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5566 (忠肯的五六)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爆卦]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吃案囉~
時間Wed Feb 25 08:14:45 2015
※ 引述《victor3099 (victor3099)》之銘言:
: ※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 你口口聲聲說檢察長沒有洩密,
: : 還說是記者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 我是說都有可能
: 在這麼多可能性面前
: 你如何特定一定是檢察長???
: : 如果真的記者有辦法在聲押庭裝竊聽器,
: 裝個竊聽器就完蛋啦???
: 你肯定沒去過法庭看過
: 至少
: 我可以跟你保證開庭前不會有人拿探測器去看有沒有人裝竊聽器
: : 那臺灣司法就真的完蛋了!
: : 我認為臺灣司法爛雖爛,
: : 不至於腐敗到讓人裝竊聽器在法庭。
: 為何被人裝竊聽器就是腐敗阿????
: 你腦海中被裝竊聽器都是經過當事人同意的嗎???
: 而且這只是我提出的可能性"之一"
: 你懂"之一"和"可能性"的意思嗎?
: : 就算真的有竊聽器,
: : 也不可能知道這麼多簡訊跟LINE內容,
: 記者門道有多少我是不知道啦
: 就算他們能從電信業者那邊拿到一些資料
: 我也不意外
: : 畢竟法官不會當庭念出這麼多簡訊的內容,
: : 一定是直接列印成書面再拿給被告或是證人看,
: : 是故即便法院被裝竊聽器,
: : 記者也絕對不可能知道簡訊內容。
: : 小妹我還想請教你,
: 不用特別說自己是小妹
: 我可沒有肥宅那種莫名的憐香惜玉心態
: : 柯辦的彭盛韶說自己很累,不接受夜間偵訊,
: : 而拒絕出庭應訊。
: : 這件事情,一定只有打電話給柯辦彭盛韶的書記官,
: : 還有承辦檢察官,以及襄閱主任,
: : 跟檢察長這四個人知道,
: : 為何記者會知道?
: 請問這跟偵查內容有任何關係嗎???
: 這個我看不出有任何不能告訴別人的理由
: 而且
: 原定的偵訊時間取消了
: 記者肯定會到處打聽理由
: 當事人不可能自己告訴記者嗎?
: 很意外???
: : 你不要跟我說現在連承辦股書記官的公務電話也被竊聽了?
: : 那你現在亂懷疑張姓記者竊聽,是否也違反無罪推定呢?
: 我是說可能
: 我也沒有說記者必然犯罪
: 而且我也沒有去檢察機關提告記者喔
你好無聊
你一直說"無罪推定"
這四個字是不是只適用於北檢檢察長楊治宇
如果輪到我們這些魯蛇 馬上就變成"有罪推定"了???
看看人家江國慶 只不過去廁所擤個鼻涕就被判死刑了
為什麼檢察官跟法官通通都是有罪推定???
你那時候怎麼不跳出來告訴那些狗官說要"無罪推定"?
你就好棒棒~~~
整件案子的程序跟偵查 瑕疵百出 你看不出來嗎?
第一 學姊會跑去士林地檢告北檢洩密 就是不想要北檢球員兼裁判
結果士林地檢跟北檢不愧是好麻吉 又把案子轉回北檢讓他們球員兼裁判 科科
第二 一般行政簽結的案子 二週就結案了
又看本案的簽結理由 根本不需要調查到三個月
而且學姊過年前去北檢查案號 北檢訴訟輔導科表示查無此案
之後學姊跑去政風處詢問 政風處也表示查無此案 並且要學姊再檢舉一次
那是過年前一二天的事情 過年期間北檢休息 只有值班的檢察官跟法官在
政風處一定也是休息不能辦公 剛好昨天過完年第一天上班
北檢馬上用
"最速件"寄此案的行政簽結公文到學姊的e-mail信箱
這會不會太巧了???
為什麼學姊跑去北檢政風處抗議之後
原本查無此案的案子 突然又重見光明了?
是不是因為學姊告訴北檢要訴諸媒體
所以北檢才會馬上用
"最速件"將行政簽結的公文寄給學姊?
種種巧合 令本魯不寒而慄!
第三 本案的被告乃是北檢檢察長以及北檢內部的某些人士 為何北檢不用自行迴避?
你文章下面也有鄉民在問 如果今天北檢檢察長楊治宇跑去殺人放火
是不是也可以自己行政簽結自己的案子?????????
那北檢檢察長不就像馬力歐吃了無敵星星 有免死金牌在身 天下無敵了?
最後本魯套一句范逸臣在海角七號的台詞 再加以改編.....
我操 我操你媽的北檢!!!!!!!!!
有種告我侮辱公署啊?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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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2008北京奧運的時候
周杰倫在接受鄰國的記者訪問的時候 公開表示"奧運是在自己的國家舉行的~~"
http://big5.cri.cn/gate/big5/gb.cri.cn/20864/2007/12/12/3205@1875270.htm
周杰倫是外國人無誤
http://imgur.com/VG7PN2z 周杰倫的婚姻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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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823294.A.A24.html
推 cloud7515: 為什麼這沒有新聞啊 02/25 08:18
推 akira78724: 推 02/25 08:21
推 freefrog: 台灣司法檢方問題遠大於院方 02/25 08:23
推 lamda: 立場對了就無罪推定,立場不對就往死裡打 02/25 08:24
→ coolda: 檢方=行政 中國黨黨然可以上下其手 02/25 08:24
→ lamda: 法律人都這樣搞還奇怪嗎,不要怪我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02/25 08:25
→ lamda: 而是好人不斷的沉默,等於是變相成為壞人囂張的幫兇 02/25 08:25
→ tinmar: 檢調洩漏案情給媒體 本就是常態 要告告不完 02/25 08:28
推 jorden: 北檢真的很有問題 大案子(KMT)都壓著阿 一堆9.2把持 02/25 08:28
推 markweng: 推 02/25 08:30
→ tinmar: 很難講這是好是壞 壞是洩密 好是讓內幕被公開 02/25 08:30
→ tinmar: 民主國家就是需靠這樣的檢調與媒體間的合作 02/25 08:31
※ 編輯: paul5566 (211.75.166.205), 02/25/2015 08:32:15
→ tinmar: 壹週刊一堆驚人內幕就是靠檢調洩漏的 02/25 08:32
推 tigotigo: 何不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檢舉? 02/25 08:34
推 stewartqq: 記者根本不敢抄!新聞自由?狗屎啦! 02/25 08:35
→ tinmar: 壹週刊今天洩台北市府密件 鄉民很爽 02/25 08:36
→ tinmar: 但既是密件 為何能洩? 但鄉民又不在乎了 02/25 08:36
→ tinmar: 鄉民不會去告台北市府洩密 因柯市府是自己人 02/25 08:37
→ tinmar: 若認為是機密 就都不該洩 02/25 08:38
→ tinmar: 但會洩 不就是基於公共利益嗎 02/25 08:38
→ tinmar: 只是礙於法律 只好透過媒體洩 02/25 08:39
推 mjonask: 猛 02/25 08:40
→ tinmar: 媒體有消息來源保護權 所以深喉嚨不怕曝光 02/25 08:40
推 frogha1: 02/25 09:11
推 pkyosx: 推 02/25 10:01
推 onthesea: 法律人=垃圾 02/25 10:05
推 loki1789: 02/25 10:28
推 neon7134: 檢察一體 行政一體 故得證 檢察=行政 02/25 11:01
推 bhgkai: 02/25 14:16
推 killeryuan: 推 02/26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