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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PO一下今天的一則新聞 日本實施陪審制度 戰後最大司法改革 2009-05-2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 nt/0,4521,5040700+132009052100861,00.html  日本今天開始實施陪審制度,展開戰後最大的司法改革,重大刑事案 件的初審將由6名民間人士擔任陪審員,和3名法官經由過半數的意見決定被 告的有罪或無罪以及量刑的輕重。  日本在1923年成立陪審法,1928年在九州的大分地方法院開始全國首 次陪審制度,由12名民眾參與審判,這項制度於1943年中止。今天的實施是 日本66年來的首度。  陪審團只能參與地方法院的審判,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仍然只由法官 來審判案件。初審的判決若被駁回,由將新的陪審員來重新決定審判結果。 包括1名法官在內,9名負責審判的成員之中須過半數贊成才可決定有罪。  日本國會於2004年5月21日通過成立陪審法,經過滿5年的準備期而於 今天開始實施,將在全國50個地方法院和規模較大的10個支部總共60處展開 陪審制度,可望7月下旬起在地方法院正式開始這種新的審判制度。  日本最高法院於去年底經由抽籤選出約29萬5000名選民,分別發函通 知他們是今年度陪審員的候補人選。根據規定,70歲以上的高齡者、學生和 重病病患等在接獲通知後可以退出。此外,不適合擔任陪審員的還包括國會 議員、法律界人士、警察、自衛隊員和地方政府首長等。  每個案件的審判將在審判的6週前選出50名至100名的陪審員候補者, 若由於家裡的重大問題而有意退出者,可向法官說明理由,取得同意後,再 由可出庭者之中抽籤選出6名擔任陪審員。只有家裡出現包括必須照顧老人小 孩或父母死亡等重要問題,才可在針對確定案件接獲陪審通知後退出。  陪審員在參與審判期間每日可得到1萬日圓(約新台幣3460元)以內的 津貼,作為影響上班等的補償。陪審員具有終生守秘的義務,若洩露審理內 容,將被處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萬日圓(新台幣17萬3000元)以下的罰 金,若接到出庭陪審通知而不理會也會被處分。  日本引進陪審制度是希望讓審判能夠反映民意,有助於司法制度整體 的改革,但國內反對的聲浪頗強,面對需要改善的問題很多,選民參加陪審 的意願也不高,陪審制度實施後的動向受到關注。  日本陪審法規定,開始實施3年後將重新檢討,今後可望經由實際運作 出現的問題點而繼續討論這項制度的改善問題。9805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0
Sipaloy5566:將軍...我一定判你有罪... 05/21 22:20
whalekame:成步堂的理想實現了! 05/21 22:21
jarry1007: =3= 把責任分給陪審團去扛 05/21 22:22
alove973:大人.... 05/21 22:22
StaratS:雖然電影中看起來很有趣,但陪審團制其實也會有許多問題.. 05/21 22:23
ssej:我只是跟鄉民來看熱鬧的... 05/21 22:23
ggguesttt:好奇詢問各位:鯰龍若在陪審團制度下可能被判多重的刑呢? 05/21 22:23
KINGTIGERX:大多數人喜歡躲起來罵 要去幫忙辦就縮了 05/2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