:08
推 abcd: 黨工大夜班有領比較多嗎 07/21 09:11
推 XC90: 一堆鍵盤大法官 ㄎㄎ 07/21 09:17
噓 kanoki: 有病要吃藥 亂下標題 07/21 09:30
噓 alentanic: 法條來自清朝 跟直接引用大清律例不同吧 07/21 09:35
→ alentanic: 要不然殺人償命不就來自周朝或更早之前??? 07/21 09:36
噓 YOSO8601: kmt 07/21 09:43
推 b6byc: 依照大清律例.理應判... 07/21 09:48
噓 cedy4513: 你只能說檢察官用功到與社會脫節,就這樣而已,別亂高潮 07/21 09:52
推 assunny1012: 世界奇觀 07/21 10:11
推 qphone: 推 07/21 10:50
推 plasma: XD 07/21 11:10
→ leoyeh: 奇怪了,dpp一堆法律人、立萎,怎麼沒人想要修法?被辦了 07/21 11:24
→ leoyeh: 才在哀? 07/21 11:25
推 kaison: 侏羅紀世界。台灣 07/21 12:14
→ jones2011: 自1895年後,台灣便割給日本→不適用大清律令 07/21 12:32
推 epc19: 理應挖眼割舌! 07/21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