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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記得之前上軍訓課 : 教官說過 : 如果看到有人倒在路邊 : 沒有呼吸心跳就儘管去幫他CPR : 因為他已經算個死人了 : 救活算你的 : 死了也是本來就死的 : 而且你在救人 不是毀屍 : 沒救活也不會有法律責任 救活的話,如果他有骨折,你就等著被告傷害 標準的CPR,肋骨通常會斷個幾根,所以你救活就等著被告 沒救活的話,你是最後一個碰到屍體的人 請你準備去警察局做近6個小時的筆錄,且你是嫌疑人 : 那掉到水裡面的呢?? : 盡量丟可以漂浮的東西讓他抓 : 你丟東西讓他抓 : 他沒抓到也不能怪你 如果丟的東西丟到他的話,救起來你就等著吃一個傷害罪 : 車禍沒死倒在路邊呢?? : 可以幫忙打119 指揮交通 防止後面的車撞上去 那請你準備去做近六個小時的筆錄 : 如果不是你撞的 他沒死的話"千萬不要去碰他" : 注意喔!! 如果是你撞的 : 一定要打119且人不能離開現場 打119別用自己手機or家用電話 請去用公用電話打 不然去準備六個小時的筆錄 : 其實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 而且如果他們獲救了 會很感激你的 放屁,我有一個親友只是停車下來,幫忙做指揮交通 事後就被家屬告了,好像賠了2x萬 之前有人喝醉倒在我家門前,結果被車撞。家屬還很白目的以為是我們家撞的 我家人跟本就不知道這件事,就莫名其妙的去做了快六個小時的筆錄 真的不知道為何筆錄都要做這麼久耶 結論: welecome to Taiw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104.35
dale211212: welecome to Taiwan 12/13 20:59
s81250:救活的話我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去阻卻違法啊 12/13 20:59
oukacheng:噓會去救的人 12/13 21:00
lmfao:高彈市 12/13 21:00
pusufu:我之前作筆錄 大概2個多小時就結束了 12/13 21:00
sony0955: welecome to Taiwan ... 12/13 21:00
ccs9031030:J 就是 愛台灣 12/13 21:00
yoyodiy:台灣用錯顏色了 應該用黑色 12/13 21:00
IHD:這個好像比較實用 12/13 21:00
smaljohn:這根本是家屬敲詐攻略本 12/13 21:00
nurikosp:無因管理.... 12/13 21:01
p34133668:結論是直接做筆錄- -* 12/13 21:01
nurikosp:僅就故意和重大過失負責.....真的是這樣嗎? 12/13 21:02
icewood1:好人難當 12/13 21:02
ppit12345:上叫叫ABC時,救護人員都會叫我們"你是要看著它死還是壓 12/13 21:02
herman602:結論就是趕快逃離現場 什麼事情都不要做 不要說 不要講. 12/13 21:03
ppit12345:斷它兩三個肋骨"......(喝茶) 12/13 21:03
linesa:假裝不知道 沒看到+1...... 12/13 21:03
linesa:不然肯定被家屬凡到死 12/13 21:03
kiaia:一指神功打字當然慢 12/13 21:03
oukacheng:我不想看他被壓死 可是我沒有333萬 要怎麼辦 12/13 21:03
除非你有黨證,或是你爸爸是偉人 ※ 編輯: jiany 來自: 121.254.104.35 (12/13 21:04)
facecream:淦.... 12/13 21:04
B0038412:........ 12/13 21:05
valenci:亂救斷肋插怎麼辦? 12/13 21:05
oukacheng:賠3333萬 讓你選一個 12/13 21:06
priorart:阻卻違法也可以阻卻184嗎? 12/13 21:06
kaod:推這篇 12/13 21:06
s81250:他是告傷害罪~刑事責任! 民事的話要用無因管理 12/13 21:07
ahw12000:本日最中肯 12/13 21:07
mimimaster:你這樣想的話 你車禍也不會有人來幫的 同理心一點好嗎 12/13 21:07
valenci:台灣這些案例新聞都有呀^^ 12/13 21:08
liaox:之前討論過啦~不要雞婆~真要幫走遠點去打公共電話~不然... 12/13 21:08
cidcheng:不管用什麼理由可以避掉,光是救人還要被告跑法院就不爽 12/13 21:09
valenci:別人不跟你同理 12/13 21:09
aaax2:如我老爸是阿標 我一定救 12/13 21:09
cidcheng:案例太多太多了,在台灣就是不能多管閒事,會惹禍上身 12/13 21:09
oukacheng:還好八卦版男性居多 沒有遇到正義魔人 不然會被噓報 12/13 21:10
cidcheng:如果救個人的結果是落到法院去提抗辯 XD 那只好抱歉了 12/13 21:12
triop:我有一個親友..... 12/13 21:12
valenci:在你自己有親友被人救前 你就要付跑司法風險甚賠 12/13 21:12
ducking:同理心?光是要解釋自己無辜就夠你受的了,弄不好還要跑法 12/13 21:13
valenci:而且當你親友遇到時搞不好沒人敢救 多划不來 12/13 21:13
ducking:院,就算法官判你無罪、不用賠又如何?那些時間夠你熬的 12/13 21:14
paupig:我不是正義魔人 12/13 21:14
JT07:所以為了不想麻煩做筆錄,讓他死也沒關係 12/13 21:14
cidcheng:那就請正義魔人多救幾個吧,給你鼓鼓掌 12/13 21:15
paupig:請不要搶當超人 小心遇到雷克斯.............科科 12/13 21:15
jiany:沒錯 12/13 21:15
Janius:跟麻不麻煩沒關係,救人前至少先保護好自己吧 12/13 21:17
ilomr:選項選錯 -> 無盡的迴圈 -->6個小時的筆錄 12/13 21:17
Rinehot:This is Taiwan!!!! 12/13 21:17
FLYYUY:淡淡哀傷的解釋...但是法律就是這樣... 12/13 21:22
licht:靠北 好哀傷 就怪那些財迷心竅不分青紅皂白的家屬... 12/13 21:26
NothingLeft:6個小時的筆錄如果可以救活一條人命也不肯?你太自私 12/13 21:27
licht:樓上 那如果是六小時筆錄+333萬賠償 你救不救? 12/13 21:31
licht:人不是你殺的 火不是你放的 但家屬天天去你公司撒冥紙 12/13 21:31
licht:你願意為一條不相干的人命 付出這種代價?我先承認我不願意 12/13 21:32
GouGousentai:TIT 12/13 21:32
NothingLeft:鄉民一方向推崇那些勇於救人的英雄,一方向又宣傳不要 12/13 21:34
NothingLeft:救人免得惹火上身,這不是很矛盾嗎 12/13 21:34
licht:不矛盾,因為我是凡人不敢惹禍,所以更推崇願意冒險的神人 12/13 21:35
NothingLeft:如果出事的是你的家人,路人見死不救,你會怎麼想? 12/13 21:35
koboy:立場問題,也可以想想人不是你撞的卻要被告是什麼心情 12/13 21:37
licht:同我的第一條推文:就怪那些財迷心竅不分青紅皂白的家屬 12/13 21:38
licht:我不會怨恨這個社會變冷漠 因為這個情況合乎邏輯 12/13 21:38
newland:路人見死不救還能怎樣 就是以後我也不會救路人吧.. 12/13 21:38
licht:只是我會對願意伸手的人 加倍感恩 就這樣。 12/13 21:38
NothingLeft:我認同人皆自私,但一昧地擴大甚至宣傳就太超過了 12/13 21:39
tnav:樓上不要說了,趕快來幫我cpr再給我333萬,我感激你一輩子 12/13 21:40
NothingLeft:會被報出來就是因為這案例太誇張,但不是人人皆如此 12/13 21:41
NothingLeft:為了那些少數冷血,而讓社會皆冷漠,不是合理的反應 12/13 21:42
holydon:台灣就是這樣...才會讓社會那麼冷漠下去 12/13 21:42
holydon:特別是討不到錢後還會找黑道天天騷擾你 12/13 21:43
holydon:當初好心幫忙還要被當仇人... 科科 12/13 21:43
tnav:放心啦, 台北cpr成功率才3%, 想當英雄幾乎不可能, 作夢比較快 12/13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