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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 引述《aotfs2013 (aotfs2013)》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蘋果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選罷法》下修罷免門檻 立法院今應可三讀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年4月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因已過1個月的朝 : : 野協商期,上周五立法院院會原本要處理,後來決定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在今早召集協商。據了解,民進黨不反對修法,不過如何修要等今早黨團開會討論,最後可能需要表決通過 : : 。 : : 《選罷法》初審重點,刪除「罷免不得宣傳」規定之外,也降低了罷免的門檻,將提議 : : 人比率從選舉人總數2%降為1%,連署人的比率則從13%降到10%,不過罷免是否成功的「雙 : : 二分之一」門檻(投票率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是要採綠委 : : 高志鵬版本,只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 : : 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或是連四分之一的門檻都要刪除,還需要討論。 : : 除了《選罷法》外,今天協商也將討論,今年度的國營事業預算要如何處理,國民黨立委在今年7月提出兩千案進行表決大戰,是否要撤案。(何哲欣/台北報導)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goo.gl/G2GAqq : : 5.備註: : : 更新:敲槌了 : 就以最近吵說要罷免喬柯的選區來看好了 : 新竹市選區選舉人數:324,395 : 提案門檻跟連署門檻就先忽略 : 如果要罷免喬柯的話 : 四分之一的選舉人數是多少? : 81,098 剛剛被噓到刪文 後來想想覺得不對啊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罷免票數未 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那就是說罷免要通過得要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不會被否決 也就是罷免要成功的話 條件1:投票人數超過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 + 條件2:同意罷免票數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 所以以修法前來看 最起碼要162,198人出來投票 然後這162,198的投票數中扣掉廢票之類的 就是有效票 那同意罷免的票數也要超過這個有效票的二分之一 在排除廢票這種情形的話 有效票其實就等於投票數 所以在2016的新竹市選區 就是要81,100人才會通過罷免而不被否決 比修法後的81,098多兩票 同樣立論 只要選舉時的投票率更高些 跟罷免的票數就會拉更開 而2016新竹市選區的投票率是68.5% 就是這樣 : 那你知道喬柯上次選舉得票數是多少嗎? : 90,642 : 而這個81,098的票數如果放在2016的新竹市立委選舉的話 : 得票率是36.5% : 這個票數跟得票率還險勝第二名的鄭正鈐耶 : 所以這個罷免法的修正鳥籠嗎? : 沒以前那麼鳥籠啦 : 但也只是把鳥籠的柵欄放寬了一些些而已... : 想飛出鳥籠 還是很困難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0398811.A.01C.html
opthr1215: 還來啊,到底是要被噓幾次。 11/29 13:54
你自己去看法條 就是這樣 別以為用狂噓就是你對
opthr1215: 你根本搞錯重點,重點是原本的法條,反對票不用出來投 11/29 13:55
那就是為了讓條件1達不成啊 如果沒有條件1 其實就是簡單多數啊
opthr1215: 所以你以為原本八萬多票就能罷免掉蔡正元? 11/29 13:55
johnhmj: 有誰會為了罷免而出來投票的…體力太多 11/29 13:55
meatbear: 你說的沒錯 我剛才就想過了 50%以上投票率 跟舊的沒差多 11/29 13:56
opthr1215: 原本要贊成票超過16萬多,過半數才能罷免掉蔡正元。 11/29 13:56
opthr1215: 媽的搞不清楚重點還一直拗一直拗。 11/29 13:56
我想你的腦袋需要重新思考一下 去沖個澡吧
meatbear: 少 這次新法是改善50%投票率以下的 11/29 13:56
opthr1215: 重點難道是他媽的差那兩票嗎? 11/29 13:57
opthr1215: 原本就是因為贊成票不可能超過16萬,所以才造成投票率 11/29 13:57
opthr1215: 低,把那個限制拿掉之後,再罷一次蔡正元你覺得會只有 11/29 13:57
opthr1215: 八萬人出來投嗎? 11/29 13:57
這是拿新竹市選區為例 蔡的選區我沒找資料 但計算方式是一樣的 你自己去思考吧
meatbear: 舊制贊成票不用16萬.. 11/29 13:57
lawrance: 不然是要訂多低啊~?憤青又要少數霸凌多數了嗎? 11/29 13:58
meatbear: 雖然有改善50%投票率以下的 但也要高贊成率才能過 11/29 13:59
opthr1215: 慢慢拗吧。 11/29 13:59
你好弱
Layona: 你這次推論正確,刪除50%總投票人數條件,就是進步了!至 11/29 14:00
Layona: 於你說多兩票關聯性何在?若 90000人投票,其中81000同意就 11/29 14:00
meatbear: 五成以上投票率就是跟舊制一樣 五成以下改善 但贊成率要 11/29 14:00
Layona: 通過罷免,舊法是否決唷,因為投票人沒過半少了70000人, 11/29 14:00
Layona: 你覺得只是少兩票嗎?在新竹市來說是少了70000票囉! 11/29 14:01
沒錯 這次就是將投票率的因素砍掉 但以同意罷免數來看 其實是相差不大的
opthr1215: https://goo.gl/VdZj2V 這是蔡正元當時的記錄。 11/29 14:01
meatbear: 更高 就是這樣 至少多了五成以下會成功的機會 11/29 14:01
opthr1215: 看到了嗎?贊成票97%,反對票都不出來投。 11/29 14:01
opthr1215: 也就是說,要達成罷免蔡正元,要有16萬以上贊成票,才 11/29 14:01
opthr1215: 可能成功,因為反對票不會出來衝投票率。 11/29 14:02
cutesuper: 重點不是贊成票多寡 而是原本投票率50%根本就辦不到 11/29 14:02
opthr1215: 連這個都搞不懂,還出來po文秀下限。 11/29 14:02
yoyun10121: 舊制最好反對的會出來幫你衝門檻啦, 用點腦袋好嗎.. 11/29 14:02
opthr1215: 1/4贊成票根本不難,難的是整體選民1/2投票率。 11/29 14:03
yoyun10121: 舊制用成立, 實際上就是同意票要幾乎過半 11/29 14:03
cutesuper: 看看垃圾元那次光投票率都只能勉強25% 9.2只要不出來 11/29 14:03
opthr1215: 結果你文章開頭就直接拿1/2的1/2當蔡正元的罷免門檻? 11/29 14:03
cutesuper: 投票 垃圾元就可以繼續撕裂台灣社會 11/29 14:03
opthr1215: 這種垃圾文章還自得其樂真是服了你。 11/29 14:03
Layona: 原po你知道之前罵鳥籠法就是設立雙條件 ,現在只有一個1/4 11/29 14:04
Layona: 門檻條件喔!若換到台北就可差了100萬票了! 11/29 14:04
蔡那次的罷免就算不看投票率 以同意票76,737就是不會過修法後的四分之一選舉人數啊
Layona: 同意罷免"票數"跟罷免"通過"是不能比較,因為本質不同,你 11/29 14:06
Layona: 拿來比就是錯誤了! 11/29 14:06
opthr1215: 那是因為投票率50%不可能達成,所以一堆人才直接放棄跑 11/29 14:07
opthr1215: 去看電影好不好,連馬英九在台北市都拿不到50%絕對多數 11/29 14:07
opthr1215: 如果只要25%投票率,你覺得大家不會拚一下? 11/29 14:08
meatbear: 投票率50%以上沒差 投票率50%以下差很大就這樣 11/29 14:08
Layona: 菜那次是不能宣傳跟舊法雙條件,很多人都覺得不會過就不去 11/29 14:08
Layona: 投唷!當時法跟環境不一樣了! 11/29 14:08
假設性問題吧 就算說不能宣傳 但其實當時新聞也整天在報 宣傳效果已經很高了吧
opthr1215: 你自己去算算,就算是賴清德在台南也拿不到50%絕對多數 11/29 14:09
meatbear: 以前被罷免人可以擺爛 現在不行就是 11/29 14:09
Layona: 原po你應該不是法律系吧,不然覺得你很對不起你的老師跟專 11/29 14:09
Layona: 業 11/29 14:09
meatbear: o大也弄錯了 也不用50%絕對多數 11/29 14:09
opthr1215: 我就他媽的貼連結給你了,反對票不會出來投,所以贊成 11/29 14:10
opthr1215: 票要單獨衝過投票率門檻50%。 11/29 14:10
你一直罵髒話沒有比較高明啦 回去刷牙吧
Layona: 原po現在陷入票數迷失,沒看清醒罷免法的本質,加油! 11/29 14:11
實際操作結果就是如此啊
opthr1215: 贊成票97%,投票率還只有25%,你說要50%投票率要多少 11/29 14:11
opthr1215: 贊成票? 11/29 14:11
opthr1215: 遇到一堆搞不懂選罷法的就會想罵啊,欠罵啊。 11/29 14:12
opthr1215: 看到你算蔡正元的罷免門檻我就笑了。 11/29 14:12
opthr1215: 實際操作就是贊成票要單獨過50%投票率門檻。 11/29 14:12
opthr1215: 因為反對票不會出來投。 11/29 14:13
meatbear: 那個要贊成衝破50% 是成立在贊成還不去投票之上 11/29 14:13
pierre6957: 光投票率要50%就可以讓很多人打退堂鼓 11/29 14:13
opthr1215: 去哪生他媽的那麼多贊成票? 11/29 14:13
去問你媽啊
meatbear: 既然都說反對不出來投 那就是剩下的都反對了 11/29 14:13
Layona: 已經放棄投票表定不會過,報導也沒用,如現在少了50%總人 11/29 14:14
Layona: 數門檻,你應該會想去投吧!有投有機會 11/29 14:14
meatbear: 這次就是不贊成的也不能偷懶 被罷免的也要動員不贊成出 11/29 14:16
meatbear: 來投了 算是比之前公平 11/29 14:16
meatbear: 必竟不投票比投反對票容易許多 11/29 14:17
meatbear: 但只要投票率過50% 就是跟舊制一樣了 11/29 14:17
meatbear: 以通過票數來說差不多 但以參與率來說差很多 11/29 14:18
Layona: 簡單來講,假設出來投票的人100%同意罷免情況下,且符合舊 11/29 14:23
Layona: 法新法的最低票數及舊法雙條件,最"高低數",舊法要162198 11/29 14:23
Layona: 人投票同意,新法只要81100同意即可。 11/29 14:23
Layona: 整個差一半的票數,並不是你說的2票!! 11/29 14:25
所以我說是砍掉投票率的因素沒錯啊 只是以整個同意罷免票數的差距來看 新舊法的要求並沒有差很多
opthr1215: 原po只關心那兩票啦,還一付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樣子。 11/29 14:26
你去問你媽了沒? 整天嘴裡那麼愛媽來媽去的...
opthr1215: 同意罷免的票數就差了八萬票了,你還在那邊沒差很多。 11/29 14:27
opthr1215: 我剛剛問了,我媽也不知道怎麼會有人連選罷法都看不懂 11/29 14:28
opthr1215: 還一付發現新大陸的樣子特地po文給人噓。 11/29 14:28
opthr1215: 你第一篇文章我也沒媽來媽去的啊,有人就喜歡po第二篇 11/29 14:28
你媽知道你那麼愛嘴人家的媽媽 應該會很難過 幫你媽QQ
Layona: 就跟你說會不會過本質差就很多了!甚至100萬票以上 11/29 14:29
是啊 我沒否認投票率因素的去除有影響啊 我只是說以同意票數來看就是如此啊
Layona: 你說舊法81000票就同過,請問前提是你一定要有162200人出 11/29 14:32
Layona: 來投票,請問162200-81000的人,不是票嗎?豈碼差了81000 11/29 14:32
Layona: 票 11/29 14:32
我本文不就說了要兩個條件都達成才行...
opthr1215: 同意票就是要16萬啊,不然你怎麼達成50%投票率? 11/29 14:32
meatbear: 舊制就是要靠一方衝50% 另一方不投比投票還有利 但只要 11/29 14:33
opthr1215: 再搞不懂我就懷疑你是故意帶風向了。 11/29 14:33
meatbear: 衝過50% 實際要過的票數就只有那些 11/29 14:33
opthr1215: 兩年前都有大型的真實選罷實驗了,還有人能搞不懂。 11/29 14:34
opthr1215: 你以為當年蔡正元差一萬票就被罷免嗎? 11/29 14:34
opthr1215: 蔡正元當年是差了九萬票啊大哥。 11/29 14:35
同什麼意票啦 是投票數要16萬啦 你根本搞不懂...
Layona: 原po應該不是帶想風向,純粹他腦筋轉不過來。 11/29 14:35
我知道你要表達什麼 就是修法後不需要有那麼多人出來投票(而且這邊的差距很大) 但要求同意罷免的票數新舊法差距不大(我的重點在這)
opthr1215: 總投票數要16萬,問題是反方不出來投啊。 11/29 14:36
opthr1215: 你告訴我,實務上反方不出來投,要讓投票數超過16萬的 11/29 14:36
opthr1215: 唯一解是什麼?不就是贊成方單獨過半? 11/29 14:36
opthr1215: 我數據都貼給你了,連結不會點嗎?還是你在裝傻? 11/29 14:37
opthr1215: 自己去點一下連結好不好?反方只出來投兩千票,你告訴 11/29 14:37
opthr1215: 我正方要投多少票才能到達16萬門檻? 11/29 14:37
喔喔 去問你媽啊
Layona: 你說本文有說兩條件達成,但你說僅差2票是錯誤的,不能這 11/29 14:39
Layona: 樣計算,若照你講法差2票,就不符合舊法雙條件了!你自身 11/29 14:39
Layona: 就毛盾了! 11/29 14:39
pierre6957: 標準只會算數字不懂實務 11/29 14:43
opthr1215: 就用一樓你回我的回你吧,別以為叫我去問我媽,你就會 11/29 14:43
opthr1215: 變對的。 11/29 14:43
opthr1215: 都跟你講這麼多了,你還在裝傻。 11/29 14:43
我講了那麼多 Layona都知道我在表達什麼了 你還在那邊媽來媽去的 回去刷牙找媽媽啦
Layona: 我懂你想點出新舊同意2票差距,但舊法有前提,新法沒前提 11/29 14:44
Layona: ,這個"前提"票數你要計算進去,所不能說新舊只差2票 11/29 14:44
Layona: 講了那麼多還不懂,你的數學邏輯真的要再加油,希望你真的 11/29 14:47
Layona: 不是黨工 11/29 14:48
我只是很單純的以同意票數做新舊法比較而已 你懂就懂 不懂就不懂 愛推愛噓都可以 黨工這個稱號請收回去 戴帽子這種批評方式也是顯得你自己淺薄而已 ※ 編輯: acln0816 (117.56.41.76), 11/29/2016 15:00:14
Layona: 我收回黨工,抱歉了。但你真的不能這樣比較,邏輯本質是不 11/29 15:02
Layona: 對的。 11/29 15:02
Layona: 1/2×1/2當然等於1/4,跟你說是沒差的,那兩票是你略計多 11/29 15:05
Layona: 出來的。 11/29 15:05
Layona: 你的算法只是恆等式,希望有幫助到你的盲點 11/29 15:07
Calaglin: 難道要讓辛苦選上的人可以被輕鬆罷免 才是你理想中的 11/29 15:09
Calaglin: 選罷法嗎 11/29 15:09
Calaglin: 現在可以公開宣傳 時間也變成兩倍 門檻也降低了 11/29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