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nc:以為是像逆轉裁判那樣 囧 06/29 23:14
推 jpwang:推好像醫生在開藥一樣 06/29 23:14
推 midstrong:那是書記官.誰叫書記官考試不規定中打要150個字之類的 06/29 23:15
推 starcloud:逆轉裁判是經典啊 06/29 23:16
推 ccl007:球員兼裁判 我國要走向美日的當事人主義還一堆丁丁在阻擋著 06/29 23:17
推 pohan88:反對當事人主義是有很多原因的,很多歐陸立法例也不是完全 06/29 23:22
→ pohan88:採這個制度,一句"丁丁"在阻擋,未免把事情想簡單了吧 06/29 23:23
推 shenghao:台灣問題不在哪種主義問題在執行當事人主義對窮人不一定 06/29 23:24
→ shenghao:是好事 06/29 23:25
→ pig3:其實…個人認為…「卷證不併送」真的很重要…其次,審檢分訓 06/29 23:28
推 ccl007:時間會證明一切!看台灣刑訴的走向吧 ^ ^b 06/29 23:29
→ shenghao:其實卷證不並送並不重要就有人提怕心證偏頗先讓被告看卷 06/29 23:31
→ shenghao:證然後也寫狀一起送給法官就不用怕只有單方說法了 06/29 23:32
→ jjy:...法官書記官都搞不清楚了... 06/29 23:33
→ pig3:這不得不說明一下…卷證併送制度的不可替代優點就是法官心證 06/29 23:39
→ pig3:形成的時間點是交互詰問後…但現制雖然被告方可以遞狀說明 06/29 23:40
→ pig3:但既使寫的再好…對於已經看過完整卷宗的法官…只是狡辯之辭 06/29 23:42
→ pig3:然後就會出現原波所說的:法官當庭問你為何幫忙運毒? 06/29 23:44
→ pig3:結果…真的公平嗎?我們司法改革重點有改到嗎? 06/29 23:45
→ pig3:再加上法官檢察官同梯訓練…更加重嚴重後果… 06/29 23:46
→ pig3:這兩大重點不改革…很難有「法官是中立聽訟者」的出現 06/29 23:49
推 valenci:覺得這應該是檢察官說比較適合?XD 06/29 23:56
→ valenci:問認不認罪還比較適當? 06/2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