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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讓其他人誤會 把最重要的地方沒有上色 但前提是依協議內容....限於「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 這句話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 引述《enfis (Jbr)》之銘言: : 2009/4/26 海基會、海協會雙方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 2015/7/02 中國公布『國安法』,將台灣納入其中。 : 根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台灣必須提供中國「共同打擊犯罪」「調查取證」的協助,包括 : 「交換涉及犯罪有關情資」「協助緝捕、遣返嫌犯」等。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從事「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統一」的行為, :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而中國國安法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臺灣同胞 : 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 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若將以上法條合併解釋,可得 : 中國政府可要求台灣提供指紋、DNA資料、信用卡資料、入出境紀錄、網路帳號、金融帳戶 : 、通聯紀錄、監聽所得資料、財產總歸戶、納稅紀錄...等 : 甚至可以要求「嫌犯」緝捕、遣返。 : 但前提是依協議內容,雙方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範圍,限於「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的案 : 件,若台灣法務部自甘墮落為中國底下的一個行政機關,不敢對中國說『NO!』 : 台灣人未來將被台灣的政府逮捕,並遣送到中國受審。 : http://0rz.tw/cZe57 : 苗博雅F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57.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037652.A.CEB.html
watashiD: 所以2016不要再投錯人了^_^" 07/05 03:22
yyc2008: 支那郁不是都說了 維護統一是台灣人的責任義務 07/05 03:22
台灣不是支那,在台灣喊台獨無罪 限於「雙方皆認為涉及犯罪」,台獨在台灣是無罪的 固不成立 ※ 編輯: q5212 (36.230.157.66), 07/05/2015 03:22:41 ※ 編輯: q5212 (36.230.157.66), 07/05/2015 03:23:59
yyc2008: 可是台灣確實有很多霸佔台灣政治資源的滯台支那9.2賤臭屎 07/05 03:23
jengjye: 如果事情走到那一步, 中國說有犯罪 台灣敢說沒有嗎? 07/05 03:23
yyc2008: 蛆及其支那豬狗奸黨+新黨 07/05 03:23
yyc2008: 那群垃圾連保衛台灣的勇氣都沒有 鬼畜支那嚇一下就腿軟 07/05 03:24
撤軍了嗎? ※ 編輯: q5212 (36.230.157.66), 07/05/2015 03:26:36 ※ 編輯: q5212 (36.230.157.66), 07/05/2015 03:27:31
Ellomorce: 所以以後丟鞋子會被抓去中國? 07/05 03:29
Ellomorce: 喔還有去立法院或中正一分局抗議也會被抓去中國?? 07/05 03:30
s81048112: 中國:你有罪 42689.2:你有罪 07/05 03:30
s81048112: 只要司法有被操控 你強調的就是真的了 07/05 03:31
所以我才說原PO把政府拒絕的都沒貼上 討厭國民黨也不能隨便亂造謠 看看那原新聞新聞 受緝捕、遣返人為政治犯....拒絕中國請求。 ※ 編輯: q5212 (36.230.157.66), 07/05/2015 03:36:07
enfis: 所以我有說,如果台灣法務部自甘墮落成中國底下的行政單位 07/05 03:36
enfis: 那台灣人就會被當成罪犯 07/05 03:37
kobeyo: 自甘墮落成底下行政單位的那天 有沒有這條法根本沒差 07/05 03:41
kobeyo: 要你死就死 還講法條 07/05 03:41
kobeyo: 簡單來說原始的那篇就廢文 跟我發fb說世界末日要幹嘛一樣 07/05 03:45
tony121010: 有個洪一中都說憲法不能搞獨立了 07/05 04:52
doongmiyu: 統一的時候估計就老共別在妖魔台獨的時候 07/05 06:04
olaqe: 黨工周末也要上班嗎 07/05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