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ns: 問題是權力執行者與權力範圍界定者同一人,因此有道德風險03/20 18:45
→ Zuiho: 既然該殺人犯眼睛不飄,那依照盤查李的警察標準就不會被查03/20 18:46
推 sion1993: 鍵盤綠師會噓03/20 18:46
推 Szss: 警察在黑道大哥公祭時都乖乖陪祭03/20 18:46
推 johnny3: 殺人犯還沒殺人要怎麼抓他03/20 18:46
→ andy2011: 警察只會做是非題不會做選擇 結論03/20 18:46
→ greedypeople: 他只要沒有前科 其實你盤查也不能怎樣03/20 18:47
推 jennyshe: 就南部來的,不習慣天龍國文化,惱羞成怒,這樣03/20 18:47
→ johnny3: 可以抓他的話是通緝犯 通緝犯就是個合理理由03/20 18:47
所以長的像通緝犯一律用這個理由,大家也說得通
→ Szss: 黑道出殯時怎麼不每個驗身分03/20 18:47
→ johnny3: 可是今天的盤查是沒給理由的這樣行嗎03/20 18:47
噓 RoMaybe: 通緝犯就是盤查理由03/20 18:48
→ JuiFu617: 通緝犯已經是刑事偵查階段了03/20 18:48
推 wind1729: 他不給你查你怎麼知道是通緝犯03/20 18:48
→ johnny3: 所以盤查是要有理由的盤查 不是在路上亂槍打鳥03/20 18:49
→ JuiFu617: 現行犯可以發動刑事偵查手段03/20 18:49
→ johnny3: 通緝犯不是都會公布照片03/20 18:49
會公布,可是通緝犯可以改變髮型
→ wind1729: 所以今天只要長得像通緝犯被查都活該了?03/20 18:49
推 Szss: 不給查怎麼知道正妹的賴03/20 18:50
→ johnny3: 說你像通緝犯才盤查總比沒理由的盤查有道理吧03/20 18:51
噓 RoMaybe: 可以說因為你像通緝犯盤查 當然要有依據不是亂唬爛03/20 18:51
→ RoMaybe: 比警察的直覺好萬千倍 03/20 18:51
所以說理平頭……長的很像殺人犯就可以用這個理由,那麼平頭很可憐
※ 編輯: kobekai (114.136.240.230), 03/20/2017 18:56:40
推 wmigrant: 他要你掏身分證你就掏給他不就得了, 通緝犯就掏槍啦 03/20 18:56
※ 編輯: kobekai (114.136.240.230), 03/20/2017 18:57:49
※ 編輯: kobekai (114.136.240.230), 03/20/2017 19:02:36
推 wmigrant: 一個人家連名字都記不住的主委是在鬧什麼脾氣 03/20 19:00
推 takeyourtime: 要盤查一百個才能抓到一個殺人犯,你應該是那99個03/20 19:14
→ takeyourtime: 裡面的,請多配合 03/20 19:14
→ takeyourtime: 警察盤查出發點應該沒錯,這個事件會讓台灣社會更進 03/20 19:15
→ takeyourtime: 步一點點 03/20 19:15
→ takeyourtime: 民眾能知道自己權益,警察也要小心避免濫權 03/20 19:15
我也覺得警察出發點是好的,只要今天當事人換一下是犯人,可能整件事情就又不一樣
※ 編輯: kobekai (114.136.240.230), 03/20/2017 19:38:46
→ macefindu: 最保險是向法官申請盤查證 你說好布好? 03/20 21:29
噓 hsinyeh: 你的論點就是警察可以一聲吆喝叫所有人拿出身分證出來 03/20 21:53
→ hsinyeh: 也不管這人是幹嘛的有沒有可疑03/20 21:54
那要怎樣合理懷疑?不是靠經驗嗎?我的觀點明明就是修法,讓警察可以合理盤查,但不能
逾越職權像是押回警察局之類
→ kouta: 所以長的兇的人要天天被查的意思嗎 03/20 22:41
※ 編輯: kobekai (223.140.32.7), 03/21/2017 09: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