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lsol:以這案例還說 如果醫院不用賠 另一方多一個植物人真的很慘 04/01 19:12
→ solsol:以醫院來講如果是事實沒錯 確實很冤 當然事實只有神知道 04/01 19:13
這一句話就回答了這兩個推文,
對於病人的過世,人人都感到遺憾。
這是一件不幸、很慘的事情。
但是請容我問一句,那又如何?
今天一個路倒的人死了,難道不是一件不幸的事,他就不慘嗎?
心肌梗塞有可能發作在一個年輕無心血管病史的人身上哦。
如果今天大家的想法是「他在醫院死了,他好慘,不管怎樣醫生都應該要有點表示吧?」
那我想,適當的表示頂多就是這樣一句話:「節哀順變」。
當醫事行為沒有過失的時候,從醫事人員的責任這方來看,搶救無效者和壽終正寢沒
有兩樣。
當你意識到「如果醫院沒有責任,那真的很冤。」卻還能說出要醫院賠償的這種
話時,請你好好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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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33
推 HoterLin:中肯~推 04/01 19:32
補充一下。
有人大概會很想問,科學不能講「一定」的話要它幹啥。
開宗明義,科學是為了追求真理(自然的法則)被設計出來的工具系統。
最原始的想法是「歸納」,好像你在棋盤旁邊看棋,看久了你或許會猜到規則,然
後或許你就會下了。但這想法並不完整,因為漏了一個重要的步驟:否證。
繼續用下棋的例子,你在推測棋步的時候實際上是怎麼做的呢?
想到一個假設的規則→預測→看看實際上棋子是不是照著你猜的規則走。
這個動作稱為否證,但是否證只能證明你的理論對「目前的事實為真」。
例如你看著一盤象棋,推測卒只能直行,而卒也真的都是直行。
這並不能保證卒以後(過河之後)還是這樣。
因此科學的知識都是在否證後存活下來,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描述現在過去與未來的現實。
但是卻不能做這個保證。
推 AMPHIBIA:其實許多醫療爭議點就在這裡 (除了那種開錯刀的離譜事外) 04/01 19:38
推 doomx:很中肯,然後呢?你是法官嗎?不是的話,你寫的這一切那又如何? 04/01 19:38
如何啊?
我在前面的討論也說過很多次了。
要明白的說--現行的制度下法官無能處理這類事務,論合理性論知識都是這樣。
重點是要意識到這一點,明白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
按訴訟上之證明為歷史的證明,而非如自然科學上之證明
,並不要求必然之判斷,在民事訴訟上僅要求蓋然之心證
,而為蓋然之判斷。
是垃圾話。科學的事情,何以不是進行科學上的探討?
明白不合理的事情,才能改變它。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任何制度的改變也是。
推 miaooooooooo:淚推 你確實不是法官... 04/01 19:39
→ AMPHIBIA:醫療沒有辦法像司法案件一樣一審再審三審 上訴再非常上訴 04/01 19:39
→ AMPHIBIA:在大部分的時候 醫師對診斷永遠沒有辦法100%的確定 04/01 19:40
→ AMPHIBIA:即使診斷確定 治療也不見得100%有效 04/01 19:40
→ AMPHIBIA:即使有效也沒有辦法100%避免可能的併發症 或不可預期意外 04/01 19:41
→ AMPHIBIA:比如就是有人會對治療過敏的藥過敏 04/01 19:42
→ AMPHIBIA:許多時候 醫師必須在極短暫的時間內依過去的經驗下決定 04/01 19:43
※ 編輯: egoweaver 來自: 140.112.212.33 (04/01 19:44)
→ AMPHIBIA:因此當司法 以事後諸葛的方式 去檢視當下有哪些沒有注意 04/01 19:44
→ AMPHIBIA:其實是不盡公允之事 04/01 19:45
→ AMPHIBIA:比如今天這件事: 如果以後放鼻管 都全副生命跡象監測儀器 04/01 19:45
→ AMPHIBIA:然後醫師放完留在那裡觀察個1個小時 相信就可以大符避免 04/01 19:46
推 miaooooooooo:醫學版的薛丁格的貓 事情發生了才會知道 04/01 19:46
推 timchenegg:想要那樣的醫療又不想要付那樣的錢 這就是健保 04/01 19:47
→ AMPHIBIA:但實際上就是不可行 (醫療成本會大幅增加到不可思議程度) 04/01 19:47
→ AMPHIBIA:但能這樣就指責說這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疏失嗎? 04/01 19:47
→ AMPHIBIA:更令人心寒的事 醫師公會或相關的頭頭 似乎一副事不關己 04/01 19:48
推 mcid:再多的儀器監測永遠都嫌不夠 唯一的解套就是改變法官的思維 04/01 19:49
→ AMPHIBIA:這是另一個讓行醫者悲哀的事:大頭們脫離基層太久 04/01 19:49
→ AMPHIBIA:然後每個人都一副「反正這種衰事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04/01 19:50
→ mcid:了解這個時空醫療的極限 來判斷醫療行為是否有不當 才是王道 04/01 19:50
→ AMPHIBIA:只能說底層的小醫師 遇到只能算自己倒楣 04/01 19:50
→ AMPHIBIA:每次只有少數醫療圈子裡的鄉民跟圈子外的鄉民互辯 04/01 19:51
噓 ranefany:要戰法律請不要濫用八卦版 04/01 19:51
→ AMPHIBIA:只不過是等看看下一次俄羅斯輪盤輪到誰 誰倒楣 04/01 19:51
→ AMPHIBIA:否則 如果今天醫師公會出來主導 強力反對這種不實際要求 04/01 19:52
→ AMPHIBIA:法官們/檢察官的心態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04/01 19:52
→ AMPHIBIA:或許他們會覺得「我們判一個死刑都要拖上十幾年...」 04/01 19:53
推 doomx:醫生沒有資格戰法律,連提鞋都不配!醫生能做的是巴結法律人士 04/01 19:54
→ AMPHIBIA:「你們醫師一個晚上就給我"弄死"一個患者...」 04/01 19:54
推 AMPHIBIA:簡單來說 醫療或許是服務業 但不是生產、不是商品 04/01 19:57
→ AMPHIBIA:反倒像是滅火...做的是救災、減少損失 04/01 19:58
噓 ranefany:你們不能去別的版好好討論嗎?一定要在八卦版 04/01 19:58
→ AMPHIBIA:不可能要求每次救火都沒有「財物損失」--> 100%完美 04/01 19:59
→ AMPHIBIA:也不是說有人沒救出來就說是疏失 04/01 19:59
→ AMPHIBIA:更不能說本來小火災 突然氣爆變大火 就是過失 04/01 20:00
→ AMPHIBIA:畢竟火又不是救火的放的 04/01 20:01
推 VictorTom:推.... 04/01 20:58
推 A1an:不喜歡看就慢走不送了,不要濫用噓文 04/01 22:48
推 l6fm03:法匠欠戰 推原PO 04/02 12:09
噓 thirdlittle:你可以再想想 你的處理方式就是病人每次都會敗訴 04/02 12:11
其之一)請先為你的說法提出理據,醫醫相護?支持的證據謝謝。
兩造各自出鑑定人的方式在一定程度內可以避免這個尚不知道
存不存在的現象--這件事顯然也被無視了。
其之二)當責任不能歸屬在醫師/醫事人員/醫院時,我看不出勝訴的理由。
並且,反而是在這種無視科學現實的審判法下,實際上執行的醫療
行為合理性被無視了。
對於法律足夠熟悉者,可能可以把直笛當鼻胃管上進去都沒問題。
現行的法律無視專業上無過失這一點,同時也暗示了無視專業上有
過失的可能。
並不是說醫師被判罪的比例高,就表示過失被抓出來的比例高,這是
極重要的盲點。
※ 編輯: egoweaver 來自: 140.112.212.33 (04/02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