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nior:幫推一下 上一篇那樣亂寫亂砲還一堆人推... 03/29 04:10
推 senior:看起來就是開頭法律包裝卻接一些似是而非的煽動性東西 03/29 04:14
推 realmask:推一下 03/29 04:15
推 yukiko:覺得這幾篇都不算亂寫,概念也沒差遠..只在前提範圍有爭執 03/29 04:24
→ yukiko:這樣也好...講越細鄉民收穫越大..受教了 :) 03/29 04:24
→ TryToBe:我唯一得到的法學知識就是 醫師在法官的眼中應該是神般的 03/29 04:57
→ TryToBe:存在 救活一萬人只要有一人失誤就是萬劫不復 03/29 04:57
推 yukiko:是神的話機率弄死人怎麼還要賠..應該像晶圓代工的模式啦.. 03/29 05:03
→ yukiko:三班輪值做完進度沒加給,弄髒一片賠到脫褲子...XD 03/29 05:04
推 RonaldBBS:無過失不用賠吧 我覺得很多人常把過失跟意外混再一起 03/29 05:04
→ RonaldBBS:醫生真的太辛苦了 不過提高醫生數量的話大概又一堆人反 03/29 05:05
→ TryToBe:問題是 連機器都會故障 都有良率的問題 要求人 永遠不能有 03/29 05:06
→ TryToBe:錯 永遠不能有那麼一次的過失 不是把人當神了嗎 03/29 05:06
→ RonaldBBS:本來就是 你的一次過失 可能是人家得一條命 03/29 05:07
→ TryToBe:更何況這個職業是常常十幾二十小時在跟生命搏鬥 03/29 05:07
→ TryToBe:對啊 都這樣想 然後就鬥垮這些 救人無數的"人" 03/29 05:07
→ RonaldBBS:救人無數他有拿錢耶 又不是無償的付出 03/29 05:08
→ TryToBe:你以為醫師的薪水是多優渥嗎?別活在幻想裡了 連中國都不 03/29 05:08
→ TryToBe:會用刑法來對付醫療過失 號稱民主法治進步的台灣 科科 03/29 05:08
→ RonaldBBS:我有說醫生薪水高嗎 薪水高不高是過失後要負責的條件嗎 03/29 05:09
→ TryToBe:救人無數有拿錢 你的命如果只值那麼一兩萬 再來說 他救人 03/29 05:10
→ RonaldBBS:那客運司機超時工作過失也不用賠嗎 薪水更低更累 03/29 05:10
→ TryToBe:無數有拿錢 所以過失賠3100萬就是應該的 03/29 05:10
→ TryToBe:更何況 這種過失 還是法官自己認定的 科科科 03/29 05:10
→ RonaldBBS:你已經先入為主認定醫師受到委屈 多說無益 03/29 05:12
推 yukiko:唉...看判決書吧...還找不到是哪一篇 -_- 03/29 05:21
推 solsol:我想請問當初常聽卡車司機會倒車撞死人的時候 03/29 08:24
→ solsol:那時有多少案例從過失傷害變成蓄意殺人? 03/29 08:25
→ solsol:理論上蓄意殺人要受到處罰,實際上很多沒法舉證 03/29 08:25
噓 solsol:另外承認自己有語病就好了 說人不可理解? 03/29 08:57
噓 ilovewwe:我才比較看不懂這篇 醫生的疏失=殺人 這就是法律人的邏 03/29 11:15
→ ilovewwe:輯嗎 那你現在看到的那些大老可能手上都沾滿無數的鮮血 03/29 11:16
推 shoujay:樓上說的邏輯還算好的,很多是 病人出事=醫生疏失 這才吐血 03/29 11:55
推 Elleria:其實最好笑的就是對過失的定義 這是誰來定? 何謂應注意 何 03/29 16:31
→ Elleria:謂能注意 何謂未注意 你能確保法官都有資格可以判斷嗎 03/29 16:32
→ Elleria:法界每次都拿"有過失為什麼不用負責"來說嘴 來訓人 有沒有 03/29 16:32
→ Elleria:檢討過對於醫療過失本身認定的問題? 03/29 16:32
推 Elleria:還有 不會自主呼吸真的不是腦死可以涵蓋? 那為啥頸椎高位 03/29 16:38
→ Elleria:受傷的病人 不管是車禍還是中風要用呼吸器? 有沒有聽過腦 03/29 16:39
→ Elleria:幹管呼吸啊? 另外還有 你告訴我為啥這種機率成份很大的東 03/29 16:40
→ Elleria:西 要全部都醫生賠? 心跳快的病人去放鼻胃管有多少個 真正 03/29 16:41
→ Elleria:心跳出問題的有幾個? 如果是因為其他百分之99 up以上的醫 03/29 16:41
→ Elleria:生都太好運 那醫生通通可以去買樂透了 大家都超好運的 所 03/29 16:42
→ Elleria:謂的疏失難道不應該是 行之有年 大家都這樣做的常規 卻有 03/29 16:42
→ Elleria:人沒有這樣做 這樣去成立疏失的條件才合理嗎? 03/29 16:43
→ Elleria:法界的因果論在醫界無法順利適用的原因 正是因為可能的原 03/29 16:44
→ Elleria:因太多了 而且不一定看的到摸的到 03/29 16:45
→ Eventis:符合常規一般而言就不會涉及刑事的問題,但符合常規與民事 03/29 18:20
→ Eventis:的關聯就要另外檢討常規本身追求的東西了. 03/29 18:20
→ Eventis:而因果的部份,刑事大多只需要處理直接原因力,不過在民事由 03/29 18:21
→ Eventis:於補償正義的要求,有多個存在過咎的原因力所致時,則皆應當 03/29 18:23
→ Eventis:負責.制度不同導致運作上的差異.此外,醫療疏失本來就屬於 03/29 18:23
→ Eventis:一種危險事故,往無過失責任的演進也是要導入事故保險的分 03/29 18:24
→ Eventis:配.不過既然醫界不喜歡這種制度,硬要維持過失責任,那也只 03/29 18:24
→ Eventis:好去斤斤計較過失,並且操作過失了. 03/29 18:25
→ Eventis:這樣的結果就是讓出事的醫生倒霉,畢竟本來可以分散讓整個 03/29 19:29
→ Eventis:系統承擔的危險,集中在單次事故的醫師或病患承擔,結果就是 03/29 19:29
→ Eventis:兩邊爭到不死不休. 03/29 19:30
噓 Q4:不會自主呼吸=\=不會呼吸 你才該多多加油 03/30 20:24
→ Q4:不會自主呼吸是指病人沒法靠自己力量呼吸 要由外界介入才行 03/30 20:26
→ Q4:也就是要插管 03/3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