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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xoxooxo (五告豪洨)》之銘言: : ※ 引述《JKLIOPNM (小麗)》之銘言: : : 小弟有個問題問大家 : : 如果遇到一些麻煩的事情 : : 在"自衛"的情況下 : : 對對方造成傷害(包括死亡或是重傷害) : : 自己卻沒傷或是小傷 : : 那們法官會怎樣認定阿? : : 該不會自衛的情況下傷害到敵人 : : 結果自己還要負刑事責任吧.....? : : 這樣不是沒天理嗎? : : 難道只能跑然後被別人追上活活打死? : : 補充一下: : : 要是像這次的故事一樣 : : 身旁還有一個妹妹 : : 我想要跑應該也跑不了吧? : : 此時要怎麼辦呢? : : 結果下場還不是活活被打死? : 八成要負刑責 : 我同事遇過,簡稱A : A在路上被混混(簡稱B)毆打 : 因為一時沒辦法反應,連自我防護的機會都來不及 : 下場當然是傷得很重 : A提告後,B竟也去告 : 變成互告 : 偵詢時 B竟扯出一堆謊言 : 反正就是否認自己有打A : 還說身上的小傷反而是我同事A造成的 : 結果A傻傻以為檢察官是公正無私的 : 會把案情查個水落石出 : 沒想到,最後2個人都被起訴,罪名是互毆 : 而且檢察官(還是某大城的「主任」檢察官哦) : 完全不採信A的說法(明明他身上多處重傷,還有照片為證...) : 起訴書中,全以打人的混混B的謊言,做為牠認定的「事實經過」 : 後來透過關係,問到了法界人士 : 他聽到案情後,一派輕鬆的說 : 「兩個男的,一定都是判互毆,如果是一男一女,通常會判男的」 : A說「你們都不會明察辦案嗎?光看傷勢就知道誰扯謊了」 : 法界人士:「我們一天有那麼多案要審,這種小案通常不會太認真啦!」 : 從此之後 : 大家也才明白,為何社會上會有那麼多人不想用「法律」來解決 : 因為就連法律也不是公正的... 這種事情我感同身受.... 小弟我在大學期間,跟網友去唱歌,唱完歌後大家一起去吃飯 結果在吃飯的地方,網友跟那邊吃飯的男性(B)發生衝突,打了起來 當時小弟我看到這種情況,就下意識得跑去勸架, 而後過了1個月,我接到了警察電話,說我涉嫌一起傷害案件要我到案說明 之後我到了警察局做了筆錄,說明了當時我只是去勸架,不無傷害本意 且監視器也有照到整起過程,我並無動手去傷害B, 又過一禮拜之後,警察一直叫我把人交出來,他說他知道不是我動手,但是要交人給他 我說好,我願意配合,我就將當時網路聯絡的方式給了警方, 並跟警方說明希望他能透過電子警察,利用網路帳號找到原兇 PS(因為我接到警察電話後,告知那網友,但那網友故意不給與回應) 而後再過幾天,我收到了法院通知單 我被告傷害了......... 後來我到了台中檢察庭說明 B說他是被一群人圍毆,且雙手被架住 檢察官半威脅性的我說,要是真兇沒出來,你就有事 我就說明,網路世界不是我能力範圍,能在配合範圍之內我會盡全力配合 B又補說,我當初給的網路帳號是假的???? 當下聽了很不開心,我也要求檢察官調查監視器影片,證明我的無罪 檢察官也同意了。 而後我和B到了調解庭,原告不停說他這受傷期間有多可憐,腦袋中傷 要吃犀牛角補,說他是教育人士,都在做善事,不是不通情合理的人 我當然不跟他和解阿,畢竟我就是沒動手沒打他, 過一禮拜,我收到起訴書了!! 1個月後要去刑事庭..... 這一個月我真的很緊張,我是學生又在外地,根本沒人可靠,家裡人擔心得要命 學校教官也叫我做最壞的打算,也說對方有叫議員來,(台中某陳姓議員) 再刑事庭, 我請求監視器畫面還有當時的吃飯那的老闆(稱C)當證人, 我知道C之前有被警察調去做筆錄,我很放心,因為他有看到我相信他會給我清白 還有監視器畫面也是,當時的我一直認為有這兩項當場證據,證人,我就可以赦免了 但是檢察官,也是認為我在包庇也是一直威脅我要把人交出來............... .................不打太多了 怕鄉民們不耐煩認為我是心得文, (如果想知道後續可以信箱問我) 總之最後就是! 沒證據能證明我有動手,也沒證據證明我有那些原兇的直接聯絡方式 甚至有證據證明我清白,但我還是被判有罪 理由: 依經驗法則,被告XXX(也就是我)當時何來勸架之由 現在我刑事被判拘役50天 易科罰金一天一千 民事在賠一條也是5萬 上訴被駁回,現在要拼再審 我警察表哥,跟說我再審過的機率很低,勸我認命 現在我完全認命了 八卦是 法律只會保護會說謊演戲和懂法律的人(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我得證了) 這世界沒有公道 法官要判妳一樣可以判 證據都是大便 我真的很想把當時判我的檢察官和法官的名子講出來 但是我不懂法律 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87.240
kitune:有八卦 不過台灣法律 不意外 06/14 22:01
l11111111:照理來說是無罪推定 很明顯你被婊了 06/14 22:01
NIKADO:你可以加馬賽克說出來XD 06/14 22:01
PPPGGG:只要是事實說出來阿 06/14 22:01
catsomeone: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不要去勸架 要快速逃離現場打119 06/14 22:01
apa9394:就說過用錢橋比較快 06/14 22:02
kapasky:淚推原PO 06/14 22:02
MikeF:所以那你現在有前科了嗎? 06/14 22:02
adob:你有省略東西沒有說出來? 06/14 22:02
PPPGGG:只要原PO提的出證據 全名打出來都沒問題吧 06/14 22:02
catsomeone:你看能不能申請免錢的律師之類的幫你 06/14 22:02
lucifax:叫警察來 在旁邊看戲就好 網友嘛 管他的 又不是自己的誰 06/14 22:02
IAMROGER:他找億元 你可以找立委阿 XD 06/14 22:02
kiaia:(拍拍) 06/14 22:02
adob:為什麼找的到你找不到動手的人??? 06/14 22:02
fakgodskings:個人覺得應該是那個議員搞的= =; 06/14 22:02
direnmove:重點是 背景&後台 不夠硬 06/14 22:03
theclgy2001:我也去過法庭 檢察官根本是廢物來的 智商低敗類 06/14 22:03
catsomeone:我印象中好像有這個東西 你是被告 應該可以申請 06/14 22:03
bll135:是事實可以說出來 網友ID一併公佈好了 鄉民妓者幫你討公道 06/14 22:03
pttdog:原來台灣也不能勸架 會被當同夥起訴 06/14 22:03
shinbird:是的,找力委吧XDDD 06/14 22:03
sxt56862:幹 所以你有前科喔 真衰............. 06/14 22:03
fakgodskings:上法院背景&後台很重點啊 06/14 22:03
catsomeone:你也可以像網友說的 找立委 誰怕誰XDDDDD 06/14 22:04
hanzai:所以這代表以後也不要勸架了...在旁邊觀看就對了! 06/14 22:04
busgoer:公設辯護人嗎? 06/14 22:04
Natalisa: 講出來 拜託~` 原po辛苦了 你繳的錢將來會賺回來的 06/14 22:04
clkdtm32:以後看到這個還是閃遠點好 06/14 22:04
myrzr:水喔,台灣逐漸成為一個冷漠的社會 06/14 22:04
kncc31:就是找你當替死鬼給那個找一元的一個交代 快上報鬧大 06/14 22:04
skylikewater:你有找法扶會嗎:) 那個經驗法則一定有問題 06/14 22:05
tigotigo:請律師吧 這不是你可以自己打得起的 06/14 22:05
fakgodskings:那個...去監察院找監委投訴看看 駁點機會吧 06/14 22:05
skylikewater:還可以再切入!年輕人不怕玩就怕前科 06/14 22:05
iamtheyare:謝謝各位鄉民朋友 能試的方法我幾乎都試了 06/14 22:05
TAKAHIRO:是阿 大家一起冷漠吧 啥都別管最好.... 06/14 22:05
skylikewater:現在放棄拘役就開始了! 06/14 22:05
kyosp:撿到一個前科 超雖小 06/14 22:05
l11111111:當初你只要拿到錄影帶和議員名字去找記者 你就贏了 06/14 22:05
eric97979:司法已死 有事燒紙 06/14 22:06
ATSEVEN:只能說原po沒有力的背景 沒公理的社會 06/14 22:06
now99:真的夠雖 06/14 22:06
Hans14:靠 這真是有夠衰 06/14 22:06
chungyiju:天啊有夠倒霉的... 06/14 22:06
Ken1251:真八卦 06/14 22:06
Eks:一人一堆 支持原po爆出沒天良二人組 06/14 22:06
dearevan:所以沒事別跟不認識的人出去吃飯喝酒唱歌 06/14 22:06
oXnXo:難怪現在社會都沒人想幫忙 06/14 22:07
BBQ:台灣…不意外… 06/14 22:07
iomirror626:超級衰的... 06/14 22:07
bpfox:祝福你好運... 06/14 22:07
heiachi:請公布檢察官跟法官名稱,請記者來抄,根本就是吃人夠夠 06/14 22:07
indianers:八成法官也是有收錢的阿~ (誤 06/14 22:07
helpers: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badguy away. 06/14 22:07
l11111111:拿帶子給記者播證明你沒打 爆莫名其妙被定罪 立委就哭哭 06/14 22:07
gotohikaru:講出來 那些住在城堡頂閣樓內的垃圾 06/14 22:07
OutOfTears:祝你好運...........好慘......... 06/14 22:07
Smile365Day:看完不推不行 呆灣阿再這樣下去 人死在你面前也沒人理 06/14 22:07
fakgodskings: 收集證據爆水果日報吧 06/14 22:08
chucklee:專出白目的職業在台灣真是越來越多了 06/14 22:08
skylikewater:你現在正在使用大絕:PTT。鄉民挺你! 06/14 22:08
chu630:有沒有判決書阿 06/14 22:08
abasqoo:你真衰...反正噴10萬了,在噴五萬處理一下,舒自己心情情 06/14 22:08
iamtheyare:有 都有我資料都有準備了 當時有想寄給水果 06/14 22:08
timchenegg:真八卦淚推 06/14 22:08
indianers:這種一元 檢察官 法官都該 爆出來讓大家提防了解 06/14 22:08
iamtheyare:不過有人勸我說不要 說這因該會贏 06/14 22:09
cyp001:你把法官名字寫出來也沒犯罪啊 只是說出事實而已 06/14 22:09
roseritter:判決全文秀出來看看 06/14 22:09
skylikewater:報出來會有輿論 勸你不要的人邏輯有問題不然就... 06/14 22:09
skylikewater:原po 我猜是議長對吧? 06/14 22:09
l11111111:我想問 這是多久前的事啦? 06/14 22:10
bob770717:你只要自爆名子和被叛的罪刑應該就有人查的到剩下的人了 06/14 22:10
helpers:這篇才是真八卦 記者快出來阿 要抄就要抄這個 06/14 22:10
bob770717:還有是在哪裡判的 06/14 22:10
catsomeone:我覺得你去找另外一黨的立委 把這件事情鬧大 06/14 22:10
JustFUCK:這也太扯了吧... 06/14 22:10
eric97979:公布名字去爆料吧 06/14 22:10
EmiruKitty:給他爆 記者來阿 06/14 22:10
kncc31:找立委+記者 06/14 22:10
catsomeone:開個記者會 但是不要現在說 現在說就上報了 06/14 22:10
abasqoo:你不把事鬧大,就是被欺壓而已 科科...前科 06/14 22:10
kaibaseto:判決書案號是幾號? 06/14 22:10
helpers:PTT鄉民挺你啦~~~~~ 記者別貼排行榜了 貼這個!!!!!!!!!!!! 06/14 22:10
skylikewater:你爆一下判決書可以嗎? 06/14 22:10
catsomeone:直接交給立委處理就好 立委比地方議員大 06/14 22:11
heiachi:支持公開爆料,社會正義一定要實現 06/14 22:11
hoeyoe:記者快來抄啊!!!!!!!!!!!!!!!!!!!!!!!!!!!!!!!!!!!!!!!!!!! 06/14 22:11
MadStanley:...太慘了吧 06/14 22:11
edwinn:推判決文秀出來看看 照你說的沒直接證據也沒人證就成立?! 06/14 22:11
indianers:不報出來就讓這些人渣繼續危害呆灣社會~反而助紂為虐 06/14 22:11
casanovako:八卦第一推....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12
hate9989:為什麼警察找得到你 找不到網友? 06/14 22:12
jarvisbrett:判決文看一下!!!!! 06/14 22:12
asd255095:可憐原PO 06/14 22:12
l11111111:爆出來吧 這才符合社會正義 06/14 22:13
skylikewater:你有保留網友到哪些證據? 06/14 22:13
chichif4:網路警察只會抓援交釣魚...吃案的一堆..吃的真飽!! 06/14 22:13
inyei: 好可憐 記者該抄的不抄 不該抄的抄錯 06/14 22:13
kavinc:說不定網友跟檢察官關係不單純........ 06/14 22:13
w3dB:台灣法律真優秀 大家努力當有錢有勢的人以後再來欺壓別人吧 06/14 22:13
kyosp:警察抓貼色情照片的不是很猛?怎麼這種時候就抓不到半個人? 06/14 22:13
a4:不知道實情 但幫你推一下 請記者來施壓讓真相大白吧 06/14 22:14
hmmhmmohoh:有判決書嗎 真扯 06/14 22:14
joyjack:記者快來抄!! 記者是你們發揮媒體社會正義的時候到了!! 06/14 22:14
winson543:正義存在於台灣嗎 06/14 22:14
senior:判決書給大家看看 06/14 22:14
iamtheyare:有判決書 我也有整個過程的所有資料.. 06/14 22:14
skylikewater:你願意做懶人包嗎? 06/14 22:15
indianers:鴿子+一元+髮官 搞不好很多就是立志考來賺黑錢用的 06/14 22:15
kncc31:有錄影有真相還硬壓一個罪名給你 立委案記者最愛這種 衝吧 06/14 22:15
iamtheyare:這可以PO判決書嗎? 06/14 22:15
kinkitw:拍拍 06/14 22:15
kedo:拍拍 但我覺得你當時該繼續再審 畢竟前科跟一輩子的 06/14 22:15
exponential3:=================殺了法官======================== 06/14 22:15
catsomeone:拿去給另外一黨的立委吧 就靠他們了 06/14 22:15
superprada:推爆 06/14 22:15
chucklee:等我有錢有勢第一個要欺壓的就是這些白目公務員 06/14 22:15
kingha:法律千百條要用自己找 06/14 22:16
catsomeone:這應該是檢察官胡亂起訴 06/14 22:16
abasqoo:你最好想清楚 科科 有前科 找工作 或工作中出個小包 都... 06/14 22:16
gestapocsm:為什麼一句帳號是假的 就可以帶過阿= =" 警察在做啥 06/14 22:16
helpers:推 別因為這鳥事背上前科 又不是膽固醇~~ 記者出來阿~!!! 06/14 22:16
s9220140:幫推 06/14 22:16
catsomeone:現在還來得及拼再審的話 就趕快提吧 不要過時效 06/14 22:16
Curoro: 我覺得是虎爛! 06/14 22:17
l11111111:帳號假的也可以查ip阿 警察抓色情圖片不是很會查ip 06/14 22:17
eva19452002:這給我一個啟示,我要用功讀書,成為一個有錢有勢的人 06/14 22:17
MadStanley:幫推...還可以再審,剛判沒多久啊 06/14 22:17
kedo:原來勸架非常態 法官腦X 06/14 22:17
kosuke:黑暗兵法 你被欉康了 06/14 22:17
eva19452002:只要我有錢有勢,殺人放火,作姦犯科都可以被當英雄 06/14 22:18
Beckhung:淚推的八卦~~~ 記者快點來吧 06/14 22:18
inyei: 快去請個律師吧 06/14 22:18
Laputaet3:有議員你就輸啦~ 價錢都談好啦~ 改變不了的~ 06/14 22:18
badiverson:原po無告雖洨... 06/14 22:18
jorden:應該被原告買通了? 06/14 22:18
indianers:撿茶官、鴿子、一元、髮官、粒尾 社會亂源! 06/14 22:19
l11111111:價錢談好又怎樣 就是要搞大上新聞讓議員吃鱉 06/14 22:19
catsomeone:這時候就是要靠另外一黨的立委啊 06/14 22:19
joice76x:警察要的只是破案績效 抓到一個抵罪的 哪管你是不是清白 06/14 22:19
ttconch:支持判決書貼出來 06/14 22:19
l11111111:原po快公怖性名阿 06/14 22:19
badiverson:這例子告訴我們看到人家動手不要勸架 06/14 22:19
flyinhigh: 慘*-* 06/14 22:19
badiverson:只要在旁邊開賭盤,搖旗吶喊就好 06/14 22:20
swj5433:看來現在架也不能亂勸了… 06/14 22:20
chancewen:有權有勢愛台灣是這樣搞得嗎? 06/14 22:20
dogsgods:女支者快來抄啊~~~ 06/14 22:20
ABA0525: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不要去勸架 要快速逃離現場打119 06/14 22:20
s9220140:推暴這篇 06/14 22:20
radiodept:先去找週刊報料,再去找立委,弄死這種法官和檢察官 06/14 22:21
hotahaha:bang 06/14 22:21
w111407:報名子啦!!!記者快抄 06/14 22:21
chancewen:億元這種官茫真是太可怕了 06/14 22:21
badiverson:社會就是這樣,看到人家車禍好心去幫忙反而會被反咬一口 06/14 22:21
chucklee:錯了 連119都不要打 打了也會被叫去作證 06/14 22:21
toNpppa:拍拍 這篇給他爆吧 記者快來 06/14 22:21
kaibaseto:判決書用關鍵字就可以查出來了 看完了真的很無言 06/14 22:21
SHANGOYANYI:無罪推定個屁 他媽的我申訴罰單 法官叫我認一認比較快 06/14 22:22
asuka05:扯 06/14 22:22
yipi1357:你需要的是壹週刊0.0 把法官 檢察官 議員 對方名子爆出來 06/14 22:22
Manaku:爆出來 06/14 22:22
rave760422:警察找的到你 找不到打架的人 科科 06/14 22:22
chancewen:新聞業者勒?業績來了 06/14 22:22
SHANGOYANYI:還說警察又不認識你 幹麼故意開你單 一定是你怎樣怎樣 06/14 22:22
badiverson:鴿子~不意外 06/14 22:22
ttlun:推 06/14 22:22
ccjjea:記者真正該了解的是像這樣的內幕 有沒有敢做的記者 06/14 22:22
midmoom:爆 06/14 22:23
rave760422:只要你沒錯 報名字 聯法官一起告算了 06/14 22:23
mmmmmfff:找另外一黨的議員阿 06/14 22:23
coolchin2:要定罪,不可能單憑經驗法則,如無證據也只能宣判無罪 06/14 22:23
iamtheyare:我有將判決字號給某位鄉民了 看他怎麼說... 06/14 22:23
l11111111:千 萬 別 留 下 前 科 06/14 22:23
b471520:記者該上班了 06/14 22:23
NoirDeRobe:網-友-真恐怖 不要亂交網-友- 06/14 22:23
coolchin2:你要不要把判決書給貼出來阿? 06/14 22:23
voglish:記者快來抄啦幹 06/14 22:23
kghshugo:感同身受.... 06/14 22:23
virusDA:妓者快來抄阿!! 06/14 22:23
ttlun:===============媽我在這 記者快來抄==================== 06/14 22:24
kaibaseto:去司法院用關鍵字查判決書就知道了 06/14 22:24
shamanlin:這擺明就是對方有「關係」然後你被婊了 06/14 22:24
c5170439:記者勒 是要不要來抄阿 06/14 22:24
jenwen:千萬不要留前科 不然以後雇主用google可以找到你有前科 06/14 22:24
guest001:唉,照這篇來看原PO被婊了 06/14 22:24
macroala:這讓我想到黑暗騎士的台詞,Harvey講得: 06/14 22:24
l11111111: 看了判決書的鄉民記得po一下心得 06/14 22:24
mkw:留下前科一輩子都有這個汙點 而且你明明沒作過 06/14 22:24
jorden:真的覺得養 鴿子 髮關 跟 一元 真的是在浪費糧食 06/14 22:24
letyoufree:幹,原PO有夠雖小 這樣算有案底嗎? 06/14 22:25
Tuscany: 司法太黑暗了 06/14 22:25
macroala:你認為我們可以在這個沒有道德的社會中, 當一個正直的人? 06/14 22:25
lovepork:對別人慈悲就是對自己殘忍 既然有監視器警方怎不鎖定網友 06/14 22:25
bellms31:轉錄至看板 Reporter 06/14 22:25
andy199113:○●○快把事情鬧大!記者會幫你討回正義的!加油●○● 06/14 22:25
iamtheyare:有案底有前科 06/14 22:26
catsomeone:我好像看到了... 06/14 22:26
facecream:不要放棄 繼續上訴 你沒有罪 幹麻要認罪?? 06/14 22:26
worldtree:好慘 真的好黑暗阿法律... 06/14 22:26
lovepork:現在看來看去 你根本是和你去唱歌的那個網友的代罪羔羊 06/14 22:26
OOQ:記者看來抄呦~\(^▽^)/ 06/14 22:26
viva4ever:現在有蘋果 怕什麼 06/14 22:26
louis90795:選舉不是快到了 議員立委快出來阿!!!!!!!!!! 06/14 22:27
Andy5566:太慘了吧.........以後看人打架連勸都別勸,不然自討苦吃 06/14 22:27
iamtheyare:拜託看到的人不要亂來 我很怕 真的.... 06/14 22:27
NoirDeRobe: 不-要-隨-便-網-交-朋-友- 06/14 22:27
jgpkhgadk:記者快來抄~ 這個抄下去肯定有爆點 06/14 22:27
eshinny:警察要的只是破案績效 抓到一個抵罪的 哪管你是不是清白 06/14 22:27
facecream:如果你認罪 那你根本就沒後路了 06/14 22:27
forcomet:你應該有很多東西沒有講到 不會只有經驗法則 06/14 22:27
louis90795:這是你增加曝光率和打倒垃圾議員的好機會 06/14 22:27
Andy5566:加油!支持原PO在上訴,這樣就判你有罪太沒道理了 06/14 22:27
l11111111:你有證據證明你無罪的話 鬧大對你有利 06/14 22:27
Victor97:原PO別低頭啊!!!! 06/14 22:27
iamivers0n:真雖小... 06/14 22:28
nullchung:判決書本來就是可以公開的吧?上網也都查的到阿~ 06/14 22:28
worldtree:原po加油!!! 06/14 22:28
ilsc:別低頭阿!!!!! 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28
BRIANERIC2:幹 法官有三小經驗法則 他是跟網友去唱過歌喔 06/14 22:28
l11111111:你現在縮了不敢鬧大 你前科就背定了 06/14 22:28
knml:台灣這爛地方 爛法律 不意外 06/14 22:28
facecream:對方靠關係 那你未何也不試著去找"關係"? 06/14 22:29
catsomeone:其實有心想查 很容易就查到的 囧 06/14 22:29
babeboy: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窮人就去死吧 06/14 22:29
BRIANERIC2:勸架賠十萬 我們依照經驗法則可以推斷法官可能收5萬 06/14 22:29
catsomeone:簡單到出乎意料的地步 06/14 22:29
facecream:你低頭 就代表你好欺負 你一認罪 你就完了 06/14 22:29
Victor97:現在立委都是單一選區兩票制,原PO直接去找你選區的立委.. 06/14 22:29
Assyla:有議員當靠山就擺明你輸定了 06/14 22:30
BRIANERIC2:勸原PO堅持到底 鬧大失敗頂多維持原判 不該姑息爛法官 06/14 22:30
lereage:這群吃屎的敗類 06/14 22:30
crusadex:警察都欺善怕惡啦 06/14 22:30
nullchung:打法官檢察官名子去司改會網站查阿 看評價如何 06/14 22:30
louis90795:依經驗法則 法官不是沒GUTS就是收了錢 06/14 22:30
hiyakaikai:可能因為網友也有1元COVER吧.. 06/14 22:30
iamtheyare:當初我曾經想過要認罪 說不定會緩刑 可是我認不下去 06/14 22:30
radiodept:不知道該怎麼幫助你,只能幫你加油!!加油!!加油!! 06/14 22:30
guest001:都有罪了,鬧大頂多維持原判+1 06/14 22:30
W96U:我也被腦殘檢察官婊過 問訊根本沒瞧過我一眼 06/14 22:30
louis90795:認了就輸了 06/14 22:30
mcharuko:當然是不要認,雖然大概是真的不可能翻盤啦 06/14 22:31
andre1020:有沒有這麼誇張的阿 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嗎? 06/14 22:31
w3dB:  安西教練:現在放棄 你的人生就結束了 06/14 22:31
Ricrollp:把法官和檢察官的名字報出來就GG了 06/14 22:31
justicofking:加油 06/14 22:31
BRIANERIC2:這是你自己的尊嚴 你要30年後想到當初沒勇氣爭取還是要 06/14 22:31
mydreamcome:╯-____-)╯~═╩════╩═~ 06/14 22:31
mcharuko:但是如果有社會與論壓力的話,或許長官壓力能讓風向改變 06/14 22:31
BRIANERIC2:為自己的尊嚴和是非努力過 06/14 22:31
rave760422:我家也差不多 沒錢請律師 法官和律師認識 就輸了.. 06/14 22:31
coolchin2:那法庭上的攻防呢?審判過程中,法官的言語態度呢? 06/14 22:31
guest001:真的那麼誇張的話鬧大有可能翻盤 06/14 22:31
shamanlin:傻傻的,認罪以後所有人都會認為你錯,鬧大頂多保持原狀 06/14 22:32
mcharuko:我第一次希望記者趕快上八卦板...老實說心情頗複雜的 06/14 22:32
mariandtmac:記者快來抄這篇阿 06/14 22:32
Victor97:原PO 你不是一個人! 06/14 22:32
mariandtmac:正義需要高強功夫 06/14 22:32
fakgodskings:你認罪的話,就完了 06/14 22:32
rave760422:這篇PO出來 法官也得出庭被審嗎 XDDD 06/14 22:32
forcomet:你的網友都沒出現嗎? 如果你有跟法官說 不可能不查 06/14 22:32
lolikung:這事真的太誇張了 06/14 22:32
louis90795:葉歡不是抄很大 記者快來呀~~~~~~~~~~~~ꄠ 06/14 22:33
mcharuko:================ 正義需要高強功夫! ================= 06/14 22:33
morning79:經驗法則?!! 這種判決理由可以提非常上訴了吧?? 06/14 22:33
abc85109:台灣的法官和人犬團體都有罪 06/14 22:33
ken010107:好糟糕的感覺~~~~~~~~~~~~~~~~~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06/14 22:33
forcomet:因為有監視畫面是有另依個人 你有連絡方式 這就可以有 06/14 22:33
yipi1357:開庭記得隨身攜帶錄音機... 很有幫助低 06/14 22:33
backham7624:真的悲哀 把稅拿來養狗 比拿來養檢察官和警察好 06/14 22:33
c5170439:記者id多少 快丟球給他 06/14 22:33
forcomet:足夠理由讓法官相信你不是幽靈抗辯 而依職權調查 06/14 22:33
BRIANERIC2:把法官的姓名公佈啦 以前李敖連法官電話都公佈也沒事 06/14 22:33
BRIANERIC2:有種判就要有種讓人評價 06/14 22:34
catsomeone:不要叫人家公佈啦 自己去google判決書 很容易找 06/14 22:34
abc85109:法官的__裝___ 06/14 22:34
momogo11:記者快來抄 06/14 22:34
forcomet:雖然同情你的遭遇 但是有太多疑點了 06/14 22:34
guest001:這個理由真的扯翻了 06/14 22:34
arisisu:PO出來啦,用媒體的力量把這些垃圾趕出司法界 06/14 22:35
l11111111:怎麼找阿...而且這種東西可以給關鍵字吧 06/14 22:35
deepwild:對方能找議員 你就找立委嘛 把事情鬧大 讓社會公審 06/14 22:35
forcomet:不然就提供判書的字號讓大家去看 反正名字都被馬賽克了 06/14 22:35
mcharuko:判決書沒那麼好找吧 06/14 22:35
catsomeone:forcoment有意願幫忙的話 可以私下問原po判決書號碼囉 06/14 22:35
dictons:台灣法律 不意外 06/14 22:35
guest001:不用他PO啦,google一下就可以了 06/14 22:35
snowrain:私下告訴鄉民 爆給立委 給那些衰小法官去死 06/14 22:35
Solid0516:那個狗官,總有一天他會有報應,其實我超想噓那狗法官 06/14 22:35
f21490310:傻...真的很傻... 06/14 22:35
catsomeone:真的非常好找...判決書查詢裡面打幾個關鍵字就的到 06/14 22:35
YAUN:死老百姓被打死還不如一個娛樂界謠言有價值 記者不會幫原PO的 06/14 22:36
ccucwc:快報出法官名字給記者 給蘋果 讓他們發揮一下 06/14 22:36
liuedd:記者上班囉 06/14 22:36
abc85109:記者還不快點來抄 06/14 22:36
backham7624:他媽的 真的是垃圾 06/14 22:36
forcomet:幫忙談不上 但是原po講的東西疑點太多 所以想看真實狀況 06/14 22:36
Cheer313:台灣病了 06/14 22:36
augur:鄉民這麼好操弄一面倒支持 真好笑 06/14 22:37
iamtheyare:我這都有資料 願意幫我的人 可以寄信給我 先說聲謝謝了 06/14 22:37
augur:判決裡提到的證據一堆 原PO還敢說沒證據 06/14 22:37
R3210:推爆這篇 記者要抄也抄點有用的 06/14 22:37
l11111111:伸關鍵字~~~~~ 06/14 22:38
indianers:消毒部隊快要來了 小心被投訴砍文章 06/14 22:38
chen000:條子喔,呿!!! http://ppt.cc/E;Fm 06/14 22:38
kudo0930:關鍵字+1 06/14 22:38
fakgodskings:快啊...法律強者快幫幫原PO~~___~~ 06/14 22:38
f21490310:等我大四吧 =.= 06/14 22:39
Andy5566:拿點證據出來,不要怕啊!沒點證據怎麼叫人幫你? 06/14 22:39
Pash77:根據經驗法則,就算完全不認識的人都有可能會去勸架 表法官 06/14 22:39
mcharuko:augur有關鍵字?麻煩提供一下方便查詢判決文 06/14 22:39
ticketwoon:說出來!!快!! 06/14 22:40
ken5438:記者快來超阿!!!!!!!!! 06/14 22:40
louis90795:augur大大分享一下吧 06/14 22:40
Pash77:augur 有天眼通,一人一信支持他當台灣唯一法官 06/14 22:40
jackeycs:判決是說被告架住告訴人 不像是在勸架 06/14 22:40
bob760521:推啊!這樣下去沒人會在見義勇為了 06/14 22:40
kaibaseto:關鍵字就在原po文章 06/14 22:40
bh0527: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40
louis90795:否則鄉民也只能依原文來判斷 06/14 22:41
andy199113:其實我也看到了...原PO文章好多關鍵字 06/14 22:41
Andy5566:不然你寄給我,我幫你整理公開= =+ 06/14 22:41
iamtheyare:當時我並無說我是架住告訴人 且監視器都有 06/14 22:41
HYDE1986:快點來抄吧~~ 06/14 22:41
ebasewen:找到判決書了 06/14 22:42
Victor97:有連結嗎 06/14 22:42
zaarri:看判決書比較準... 06/14 22:42
Andy5566:判決書PO上來看看 06/14 22:42
allenpn: 可是法官說原po壓住告訴人<---監視器有錄到嗎? 06/14 22:42
chen000:建議原PO也找個啥億元吧 找不到嗎? 那就投書去水果日報吧 06/14 22:42
a1110:看完判決書了 原po加油 06/14 22:43
Andy5566:先看判決書在說吧,拿點可以公評的資料出來看看 06/14 22:43
ebasewen:google 判決書 >>判決書查詢>> 選台中地院 刑事 傷害 06/14 22:43
ebasewen:關鍵字 網友 06/14 22:43
edwinn:台中 勸架 網友 06/14 22:44
yeh10jp:好慘喔.. 06/14 22:45
W96U:這個社會根本就瘋了 06/14 22:45
kudo0930:97,易,2421? 這個? 06/14 22:46
xxoxooxo:剛好我上面po的事情 也是發生在台中地院...難道說 台中.. 06/14 22:46
w111407:式的 06/14 22:46
zoonead:你怎麼不請律師啊 06/14 22:47
blueseason:我也是找到97,易,2421這一個 看來應該是了 06/14 22:47
krokopaja:幫高調 吼吼吼吼吼吼 06/14 22:47
forcomet:看到了 清楚多了 06/14 22:47
a031819:...沒有證據可以直接證明犯罪,不是應該無罪推定嗎? 06/14 22:47
abasqoo:找到了 科科 06/14 22:47
momogo11:幫你高調 科科 06/14 22:48
safans:真是的過份 06/14 22:48
guest001:沒證據就無罪,本來就不用請律師吧 06/14 22:49
KOYOYO:直接PO判決書大家來公評!!!! 太可惡了!!! 06/14 22:49
haohaobobo:那你到底是架住誰阿 是被害人的話 誰知你是勸架的還是 06/14 22:49
han223: 06/14 22:49
blueseason:關鍵字也可用 勸架+經驗法則 直接得到唯一結果 06/14 22:49
cityboy101:推..我家也是..一個被撞方人還要賠對方機車與人唉..... 06/14 22:49
kwain:台中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2421號判決 06/14 22:49
skylikewater:我是希望你解釋一下判決書內容啦.. 06/14 22:49
oberon48:大八卦也不是八卦 鬼島不意外 06/14 22:49
haohaobobo:幫忙朋友架住 好讓他打呢 06/14 22:49
firebaobao:說出來八 06/14 22:49
buslover:看起來真的不要勸架比較好 原po被無辜判刑算好了 更糟的 06/14 22:49
skylikewater:剛剛那麼為你激憤但我們現在也聽到反方說法囉 06/14 22:50
fisher2:你住的是鬼島,請加入中国共產党,祖國會替你申冤 06/14 22:50
indianers:--------------97,易,2421----------------是這個嗎XD? 06/14 22:50
mariandtmac:看到判決書了 不過好多字... 06/14 22:50
buslover:還有被砍死的... 和事佬不好當啊... 06/14 22:50
brockcheng:習慣就好啦!我也認命了!繳稅養廢物~~ 06/14 22:50
pipiball:快點抄啊,不要再抄錯了 06/14 22:50
whiteskin:樓上想太簡單了,她要你死你就得死,其他都多說的。 06/14 22:50
a1110:這社會怎麼了呀..... 勸架也被告 大家以後都不要勸架??? 06/14 22:50
kwain:把被告架住…客觀行為上當然會被認為是共犯 06/14 22:51
l11111111:看完了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們主動打人而且有人數優勢 06/14 22:51
whiteskin:才短短一分鐘已經樓*N上了....=.= 06/14 22:51
midmoom:記者勒?這時後就不見了 06/14 22:51
lu760423:在熱鬧一點 那個陳姓議員也可以有機會露臉嚕 酷! 06/14 22:51
mcharuko:看完了,這判決書..........貳、實體部份那塊 06/14 22:51
haohaobobo:勸架要看你是架住誰阿 架住被打的人 你是法官你怎麼判 06/14 22:51
indianers:髮官是莊深淵那個?有沒有找錯阿@@ 06/14 22:52
helpers:嫁錯人 架錯人 都很囧 06/14 22:52
abasqoo:科科 要架住應該也是要架網友 架被告 被當作共犯很合理... 06/14 22:52
l11111111:的情況下 你勸架反而是架開(住?)被打的那個人? 06/14 22:52
Pash77:只你說你架錯人了,等於是協同傷害的事實... 06/14 22:52
edwinn:我把他架住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打他了XD (誤) 06/14 22:52
mcharuko:「經查」那段下面應該要解釋為什麼丙亦有動手之嫌 06/14 22:52
shamanlin:看完判決書了,整個案件都是法官用經驗法則來推斷 06/14 22:52
rockido:看完了 我只能說 從判決書看 爭點在你勸架何必'壓制'原告 06/14 22:52
mcharuko:結果看了四大段,根本沒提到...... 06/14 22:52
Mateus:太黑暗了.... 06/14 22:53
k752555:==法律千萬條 不值黃金一條 台灣法律可以信 ____都能吃== 06/14 22:53
Pash77:除非你完全沒架住告訴人,不然不可能無罪 06/14 22:53
kudo0930:原PO是不是以為會有人幫你架住打人的那幾個? 06/14 22:54
ccucwc:勸架是要架開動手那方 看來架錯人了 06/14 22:54
abasqoo:本文小結...文中說勸架 沒聽你講勸到架住對方...難怪被告 06/14 22:54
scamprandy:你爆吧 我會用選票制裁無良立委的 06/14 22:54
kudo0930:勸架是雙方都要架開啦.... 06/14 22:55
mcharuko:懂了,原來是架錯人 06/14 22:55
ROCTOMGOD:"我架住了" 06/14 22:55
l11111111:一般勸架要嘛自己站在中間 要嘛拉住打人的一方吧 06/14 22:55
YukiPhoenix:這判決書真他媽垃圾 莊X淵法官真是慧眼^.< 06/14 22:55
adeniss:→ iamtheyare:當時我並無說我是架住告訴人 且監視器都有 06/14 22:55
shamanlin:然後法官認為作證的兩個證人,一個不在場,一個在監視器 06/14 22:55
catsomeone:是架錯人的問題啊...(遠目) 06/14 22:55
volt27:====================記者快來抄啦======================= 06/14 22:55
l11111111:你沒事架開(住?)被打的那方幹嘛 06/14 22:55
adeniss:那到底是有架還是沒架???@@a 06/14 22:56
b24333666:推爆他 記者快抄阿 06/14 22:56
catsomeone:所以監視器的確拍到你沒有架住告訴人嗎? 06/14 22:56
firebaobao:推報 06/14 22:56
shamanlin:中似乎跟被告是好朋友,所以兩個證人的證言都不採信 06/14 22:56
catsomeone:如果監視器從頭到尾畫面沒有他架住畫面 06/14 22:57
WilliamWill:避重就輕 06/14 22:57
catsomeone:那算檢察官偽造証詞嗎? 06/14 22:57
dragoni:找一元吧 06/14 22:57
shamanlin:簡單講,就是完全沒有證據,法官用經驗法則自由心證 06/14 22:57
haohaobobo:原來架住被害人讓人打他 可以用勸架來喊冤阿(筆記~~) 06/14 22:57
kaibaseto:判斷是否好友憑監視器可以判斷出來 真厲害 06/14 22:57
jiz0828:原po拍拍... 06/14 22:58
YAUN:判決書沒有寫 丙架住乙。是我還是樓上說架住的眼殘? 06/14 22:58
l11111111:現在就只能看原po到底是怎麼樣的"架開" 06/14 22:58
vr1320:把監視器畫面放上來吧 判決書內容跟你的內容不符 06/14 22:58
catsomeone:如果打架過程從頭到尾都有拍到你並沒有架對方 06/14 22:58
a1121210:沒證據..經驗法則常常出錯 06/14 22:59
catsomeone:那你應該是無辜的 但是一切要憑監視器畫面才對 06/14 22:59
shamanlin:抱歉搞錯了,是從監視器認為某證人跟不明嫌犯是好友 06/14 22:59
kkkkkk:需回來 06/14 23:00
sanika:無法舉證認識還能這樣拖人下水太誇張了吧~以後誰敢幫忙?? 06/14 23:00
yuyun0724:這檢察官還真垃圾 06/14 23:00
pillliq:架開對方算不算動手阿? 06/14 23:00
aaax2:人家有水師提督可罩 原po你也去招喚個八府巡撫出來啊 06/14 23:01
YAUN:一堆白痴鄉民看錯誤推文在噓文 06/14 23:01
joey0422:來點畫面吧 06/14 23:01
codcape:有大官大民代罩就好說話 06/14 23:02
im5566:支持公布姓名~這種XX應該要公布出來讓人邊 06/14 23:02
shamanlin:所以是法官從監視器畫面認為某證人跟某不明嫌犯很熟 06/14 23:02
Andy5566:架告訴者真的很奇怪= = 06/14 23:02
shamanlin:所以該證人作證被po(被告)只有勸架,被法官認定不可信 06/14 23:02
xxoxooxo:我覺得所謂被「架」 是否是對方亂講的供詞還不一定 06/14 23:03
a1110:原po快出來講清楚吧 大家都在等你答案呢!!! 06/14 23:03
c8c812345678:沒錯 正義早死 06/14 23:04
kudo0930:從(四)的到數第6行開始看 這樣就證明有犯意聯絡了喔? 06/14 23:07
arrowfeather:"其稱當時與告訴人間有肢體接觸部分,則與告訴人之基 06/14 23:07
andy199113:原PO想扳回來就公開事情真相! 有律師鄉民會幫助你 06/14 23:07
arrowfeather:本指訴相符" 表示原po自己承認"架到"原告了... 06/14 23:08
YAUN:靠 看到 97,易,2472 (5K) 去了 台中打架事件還真多 06/14 23:08
bpooqd:議員+法官+警察......這種組合敵不過阿 06/14 23:09
jju514:片面之詞 06/14 23:10
kudo0930:那是行為分擔 可是看不出主觀上哪裡有意思連絡要一起打人 06/14 23:10
bzbread:難道你還不知道嗎? 在台灣除非是法官自己家裡死人才會正視 06/14 23:10
kudo0930:亂入一下 那家魯肉飯還不錯吃欸 06/14 23:11
Wil:你是用星爺的勸架法嗎? 06/14 23:12
xxoxooxo:沒後台 判決書就會寫得好像你有罪一樣 所以鄉民們讀判決 06/14 23:14
is:司法已死這話至理名言啊要切記 06/14 23:14
xxoxooxo:書 當然會覺得寫得和原po說的不一樣 才會判原po有罪 06/14 23:15
Ekaiyu:講啊 別怕 06/14 23:16
winston290:我比較好奇的是 你那個網友人呢??? 沒道理找不到吧? 06/14 23:18
augur:一堆鄉民連判決是法官判的或是檢察官判的都不知道 06/14 23:19
dente:加油 這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 06/14 23:20
owlkyc:...怎麼看都像是圍歐啊 06/14 23:20
augur:就有辦法憑一面之詞判斷真相 還真強 06/14 23:20
flandre:我也對原波的一面之詞持保留態度..畢竟犯罪的人都嘛說自己 06/14 23:24
oislee:爆 06/14 23:25
flandre:是無辜的是被陷害的blahblah... 06/14 23:25
Andy5566:食至路口?米米分? 06/14 23:25
yipi1357:你唯一能澄清的機會 就是把當時後影片貼在網路給大家公評 06/14 23:26
curu: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看到打架或紛爭要保持著鄉民心 觀戰就好 06/14 23:27
Verse:片面之詞。 06/14 23:28
LucAngel:你不打出名字就只能給噓了 06/14 23:29
windwin:名字 06/14 23:31
nolive:我不覺得是片面之詞 主犯都沒找到就亂判一通是哪招 06/14 23:31
msapple:在台灣法律不是保護好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6/14 23:31
goodrink:鄉民如果只看到新聞 就會想要你被凌遲處死了 06/14 23:35
derekhsu:台灣法律保護壞人不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嗎 06/14 23:43
cd12631:快打出名字 記者快來抄 06/14 23:47
Bears:難怪社會愈來愈冷漠無情 06/14 23:49
Katarn: 唉 06/14 23:51
yanking:找立委來定檢察官和法官就好..他們公務人員最怕立委了 06/14 23:53
dslee:噓廢物 06/1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