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nicae:可能是沒有好爸爸吧..... 03/28 17:34
推 jjoonnyy:一樓正解 03/28 17:34
推 ice76824:給的禮物不夠 03/28 17:34
→ JANYI:看看判決書 不要只看新聞 03/28 17:35
推 HoterLin:台灣有陪審團? 03/28 17:36
是有醫師陪審,不是國外那種陪審團
※ 編輯: dongkuy 來自: 210.66.168.23 (03/28 17:37)
推 fairycakes:不是陪審團 通常是會經過鑑定 而做出鑑定報告的通常都 03/28 17:37
→ fairycakes:是醫療單位 所以與其說法官不挺醫生 不如問問醫生為什 03/28 17:37
→ fairycakes:麼不挺醫生... 03/28 17:38
推 ctbird:問題出在醫師俵自己人,但又不知道誰鑑定的,只好罵法官 03/28 17:38
※ 編輯: dongkuy 來自: 210.66.168.23 (03/28 17:38)
推 lemonbee:實務上沒有這種情況 頂多將病歷和所有資料送鑑定 03/28 17:38
→ fairycakes:如果連醫生都婊醫生 或許有些案例裡 是真的有疏失! 03/28 17:39
推 antikorea:鑑定證人? 03/28 17:39
→ lemonbee:鑑定機關有可能是醫審會 也有可能是其他大醫院 03/28 17:39
^^^^^^
好像就是這個
推 jjoonnyy:鑑定結果 法官是做參考罷了!!! 他爽還是可以重判 03/28 17:39
※ 編輯: dongkuy 來自: 210.66.168.23 (03/28 17:40)
推 fairycakes:反正判醫生贏→鄉民:法官不顧病患生死 判病患贏:法官反 03/28 17:41
→ fairycakes:專業 唯一沒變的就是鄉民 03/28 17:41
你說的沒錯,不過這兩種鄉民可能是完全不同團的
我是沒看過判決書,不過我也不相信新聞報導
只是鬧這麼大一定有它的爭議性,我只是想知道到底哪裡不合理
※ 編輯: dongkuy 來自: 210.66.168.23 (03/28 17:45)
推 MicroGG:也是有鑑定結果無疏失,但法官主觀判敗訴的判例。 03/28 17:44
→ MicroGG:判罰金額也是法官"主觀"決定的,是目前應該檢討的部份 03/28 17:45
→ MicroGG:只能說幸好林杯不是走四大科+急診科,以後也算是開業路線 03/28 17:47
→ MicroGG:家裡還有老父老母岳父岳母老婆小孩要養,要救人請找別人~~ 03/28 17:47
噓 jashbala:我跟你說一定不單純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改病例嗎? 03/28 17:49
你怎麼知道問題一定是出在病歷被改?
※ 編輯: dongkuy 來自: 210.66.168.23 (03/28 17:50)
推 MicroGG:病歷紙超威的你都不知道,本來會活的病人病歷一改就死了 03/28 17:58
→ legen:法官總是能充當各方面權威... 03/28 18:03
推 fatarm:鄉民都是有算過才知道的 掐指一算就知道不單純 03/28 18:08
推 Dosk:要瞎掰大家來掰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買通法官嗎 03/28 18:12
推 Q4:法官可以不理會醫審會鑑定結果 03/28 18:17
推 fu900:醫生也有門戶跟派系 不見得會醫醫相護 03/28 18:30
→ dogmax:爭議性,您太天真了,這個未有判決書就先上報鐵定是律師教 03/28 18:32
→ dogmax:得高招,為了就是讓仇醫的輿論公審+放話給錢息事寧人 03/28 18:33
→ Eventis:不想被法官裁量就想辦法讓鑑定意見寫更死/仲裁鑑定契約/自 03/28 18:38
→ Eventis:始移付仲裁. 03/28 18:38
→ Eventis:其實就紛爭解決途徑的特點來看,自始在醫療契約簽定中就訂 03/28 18:39
→ Eventis:仲裁條款未必不是一種解決之道. 03/28 18:41
→ mcid:推狗最大大大 03/28 19:31
→ james7766:jjoonnyy:一樓正解 03/28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