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ff0811: 自由心證 03/19 22:13
推 batt0909: 基本上通緝犯都是這樣抓到的 03/19 22:14
推 jajujo: 欲加之罪啊 03/19 22:14
→ luckyalbert: 事實證明了人若不帥,在暖也是xx的道理~ 03/19 22:14
→ kingrichman: 實務上警察就是可以自由心證 03/19 22:14
→ huangjyuan: 這不就之後會發生的嗎? 調查人員只要覺得有問題 就可 03/19 22:14
→ superjim: 假執法真綠色恐怖 dpp完全執政後的做為令人噁心 03/19 22:14
推 jyekid: 這篇三年前就有了 起碼 03/19 22:14
三年了,警察的法學素養完全沒進步…依舊肆意侵害人權…
→ T8: 今年律師已經比導遊多了 03/19 22:15
→ huangjyuan: 以說你是共諜 03/19 22:15
→ jimmy885: 不能因為抓得到通緝犯就覺得合理合法 03/19 22:15
→ jyekid: superjim 這篇是2008下半寫的耶 第一次看到這篇嗎 03/19 22:15
2008…那已經快10年了…警察法律素養依舊停留在威權時代
→ kingrichman: 看起來可疑就是警方的理由 03/19 22:15
→ huangjyuan: 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的基礎不就調查人員的自由心證 03/19 22:16
推 sofaly: 臨檢 的定義?? 03/19 22:16
→ kingrichman: 而且警方帶回警局也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 03/19 22:16
→ jyekid: 警察職權行使法 前面幾天有貼 依據裡面的 條文操作就可以 03/19 22:16
推 whacker: 肥宅都不敢出門惹 03/19 22:16
→ jimmy885: 說到底合理懷疑的點是浮動的,臉長的兇也是犯罪嫌疑 03/19 22:17
→ jyekid: 至於妥不妥當 就看當事人要不要提告囉 03/19 22:17
推 kevin820308: 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並出示證件表 03/19 22:17
→ kevin820308: 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光這就違法 03/19 22:17
→ kingrichman: 好幾年前不是有女大生拒絕盤查掙扎結果被告妨害公務 03/19 22:17
推 QQdragon: 方癢寧:............ 03/19 22:18
→ jyekid: 沒呀 客委會主委拒絕後 警察就沒查了 而且條文也說"得" 03/19 22:19
→ kevin820308: 這次事件不是警持要求盤查被拒絕,後來也沒盤查嗎 03/19 22:19
推 BEHIND: 抱歉 現在不是KMT執政 03/19 22:19
→ jyekid: 有停留在威權時代嗎? 如果是威權時代就上銬帶回派出所了 03/19 22:19
推 hqmo: 即將發生跌倒的危害... 03/19 22:19
噓 fatdoghusky: 兩件事情完全不同等級..要講法律素養也先提升自己的 03/19 22:19
完全一樣啊,哪裡不一樣?
楊律師也是無故被查身份證,他抵死不從,最後警察就走了
→ kevin820308: 你PO的確實很糟,但跟這次事件完全不一樣 03/19 22:20
→ jimmy885: 一堆人覺得查身分證沒什麼,外國人是連身分證都不想要 03/19 22:20
噓 fatdoghusky: 你連這兩件事情等級哪裡不一樣都不知道在那邊說法律 03/19 22:23
噓 Lorazin: 完全不一樣+1 03/19 22:23
→ fatdoghusky: 素養低落... 03/19 22:24
推 solsol: 警察水準大家心裡有數啊 做不好就投訴吧 03/19 22:25
→ solsol: 照標準律師是保障人合法權益,有人權律師公然說謊也沒事,怪 03/19 22:26
噓 ceiba5566: 這楊律師...廠廠 03/19 22:27
噓 set852064: 哪裡一樣...? 03/19 22:27
推 Miralles: 警察有多少是文盲? 03/19 22:29
推 DDxMM: 樓主別硬拗傷害無辜的拖鞋 03/19 22:31
推 ubcs: 人醜就該死啊 多被臨檢要怪爸媽沒生張好臉 03/19 22:33
「大法官535號釋憲」: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所以警察要臨檢
1、有相當的理由(警察要講出理由)
2、對方有某種「行為」
3、這行為已經構成危害(或即將構成危害)
長的醜、穿脫鞋,都不是「構成危害」的「行為」,不應該成為臨檢的理由
※ 編輯: rial (114.37.78.22), 03/19/2017 22:37:50
→ drigo: 所以你們法律系的多去考警特當警察呀,不然一堆人笑警察素 03/19 22:38
→ drigo: 質差不懂法律,而素質好的法律系又不想當警察 03/19 22:38
噓 propfol: 今天路上又多發生幾起隨機砍人,這律師會被 03/19 22:39
推 propfol: 拖出來鞭屍 03/19 22:39
→ Rainbow5566: 死不肯配合 誰知道你是心理有鬼 還是 褲子有屎 03/19 22:39
推 kevin820308: J535肯定當事人拒絕權力,這次案件當事人也拒絕盤查 03/19 22:41
→ kevin820308: 所以在玻璃什麼? 03/19 22:41
推 hl4: 看到警察就跑算不算是相當理由 03/19 22:43
→ kevin820308: 楊律師案警察強迫盤查+拒絕出示自己身分 明顯違法 03/19 22:43
→ kevin820308: 這次事件警察要求盤查,主委也拒絕,警察也沒強迫 03/19 22:44
→ kevin820308: 真要上法庭你職法可疑和535相當裡有怎麼定義 03/19 22:47
→ kevin820308: 還有得辯呢 03/19 22:47
推 daniel3551: 每過一陣子就要再讓大眾重新複習這件事 03/19 22:49
推 income19: 說一大堆 警察其實就是歧視啊 歧視穿拖鞋的人 03/19 22:56
→ income19: 就跟老美的警察歧視黑人一樣 03/19 22:56
噓 myyalga: 給他們看一下又不會死 ,不知道楊在想啥 ? 03/19 23:08
→ winger: 2F你照三餐在路口射死三個人,一年下來也可以射殺大量的通 03/19 23:10
→ winger: 緝犯呦。 03/19 23:11
噓 light7777: 臨檢跟盤查是不一樣的,竹竿鬥菜刀 03/19 23:21
推 steve1012: 監聽一下也不會死啊 前幾樓讓我監聽一下吧 03/19 23:47
推 sadmonkey: 重點是台灣人不在乎自己有可能被盤查,但是大多人在乎 03/19 23:58
→ sadmonkey: 毒販、小偷、莫名其妙殺人犯以後用此方法規避盤查 03/19 23:58
推 love24h7days: 我記得你這件事,但這次主委不給看、警察不堅持 03/20 00:08
→ love24h7days: 應該有好一點點? 03/20 00:09
推 Iamtheking: 干 十年了 03/20 00:16
推 metcc80211: 無故盤查這就是查政治犯的陋習,現在警界高層都是從舊 03/20 00:26
→ metcc80211: 時代走過來的 03/20 00:26
→ fantasy007: 所以警察只要會開單就好,免得遇到大律師打臉 03/20 01:00
推 a125567365: 推 03/20 01:06
→ a125567365: 無故盤查本來就威權時代的陋習 還有人沾沾自喜zz 03/20 01:07
推 devilsaber: 03/20 01:09
推 devilsaber: 03/20 01:09
推 devilsaber: 03/20 01:09
推 arishina: 楊大律師的文我推 03/20 01:35
推 mystage: 說配合一下不會怎樣的人一定沒看完楊律師的系列文 03/20 01:36
→ lulocke: 會打死蟑螂 違害蟑螂權 03/20 01:40
推 wowowsakura: 推 03/20 02:09
推 jenkl: 警專畢業的貨色那能要求什麼素質 03/20 02:14
推 Orzer: 高調! 03/20 02:18
推 a34567: 03/20 03:12
推 colenken: 推 03/20 03:20
推 wolftin: 03/20 04:18
推 whface: 推 03/20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