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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ngjeou (英九)》之銘言: : ※ 引述《paul5566 (忠肯的五六)》之銘言: : : 這是我學姊去士林地檢署告北檢檢察長楊治宇洩密的案子 : : 起因是因為去年11/23這篇報導 : : http://107.170.52.154/thread-5206573-1-1.html : : 內容是關於有關於柯文哲辦公室涉嫌自導自演竊聽案的新聞 : : 因為我學姊是學法律的 知道地檢署對於偵查中的案子不能公開 : : 更惶論公開給特定媒體報導之後加油添醋 企圖影響選情 : : 所以我學姊跑去士林地檢署對北檢檢察長楊治宇提告 認為楊姓檢察長瀆職 : : 涉嫌放縱手下的檢察官或是書記官等人 洩露偵查中的案子給聯合報記者張宏業 : : 結果莫名其妙 士林地檢署說 北檢不是她們的轄區 把案子轉到北檢調查 : : 當時我們這群魯蛇心想 天底下怎麼會有人球員兼裁判??? : : 果不其然 從去年十一月底告北檢檢察長楊治宇的案子到現在都三個月了 : : 學姊都沒有收到北檢通知說要去作證 畢竟學姊是檢舉人 理應傳她出庭作證 : : 我們這群魯蛇心想 該不會是吃案了吧??? : : 過年前 學姊帶身分證去北檢的訴訟輔導科查案號 : : 北檢表示:查無此案 : : 學姊很生氣 說要告訴記者 北檢政風處表示"不然你再檢舉一次 我們會再處理" : : 學姊很憤怒 痛罵北檢政風處!!! : : 然後今天過完年 學姊的email信箱收到一封文件 : : 內容是北檢已經簽結此案 直接把案子行政簽結 根本沒有傳學姊作證 直接吃案吃掉了 : : 有圖有真相 : :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就是被告 還自己簽結自己的案子 這叫人民怎麼相信司法? : : http://i.imgur.com/tnksDRU.png : : 內容根本自相矛盾 自打嘴巴 : : 明明聯合報記者張宏業11/23就在聯合報公佈所有的簡訊跟Line對話內容 : : 而且當天聲押庭 記者也不可能進去採訪 為何連聲押庭法官說什麼話 : : 這位張大記者都知道? : : 11/25柯文哲辦公室才召開記者會公佈所有的簡訊跟Line對話 : : 為何聯合報的張大記者宏業先生 可以未卜先知 知道所有的簡訊跟Line對話內容呢? : : 然後北檢吃案吃的樣子真醜 : : 隨隨便便就行政簽結 檢舉人也不傳去問話 : : 靠腰 明明就違反司法中立了 自己人查自己人 查你懶叫啦!!! : : 太陽花學運起訴一百多個人(以學生居多 幾乎都是一般"民眾") : : 紅衫軍起訴16個政治人物 沒有一個"民眾"被起訴 : : 反差真大........ : 說些鄉民不愛聽的 : 1.司法是中立的,但檢察系統本就不中立 : 檢察官權力來自檢察長,辦案應聽檢察長指揮 : 檢察長權力來自檢察總長,應聽總長指揮 : 檢察總長由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 翻譯:所有檢察官等於檢察總長分身,檢察總長由總統任命之 : 制度上,他媽的就是會有不中立的可能性 小妹我是認為行政簽結真的太卑鄙了, 因為不起訴的話,至少還可以向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若是官官相護駁回, 還可以委任律師聲請交付審判, 請法院的合議庭法官裁定受理或是駁回, 至少還有救濟的機會, 行政簽結就真的無解啦! 而且本案, 北檢檢察長本身就是被告, 怎麼會自己簽結自己的案子, 這不是貽笑大方嗎? 這是啥鳥司法呀!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asus ASUS_T0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18.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797308.A.A1B.html
jogoya: 沒辦法~因為終生俸阿 02/25 01:17
akiehls: 補充一下,告發人本來就沒有再議的權利喔! 02/25 01:18
sluttervagen: 不對吧?社會國家法益的案子都不能再議阿 02/25 01:30
sluttervagen: 所以就算是偵字案也沒用 02/25 01:30
happy138: 謝謝補充,我只是進修部法律系混畢業的, 02/25 01:36
happy138: 刑訴真的不強 剛好60分及格。 02/25 01:37
sluttervagen: 慢慢念就會了,加油 02/25 01:41
Rhodenbarr: sluttervagen你說得不完全對 請看職權再議部分 02/25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