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kielle:你有看過所有醫療糾紛的判決書?看過我不相信你會這樣講 03/30 00:34
推 micdibo:等到哪天沒有任何外科醫師要動刀 問題就大了 03/30 00:35
→ kikielle:很多情況是醫師自己的疏失而被判有罪 03/30 00:35
→ v1020304:台灣法界的人胡搞瞎搞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嘛~!! 03/30 00:35
→ kikielle:但醫師被判無罪的也不在少數 03/30 00:35
→ kikielle:況且所謂的犯錯 根本也不是法界來決定 而是專業人士鑑定 03/30 00:36
→ Rhadamanthuz:跳針+無窮回圈 你用了N個不合理 但都沒說明哪不合理 03/30 00:36
→ Rhadamanthuz:那原PO看過卷了嗎? 看過證據資料了嗎? 看過醫審會 03/30 00:37
→ Eventis:我家小明平常都這麼乖,他這麼人畜無害,一定是法官判錯了!! 03/30 00:38
→ eshew:醫界同業相惜的慣性是眾所周知的事 03/30 00:38
→ Rhadamanthuz:打自家醫生屁股的醫療鑑定報告了嗎?如何下沒犯錯結論 03/30 00:38
推 VictorTom:小弟我只知道上一個還是上上一個鬧很大的事件裡, 我看到 03/30 00:51
→ VictorTom:醫審會的資料法官根本就是自由心證自己看爽的; 只記得大 03/30 00:52
→ VictorTom:概的描述是: ooxx雖然沒有過失, 但是以結果來看還是太遲 03/30 00:52
→ VictorTom:最後那個醫生也是被告倒了; 廢話, 哪個醫生敢說當時只要 03/30 00:53
→ VictorTom:怎樣怎樣就一定可以救活??還是無論怎樣怎樣這個病人肯定 03/30 00:54
推 Literature2:鑑定報告不能拘束法官 法官可以不採納 03/30 00:54
→ Literature2:就算是諾貝爾醫學得主來鑑定也是一樣 03/30 00:55
→ Literature2:只要法官能說出合理不想採納的理由 03/30 00:55
→ Literature2:代表他判斷過了 所以說 法官真的是 神 神經病 03/30 00:55
→ Literature2:德系學者的更是堅持法官專業到一種很幼稚的地步 03/30 00:56
→ VictorTom:沒救了??專業的資料給一個不專業的人來看誰知道到底會看 03/30 00:56
→ Literature2:我當然不是在說書皮看起來很像台獨大老書皮的那位 03/30 00:57
→ VictorTom:出什麼鬼來??一份判決書由專業的法律人有時都會有所歧見 03/30 00:57
→ Literature2:這也沒辦法 誰叫醫生來不來當法官 03/30 00:57
→ Literature2:希望未來法院可以廣設專業法庭 03/30 00:58
→ VictorTom:了, 更何況醫療行為中這種充滿不確定性又分秒必爭要下決 03/30 00:58
→ Literature2:像是智慧財產 醫療 等等 03/30 00:58
→ Literature2:不然這各問題永遠只會是鬼打牆而已 03/30 00:58
→ VictorTom:則的, 除了醫審會或眾醫師能直指疏失錯誤的以外, 非醫療 03/30 00:59
→ VictorTom:專業的法官看醫審會的資料就真比鄉民強很多嗎!?笑話.... 03/30 01:00
推 Literature2:專業法庭就是希望可以醫生來當法官 03/30 01:01
→ Literature2:其實法官很好考的 也不會說很難當 03/30 01:01
→ Literature2:只要隨便抓一各醫生應該都可以輕易擔任 03/30 01:02
→ Rhadamanthuz:那我也能說 醫生也非法律專業,寫判決能寫出來嗎 笑話 03/30 01:02
→ Literature2:說真的 法官寫的判決書沒有多難 03/30 01:03
→ a2935373:律師哪來的收賄啊..... 03/30 01:03
→ Literature2:醫生有律師牌的是可以見到 03/30 01:03
→ Literature2:法官有醫生牌的 卻是一各都沒有 03/30 01:03
→ Literature2:那些有律師牌的醫生 寫出來的判決書 也不能說太好笑 03/30 01:04
推 VictorTom:只會抱著法條昧於現實用法匠思維在對自己根本不懂的領域 03/30 01:05
→ Literature2:希望之後新制度法官的遴選可以注意到這一塊 03/30 01:05
→ VictorTom:下判決, 到底誰才是笑話~_~ 03/30 01:06
→ Literature2:那些有律師牌的醫生 也可以堪稱資深律師了 03/30 01:06
→ kikielle:醫生可以寫判決書? 03/30 01:07
推 whisky0621:法官只是仲裁的第三方,誰管你合不合裡,有證據最重要 03/30 01:07
→ kikielle:照某些人的理論 每個專業領域的職業都應該要去當法官 03/30 01:08
推 VictorTom:只有聽過醫師在該受不了了只好自己學法來保護自己, 可曾 03/30 01:08
→ Literature2:證據也要看得懂吧 這就是吹喇叭的專業版 03/30 01:09
→ Literature2:確實是這樣 有特別重要的領域本來就該獨立出來 03/30 01:09
→ VictorTom:有法官去多了解醫療的; 沒錯, 我個人就推專業領域法官. 03/30 01:09
→ kikielle:我個人就聽過不少法官為了案件而去研究醫療 03/30 01:10
→ Literature2:不然幹麻分庭 開少年庭或是智慧財產庭 03/30 01:10
→ Literature2:那也是很好 不過不應該排斥有律師執照的醫生來當法官 03/30 01:11
→ Literature2:畢竟有律師執照的醫生 他所懂的法律 03/30 01:11
→ kikielle:分庭 法官的職業還是法官 但照你們所講 各個職業都應該要 03/30 01:11
→ Literature2:應該比研究醫療的法官所懂的醫療還強得多 03/30 01:12
→ Eventis:未來專業法官應該會是司改的方向之一,不過就像醫審會會打 03/30 01:12
→ Literature2:能夠這樣組成這種法院 也是人民的福氣 03/30 01:12
→ kikielle:去當法官 沒相關案件的時候就納涼 03/30 01:12
→ Eventis:自家屁股,專業法官被當叛徒的機會也不低Orz 03/30 01:12
→ Literature2:那也要看那各專業重不重要 會出人命很多的 03/30 01:13
→ Literature2:多設一各法庭或法院剛好而已 03/30 01:13
→ Literature2:再說納涼 智財法院的法官都在納涼囉 03/30 01:13
推 VictorTom:對不起小弟也許義憤填膺了點, 上一次是無過失被判有罪的 03/30 01:14
→ Literature2:還是家事或少年在納涼? 03/30 01:14
→ VictorTom:醫師, 這一次是叫人丟槍肉搏制服酒鬼的法官, 如果這些高 03/30 01:15
→ Literature2:本來就是對的東西就不要在這邊龜龜毛毛的了 03/30 01:15
→ Literature2:又不是要你路邊攤販都來設一各攤販法庭處理傳統市場 03/30 01:16
→ VictorTom:高在上的人, 掌握他人清譽自由的法官大人們都像某些樓那 03/30 01:16
→ Literature2:醫療法庭或是法院本來就是有這各強烈需求跟專業門檻 03/30 01:16
→ Literature2:加上台灣也有不少醫生有律師執照 03/30 01:16
→ Literature2:符合所謂資深律師? 的門檻 03/30 01:17
→ VictorTom:種態度, 以自己法界專業的傲慢無視於現實狀況, 甚至搞到 03/30 01:17
→ Literature2:能夠這樣做 對台灣是各福氣 也是法界改革的巨大成就 03/30 01:17
→ VictorTom:像許多好醫生被告倒掉讓人民的醫療品質嚴重下滑, 那真不 03/30 01:18
→ Eventis:老實說法院組成不見得難改,不過不易期待這能改變什麼,畢竟 03/30 01:18
推 Ivic:我覺得這種事情如果一直發生下去 將來吃虧的會是病人 03/30 01:18
→ VictorTom:知道又有誰來定這些法官的罪, 以上.... 03/30 01:18
→ Eventis:還是會有其它的訓練,以及斷案上和適用法律上的要求. 03/30 01:19
→ Eventis:最後的結果並不會離現狀差太多,而且那會少一個相罵本...@@ 03/30 01:19
→ Ivic:因為怕出事 醫生會越保守 病人就更難得到突破性的治療 03/30 01:19
→ VictorTom:抱歉小弟屁話一堆斷到話, 最後再推L大的意見<(_ _)> 03/30 01:20
→ Eventis:專業法官也可能適用衡平原則調整賠償,也可能依據個案正義 03/30 01:22
→ Eventis:修正其認定的標準,專業法官同樣需要貫徹醫療以外的要求. 03/30 01:22
推 Literature2:衡平原則叫醫生擔責任啥的就算了 那是另外一回事 03/30 01:23
→ Eventis:那些"匪夷所思"的情況,就算全面引入專業法官代替傳統法曹, 03/30 01:23
→ Literature2:最高院對於人命的價值一直不能有統一標準 XD 03/30 01:23
→ Eventis:結果並不一定會有令人滿意的改變. 03/30 01:24
→ Literature2:這樣實在有違平等原則跟判決先例自我拘束原則 03/30 01:24
→ Eventis:人命的價值本來就不會有統一的標準....(無誤)......:) 03/30 01:24
→ Literature2:令人滿意不滿意是一回事 正不正確又是一回事 03/30 01:25
→ Eventis:這沒有違背平等原則與判決先例自我拘束原則;畢竟本來就是 03/30 01:25
→ Eventis: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 03/30 01:25
→ Literature2:你真的要令人滿意 就要引入美國那套 03/30 01:25
→ Eventis:然後醫生就更賠不完了.......(遠目).......... 03/30 01:26
→ Literature2:重點是正義的實鑒? 才能彰顯法官的抗多數決合理性 03/30 01:26
→ Eventis:所以判決書公開讓人來相罵本啊XD 03/30 01:27
→ Eventis:真的有足以推翻判決的理由/事實,就上訴/再審. 03/30 01:27
→ Literature2:所以落實更專業法官目的在於做出更正確的判決 03/30 01:28
→ Literature2:而不是為了滿足民眾 03/30 01:28
→ Literature2:當有更正確的判決 才能夠讓民眾心服於法院的判決 03/30 01:29
→ Eventis:我上面沒有說滿足的是"民眾",上面說滿足指的是醫師這族群. 03/30 01:29
→ Literature2:而不是大開絞肉機把人捲進入轉阿轉的 03/30 01:29
→ Literature2:那樣更是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 03/30 01:29
→ Literature2:我的意思是民眾有包含所有的人 包含醫生 03/30 01:30
→ Eventis:因為現在判決書一直開出來讓人丟雞蛋,也在纏訟之下活得好 03/30 01:30
→ Eventis:好的. 03/30 01:30
→ Literature2:前面的人就是在靠北你法官是白癡看不懂 03/30 01:30
→ Literature2:而罵的人就是醫療背景 03/30 01:31
→ Literature2:這樣子是根本沒有辦法做到令人心服的判決 03/30 01:31
→ Eventis:而我說的就是就算專業法官出來,結果還是會"靠盃這是什麼白 03/30 01:31
→ Eventis:癡判決",而且還少了個"沒學過醫還來審醫糾"的相罵本XD 03/30 01:32
→ Literature2:因為你法官就是在這方面領域就是遜 03/30 01:32
→ Literature2:那時候才是上訴再審的使用餘地 03/30 01:32
→ Literature2:而不是在一開始就用到 03/30 01:32
→ Literature2:所謂要建立堅強的第一審 03/30 01:33
→ Eventis:所以現行的操作法官才會最大程度尊重醫審會的鑑定,頂多玩 03/30 01:33
→ Literature2:不過就是如此 03/30 01:33
→ Eventis:一些三段論的操作. 03/30 01:33
→ Literature2:你有了堅強的醫療背景當第一審 才能夠阻絕上訴率等 03/30 01:33
→ Eventis:而專業法官可以玩的東西更多,纏訟起來只會更兇猛. 03/30 01:34
→ Literature2:這也是實情啦 03/30 01:34
→ Eventis:阻絕上訴靠法官沒用,在這種案子訴訟標的過大,都會撐到定讞 03/30 01:35
→ Literature2:畢竟就是要這樣兇猛才好 03/30 01:35
→ Literature2:所謂交互詰問是法界最大的發明 03/30 01:35
→ Eventis:玩得越兇就是可以戰的點越多,案子開花的機率越大. 03/30 01:35
→ Literature2:東西就要狂開猛辯的 03/30 01:35
→ Literature2:到時候再爭點整理就好了 03/30 01:36
→ Literature2:畢竟與其亂上訴 不如把力氣花在這裡 03/30 01:36
→ Eventis:爭點整理有用,集中審理N年前就可以一天結束了. 03/30 01:36
→ Literature2:還是堅強的第一審的概念 03/30 01:36
→ Literature2:我只是說一各方向啦 03/30 01:37
→ Eventis:現況而言爭點整理還只是個理想而已,就工程來說,理想就意味 03/30 01:37
→ Literature2:這就要權衡限制跟大家堆堅強第一審的差異了 03/30 01:37
→ Eventis:著不可能,邱公公雖然很努力想推,不過那要聰明的法官+聰明 03/30 01:37
→ Literature2:看你要一次玩大的 03/30 01:38
→ Literature2:還是要絞肉機狂開上訴發回上訴發回再審 03/30 01:38
→ Eventis:又有靈魂的律師+聰明又理性平和的當事人......可能嗎Orz 03/30 01:38
→ Literature2:與其搞成那樣 我絕得必須還是要玩一次大的 03/30 01:38
→ Eventis:事實是當事人只會問:"怎麼樣我才會贏",律師會窮盡一切手段 03/30 01:39
→ Literature2:成本相較完七八次小的來的省多了 03/30 01:39
→ hagousla:一堆人判決書還沒看就開炮了~你說合理嗎? 03/30 01:39
→ Literature2:開大決 二審事後審 03/30 01:39
→ Eventis:糾纏到底,而法官窮於應付各種攻防,似是而非的論點0.0" 03/30 01:39
→ Literature2:一審沒玩完 二審說掰掰 03/30 01:40
→ Eventis:民事現在二審都已經是續審制不是覆審制啦,還是一樣的. 03/30 01:40
→ Literature2:你要窮盡就在一審窮吧 03/30 01:40
→ Literature2:二審改成法律審 問題就簡單多了 03/30 01:41
→ Literature2:連證據都不用調查 玩法就好了 03/30 01:41
→ Eventis:過得了立院+法袍聖戰士再說.........Orz 03/30 01:41
→ Literature2:不過這當然還是要回到剛剛說的堅強一審 03/30 01:42
→ Eventis:審級利益這個東西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全這麼玩很難衝得過. 03/30 01:42
→ Literature2:看來邱派門徒還待弩力阿 03/30 01:42
→ Eventis:這個一直是理想,別說制度面,這樣連法官調度都要變XD 03/30 01:43
→ Literature2:還好啦 司法院審判機關化調度都沒在怕的 03/30 01:43
→ Literature2:這各還只能算是小case 03/30 01:44
→ Eventis:不不不,是以後升遷的方式變成往下調.....(謎)..... 03/30 01:44
→ Literature2:這是民之所欲阿 XD 就像大家都想門診看主治 03/30 01:45
→ Eventis:不過換另一個方面講,司法院就算想這麼推,法院組織法還是躺 03/30 01:45
→ Literature2:要保障人民的權益以及落實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信賴 03/30 01:45
→ Eventis:著不動,J530都快十年了,現在看起來還不是個屁Orz 03/30 01:46
→ Literature2:好了太晚了不要再靠北下去了 不然明天就慘了 03/30 01:46
→ Literature2:本來530就是屁 03/30 01:46
→ Literature2:要來去睡了 03/30 01:47
→ Eventis:晚安XD 03/3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