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tune:有八卦 不過台灣法律 不意外 06/14 22:01
→ l11111111:照理來說是無罪推定 很明顯你被婊了 06/14 22:01
推 NIKADO:你可以加馬賽克說出來XD 06/14 22:01
推 PPPGGG:只要是事實說出來阿 06/14 22:01
推 catsomeone: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不要去勸架 要快速逃離現場打119 06/14 22:01
推 apa9394:就說過用錢橋比較快 06/14 22:02
推 kapasky:淚推原PO 06/14 22:02
推 MikeF:所以那你現在有前科了嗎? 06/14 22:02
推 adob:你有省略東西沒有說出來? 06/14 22:02
→ PPPGGG:只要原PO提的出證據 全名打出來都沒問題吧 06/14 22:02
→ catsomeone:你看能不能申請免錢的律師之類的幫你 06/14 22:02
推 lucifax:叫警察來 在旁邊看戲就好 網友嘛 管他的 又不是自己的誰 06/14 22:02
推 IAMROGER:他找億元 你可以找立委阿 XD 06/14 22:02
推 kiaia:(拍拍) 06/14 22:02
→ adob:為什麼找的到你找不到動手的人??? 06/14 22:02
推 fakgodskings:個人覺得應該是那個議員搞的= =; 06/14 22:02
推 direnmove:重點是 背景&後台 不夠硬 06/14 22:03
推 theclgy2001:我也去過法庭 檢察官根本是廢物來的 智商低敗類 06/14 22:03
→ catsomeone:我印象中好像有這個東西 你是被告 應該可以申請 06/14 22:03
推 bll135:是事實可以說出來 網友ID一併公佈好了 鄉民妓者幫你討公道 06/14 22:03
推 pttdog:原來台灣也不能勸架 會被當同夥起訴 06/14 22:03
→ shinbird:是的,找力委吧XDDD 06/14 22:03
推 sxt56862:幹 所以你有前科喔 真衰............. 06/14 22:03
→ fakgodskings:上法院背景&後台很重點啊 06/14 22:03
→ catsomeone:你也可以像網友說的 找立委 誰怕誰XDDDDD 06/14 22:04
推 hanzai:所以這代表以後也不要勸架了...在旁邊觀看就對了! 06/14 22:04
推 busgoer:公設辯護人嗎? 06/14 22:04
推 Natalisa: 講出來 拜託~` 原po辛苦了 你繳的錢將來會賺回來的 06/14 22:04
→ clkdtm32:以後看到這個還是閃遠點好 06/14 22:04
推 myrzr:水喔,台灣逐漸成為一個冷漠的社會 06/14 22:04
推 kncc31:就是找你當替死鬼給那個找一元的一個交代 快上報鬧大 06/14 22:04
→ skylikewater:你有找法扶會嗎:) 那個經驗法則一定有問題 06/14 22:05
推 tigotigo:請律師吧 這不是你可以自己打得起的 06/14 22:05
→ fakgodskings:那個...去監察院找監委投訴看看 駁點機會吧 06/14 22:05
→ skylikewater:還可以再切入!年輕人不怕玩就怕前科 06/14 22:05
→ iamtheyare:謝謝各位鄉民朋友 能試的方法我幾乎都試了 06/14 22:05
推 TAKAHIRO:是阿 大家一起冷漠吧 啥都別管最好.... 06/14 22:05
→ skylikewater:現在放棄拘役就開始了! 06/14 22:05
推 kyosp:撿到一個前科 超雖小 06/14 22:05
推 l11111111:當初你只要拿到錄影帶和議員名字去找記者 你就贏了 06/14 22:05
推 eric97979:司法已死 有事燒紙 06/14 22:06
→ ATSEVEN:只能說原po沒有力的背景 沒公理的社會 06/14 22:06
推 now99:真的夠雖 06/14 22:06
推 Hans14:靠 這真是有夠衰 06/14 22:06
推 chungyiju:天啊有夠倒霉的... 06/14 22:06
推 Ken1251:真八卦 06/14 22:06
推 Eks:一人一堆 支持原po爆出沒天良二人組 06/14 22:06
推 dearevan:所以沒事別跟不認識的人出去吃飯喝酒唱歌 06/14 22:06
推 oXnXo:難怪現在社會都沒人想幫忙 06/14 22:07
推 BBQ:台灣…不意外… 06/14 22:07
推 iomirror626:超級衰的... 06/14 22:07
→ bpfox:祝福你好運... 06/14 22:07
推 heiachi:請公布檢察官跟法官名稱,請記者來抄,根本就是吃人夠夠 06/14 22:07
推 indianers:八成法官也是有收錢的阿~ (誤 06/14 22:07
推 helpers: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badguy away. 06/14 22:07
→ l11111111:拿帶子給記者播證明你沒打 爆莫名其妙被定罪 立委就哭哭 06/14 22:07
推 gotohikaru:講出來 那些住在城堡頂閣樓內的垃圾 06/14 22:07
推 OutOfTears:祝你好運...........好慘......... 06/14 22:07
推 Smile365Day:看完不推不行 呆灣阿再這樣下去 人死在你面前也沒人理 06/14 22:07
→ fakgodskings: 收集證據爆水果日報吧 06/14 22:08
→ chucklee:專出白目的職業在台灣真是越來越多了 06/14 22:08
→ skylikewater:你現在正在使用大絕:PTT。鄉民挺你! 06/14 22:08
推 chu630:有沒有判決書阿 06/14 22:08
→ abasqoo:你真衰...反正噴10萬了,在噴五萬處理一下,舒自己心情情 06/14 22:08
→ iamtheyare:有 都有我資料都有準備了 當時有想寄給水果 06/14 22:08
推 timchenegg:真八卦淚推 06/14 22:08
→ indianers:這種一元 檢察官 法官都該 爆出來讓大家提防了解 06/14 22:08
→ iamtheyare:不過有人勸我說不要 說這因該會贏 06/14 22:09
推 cyp001:你把法官名字寫出來也沒犯罪啊 只是說出事實而已 06/14 22:09
→ roseritter:判決全文秀出來看看 06/14 22:09
→ skylikewater:報出來會有輿論 勸你不要的人邏輯有問題不然就... 06/14 22:09
→ skylikewater:原po 我猜是議長對吧? 06/14 22:09
推 l11111111:我想問 這是多久前的事啦? 06/14 22:10
→ bob770717:你只要自爆名子和被叛的罪刑應該就有人查的到剩下的人了 06/14 22:10
推 helpers:這篇才是真八卦 記者快出來阿 要抄就要抄這個 06/14 22:10
→ bob770717:還有是在哪裡判的 06/14 22:10
→ catsomeone:我覺得你去找另外一黨的立委 把這件事情鬧大 06/14 22:10
推 JustFUCK:這也太扯了吧... 06/14 22:10
推 eric97979:公布名字去爆料吧 06/14 22:10
推 EmiruKitty:給他爆 記者來阿 06/14 22:10
推 kncc31:找立委+記者 06/14 22:10
→ catsomeone:開個記者會 但是不要現在說 現在說就上報了 06/14 22:10
推 abasqoo:你不把事鬧大,就是被欺壓而已 科科...前科 06/14 22:10
推 kaibaseto:判決書案號是幾號? 06/14 22:10
→ helpers:PTT鄉民挺你啦~~~~~ 記者別貼排行榜了 貼這個!!!!!!!!!!!! 06/14 22:10
→ skylikewater:你爆一下判決書可以嗎? 06/14 22:10
→ catsomeone:直接交給立委處理就好 立委比地方議員大 06/14 22:11
推 heiachi:支持公開爆料,社會正義一定要實現 06/14 22:11
推 hoeyoe:記者快來抄啊!!!!!!!!!!!!!!!!!!!!!!!!!!!!!!!!!!!!!!!!!!! 06/14 22:11
推 MadStanley:...太慘了吧 06/14 22:11
推 edwinn:推判決文秀出來看看 照你說的沒直接證據也沒人證就成立?! 06/14 22:11
推 indianers:不報出來就讓這些人渣繼續危害呆灣社會~反而助紂為虐 06/14 22:11
推 casanovako:八卦第一推....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12
→ hate9989:為什麼警察找得到你 找不到網友? 06/14 22:12
推 jarvisbrett:判決文看一下!!!!! 06/14 22:12
推 asd255095:可憐原PO 06/14 22:12
推 l11111111:爆出來吧 這才符合社會正義 06/14 22:13
推 skylikewater:你有保留網友到哪些證據? 06/14 22:13
推 chichif4:網路警察只會抓援交釣魚...吃案的一堆..吃的真飽!! 06/14 22:13
推 inyei: 好可憐 記者該抄的不抄 不該抄的抄錯 06/14 22:13
推 kavinc:說不定網友跟檢察官關係不單純........ 06/14 22:13
推 w3dB:台灣法律真優秀 大家努力當有錢有勢的人以後再來欺壓別人吧 06/14 22:13
推 kyosp:警察抓貼色情照片的不是很猛?怎麼這種時候就抓不到半個人? 06/14 22:13
推 a4:不知道實情 但幫你推一下 請記者來施壓讓真相大白吧 06/14 22:14
推 hmmhmmohoh:有判決書嗎 真扯 06/14 22:14
推 joyjack:記者快來抄!! 記者是你們發揮媒體社會正義的時候到了!! 06/14 22:14
推 winson543:正義存在於台灣嗎 06/14 22:14
推 senior:判決書給大家看看 06/14 22:14
→ iamtheyare:有判決書 我也有整個過程的所有資料.. 06/14 22:14
推 skylikewater:你願意做懶人包嗎? 06/14 22:15
推 indianers:鴿子+一元+髮官 搞不好很多就是立志考來賺黑錢用的 06/14 22:15
推 kncc31:有錄影有真相還硬壓一個罪名給你 立委案記者最愛這種 衝吧 06/14 22:15
→ iamtheyare:這可以PO判決書嗎? 06/14 22:15
推 kinkitw:拍拍 06/14 22:15
推 kedo:拍拍 但我覺得你當時該繼續再審 畢竟前科跟一輩子的 06/14 22:15
推 exponential3:=================殺了法官======================== 06/14 22:15
→ catsomeone:拿去給另外一黨的立委吧 就靠他們了 06/14 22:15
推 superprada:推爆 06/14 22:15
→ chucklee:等我有錢有勢第一個要欺壓的就是這些白目公務員 06/14 22:15
推 kingha:法律千百條要用自己找 06/14 22:16
→ catsomeone:這應該是檢察官胡亂起訴 06/14 22:16
推 abasqoo:你最好想清楚 科科 有前科 找工作 或工作中出個小包 都... 06/14 22:16
推 gestapocsm:為什麼一句帳號是假的 就可以帶過阿= =" 警察在做啥 06/14 22:16
推 helpers:推 別因為這鳥事背上前科 又不是膽固醇~~ 記者出來阿~!!! 06/14 22:16
推 s9220140:幫推 06/14 22:16
→ catsomeone:現在還來得及拼再審的話 就趕快提吧 不要過時效 06/14 22:16
→ Curoro: 我覺得是虎爛! 06/14 22:17
推 l11111111:帳號假的也可以查ip阿 警察抓色情圖片不是很會查ip 06/14 22:17
→ eva19452002:這給我一個啟示,我要用功讀書,成為一個有錢有勢的人 06/14 22:17
推 MadStanley:幫推...還可以再審,剛判沒多久啊 06/14 22:17
→ kedo:原來勸架非常態 法官腦X 06/14 22:17
→ kosuke:黑暗兵法 你被欉康了 06/14 22:17
→ eva19452002:只要我有錢有勢,殺人放火,作姦犯科都可以被當英雄 06/14 22:18
推 Beckhung:淚推的八卦~~~ 記者快點來吧 06/14 22:18
推 inyei: 快去請個律師吧 06/14 22:18
推 Laputaet3:有議員你就輸啦~ 價錢都談好啦~ 改變不了的~ 06/14 22:18
推 badiverson:原po無告雖洨... 06/14 22:18
推 jorden:應該被原告買通了? 06/14 22:18
推 indianers:撿茶官、鴿子、一元、髮官、粒尾 社會亂源! 06/14 22:19
推 l11111111:價錢談好又怎樣 就是要搞大上新聞讓議員吃鱉 06/14 22:19
推 catsomeone:這時候就是要靠另外一黨的立委啊 06/14 22:19
噓 joice76x:警察要的只是破案績效 抓到一個抵罪的 哪管你是不是清白 06/14 22:19
推 ttconch:支持判決書貼出來 06/14 22:19
→ l11111111:原po快公怖性名阿 06/14 22:19
→ badiverson:這例子告訴我們看到人家動手不要勸架 06/14 22:19
推 flyinhigh: 慘*-* 06/14 22:19
→ badiverson:只要在旁邊開賭盤,搖旗吶喊就好 06/14 22:20
推 swj5433:看來現在架也不能亂勸了… 06/14 22:20
推 chancewen:有權有勢愛台灣是這樣搞得嗎? 06/14 22:20
推 dogsgods:女支者快來抄啊~~~ 06/14 22:20
推 ABA0525: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不要去勸架 要快速逃離現場打119 06/14 22:20
推 s9220140:推暴這篇 06/14 22:20
→ radiodept:先去找週刊報料,再去找立委,弄死這種法官和檢察官 06/14 22:21
推 hotahaha:bang 06/14 22:21
推 w111407:報名子啦!!!記者快抄 06/14 22:21
→ chancewen:億元這種官茫真是太可怕了 06/14 22:21
→ badiverson:社會就是這樣,看到人家車禍好心去幫忙反而會被反咬一口 06/14 22:21
→ chucklee:錯了 連119都不要打 打了也會被叫去作證 06/14 22:21
推 toNpppa:拍拍 這篇給他爆吧 記者快來 06/14 22:21
推 kaibaseto:判決書用關鍵字就可以查出來了 看完了真的很無言 06/14 22:21
推 SHANGOYANYI:無罪推定個屁 他媽的我申訴罰單 法官叫我認一認比較快 06/14 22:22
推 asuka05:扯 06/14 22:22
推 yipi1357:你需要的是壹週刊0.0 把法官 檢察官 議員 對方名子爆出來 06/14 22:22
推 Manaku:爆出來 06/14 22:22
推 rave760422:警察找的到你 找不到打架的人 科科 06/14 22:22
→ chancewen:新聞業者勒?業績來了 06/14 22:22
→ SHANGOYANYI:還說警察又不認識你 幹麼故意開你單 一定是你怎樣怎樣 06/14 22:22
→ badiverson:鴿子~不意外 06/14 22:22
推 ttlun:推 06/14 22:22
推 ccjjea:記者真正該了解的是像這樣的內幕 有沒有敢做的記者 06/14 22:22
推 midmoom:爆 06/14 22:23
→ rave760422:只要你沒錯 報名字 聯法官一起告算了 06/14 22:23
推 mmmmmfff:找另外一黨的議員阿 06/14 22:23
→ coolchin2:要定罪,不可能單憑經驗法則,如無證據也只能宣判無罪 06/14 22:23
→ iamtheyare:我有將判決字號給某位鄉民了 看他怎麼說... 06/14 22:23
推 l11111111:千 萬 別 留 下 前 科 06/14 22:23
推 b471520:記者該上班了 06/14 22:23
→ NoirDeRobe:網-友-真恐怖 不要亂交網-友- 06/14 22:23
→ coolchin2:你要不要把判決書給貼出來阿? 06/14 22:23
推 voglish:記者快來抄啦幹 06/14 22:23
推 kghshugo:感同身受.... 06/14 22:23
推 virusDA:妓者快來抄阿!! 06/14 22:23
→ ttlun:===============媽我在這 記者快來抄==================== 06/14 22:24
推 kaibaseto:去司法院用關鍵字查判決書就知道了 06/14 22:24
推 shamanlin:這擺明就是對方有「關係」然後你被婊了 06/14 22:24
推 c5170439:記者勒 是要不要來抄阿 06/14 22:24
推 jenwen:千萬不要留前科 不然以後雇主用google可以找到你有前科 06/14 22:24
→ guest001:唉,照這篇來看原PO被婊了 06/14 22:24
推 macroala:這讓我想到黑暗騎士的台詞,Harvey講得: 06/14 22:24
→ l11111111: 看了判決書的鄉民記得po一下心得 06/14 22:24
推 mkw:留下前科一輩子都有這個汙點 而且你明明沒作過 06/14 22:24
推 jorden:真的覺得養 鴿子 髮關 跟 一元 真的是在浪費糧食 06/14 22:24
推 letyoufree:幹,原PO有夠雖小 這樣算有案底嗎? 06/14 22:25
→ Tuscany: 司法太黑暗了 06/14 22:25
→ macroala:你認為我們可以在這個沒有道德的社會中, 當一個正直的人? 06/14 22:25
推 lovepork:對別人慈悲就是對自己殘忍 既然有監視器警方怎不鎖定網友 06/14 22:25
※ bellms31:轉錄至看板 Reporter 06/14 22:25
推 andy199113:○●○快把事情鬧大!記者會幫你討回正義的!加油●○● 06/14 22:25
→ iamtheyare:有案底有前科 06/14 22:26
推 catsomeone:我好像看到了... 06/14 22:26
推 facecream:不要放棄 繼續上訴 你沒有罪 幹麻要認罪?? 06/14 22:26
推 worldtree:好慘 真的好黑暗阿法律... 06/14 22:26
→ lovepork:現在看來看去 你根本是和你去唱歌的那個網友的代罪羔羊 06/14 22:26
推 OOQ:記者看來抄呦~\(^▽^)/ 06/14 22:26
推 viva4ever:現在有蘋果 怕什麼 06/14 22:26
推 louis90795:選舉不是快到了 議員立委快出來阿!!!!!!!!!! 06/14 22:27
推 Andy5566:太慘了吧.........以後看人打架連勸都別勸,不然自討苦吃 06/14 22:27
→ iamtheyare:拜託看到的人不要亂來 我很怕 真的.... 06/14 22:27
推 NoirDeRobe: 不-要-隨-便-網-交-朋-友- 06/14 22:27
推 jgpkhgadk:記者快來抄~ 這個抄下去肯定有爆點 06/14 22:27
推 eshinny:警察要的只是破案績效 抓到一個抵罪的 哪管你是不是清白 06/14 22:27
→ facecream:如果你認罪 那你根本就沒後路了 06/14 22:27
推 forcomet:你應該有很多東西沒有講到 不會只有經驗法則 06/14 22:27
→ louis90795:這是你增加曝光率和打倒垃圾議員的好機會 06/14 22:27
→ Andy5566:加油!支持原PO在上訴,這樣就判你有罪太沒道理了 06/14 22:27
→ l11111111:你有證據證明你無罪的話 鬧大對你有利 06/14 22:27
推 Victor97:原PO別低頭啊!!!! 06/14 22:27
推 iamivers0n:真雖小... 06/14 22:28
推 nullchung:判決書本來就是可以公開的吧?上網也都查的到阿~ 06/14 22:28
→ worldtree:原po加油!!! 06/14 22:28
推 ilsc:別低頭阿!!!!! 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28
推 BRIANERIC2:幹 法官有三小經驗法則 他是跟網友去唱過歌喔 06/14 22:28
→ l11111111:你現在縮了不敢鬧大 你前科就背定了 06/14 22:28
推 knml:台灣這爛地方 爛法律 不意外 06/14 22:28
→ facecream:對方靠關係 那你未何也不試著去找"關係"? 06/14 22:29
→ catsomeone:其實有心想查 很容易就查到的 囧 06/14 22:29
推 babeboy: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窮人就去死吧 06/14 22:29
→ BRIANERIC2:勸架賠十萬 我們依照經驗法則可以推斷法官可能收5萬 06/14 22:29
→ catsomeone:簡單到出乎意料的地步 06/14 22:29
→ facecream:你低頭 就代表你好欺負 你一認罪 你就完了 06/14 22:29
推 Victor97:現在立委都是單一選區兩票制,原PO直接去找你選區的立委.. 06/14 22:29
推 Assyla:有議員當靠山就擺明你輸定了 06/14 22:30
→ BRIANERIC2:勸原PO堅持到底 鬧大失敗頂多維持原判 不該姑息爛法官 06/14 22:30
推 lereage:這群吃屎的敗類 06/14 22:30
推 crusadex:警察都欺善怕惡啦 06/14 22:30
推 nullchung:打法官檢察官名子去司改會網站查阿 看評價如何 06/14 22:30
推 louis90795:依經驗法則 法官不是沒GUTS就是收了錢 06/14 22:30
推 hiyakaikai:可能因為網友也有1元COVER吧.. 06/14 22:30
→ iamtheyare:當初我曾經想過要認罪 說不定會緩刑 可是我認不下去 06/14 22:30
推 radiodept:不知道該怎麼幫助你,只能幫你加油!!加油!!加油!! 06/14 22:30
→ guest001:都有罪了,鬧大頂多維持原判+1 06/14 22:30
推 W96U:我也被腦殘檢察官婊過 問訊根本沒瞧過我一眼 06/14 22:30
→ louis90795:認了就輸了 06/14 22:30
推 mcharuko:當然是不要認,雖然大概是真的不可能翻盤啦 06/14 22:31
推 andre1020:有沒有這麼誇張的阿 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嗎? 06/14 22:31
推 w3dB: 安西教練:現在放棄 你的人生就結束了 06/14 22:31
推 Ricrollp:把法官和檢察官的名字報出來就GG了 06/14 22:31
推 justicofking:加油 06/14 22:31
→ BRIANERIC2:這是你自己的尊嚴 你要30年後想到當初沒勇氣爭取還是要 06/14 22:31
推 mydreamcome:╯-____-)╯~═╩════╩═~ 06/14 22:31
→ mcharuko:但是如果有社會與論壓力的話,或許長官壓力能讓風向改變 06/14 22:31
→ BRIANERIC2:為自己的尊嚴和是非努力過 06/14 22:31
推 rave760422:我家也差不多 沒錢請律師 法官和律師認識 就輸了.. 06/14 22:31
→ coolchin2:那法庭上的攻防呢?審判過程中,法官的言語態度呢? 06/14 22:31
→ guest001:真的那麼誇張的話鬧大有可能翻盤 06/14 22:31
推 shamanlin:傻傻的,認罪以後所有人都會認為你錯,鬧大頂多保持原狀 06/14 22:32
→ mcharuko:我第一次希望記者趕快上八卦板...老實說心情頗複雜的 06/14 22:32
推 mariandtmac:記者快來抄這篇阿 06/14 22:32
→ Victor97:原PO 你不是一個人! 06/14 22:32
→ mariandtmac:正義需要高強功夫 06/14 22:32
推 fakgodskings:你認罪的話,就完了 06/14 22:32
→ rave760422:這篇PO出來 法官也得出庭被審嗎 XDDD 06/14 22:32
推 forcomet:你的網友都沒出現嗎? 如果你有跟法官說 不可能不查 06/14 22:32
推 lolikung:這事真的太誇張了 06/14 22:32
→ louis90795:葉歡不是抄很大 記者快來呀~~~~~~~~~~~~ꄠ 06/14 22:33
→ mcharuko:================ 正義需要高強功夫! ================= 06/14 22:33
推 morning79:經驗法則?!! 這種判決理由可以提非常上訴了吧?? 06/14 22:33
推 abc85109:台灣的法官和人犬團體都有罪 06/14 22:33
推 ken010107:好糟糕的感覺~~~~~~~~~~~~~~~~~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06/14 22:33
→ forcomet:因為有監視畫面是有另依個人 你有連絡方式 這就可以有 06/14 22:33
推 yipi1357:開庭記得隨身攜帶錄音機... 很有幫助低 06/14 22:33
推 backham7624:真的悲哀 把稅拿來養狗 比拿來養檢察官和警察好 06/14 22:33
推 c5170439:記者id多少 快丟球給他 06/14 22:33
→ forcomet:足夠理由讓法官相信你不是幽靈抗辯 而依職權調查 06/14 22:33
→ BRIANERIC2:把法官的姓名公佈啦 以前李敖連法官電話都公佈也沒事 06/14 22:33
→ BRIANERIC2:有種判就要有種讓人評價 06/14 22:34
→ catsomeone:不要叫人家公佈啦 自己去google判決書 很容易找 06/14 22:34
→ abc85109:法官的__裝___ 06/14 22:34
→ momogo11:記者快來抄 06/14 22:34
→ forcomet:雖然同情你的遭遇 但是有太多疑點了 06/14 22:34
推 guest001:這個理由真的扯翻了 06/14 22:34
推 arisisu:PO出來啦,用媒體的力量把這些垃圾趕出司法界 06/14 22:35
→ l11111111:怎麼找阿...而且這種東西可以給關鍵字吧 06/14 22:35
推 deepwild:對方能找議員 你就找立委嘛 把事情鬧大 讓社會公審 06/14 22:35
→ forcomet:不然就提供判書的字號讓大家去看 反正名字都被馬賽克了 06/14 22:35
推 mcharuko:判決書沒那麼好找吧 06/14 22:35
→ catsomeone:forcoment有意願幫忙的話 可以私下問原po判決書號碼囉 06/14 22:35
推 dictons:台灣法律 不意外 06/14 22:35
→ guest001:不用他PO啦,google一下就可以了 06/14 22:35
推 snowrain:私下告訴鄉民 爆給立委 給那些衰小法官去死 06/14 22:35
推 Solid0516:那個狗官,總有一天他會有報應,其實我超想噓那狗法官 06/14 22:35
推 f21490310:傻...真的很傻... 06/14 22:35
→ catsomeone:真的非常好找...判決書查詢裡面打幾個關鍵字就的到 06/14 22:35
推 YAUN:死老百姓被打死還不如一個娛樂界謠言有價值 記者不會幫原PO的 06/14 22:36
推 ccucwc:快報出法官名字給記者 給蘋果 讓他們發揮一下 06/14 22:36
推 liuedd:記者上班囉 06/14 22:36
推 abc85109:記者還不快點來抄 06/14 22:36
推 backham7624:他媽的 真的是垃圾 06/14 22:36
→ forcomet:幫忙談不上 但是原po講的東西疑點太多 所以想看真實狀況 06/14 22:36
推 Cheer313:台灣病了 06/14 22:36
→ augur:鄉民這麼好操弄一面倒支持 真好笑 06/14 22:37
→ iamtheyare:我這都有資料 願意幫我的人 可以寄信給我 先說聲謝謝了 06/14 22:37
→ augur:判決裡提到的證據一堆 原PO還敢說沒證據 06/14 22:37
推 R3210:推爆這篇 記者要抄也抄點有用的 06/14 22:37
推 l11111111:伸關鍵字~~~~~ 06/14 22:38
推 indianers:消毒部隊快要來了 小心被投訴砍文章 06/14 22:38
推 kudo0930:關鍵字+1 06/14 22:38
→ fakgodskings:快啊...法律強者快幫幫原PO~~___~~ 06/14 22:38
推 f21490310:等我大四吧 =.= 06/14 22:39
推 Andy5566:拿點證據出來,不要怕啊!沒點證據怎麼叫人幫你? 06/14 22:39
推 Pash77:根據經驗法則,就算完全不認識的人都有可能會去勸架 表法官 06/14 22:39
→ mcharuko:augur有關鍵字?麻煩提供一下方便查詢判決文 06/14 22:39
推 ticketwoon:說出來!!快!! 06/14 22:40
推 ken5438:記者快來超阿!!!!!!!!! 06/14 22:40
推 louis90795:augur大大分享一下吧 06/14 22:40
→ Pash77:augur 有天眼通,一人一信支持他當台灣唯一法官 06/14 22:40
→ jackeycs:判決是說被告架住告訴人 不像是在勸架 06/14 22:40
推 bob760521:推啊!這樣下去沒人會在見義勇為了 06/14 22:40
推 kaibaseto:關鍵字就在原po文章 06/14 22:40
推 bh0527:記者快來抄阿~~~~~~~~~~~~ 06/14 22:40
→ louis90795:否則鄉民也只能依原文來判斷 06/14 22:41
推 andy199113:其實我也看到了...原PO文章好多關鍵字 06/14 22:41
推 Andy5566:不然你寄給我,我幫你整理公開= =+ 06/14 22:41
→ iamtheyare:當時我並無說我是架住告訴人 且監視器都有 06/14 22:41
推 HYDE1986:快點來抄吧~~ 06/14 22:41
推 ebasewen:找到判決書了 06/14 22:42
推 Victor97:有連結嗎 06/14 22:42
推 zaarri:看判決書比較準... 06/14 22:42
→ Andy5566:判決書PO上來看看 06/14 22:42
推 allenpn: 可是法官說原po壓住告訴人<---監視器有錄到嗎? 06/14 22:42
推 chen000:建議原PO也找個啥億元吧 找不到嗎? 那就投書去水果日報吧 06/14 22:42
推 a1110:看完判決書了 原po加油 06/14 22:43
→ Andy5566:先看判決書在說吧,拿點可以公評的資料出來看看 06/14 22:43
→ ebasewen:google 判決書 >>判決書查詢>> 選台中地院 刑事 傷害 06/14 22:43
→ ebasewen:關鍵字 網友 06/14 22:43
推 edwinn:台中 勸架 網友 06/14 22:44
推 yeh10jp:好慘喔.. 06/14 22:45
推 W96U:這個社會根本就瘋了 06/14 22:45
→ kudo0930:97,易,2421? 這個? 06/14 22:46
推 xxoxooxo:剛好我上面po的事情 也是發生在台中地院...難道說 台中.. 06/14 22:46
推 w111407:式的 06/14 22:46
推 zoonead:你怎麼不請律師啊 06/14 22:47
推 blueseason:我也是找到97,易,2421這一個 看來應該是了 06/14 22:47
推 krokopaja:幫高調 吼吼吼吼吼吼 06/14 22:47
推 forcomet:看到了 清楚多了 06/14 22:47
→ a031819:...沒有證據可以直接證明犯罪,不是應該無罪推定嗎? 06/14 22:47
推 abasqoo:找到了 科科 06/14 22:47
推 momogo11:幫你高調 科科 06/14 22:48
推 safans:真是的過份 06/14 22:48
→ guest001:沒證據就無罪,本來就不用請律師吧 06/14 22:49
推 KOYOYO:直接PO判決書大家來公評!!!! 太可惡了!!! 06/14 22:49
推 haohaobobo:那你到底是架住誰阿 是被害人的話 誰知你是勸架的還是 06/14 22:49
推 han223: 06/14 22:49
→ blueseason:關鍵字也可用 勸架+經驗法則 直接得到唯一結果 06/14 22:49
推 cityboy101:推..我家也是..一個被撞方人還要賠對方機車與人唉..... 06/14 22:49
推 kwain:台中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2421號判決 06/14 22:49
推 skylikewater:我是希望你解釋一下判決書內容啦.. 06/14 22:49
推 oberon48:大八卦也不是八卦 鬼島不意外 06/14 22:49
→ haohaobobo:幫忙朋友架住 好讓他打呢 06/14 22:49
推 firebaobao:說出來八 06/14 22:49
推 buslover:看起來真的不要勸架比較好 原po被無辜判刑算好了 更糟的 06/14 22:49
→ skylikewater:剛剛那麼為你激憤但我們現在也聽到反方說法囉 06/14 22:50
推 fisher2:你住的是鬼島,請加入中国共產党,祖國會替你申冤 06/14 22:50
推 indianers:--------------97,易,2421----------------是這個嗎XD? 06/14 22:50
推 mariandtmac:看到判決書了 不過好多字... 06/14 22:50
→ buslover:還有被砍死的... 和事佬不好當啊... 06/14 22:50
推 brockcheng:習慣就好啦!我也認命了!繳稅養廢物~~ 06/14 22:50
推 pipiball:快點抄啊,不要再抄錯了 06/14 22:50
推 whiteskin:樓上想太簡單了,她要你死你就得死,其他都多說的。 06/14 22:50
推 a1110:這社會怎麼了呀..... 勸架也被告 大家以後都不要勸架??? 06/14 22:50
→ kwain:把被告架住…客觀行為上當然會被認為是共犯 06/14 22:51
噓 l11111111:看完了 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們主動打人而且有人數優勢 06/14 22:51
→ whiteskin:才短短一分鐘已經樓*N上了....=.= 06/14 22:51
推 midmoom:記者勒?這時後就不見了 06/14 22:51
推 lu760423:在熱鬧一點 那個陳姓議員也可以有機會露臉嚕 酷! 06/14 22:51
→ mcharuko:看完了,這判決書..........貳、實體部份那塊 06/14 22:51
→ haohaobobo:勸架要看你是架住誰阿 架住被打的人 你是法官你怎麼判 06/14 22:51
→ indianers:髮官是莊深淵那個?有沒有找錯阿@@ 06/14 22:52
→ helpers:嫁錯人 架錯人 都很囧 06/14 22:52
推 abasqoo:科科 要架住應該也是要架網友 架被告 被當作共犯很合理... 06/14 22:52
→ l11111111:的情況下 你勸架反而是架開(住?)被打的那個人? 06/14 22:52
推 Pash77:只你說你架錯人了,等於是協同傷害的事實... 06/14 22:52
推 edwinn:我把他架住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打他了XD (誤) 06/14 22:52
→ mcharuko:「經查」那段下面應該要解釋為什麼丙亦有動手之嫌 06/14 22:52
推 shamanlin:看完判決書了,整個案件都是法官用經驗法則來推斷 06/14 22:52
推 rockido:看完了 我只能說 從判決書看 爭點在你勸架何必'壓制'原告 06/14 22:52
→ mcharuko:結果看了四大段,根本沒提到...... 06/14 22:52
推 Mateus:太黑暗了.... 06/14 22:53
推 k752555:==法律千萬條 不值黃金一條 台灣法律可以信 ____都能吃== 06/14 22:53
→ Pash77:除非你完全沒架住告訴人,不然不可能無罪 06/14 22:53
推 kudo0930:原PO是不是以為會有人幫你架住打人的那幾個? 06/14 22:54
推 ccucwc:勸架是要架開動手那方 看來架錯人了 06/14 22:54
推 abasqoo:本文小結...文中說勸架 沒聽你講勸到架住對方...難怪被告 06/14 22:54
推 scamprandy:你爆吧 我會用選票制裁無良立委的 06/14 22:54
→ kudo0930:勸架是雙方都要架開啦.... 06/14 22:55
推 mcharuko:懂了,原來是架錯人 06/14 22:55
推 ROCTOMGOD:"我架住了" 06/14 22:55
噓 l11111111:一般勸架要嘛自己站在中間 要嘛拉住打人的一方吧 06/14 22:55
推 YukiPhoenix:這判決書真他媽垃圾 莊X淵法官真是慧眼^.< 06/14 22:55
推 adeniss:→ iamtheyare:當時我並無說我是架住告訴人 且監視器都有 06/14 22:55
推 shamanlin:然後法官認為作證的兩個證人,一個不在場,一個在監視器 06/14 22:55
推 catsomeone:是架錯人的問題啊...(遠目) 06/14 22:55
推 volt27:====================記者快來抄啦======================= 06/14 22:55
→ l11111111:你沒事架開(住?)被打的那方幹嘛 06/14 22:55
→ adeniss:那到底是有架還是沒架???@@a 06/14 22:56
推 b24333666:推爆他 記者快抄阿 06/14 22:56
→ catsomeone:所以監視器的確拍到你沒有架住告訴人嗎? 06/14 22:56
推 firebaobao:推報 06/14 22:56
→ shamanlin:中似乎跟被告是好朋友,所以兩個證人的證言都不採信 06/14 22:56
→ catsomeone:如果監視器從頭到尾畫面沒有他架住畫面 06/14 22:57
噓 WilliamWill:避重就輕 06/14 22:57
→ catsomeone:那算檢察官偽造証詞嗎? 06/14 22:57
推 dragoni:找一元吧 06/14 22:57
→ shamanlin:簡單講,就是完全沒有證據,法官用經驗法則自由心證 06/14 22:57
推 haohaobobo:原來架住被害人讓人打他 可以用勸架來喊冤阿(筆記~~) 06/14 22:57
推 kaibaseto:判斷是否好友憑監視器可以判斷出來 真厲害 06/14 22:57
推 jiz0828:原po拍拍... 06/14 22:58
推 YAUN:判決書沒有寫 丙架住乙。是我還是樓上說架住的眼殘? 06/14 22:58
噓 l11111111:現在就只能看原po到底是怎麼樣的"架開" 06/14 22:58
推 vr1320:把監視器畫面放上來吧 判決書內容跟你的內容不符 06/14 22:58
→ catsomeone:如果打架過程從頭到尾都有拍到你並沒有架對方 06/14 22:58
推 a1121210:沒證據..經驗法則常常出錯 06/14 22:59
→ catsomeone:那你應該是無辜的 但是一切要憑監視器畫面才對 06/14 22:59
推 shamanlin:抱歉搞錯了,是從監視器認為某證人跟不明嫌犯是好友 06/14 22:59
噓 kkkkkk:需回來 06/14 23:00
推 sanika:無法舉證認識還能這樣拖人下水太誇張了吧~以後誰敢幫忙?? 06/14 23:00
推 yuyun0724:這檢察官還真垃圾 06/14 23:00
噓 pillliq:架開對方算不算動手阿? 06/14 23:00
推 aaax2:人家有水師提督可罩 原po你也去招喚個八府巡撫出來啊 06/14 23:01
推 YAUN:一堆白痴鄉民看錯誤推文在噓文 06/14 23:01
推 joey0422:來點畫面吧 06/14 23:01
推 codcape:有大官大民代罩就好說話 06/14 23:02
推 im5566:支持公布姓名~這種XX應該要公布出來讓人邊 06/14 23:02
→ shamanlin:所以是法官從監視器畫面認為某證人跟某不明嫌犯很熟 06/14 23:02
→ Andy5566:架告訴者真的很奇怪= = 06/14 23:02
→ shamanlin:所以該證人作證被po(被告)只有勸架,被法官認定不可信 06/14 23:02
推 xxoxooxo:我覺得所謂被「架」 是否是對方亂講的供詞還不一定 06/14 23:03
推 a1110:原po快出來講清楚吧 大家都在等你答案呢!!! 06/14 23:03
推 c8c812345678:沒錯 正義早死 06/14 23:04
推 kudo0930:從(四)的到數第6行開始看 這樣就證明有犯意聯絡了喔? 06/14 23:07
推 arrowfeather:"其稱當時與告訴人間有肢體接觸部分,則與告訴人之基 06/14 23:07
推 andy199113:原PO想扳回來就公開事情真相! 有律師鄉民會幫助你 06/14 23:07
→ arrowfeather:本指訴相符" 表示原po自己承認"架到"原告了... 06/14 23:08
推 YAUN:靠 看到 97,易,2472 (5K) 去了 台中打架事件還真多 06/14 23:08
推 bpooqd:議員+法官+警察......這種組合敵不過阿 06/14 23:09
噓 jju514:片面之詞 06/14 23:10
推 kudo0930:那是行為分擔 可是看不出主觀上哪裡有意思連絡要一起打人 06/14 23:10
推 bzbread:難道你還不知道嗎? 在台灣除非是法官自己家裡死人才會正視 06/14 23:10
→ kudo0930:亂入一下 那家魯肉飯還不錯吃欸 06/14 23:11
推 Wil:你是用星爺的勸架法嗎? 06/14 23:12
推 xxoxooxo:沒後台 判決書就會寫得好像你有罪一樣 所以鄉民們讀判決 06/14 23:14
推 is:司法已死這話至理名言啊要切記 06/14 23:14
→ xxoxooxo:書 當然會覺得寫得和原po說的不一樣 才會判原po有罪 06/14 23:15
推 Ekaiyu:講啊 別怕 06/14 23:16
推 winston290:我比較好奇的是 你那個網友人呢??? 沒道理找不到吧? 06/14 23:18
→ augur:一堆鄉民連判決是法官判的或是檢察官判的都不知道 06/14 23:19
推 dente:加油 這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 06/14 23:20
噓 owlkyc:...怎麼看都像是圍歐啊 06/14 23:20
→ augur:就有辦法憑一面之詞判斷真相 還真強 06/14 23:20
→ flandre:我也對原波的一面之詞持保留態度..畢竟犯罪的人都嘛說自己 06/14 23:24
推 oislee:爆 06/14 23:25
→ flandre:是無辜的是被陷害的blahblah... 06/14 23:25
→ Andy5566:食至路口?米米分? 06/14 23:25
推 yipi1357:你唯一能澄清的機會 就是把當時後影片貼在網路給大家公評 06/14 23:26
推 curu: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看到打架或紛爭要保持著鄉民心 觀戰就好 06/14 23:27
噓 Verse:片面之詞。 06/14 23:28
噓 LucAngel:你不打出名字就只能給噓了 06/14 23:29
推 windwin:名字 06/14 23:31
推 nolive:我不覺得是片面之詞 主犯都沒找到就亂判一通是哪招 06/14 23:31
推 msapple:在台灣法律不是保護好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6/14 23:31
推 goodrink:鄉民如果只看到新聞 就會想要你被凌遲處死了 06/14 23:35
推 derekhsu:台灣法律保護壞人不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嗎 06/14 23:43
推 cd12631:快打出名字 記者快來抄 06/14 23:47
推 Bears:難怪社會愈來愈冷漠無情 06/14 23:49
推 Katarn: 唉 06/14 23:51
推 yanking:找立委來定檢察官和法官就好..他們公務人員最怕立委了 06/14 23:53
推 dslee:噓廢物 06/1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