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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duionomo (貌似開朗的孤獨感)》之銘言: : 今天之前,本魯是個按時納稅、誠懇奮鬥、兢兢業業經營事業的魯蛇 : 除了學運期間經營深夜食堂、反反國民黨之外。 : 忙進忙出很少能在台灣陪家人的失敗魯蛇 : 最大的違規就是飆車到百五被拍、之外從來沒有前科的好良魯 : 結果今天辦公室通知說警察找,回電中正一分局。 : 本魯回電中正一說,ㄟㄟ,本魯很衰的得了個重病在醫院治療,請問有何貴幹? : 員警很緊張地說,先生你被通緝了? : 啥? : 你被通緝了,罪名是妨礙電腦使用! 你今天能到案說明嗎? : 啥?啥?啥? : 於是本魯就先去醫院拿了病理報告以及藥物,然後就開車到中正一的派出所去找 : 員警。 : 員警很高興的說,來來這件事情趕快辦,然後我們來做筆錄。 : 到這時候還蠻爽的、一頭霧水之外想說這裡說明說明就算了吧 : 然後員警說,我們還再去偵查隊一下。好吧去就去反正你們開車載我去 : 一進去雖然看到幾個老警察很親切地在泡茶喇迪賽 : 本魯隨和大叔,也就跟著高興地喇低賽了 : 茶過二巡,老警察說,來按個指紋拍個照吧! : 到了這裡本魯就覺得有點怪怪的了,ㄟ阿筆錄做完了還不放我走是怎樣?還要拍電影 : 裡面那種條條照片嗎? : 好吧拍就拍,反正人生甚麼事情沒經驗過,這種經驗也不錯 : 到目前為止,本魯還不知道誰告了我妨礙了甚麼電腦。 : 還學著條子先生講行話說,阿挖喜通ㄟ啦(就是我是通緝犯的意思) : 然後老條先生忽然說,好走吧。我們來去板橋地檢署開個簡易庭就結束了,你這案子 : 很簡單。 : 一路上本魯還跟著喇迪賽罵馬英九(沒想到還有警察會罵馬英九真好笑) : 車子到了板橋地檢署啊? : 甚麼~~~怎麼到了一個類似牢房的地方?裡面還有關人? : 然後那堆條子通通不見了,來了幾個獄條,給我搜身一下把包包收走就把本魯關進去 : 關進去了 : 關進去了 : X!到目前為止本魯完全不知道到底犯了甚麼錯造了甚麼孽,要被關在裡面有蹲式馬 : 桶的牢房裡。而且牢裡面的獄友每個看起來都很多心事。 : 講一個難聽一點的,本魯今年個人所得稅也繳了三十幾萬,結果到目前不明不白 : 到底為什麼被關在這種十惡不赦的地方 : 忽然想到愛我的阿姆可愛的女兒看到我這狀應該會痛哭流涕 : 痛罵家門不幸 : 可是阿木阿~~~~~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被關在這裡啊 : 等了快兩個小時,其中經歷了三個獄友跑去拉尿,(說實話我超怕當時有人拉屎或者 : 我自己想拉屎的)看來看去沒有衛生紙啊啊啊 : 眼看吃藥時間到了,這藥不吃,感染一開本魯會掛的。 : 本魯問一下獄條,請問可不可以吃藥? : "規定不行就是不行,等一下自己問檢察官可不可以吃藥" : 好吧!掛在裡面再來申請國賠好了 : 獄中度秒如年,因為不能用簡訊不能用手機不能看書重點是,本魯根本不知道要被抓來 : 要怎麼通知家人啊!!!! : 正在想這想那的時候,一個獄條跑來叫我名字: 魯阿魯! : 本魯差一點像當兵那樣答有,沒想到這位獄條竟然給我上銬了 : 上銬了 : 上銬了 : 上銬了! : 好吧這對本魯也是新奇的經驗,本魯跟女友玩也只玩過繩縛沒有玩過手銬 : 甚至還把手高舉過頭體會一下阿扁的感覺 : 感覺....蠻怪的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把本魯這個畫面拿去當書的封面 : 本魯的第一次就這樣粗魯的被奪走了~~~ : 然後本魯還是不知道犯了甚麼錯,為什麼要被抓來關、還要被上銬!我靠! : 然後過了不知道多久,多少獄友來來進去,本魯終於開庭了,就像晃馬洲之歌裡面的場 : 這時候才知道本魯被一個玩遊戲的人告 : 那個人告本魯的IP偷進他的帳號 : 奪走他的寶物 : 挖咧!這個遊戲本魯聽都沒聽過,而且本魯是魯中之魯,從來不玩網路遊戲的。 : "那這個IP是你的吧"檢察官的聲音有如天上的小玉 : "我~~~我不知道,我是有跟中華電信租一個固定IP,用來在國外VPN用" : "VPN是甚麼?"小玉又問 : "Virtual Private Network,是用來在國外連入公司系統用的" : "喔~那你願意與對方調解嗎?" : "我完全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不知如何調解?" : 小玉轉頭跟旁邊的書記官交頭接耳一下,然後說好吧!這樣限制住居 : 限制住居 : 限制住居 : 這個不是魏應充那種人才會被判限制住居? 本魯被告了一個沒做過沒想過的事情 : 然後台灣的法律本魯完糧納稅的政府立馬把本魯變成通緝犯? : "請問檢察官,為什麼我會變成通緝犯?" : "因為通知你開庭都沒有到啊" : "可是我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啊?" : "因為你的信箱都沒收信啊!" : "那電話可以找到我啊!" : "開庭通知還是以紙本為主啊" : "我一個人住又常出國,我真的沒有辦法收到通知。" : "那你最近不會出國吧?"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太常出國工作,要常待在家裡收信。不然變成通緝犯了你都不知 : 這就是本魯悲慘的一天~~~~ : 以上故事皆屬實在,絕非作夢。本魯可找找不自殺說明啊啊啊~~~~ : PS:本文原意並非要討拍,也並沒有強調本魯沒有錯處。主要是希望從本魯不幸的一天 : 中,可以找出讓大家可以避免這種不幸的方法,並且不要再有人無緣無故被上銬 : 被關進去、被當通緝犯處理了。 想到當年,我認識的某甲,身分證字號被盜用註冊雅虎帳號,並且開了本性愛相簿, 裡面很多露鳥露懶覺的照片。 警察發現這本相簿,通知衰小的某甲到臺北峨眉街刑事警察局作筆錄,雖然某甲不斷強調 那副懶覺真的不是他的,但警察堅持要到案說明,我們就這麼去了。 後來盜用者有被查出來, 但某甲選擇不提告。 約莫十年過去,進入fb 時代的某天, 心血來潮的某甲,找到了露懶覺仁兄的fb, 默默瀏覽了他這幾年的生活,感嘆的跟我說, 『原來他長這樣,看起來就是個平常人,想到他當年居然害我跑刑事局,真是太有趣的回 憶了』 如果當時不去作筆錄,會和原po 一樣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41.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690577.A.208.html
a47135: 會變甲甲 07/01 02:57
盜用的是,怕模糊焦點沒寫 ※ 編輯: npustccw (1.170.41.161), 07/01/2015 02:59:57
aynmeow: ヽ( ・∀・)ノ我也常用免洗身分字號ㄝ...07/01 03:04
Ulster: 樓上,亂用會有罪喔07/01 03:10
對啊,害到人,以後別這樣。 ※ 編輯: npustccw (1.170.41.161), 07/01/2015 03:12:20
LJer: 原po真是善良人 07/01 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