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x (漂泊の浪人教師)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好奇] 有沒有台灣腦殘法官的八卦
時間Sat Jun 30 10:26:20 2007
說到羈押 容我簡單的為大家介紹一下
依現行法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主要有三個法條在規範
一 刑訴101 原則性羈押
主要有三種情形 法官"得"羈押(不是"應"喔)
1.有逃亡之虞 ---逃亡
2.有湮滅 偽造 變造證據 或串供之虞 ---串供
3.所犯為死刑 無期徒刑 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5上
簡單的說 就是怕嫌犯 跑路 串供 之類的
二 刑訴101之1 預防性羈押
所犯的罪雖然非重罪 但有事實足認可能再犯的機會很大
法官也是"得"羈押
像是刑221 強制性交罪 刑224強制猥褻罪 等等....
三 刑訴101之2 不必要羈押
雖然有前兩條的情形 但法官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
(這就看法官的判斷了...以及嫌犯的表現....)
但是法官"得"命 1.具保(就是交保證金啦 之前東X某人交了1億)
2.責付(就是找個保證人 保證嫌犯會如期出庭)
3.限制住居(蘇建和他們的處置)
來個SOP吧
羈押----->有羈押之情形 刑訴101 原則性羈押
刑訴101-1 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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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
I I
V V
無羈押之必要 有羈押之必要
I I
I I
V V
免押 得1.交保 應押 進看守所(這個問阿銘 阿零 他們很熟)
2.責付
3.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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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應押接下來 還有一堆蠻有趣的現象
選上作官 選不上被關 這句話就是出自應押這裡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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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251.112
推 killla:難怪要一堆政客被起訴了,還要參選到底.... 06/30 10:33
→ Wingx:要改標題嗎 XD 這樣看起來怪怪的 06/30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