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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目擊一場車禍.. 肇事者肇事逃逸 我騎機車問了傷者有無大礙後 很氣憤的在快車道上狂飆追人.. 大概追了1公里 我騎到駕駛座旁敲車窗示意 對方是個年輕人 便稱不知道撞到人 機車騎士是在駕駛座旁的位置被擦撞 最好是不知道 很剛好 那輛肇事的車主後面的車 也目擊到了 也一直在跟他的車子 我請對方幫忙留住他 自己騎車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鴿子開車載我到現場 並詢問傷者需要救護車與否 後來我跟鴿子到了肇事車輛被留置的地方 鴿子還要我搭對方的車子一起回派出所..(這鴿子想害我嗎= =?) 我說這樣不好吧! 我還是搭警車.. 這事情過後我也想說沒事.. 後來回學校 某天 我爸收到法院傳票 寫著公共危險罪.. 我爸要我回家解釋這是三小CASE.. 後來我爸說以後叫我別雞婆 有人這樣被家屬告的很多 後來想想 人沒死 我幹麻淌渾水.. 死了 過去 更惹人懷疑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 後來出庭 在休息室 對方跟當事人都和解了 也賠錢了 希望我出庭的時候 能夠說不是肇事逃逸 是想找位子停車在下車的.. 在看看肇事者老母親的眼匡泛紅 還有背後的一群黑衣人 冏rz.. 我跟法官解釋 肇事者是要開車到安全的地方停車 因為當地車流量大 所以才距離事發現場約1公里左右 法官採信了~~~XDDD 最幹的是..竟然沒給我證人出庭的車馬費... 很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97.137
j022015:你要不要跟19582核對一下劇情? 12/13 22:38
charles1975:鋪橋造路無屍骸.. 12/13 22:39
dot40431:原po寫的是幾年前?? 12/13 22:40
2年前.. ※ 編輯: gtr9915 來自: 114.33.97.137 (12/13 22:41)
paupig:過分XD 到底怎樣才會有車馬費XD 12/13 22:41
dtlove5566:肇事者老母親眼眶泛紅:黑衣孩子們 下手輕一點啊... 12/13 22:41
PinBlack:藝人有通告費 證人沒有車馬費 哭哭 12/13 22:41
LTKfans:車馬費1350 12/13 22:42
Katarn:我也當過證人。是從居住地到法院的距離去算。錢應該要有的 12/13 22:43
paupig:連1350都沒有 真可憐>"< 12/13 22:43
paupig:=..=沒車馬費可以拒絕作證嗎XD 12/13 22:44
Katarn:作證前的宣誓文字有夠文謅謅的 用好幾個單字去定義規範= = 12/13 22:45
booksale:可不可以領了錢才做證? 12/13 22:46
※ 編輯: gtr9915 來自: 114.33.97.137 (12/13 22:48)
four5:宣誓 : 我現在宣佈~大~會~開~始~~~~~~ 12/13 22:47
syhide:這算做偽證嗎? 12/13 22:50
extrajoker:在台灣 跟勢力對抗就是做偽證 12/13 22:53
Berjim:正義的背後 需要強大的魔鬼支撐 才能行使正義~ 12/13 22:53
sheepin:偽證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趕快刪文章吧 12/13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