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tQ (不是我不明白)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選罷法》下修罷免門檻 立法院今應可三
時間Tue Nov 29 18:59:45 2016
想當初割闌尾列出的待割名單
至後面真的用力在罷免的四大寇
最接近的只有進入第三階段的大魔王蔡正元
而放到如今修改過的罷免法 還是罷不掉蔡正元
有人說 現在可以宣傳了 連署門檻降了 會有更多人出來投票
這種安慰自己的說法我也不知道說啥
你可以盡情往你的美好想像做推論
但以過去事實來看就是罷不掉
四大寇是大家公認想罷免的
而現在的罷免法告訴你 蔡正元之外的另三寇 離被罷免還遠的很
只罷掉蔡正元就很開心 真的你開心就好了
政客的政治操作就是拿來安撫你們這些人
※ 引述《rotoyd (示羊 示羊)》之銘言:
: 外行人發表一些看法大家討論看看
: 現行修法的方向是
: 下修罷免提議人比例
: 由選舉人總數2%降至1%
: 連署人比例則從13%降到10%
: 原本的雙二一門檻
: 投票率超過1/2、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1/2
: 現在改為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
: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 舉個例子來說,某選區有效票約10萬票
: 上次大選投票率約65%
: A黨當選人a拿了37000票(得票率約57%)
: B黨候選人b拿了35000票(得票率約52%)
: 其他(得票率約1%)
: 如果依照修法前的罷免法來看
: 假設要罷免a的話,投票人數要5萬人,同意票要兩萬五以上
: 基本上是非常非常困難的,因為a方只要消極的反動員
: 根本不可能投票率達到有效票的一半以上
: 如果依照修法後的罷免法來看
: 假設要罷免a的話,已經免掉了五萬人的投票門檻了(這超難達成)
: 就算a方消極的反動員只要b方能動員25000票以上就能達到門檻
: 相較之下比之前是簡單許多
: 相信還是有人支持簡單多數決這種方式
: 我個人是比較支持目前修法的這種方向
: 因為在可以宣傳、可以綁大選的情況之下,要達成罷免的門檻雖然難
: 但卻不是不可能達成的,如果僅是簡單多數決那罷免發生的頻率會很高
: 而且兩邊動員消耗的社會成本更是巨大。
: 還有就是我想提到一個重點
: 就是每個人認為某個民代做的很『爛』
: 到底是你個人覺得爛(或者你支持的陣營)
: 還是某民代真的爛到連自己的支持者都覺得爛
: 我覺得爛到要罷免的民代應該是會爛到連自己陣營都看不下去
: 所以依照上面的假設來看不會只有35000人可能去參與罷免
: 而是連原先的37000人都會有部分去參與罷免
: 最終只需要25000票就可以達標
: 結論就是我覺得目前的修法還算是可以接受
: 難度雖然還是有,但不至於沒有希望
: 畢竟已經改變數十年不變的東西了
: 個人一點想法,歡迎理性討論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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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dama: 事實證明沒有那麼多人想罷免蔡正元啊 11/29 19:00
→ m21423: 因為現在吱吱當道 怎麼可能留後門給你割 11/29 19:00
推 olaqe: 其他三個還有幾個當立委?就用新法傾DPP之力來罷免就好了啊 11/29 19:00
→ medama: 門檻25%OK 不然整天罷免來罷免去 還要做正事嗎? 11/29 19:01
→ olaqe: 讓DPP自己證明自己修的法有效 那就很有說服力了吧? 11/29 19:01
→ chien955401: 正事?砍勞工假嗎? 11/29 19:04
→ kumabartho: 笑屎人惹 政客被罵翻不就是平常沒在做正事嗎 11/29 19:04