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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rdowen (艦隊司令)》之銘言: : ※ 引述《dongkuy (dongkuy)》之銘言: : : 蠻想跟大家討論個問題 : : 我問過當過護理長的親戚: : : 法官不懂醫學與救護,對於許多醫療糾紛,法官如何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 我想先說一個觀念,就是法院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沒錯,但是有其限度。 : 如果事實審(地院一審)時證據就沒有弄好,那麼後面法律審時就會變的很困難。 : 因此"公正"與否是看兩造的證據力量互相碰撞出來的,這個結果不見得符合旁人 : 觀感。 : 說白話就是:公正是自己爭出來的,你能說服法官算你本事。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跟正義啥狗屁關係都沒有 黑的講成白的都沒問題 阿不然律師賺啥? : 中心,通常會送兩個以上然後交互參照。 : : 但是新聞常常出現很多不合理的判決 (現在是比較常出現不利於醫師的判決) : 這是因為這樣比較有新聞點,否則醫糾的判決上大多數還是醫院贏的。因為 : 實務面上如果醫院自己覺得有疏失,那麼早就私下和解了,不會真的上法院。而 : 法律面上的話原告得先證明醫院有疏失,然後還得舉證損失,這樣民事才會賠。 這句話完全錯誤 現在法律面搞得不是原告要證明醫院有疏失 那太容易了 台灣是走醫師要證明自己"沒有疏失" 證明有很簡單 證明沒有卻難上加難 你怎麼證明自己對病人的處置完全正確無懈可擊? 往往面對問題的當下沒有任何的抽血檢查報告就要做出判斷跟決定 事後諸葛再回頭說你做錯了再容易不過 : : 難道這些不合理之處醫師陪審團不知道嗎? : : 那問題是出在哪? : 這要看原告怎麼主張的。鑑定只處理醫療專業部分,但是如果原告主張的東 : 法律跟醫療一樣之處在於:總是會有人從非常新奇的角度去挑戰你的專業跟 : 神經。 法律跟醫療不一樣的是 醫療錯了要賠上一輩子也賠不完的錢 還要面對刑責 法官判錯了毀人一生還是過爽爽 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 : 推 MicroGG:也是有鑑定結果無疏失,但法官主觀判敗訴的判例。 03/28 17:44 : 這個是有的。 : : → MicroGG:判罰金額也是法官"主觀"決定的,是目前應該檢討的部份 03/28 17:45 : 台灣目前都有定式,也不是法官想罰多少就罰多少,主要還是在於家屬如何 : 舉證受到多少損害。真正主觀的處罰反而是英美系的"懲罰性賠償",那就真的是 : 法官說多少就是多少。 : : → MicroGG:只能說幸好林杯不是走四大科+急診科,以後也算是開業路線 03/28 17:47 : : → MicroGG:家裡還有老父老母岳父岳母老婆小孩要養,要救人請找別人~~ 03/28 17:47 : : 推 MicroGG:病歷紙超威的你都不知道,本來會活的病人病歷一改就死了 03/28 17: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38.138
enos:"忘記"上訴的檢察官....... 03/29 00:58
※ 編輯: librainsky 來自: 114.137.238.138 (03/29 00:59)
alfred730612:光希表示: 03/29 00:59
Literature2:這段法官的錯誤跟醫生的錯誤說的很好 03/29 01:04
Literature2:法官的錯誤大概就跟馬英九的錯差不多 03/29 01:05
Realthugz:醫療人員用盡力氣救人 法官用盡力氣判人 超爽的 03/29 01:06
kutkin:MEDSTUDENT已經有了文章 03/29 01:15
kutkin:雖然我看不懂 記者也看不懂 不過講的有一回事 03/29 01:15
senior:台灣是走醫師要證明自己"沒有疏失"? 醫療行為哪時適用 03/29 01:53
senior:無過失責任了? 消保法適用都被最高法院打槍了好嗎 03/29 01:54
Elleria:樓上真的清楚現在醫糾責任的舉證規定嗎? 有一段時間醫療是 03/29 02:45
Elleria:適用無過失責任的 後來改掉了 不過基本上法官一句"專業不 03/29 02:46
Elleria:對等"就打死啦... 03/29 02:46
senior:我不懂 你都知道改掉了還問人真的清楚規定嗎...? 03/29 03:38
senior:專業不對等所以打死就又改回來了嗎 沒有吧 03/29 03:40
Elleria:你自己說"哪時適用"啊 講的好像從來沒這回事一樣 03/29 16:46
Elleria:還有你因果關係有點奇怪耶 我是說 無過失責任這條改掉是還 03/29 16:50
Elleria:好 但是法官有可能會基於專業不對等的理由 認為不論如何醫 03/29 16:51
Elleria:師因專業度較高 家屬不可能完全理解 所以不論怎麼說醫生都 03/29 16:51
Elleria:可能還是(就法官角度)未善盡告知義務 所以要民事上給予補 03/29 16:52
Elleria:償 以後醫生出庭還是都自帶錄音筆算了 看法官有沒有說出什 03/29 16:53
Elleria:麼不適當的話(例如反正你錢多就多少賠一點之類的) 03/29 16:54
senior:是指現在的法律適用哪時可以用到無過失責任了 很難懂嗎 03/29 17:26
senior:然後後面是看醫師"事實上客觀講了什麼" 不是什麼法官角度 03/29 17:28
senior:專業不對等不是用在這裡 其實我很支持醫師多學法律 03/29 17:29
senior:多看判決多錄音 尤其是會上B的那種 不然現行體制都搞不懂 03/29 17:29
senior:要討論也蠻困難的 03/29 17:30
senior:噢對了帶錄音筆這點...先來出庭吧= = 民事訴訟中醫師不常來 03/29 17:32
senior:不過其實法庭有比錄音筆專業錄音 03/29 17:34
Elleria:那也請法官多學醫學好嗎? 我相信學法的醫師比學醫的法官多 03/29 21:40
Elleria:不用以為我不知道出庭都會有錄音 我只是覺得自己錄下來 要 03/29 21:41
Elleria:是法官有講什麼不適切的話 可以自己拿去爆料 然後你寫的" 03/29 21:41
Elleria:哪時"的確看起來就是指"從來沒有適用過"的意思 不然你可以 03/29 21:42
Elleria:拿去問你身邊的人 包括法界以外的人 03/29 21:42
senior:你要這樣解釋也是可以 03/30 13:12
senior:然後你怎麼省略了很少出庭這件事呢 03/30 13:13
senior:又要牽拖法界的話 專業認定請找醫審會 醫師訴訟找律師 03/30 13:15
senior:各司所職 但你今天要來"檢討"醫事訴訟 了解一下法不為過吧 03/30 13:15
senior:好聲好氣解釋給你聽也要說只會解釋或略過 看一堆推文想試 03/30 13:16
senior:圖尋找你的具體訴求也要被酸邏輯 順便靠杯法界邏輯 03/30 13:17
senior:我想我還不夠班代表法界 03/30 13:20
senior:不過我想當時我第二行馬上推消保法 我以為看也知道會提這個 03/30 13:21
senior:就是知道以前這爭點基本上是醫業是否適用消保法的那個爭議 03/30 13:22
senior:不知道的不會這樣推 不過想想非學法的不知也是常態 03/30 13:23
senior:以可行解釋之一看前推文也是無可厚非 這是我疏失 抱歉 03/30 13:24
Elleria:我沒事幹嘛去出庭 第一我又沒被告 第二法院又不是我的地盤 03/30 13:29
Elleria:就像法官也不會沒事想多來醫院一樣 03/3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