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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ublicIssue 看板 #1LGkarL3 ] 作者: offish (offish)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情報] 尤美女立委FB 時間: Fri May 1 10:47:14 2015 立委尤美女以 彰化少輔院「曬豬肉」私刑鎮壓事件 對法務部長羅瑩雪的質詢 質詢影片連結 Facebook: http://on.fb.me/1bk5Zco        Youtube: https://youtu.be/OKq8ut8kuuQ?t=2m45s
主要應答內容在影片兩分四十五秒之後的部分。 沒看影片,應該會為私刑事件的違法與合理性比較在意, 看完影片,可能會為羅瑩雪說這種不要臉到極點的話更憤怒,法律界的江宜樺。 ---- 尤美女立委 16小時 · 編輯紀錄 · 今天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彰化少輔院「曬豬肉」私刑鎮壓事件,法務部及矯正 署的顢頇回應,令人難以接受。 這些孩子確實犯了錯,但難道就可以把人銬在曬衣桿上10幾個鐘頭像曬豬肉一樣嗎? 法務部長羅瑩雪竟然說: 「委員,那是晚上,所以不能說是『曬』……」 「說什麼曬豬肉這種情況,我覺得是媒體故意這樣寫得比較引人注意。」 「報告委員,大家好像覺得少年就是很溫順、很容易管理……  委員,(你)說得很容易:教化、感化、用愛心。  (我:沒有人說很容易,但也不能用酷刑吧!) 沒有!沒有酷刑!」 我非常憤怒。 要求人手舉高用手銬銬在150公分的曬衣桿上10幾個小時,無法離開、無法喝水、吃 飯,要上廁所就直接在當場便溺,這還不叫做酷刑?而且,據聞,這早不是第一次。 更憤怒的是, 身為法務部長,面對事件時,表現出來的態度竟是如此輕率、不當一回事? 說因為是晚上所以不是曬,那用「蔭乾」一詞,不也一樣糟? 羅部長還說:「媒體的報導與事實上有差距。」既然如此,請法務部告訴我們,事實 真相到底為何? 按照機關內規,監所事件發生,內部一定會有調查及檢討報告。但矯正署昨天下午告 訴我,這起暴動事件「沒有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今天羅部長備詢時卻又說「(去 年8月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他(彰少輔)就馬上通告給我們,但是他是以一般的事件 做報告...因為那件事情當時沒有失控,所以他們是以沒有失控來報告。」回答有沒 有人受懲處時,卻又語焉不詳、回答不出來。 我真好奇,法務部及矯正署看了報告覺得沒事、用長時間曬豬肉的方式處理也是沒問 題的,所以一直沒調查,直到最近被媒體爆出來才趕快把事情再拿出來嗎?直到委員 會結束,我也看不到部長手中念的那份調查報告。這跟一直看不到畫面的國防布有什 麼差別?這件事不能、也不會就這麼結束。 沒有人說這些人犯罪犯錯是對的,但國家給予的懲罰必須適度,更重要的是要讓這些 人回歸社會。我想。這是我們每一個人共同的責任。彰化少輔院長年以來不當管教的 傳聞,及我已在追查的諸多疑似監所管理不當事件(如:桃園少輔院買姓少年死亡案 件、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遭獄方以手銬、鐵鍊、安全帽等戒具綑綁於舍房外走道欄杆 監控,導致失去意識送醫急救無效案…)等,未來,我會持續努力追蹤。 ※相關報導: ●矯正署顢頇 彰化少輔院徹夜私刑鎮壓 銬手曬豬肉少年悲歌 http://ppt.cc/Bmfb ●《後來怎麼了》15歲少年的悲劇人生 http://ppt.cc/FOsS ●買泓凱少輔院猝死 家屬提國賠追真相 http://ppt.cc/StP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14.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0448437.A.543.html
yommy1108: law in shit 真的是法律人嗎 果然那一圈子的人思想就是 05/01 12:03
yommy1108: 喜歡鎮壓不聽話的人 05/01 12:03
lamda: 這件事太誇張了,一定要高調 05/01 12:56
lamda: 問一下,ivod上面的影片有辦法下載下來嗎? 05/01 13:02
offish: 好像還是沒辦法下載 05/01 13:09
lamda: 那它們這些影片是怎麼弄下來的?有特殊的方法? 05/01 13:15
lamda: 本來上次好像有一個軟體已經可以下載了,但沒多久又改板 05/01 13:16
lamda: 也許是為了要防止繼續被下載 05/01 13:17
offish: 立委辦公室可以要求立法院資訊處提供影片。 05/01 13:17
offish: 至於沃草或者公督盟他們怎樣取得影片,我就不知道了 05/01 13:18
※ 編輯: offish (1.171.114.75), 05/01/2015 13:32: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ffish (1.171.114.75), 05/01/2015 13:33:34
kairi5217: 媽的 螺縈血 CD中 樓下幫 05/01 13:34
shine32025: 要愛的教育 05/01 13:34
julia66: law in shit! 05/01 13:34
zxcvbbb: 這些人都什麼卡小 曬死都沒差吧 05/01 13:35
web946719: 羅瑩雪根本不像是學法律的 整個奇葩 05/01 13:35
Kmmmmmmmmmmt: 又是一個官 05/01 13:35
ROXANNA: 酸民:都是人渣嘛 沒虐死算客氣了 05/01 13:35
kaet: 白色恐怖的刑求才叫酷刑好嗎 拷手銬根本爽到爆 05/01 13:36
pigofwind: 老實說當少輔院的私刑已經超過監獄徒刑程度時,就已經 05/01 13:36
zxcvbbb: 誰叫你們要進去?浪費我們的那稅錢還不能管教喔 幹 05/01 13:36
Oalnenya: 這部長真的很有問題 05/01 13:36
pigofwind: 過當了吧..? 05/01 13:36
polong1: 要怎樣才能給law in shit 教訓啊? 05/01 13:37
t77133562003: 很意外嗎? 05/01 13:37
ROXANNA: 一定有人會說: 你會管你有愛心 通通領養回家啊 05/01 13:37
Ives20130: 羅瑩雪真的無恥 05/01 13:38
holyhelm: 無恥 05/01 13:38
omage: 可以酷刑,不能死刑~~law in shit 05/01 13:39
ekoj: 現代台灣居然有這種刑 真是大開眼界 哪時候恢復浸豬籠? 05/01 13:39
zoo1989z: 意外嗎 這部長就只出一張嘴 05/01 13:40
jetalpha: 高調 05/01 13:40
widec: law in SHIT 05/01 13:40
chiaye: Roll in Shit 還意外嗎? 05/01 13:41
Rocks5566: 是不算酷刑啦 但是銬在曬衣桿十幾個小時不能吃喝上廁 05/01 13:41
Rocks5566: 所又算什麼管教方式? 05/01 13:41
mrschiu: 法院認證非酷刑…以後訓導處記得每天用這招管教小孩… 05/01 13:41
widec: 把人當狗一樣鍊在室外叫OK的嗎 喔不 狗至少還可以動 05/01 13:42
srxteam0935: 先不論好壞 說這不是酷刑肯定100%是睜眼說瞎話 05/01 13:42
einard666: LAW IN SHIT 05/01 13:42
shou0823: 十幾個小時只能站著,不能吃喝上廁所 05/01 13:43
mrschiu: 家裡員工不乖也可以用用看…啾咪… 05/01 13:43
srxteam0935: 既然不是酷刑用同樣方式教育馬英九未來金孫也可以吧 05/01 13:44
jay88: 做錯事本來就該死 05/01 13:45
kipi91718: 馬英九優質朋友 05/01 13:45
ewqewq123123: 我感覺穿越惹,回到清明,老殘遊記民國版~ 05/01 13:45
grace500300: 那也可試試懲罰員工? 05/01 13:46
screwer5566: 這樣還不算酷刑?那鐵絲穿腳踝推到海裡應該也不算了 05/01 13:46
holymoon99: 這樣算矯正輔導嗎 被這樣搞出來 只會更心理變態巴... 05/01 13:47
kageo101: 不愧是42689.2,思想就是跟Law in shit同個層次 05/01 13:47
srxteam0935: 我本來也就支持引進鞭刑 但不可能瞎說鞭刑不是酷刑 05/01 13:49
srxteam0935: 這部長實在是……腦中只有政治,跟現實脫節了 05/01 13:50
mrschiu: 這是羞恥play一點也不酷…當然不是酷刑… 05/01 13:50
ewqewq123123: 台灣工程師的生活品質還不如挪威監獄受刑人勒 05/01 13:50
Lexussss: 05/01 13:53
sarada: 05/01 13:53
gogoegg: 這是酷刑 但對這些BAKA醬剛好而已 05/01 13:55
holyhelm: LIS有種一點說治亂世用重典 酷刑臭了嗎 還比較多人會挺 05/01 13:56
JerTsai: law in shit 真的是不意外 05/01 13:57
coolda: 這是我們的法務部長 唉~ 05/01 14:01
uujidggl: 不服管教但標準要清楚阿.不然洪仲丘死的時候憤怒算什麼 05/01 14:01
ihsun: 幫高調 05/01 14:03
greedypeople: ........ 05/01 14:05
thenorth: 高調 05/01 14:05
Schaf: 不打我也不知道要怎麼管了 05/01 14:06
lashadas: 原來部長堅持廢死是一片苦心 留著一條命來用酷刑的啊~ 05/01 14:10
xitian81: 本來是想推的 但一看羅顏色不對 05/01 14:12
agwolf11: 小孩這樣搞 大人不就更...... 05/01 14:13
Shakerzero: 看這些人說話真的會高血壓.. 05/01 14:15
eiriyuki: 羅沒資格當法務部部長 到底是在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05/01 14:17
yankeehater: 高調 05/01 14:17
destiny27158: 活該死好 05/01 14:22
sggs: 法律界江宜樺,這樣會被告嗎 XDDD 05/01 14:24
Bigheadyao: 誇張 05/01 14:25
Hambowbow: 叫立委去管看看鬧房的少年犯 大家乖哦 不要拆了 05/01 14:27
Xenosaga: 能夠被恐龍法官判進去少輔院應該不是簡單貨色 05/01 14:32
Xenosaga: 少年性侵 吸毒 幫派 槍械 重傷害 殺人 不知道是哪種 05/01 14:33
peterhuo: 垃圾啊 05/01 14:38
jeneaqa1: ... 05/01 14:38
folkblues: law in shit,不意外 05/01 14:38
luke123: LIS 05/01 14:39
lovelibear: law in SHIT 05/01 14:39
Khadgar: 這個賤女人根本沒資格當人 05/01 14:39
demitri: 只會有反效果吧... 05/01 14:44
hjk56789: 馬式幽默 05/01 14:49
birdy590: 以為在演力王喔 05/01 14:52
abcdeffg: 對一個把法律當屎的貨,講這些沒用啦 05/01 14:55
icl30906: 幹你娘 垃圾法務部 05/01 14:59
colaer: 這麼不容易教化還不趕快對那些死刑犯執行死刑 05/01 15:06
polong1: 臺灣多出幾個鄭捷出來殺人都不意外 05/01 15:07
getfull: 又一人渣狗官發言zz 05/01 15:21
YHWuFY: 高調 05/01 15:23
dddc: 賽你老師 05/01 15:28
sangoking: 雖然哥很不爽羅瑩雪 但依哥在彰少輔裡上課的經驗 05/01 15:41
sangoking: 裡面這些受刑人很多根本不像學生 05/01 15:42
sangoking: 出去又犯案的比例不低 真的不是一般教化可以導正的 05/01 15:45
sangoking: 在裡面比當不願役還苦 當兵至少還能放假 05/01 15:46
sangoking: 而且裡面跟監獄一樣 大隻的會欺負小隻的 非常社會化 05/01 15:48
sangoking: 雖未成年 打砲的經驗完勝八卦肥宅 05/01 15:49
sangoking: 以前有個嗆警察被過肩摔上報的檳榔西施據說也是那裡面 05/01 15:53
sangoking: 出去的 後來還拍寫真集紅了一陣子 05/01 15:55
yuyun0724: 羅瑩雪這婊子喔 馬英九的狗 垃圾一枚 05/01 15:57
hogu134: 欸幹 這個人真的是妖魔鬼怪欸 05/01 15:59
rockyegg: 我覺得 剛好而已啦 我就不相信鄉民看到巴嘎囧被整不會爽 05/01 16:02
LucAngel: law in shit不意外啊 05/01 16:09
saint01: ........ 05/01 16:12
green001: 酷刑就酷刑,真的管不動有時真的是情非得已,但硬要否認 05/01 16:15
green001: 那羅瑩雪妳要不要晚上銬在曬衣架上一整晚再來說不是酷刑 05/01 16:16
qmaper: 剛剛好啦 越重越好 犯罪就付出代價吧 05/01 16:17
swgun: 我可以預見鄉民最愛的八嘎囧 以後進少輔也不能管教囉 05/01 16:19
SuperUp: 這樣是能學到什麼? 05/01 16:21
swgun: 我等尤美女當法務部長很久了 加油! 05/01 16:22
ukyoGoGo: 高調 05/01 16:29
rayonwu: 高調 05/01 16:37
kevin6677: 人如其名視法律如 05/01 17:04
plumbers007: 低調 05/01 17:27
lamda: 打破車窗偷東西進去就藥把你弄死是吧!那改天闖紅燈也可以 05/01 17:33
lamda: 直接槍斃囉! 05/01 17:34
kezneuiqn: 這就是人民不信任法治的因素之一 05/01 17:40
kiler520: so?不錯啊 之後監獄可以考慮納入刑法 05/01 17:40
cuteclare: WTF 05/01 17:41
moonchaser: LAW IN SHIT 05/01 17:56
pamu: law in shit 不意外 05/01 17:57
saint01: 高調 05/01 18:07
HNO3: 不愧是 Law In Shit 05/01 18:31
apm50: 這些感化的少年一定是犯了很多過錯才被裁定感化,基本上就 05/01 18:33
apm50: 是聽不懂人話的那種人,曬豬肉剛好而已,部長加油 05/01 18:33
smpian: 這太誇張了,要死人才覺醒嗎? 05/01 19:52
xul327: 這種法務部長 05/01 20:03
zxcvf: 扯 05/01 20:16
livil80101: 嗯.... 05/01 22:02
nashill13: 都是垃圾,沒差 05/01 23:10
RozenMaidenI: 這些少年聽不聽的懂人話跟矯正署施加法律所沒有規定 05/01 23:27
RozenMaidenI: 的裁罰相比 一個是個人犯罪 一個是政府機關犯法 05/01 23:28
pinex: 高調 05/01 23:29
silentence: 難怪監獄會暴動 05/01 23:43
adon0313: 這女人有病 05/02 00:31
zxvbnm: 人權勒? 05/02 00:47
airjaguar: Law In Shit! 05/02 01:47
guepard: 總之先河蟹 05/02 02:21
m850537: Low in shit 05/02 02:31
m850537: Law in shit 05/02 02:31
PolyPa: 應該用鞭刑才對~~ 05/02 05:35
twwuj902: law in shit 05/02 16:52
aurior: law in shit 05/03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