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z (わが一流の兵法)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好奇] 有沒有台灣腦殘法官的八卦
時間Fri Jun 29 23:29:42 2007
前陣子有個新聞
販售盜版光碟 男子遭判罰七億四千萬
承審本案的陳清怡法官說,林榮鵬架設網站販售盜版軟體,
開放所有網友都可購買,而網友購買後,或可自己使用、
或可自行再盜版散發給其他第三人,盜版軟體可能因此廣為非法流傳,
數量之多根本無法追蹤計算,侵害智慧財產的情節重大。
陳清怡認為,林榮鵬盜版軟體期間沒此販賣盜版軟體為生。
雖然林榮鵬顯然無力負擔鉅額賠償,但陳清怡法官強調,
希望此一判決能讓林榮鵬受懲外,更希望能恫嚇其他不肖的盜版業者,
徹底遏止盜版電腦軟體、音樂、電影等侵害智慧財產的惡行。
著作權法規定侵害著作權者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無法證明損害金額,可以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
索賠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損害賠償,若情節重大,
損害賠償金額最高可請求五百萬元。
服刑兩年 再開始賠償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主席宋紅媞表示,法官以最高金額作成判決,
帶有懲罰意味,一般來說,這類電腦輔助設計軟體,市價並未達五百萬元。
陳清怡法官說,未來林榮鵬必須先承擔刑事責任入獄服刑兩年,
出獄後開始民事賠償,屆時原告微軟等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要求林榮鵬按月交付薪水來清償。
我真的很懷疑,判這種刑的法官在想什麼
7億4000萬有哪一個普通人賠的出來,這個法官這樣判下去
他一輩子就得背這個債務背不完
就算想要回頭,作個正常人能有改過的機會嗎??
如果他要被按月交付薪水清償,清償那賠不完罰金,
他一輩子應該都會活在社會陰暗的角落了..
販賣盜版軟體是錯的事,但有必要罰的這麼重嗎
台開案也僅罰了三千多萬,更何況那些人長袖善舞,他們賠得起
讓一個賣盜版的背負了七億多罰金,讓他一輩子還不完,有需要罰到這種地步嗎?
更何況種種的侵權行為,相信大家都很清楚p2p危害應該更大於販賣盜版者身上
對這種犯罪者有需要重罰到如此嗎?
雖然我對刑事政策學,還有罪數論並無深入研究
但以上是我基本判斷感想,如果有錯還請指教..
※ 引述《whocantellme (無語問蒼天)》之銘言:
: ※ 引述《mirandaliu (想睡覺)》之銘言:
: : 以前上課的時候,曾聽老師說過法院開庭的情形
: : 他說台灣的法官很兇,只是對被告兇嗎?
: : 錯,對被害人也很兇,問問題常常很不客氣。
: : 他說曾經有一個法官罵被告罵的超兇,
: : 罵到隔壁庭的被告被嚇到直接就認罪了~
: 曾聽某位司法官八期前輩提起 (輩分蠻高的)
: 他說他看過法官 很兇的 但是這種法官一開始都會判很輕
: 然後 慈眉善目那種 還會好言相勸的 往往是最狠得
: 這是他的經驗................XD
: 其實 很多司法官 剛考上時幾乎都是抱著要維護社會正義
: 可是過多的案件且繁雜的審判程序 將這些司法官當初的心
: 都給磨滅了 很多司法官受不了這些案件壓力 導致審判的品質出了很大的問題
: 唉~每天喊著要改革 卻忽視最重要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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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84.152
→ liberating:這件還可不可以上訴? 06/29 23:30
推 Mailaddress:超過一百萬的都可以吧?? 06/29 23:30
推 aegis144:七億四千萬真的很扯... 06/29 23:31
推 shenghao:一審嗎? 隨便看看就好不用認真 06/29 23:35
→ snape0125:殺雞儆猴 06/29 23:35
推 fencier:是他自己不爭執賠償金 民事只要被告不爭執就要照原告的 06/29 23:38
→ fencier:請求判 06/29 23:39
推 ctbird:他有沒有出席辯論庭阿?沒有的話是自己不懂爭取權益 06/29 23:41
推 zinner:每個被保釋的小偷都是再去偷錢來還保釋金的 法官英明 06/29 23:41
推 dgas:那生命無價 人死了不都賠不完了 06/29 23:48
→ valenci:美國來的法官?XD............ 06/29 23:52
推 reallurker:宣告破產 跟阿B一樣 五年後就又是一條好漢 06/30 00:19
推 ISP:七億四千萬,光上訴費用不知道要多少.... 06/30 00:35
→ ikeno: 因為和台開也有點類似 不會依據原本該判的 只想說要判個警 06/30 00:58
→ ikeno:示作用..大概把自己當成神或者總統級人物吧 偉哉~ 06/30 00:59
推 mfluder:公布這個法官的名字吧 06/30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