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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的法律再這邊真的很不保障 受害者 跟 有心幫忙的人 歐洲的法律就相對的設立的很好 如果你開車撞到的人 歐洲的法律規定 你是必須要急救受害者的 如果你不急救的話 最高可以處 三年的有期刑期 唯二情況是 受害者無法施已急救 (例如被壓在車下等等) 或者 肇事者本身也受傷到無法急救他人 然後 "害怕"是不能用來脫罪的理由 你不能說 因為我"害怕"我的急救造成他死亡 所以不救.........這個理由不成立的 但是你施予急救 但是那個人還是死了 就無刑事責任 此外圍觀者 也同樣負有急救的任務 如果你旁觀卻不施予援手 一樣附有法律責任 唯二的例外同上 這些法律保護了受傷的人 跟 要幫助他人的權利.......... 台灣.........看到人受傷 還是保護自己好了.......... ※ 引述《chingGTW ( 扳手掛在脖子上)》之銘言: : 剛剛在老街 : 靠岸邊買點心的時候 : 突然看到河岸邊圍了超多路人 : 似乎有人落水 : 然後過了一陣子開始有警察開路 : 摩托車、救護車出現在老街 : 後來出動橡皮艇 : 最後我只看到白布蓋住那位落水的人士... : 不知道有沒有救...如果沒有...先在這邊說... : R.I.P. : 有人知道落水詳情嗎?... : (無心的話造成無謂的爭端跟解讀,造成大家閱讀不快,特此道歉並且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4.112.71.182
Overclass:是要趕快離開現場~不然又被莫須有的定罪 12/13 20:18
RedHouse:台灣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凌架於法律之上 12/13 20:19
MJdavid:那我「不會」急救呢?? 12/13 20:19
pusufu:那施予錯誤的急救 也是無刑事責任嗎 12/13 20:20
基本上 歐洲拿到駕照前 都強制要求要上急救課程 所以法律上他們已經認定 有駕照的人 基本上都會基礎的急救 當然 實務上很多人 可能學過後急救用上的機會幾乎很少 所以他們有加上了 你有急救 但是急救失敗 無刑事責任 (當然你是故意的當然例外) 你也不能因為"害怕"你的急救技術生疏 造成他死亡或受傷 不救 我以前也問過 那我急救錯了 怎麼辦 外國急救人員是跟我說 如果你急救錯誤 我到現場後 都還不能救回來 那基本上也沒什麼差別了........
misu2718:推樓上..性侵的最很輕..性騷擾..科科..坐久一點 12/13 20:20
chingGTW:囧 12/13 20:21
mimimaster:酒駕撞死人都只判六個月 台灣的法律是極不保障受害者! 12/13 20:22
misu2718:台灣是加害人天堂..被害人地獄.. 12/13 20:22
a2156700:我沒看到 12/13 20:22
※ 編輯: venti 來自: 84.112.71.182 (12/13 20:30)
sheng76314:好久不見的venti大 12/13 20:26
eddisontw:不會急救是你的問題吧 考駕照明明就有上急救課程 12/13 20:28
eddisontw:都沒人去聽課 之前傻傻自己一個人去上課 教練說我很認真 12/13 20:29
ro123eo:其實這條很可怕 如果為了施行不正確的急救 而錯失黃金時間 12/13 20:29
supervisorz: 砂石車司機 : 嘿嘿 我來急救你了 ^_______^ 12/13 20:30
pusufu:我相信滿街上多的是不會急救的人 不然就是早忘了怎麼急救 12/13 20:30
eddisontw:而且高中軍訓課 護理課也有上過阿 除非都翹課 12/13 20:31
atxp4869:原PO是八卦板傳奇人物 12/13 20:32
pusufu:所以不會被檢討好心急救卻無心出錯的過失囉 12/13 20:32
bag:推這種做法! 12/13 20:34
ro123eo:有上過不等於會急救 大家都不給波波醫了 給一個路人呢 12/13 20:35
s81250:急救錯誤 可以去討論是否可客觀歸咎的問題! 12/13 20:35
s81250:客觀不可歸咎~論以未遂再去看罰不罰未遂! 12/13 20:36
Arioch:太多法理 太少人性 12/13 20:44
licht:傳說中的「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12/13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