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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另一個版本的33%其實是比較符合現實的 我個人的想法是 罷免成局的條件 歷來該選舉的1/2投票率 + 贊成罷免 > 反對人數 原因:當該選舉有超過1/2的選民認為你不適任時 要下台也是很合理的 (相對多數概念)    而絕非不是像現在的神邏輯 把不投票的當成投反對票 法律立法邏輯是非常重要的 正如要修稅法 就是要讓某些特定不公平的資產利得行業 收歸於國家 再將財富還給人民做建設 避免資本市場的資本集中現象 剝削弱勢民眾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罷免案今(14)天投票,因投票率未過門檻宣告失敗。蔡正元晚間在臉書 : : 發文直指,「這是一場民主與法治的偉大勝利」,因為政治詐騙集團和職業學生所推動的 : : 罷免案,已被人民徹底唾棄。他更酸力挺罷免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也將是柯文哲大 : : 人開高走低的第一天......肖想當上帝的人,只會成為破銅爛鐵。」 : 在今天近四分之一的人出來投票,然後幾乎都是同意罷免。 : 這說明了什麼?仔細一想就會發現。 : 現在的罷免制度有個不合理的但書,那就是沒出來投的視為反對。 : 所以如果你反對罷免,你不用出門去投票,這也是罷免前國民黨一直在宣傳的不要去投票 : 。 : 不去投票就等於反對罷免外,也實質讓5成投票率的門檻達成可能下降了。 : 所以在這個台灣的第一次罷免,我們看到了同意罷免的幾乎都出來投了。 : 反對的不去投就可以很簡單的讓罷免失效。 : 今天如果反對的也有出來投票,投票率會只有近25%嗎? : 想也知道不可能那麼少。就是因為他們不來投就等於投了反對票才會搞成這樣。 : 光是這點現實就讓人知道這個罷免制度的門檻有多誇張。 : 只要叫支持者不要去投票就幾乎等於不會通過...... : 而今天的罷免投票正反應出了這點,剛好是個很好的實例讓大家知道這制度的不可思議之 : 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4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3926841.A.CD4.html
a1122334424: 33%到底是什麼? 投票率? 贊成率? 02/14 23:15
dixieland999: 把你的觀點套在公投上,你就知道不合理了 02/14 23:17
belister: 不同選舉有不同辦法 但是一定要符合邏輯 33%是投票率 02/14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